审计学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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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关系因素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
• ①与鉴证小组成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鉴证客户的 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 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 ②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 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是会计师事务所 的前高级管理人员; • ③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签字注册会计师与 鉴证客户长期交往;(日久生情) • ④接受鉴证客户或其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 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的贵重礼 品或超出社会礼仪的款待。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我国会 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 宣传以招揽业务。不得刊登广告,主要有三条理 由: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及能力无法由广告加 以评估;广告可能威胁专业服务精神;广告可能 导致同行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按照审 计准则的要求审慎执业,保证执业质量,控制审 计风险。否则,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就有可能承 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
• 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承办B商业银行2013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业务,并于2013年底与B商业银行签订了审计 业务约定书。A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甲和乙注册会计师为 该审计项目负责人。 • 假定B商业银行以2013年度经营亏损为由,要求A会计 师事务所降低一定数额的审计收费,但允诺给予其正 在申请的购买办公楼的按揭贷款利率予以相应优惠。 A 会计师事务所同意了B商业银行的要求,并与之签订了 补充协议。 • 要求:判断A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是否违反独立性。
【案例分析】
• A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违反了审计独立性。因 为A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审计B商业银行2013年度的 财务报表,A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贷款优惠,不是 按正常的贷款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的,而是以 降低审计收费为条件来换取其正在申请的购买办 公楼的按揭贷款利率的优惠, A会计师事务所与 B商业银行之间存在审计收费以外的其他经济利 益,威胁到审计独立性。
(三)客观和公正 客观,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 不添加个人的偏见。公正,是指公平,正直, 不偏袒。客观和公正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公正处 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 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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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要求会员通过教育、培训和 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 师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主要包括: ①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②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保持和提高专业胜 任能力。 ③注册会计师不得宣称自己具有本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或经 验。 ④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不能胜任的专业服务。 ⑤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二章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与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第二节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的含义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 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范围内的 特殊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 • ——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审计人员在执业 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要求和道德准则是对审计 人员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 业责任等的总称,是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遵 循的行为规范。
(4)外界压力因素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
①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 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 ②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 ③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 小工作范围。
【案例】
甲公司系A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3年 11月,A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假定由于甲公司降低 2013年度支付A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仅 支付以前年度审计费的二分之一,导致A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收入不能弥补审计成本,A会计师事务所决定不再 对甲公司下属的2个重要的销售分公司进行审计,并以 审计范围受限为由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判断A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是否损害独立性。
二、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责任种类 1.违约 2.普通过 失 通常所指 针对注册会计师而言
合同的一方或多方未能达 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未能履行合 到合同条款的要求 同条款规定的义务
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 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 理的谨慎 求
3.重大过 失
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 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 持,对业务或事务不 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加考虑,满不在乎
(2)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一个理性且 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 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 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 形式上的独立不看结果。
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因素来自百度文库
(1)经济利益因素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
①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 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②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③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④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⑤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方式 ⑥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二)独立性 独立原则通常是对注册会计师而非非执业会员提出 的要求。 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必须保持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 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
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 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 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注册会计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披露客户的有关信息: • (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客户的授权 •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 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所发现的违法行为 • (3)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 (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 问和调查 •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 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 为 注册会计师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 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 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4.欺诈
三、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行政责任 (1)警告 (2)暂停执业 (3)罚款 (4)吊销注册会计师 证书 (5)没收违法所得; (6)吊销有关执业许 可证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4)暂停执业 (5)撤销 (6)吊销有关许可证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
A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损害独立性。因 为A会计师事务所受到甲公司降低收费的压力 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即由于外界压力 对独立性造成威胁。 当识别出损害独立性的因素时,会计师事务所 和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影 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
【练习】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 表,并指派A和B注册会计师为该审计项目负责人。在审计 过程中,审计项目组遇到下列与职业道德有关的事项: (1)A注册会计师的哥哥在甲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核算工 作,但非财务部负责人。A注册会计师认为无须回避。 (2)审计项目组成员D某的父亲,在甲公司担任董事。 (3)审计项目组负责人B在2013年3月曾担任甲公司财务部 门主管。 (4)在审计过程中,甲公司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协助调整会 计分录。 要求: 针对上述事项(1)至(4),分别指出是否对审计项目组 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A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负 责人之一,与其在财务部从事会计核算工作的哥哥属于 其他近亲属,并且其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产生重大 影响。 (2)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审计项目组成员D注册会 计师的主要近亲属从事的工作对年报审计对象的财务报 表有直接重大影响。 (3)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审计项目组负责人 B在财务 报表涵盖期间担任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产生自 我评价导致的不利影响。 (4)不对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向客户提供政策选用和 会计处理建议的调整,协助客户解决相关账户的调整问 题,均属于审计业务应提供的常规工作。
【案例分析】
乙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不违反独立性。因为 该注册会计师从事的记账凭证输入工作不属于 编制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和其他记录,不会产 生自我评价对独立性的危害,况且乙会计师事 务所已采取措施防范可能的影响,即未委派该 注册会计师参加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组,所以乙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不违反 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
(1)罚金 (2)有期徒刑 赔偿受害人损失 (3)其他限制人 身自由的刑罚
会计师事务所
赔偿受害人损失
罚金
四.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事务所侵权责任产生的事由 利害关系人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 定的审计业务活动中出具不实报告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 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不实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 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 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 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 2.利害关系人 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 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 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 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二、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诚信 2)独立性 3)客观和公正 4)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5)保密 6)良好的职业行为
(一)诚信 诚信是指能够履行约定而取得对方的信任,要 求会员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 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诚信的最低要求是不 得与下列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1.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 2.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 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 (五)保密
会员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 基础上。在没有取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泄露任何 客户的涉密信息。注册会计师有义务对其在专业服务过 程中获得的有关客户的信息予以保密。这一保密责任不 得因与客户关系的终止而终止。保密原则要求会员应当 对在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有下列 行为: 1.未经客户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向会计师事务所 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 2.利用所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会员应当警惕无意泄密的可能性,特别是警惕无意 中向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人员泄密的可能性。
(2)自我评价因素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
①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 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②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 其他服务; ③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 或其他记录。
【案例】
• 甲公司系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 2013年11月,乙会计师事务所与甲公司续签了 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 表。甲公司由于财务人员短缺,2013年向乙会 计师事务所借用一名注册会计师,由该注册会 计师将经会计主管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计算机 信息系统。乙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该注册会计 师参加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 • 要求:判断乙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做法是否违反 独立性。
(六)良好的职业行为 会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 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 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作时,应当客观、真实、 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 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 的经验; 2.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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