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培训教材(地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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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管理培训教材

主讲人:

主讲人单位: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

第一部分什么是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第二部分为什么要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三部分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这里规定的企业包含以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特殊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有限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以上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办理税务登记时不需要营业执照的情况是事业行政单位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只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不需要营业执照。)

2、质监局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注:目的是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注:掌握公司的责任人,负责人基本信息)

4、土地使用证件、租赁协议或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房屋土地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注:便于管理土地、房产的基本信息,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注:依法验资机构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6、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注:公司章程是指以书面形式规范公司设立的目的、宗旨、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方式、资金筹集、利润分配、股东的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法律文件。1.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3.公司章程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7、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会计核算软件;(注:目的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8、车辆行驶证、船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目的是为

了车船信息的登记及车船税的缴纳)

9、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注:目的是为了更好掌握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四部分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提供哪些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四份;

3、土地使用证件、租赁协议或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车辆行驶证、船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五部分纳税人如何变更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情况: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改变纳税人名称;

改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

改变经济性质、核算方式、隶属关系;

注册地点或经营地址跨区迁移;

改变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银行纳税账户(包括开户银行及账户);

注册地点或经营地址在本行政区迁移;

改变营业执照号码、电话号码;

其他需要变更的事项。

◆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变更税务登记申请书一式两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一式两份;

5、股东决议一式两份;

6、变更注册资本的需提供验资报告一式两份;

7、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本、副本);

8、其他有关资料。

第六部分纳税人如何办理停复业登记?

◆办理停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这里指的是个体户的停业,企业不存在停业),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停业申请审批表》,结清税款,缴回发票领购簿、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必要时可以实地审查),办理停业登记。

◆办理复业登记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填写《停、复业报告书》,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七部分纳税人如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适用范围: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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