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镇街道机关运行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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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机关工作运行中暴露了诸多矛盾和困难,不仅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影响了基层执政能力的提升,加快推进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一个十分重要而迫切的课题。*年份,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我区在骆驼街道开展了机关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之初,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有关会议,听取多方意见,并至外地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在骆驼街道推行以“机构设置、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机关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完善“职能明确,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政高效”的基层管理新机制。

新机制试点运行一年以来,基本解决了机关内人浮于事、职能混淆、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增强了体制新优势,初步建立健全了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城市化建设要求的行政体制,取得了初步成效:初步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机关运转效率有较大提高,群众反响较好;初步实现干部配置从“组织定岗”到“双向择岗”的转变,机关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调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初步实现干部队伍从“被动加压”向“自求绩效”的转变,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基层执政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领导认可,群众满意。今年份,在总结骆驼街道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在全区镇(街道)全面推行新的运行机制,目前,整个工作已基本结束。

二、实施镇(街道)机关运行机制改革的主要动因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但镇(街道)现行的行政管理机制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老框架、老办法,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距甚远,一些深层次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机构庞杂、人员过多、效率不高、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在镇(街道)普遍存在,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矛盾也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方面,“七站八所”现象严重,如骆驼街道原有一办一所五科室,同时还有农机、农科、环卫,绿化等10多个事业站所,加上各种附属机构,街道内部机构总数达20多个,机构过多、过杂,设置不够科学合理,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形成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机关中普遍存在“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怪现象;领导体制方面,中层领导职数设置不合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中层正职,造成领导职责不明确,抑制了后备干部的成长,中层干部积极性不高、工作合力欠强、整体效率欠高,影响基层党政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人员编制方面,各类性质的干部人员偏多,构成复杂,既有国家行政干部、又有事业干部、劳动合同制工人,既有集体人员、又有借用人员、临时工,人头费用大,财政负担重;分配机制方面,缺少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吃“大锅饭”的现象普遍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街道各项工作的开展。基层机关工作运行中暴露出来的这些矛盾和困难,从根源上讲是当前镇(街道)机制性障碍的外在表现,不仅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影响了基层执政能力的提升。实行基层机关运行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

三、实施镇(街道)机关运行机制改革应该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机关运行机制改革千头万绪,相互牵连,实施之前必须统盘考虑。具体操作中应该从群众意见最多的地方、干部反响最强烈的制度、效率最低的部门着手,通过改革镇(街道)机关机构设置、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提升了机关效能,增强了执政能力。重点应该对以下三

个环节进行把握。

(一)实施机构设置改革,推行“中心”管理机制,解决机构庞杂问题

按照统筹发展的理念和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政府工作的重心,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中层职数,归并事业机构,进一步理顺“办、所、中心”的工作职能。

一是综合设置机构,充分发挥镇(街道)自主权。要打破现有的办、科、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设置模式,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对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从总量上进行核定,基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各内设机构的中层数量,最大限度地发挥镇(街道)的自主性。

二是调整职能,推行“中心”管理。在保留必要办、所的同时,注重把大量的职能并入“中心”管理,对各“中心”职能逐条梳理,剔除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职能,弱化微观管理和具体事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按责权一致、上下衔接的原则,做到缺位的补位、越位的正位、错位的到位,实现了乡镇到街道的职能转变,从而理顺了权属关系,明确了职能职责。

三是归并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机构精简。对现有的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只保留牌子、编制、印章及档案,其职能划入相应的“办、所、中心”,人员由镇(街道)统一调剂使用。撤并下属事业单位,对职能相近、分工过细的机构进行归并,对房地产公司、自来水厂等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实行转制。镇海区共有2镇4街道,通过撤并重组后精简了有关机构16个。

(二)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竞争机制,解决效率低下问题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健全科学的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职能已明显弱化的岗位取消兼并,对一些人浮于事的岗位进行力量调整,达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目标。

1、因事定岗,分流人员。坚持因事定岗、因岗定编、因编定人,精简机关工作人员。针对机关人员少、编制紧、岗位多的特点,采用一人多岗的办法,使一部分常年工作量不大的机关干部承担多项任务,避免因岗位性质不同而造成的苦乐不均,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对事业单位人员严格执行分流政策,可通过提前退休、离岗退养等途径,分流一部分事业人员;对所有工勤人员、企业化管理的聘用人员,实行工龄一次性补偿的办法,理顺劳动关系,进行清退分流;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留用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关系。通过改革用工制度,既有利于精简人员,又可以对基层各种身份人员进行清理,解决处理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6个镇(街道)人员分流后共精简机关各类工作人员50人,其中骆驼街道精简人员占机关干部总数的21%,一批比较复杂的职工劳动关系得到的理顺。

2、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明确班子成员不再兼任中层干部,对镇(街道)的所有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通过报名推荐、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差额考察,党委(党工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的办法选拔中层干部。同时,对上任的中层干部实行为期三年的聘任期。通过竞聘,可以使镇(街道)机关内部的管理层次更加清晰合理,既调动了中层干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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