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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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 自己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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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绪论理和调控。

包含几层意思: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组织2行政的范围逐步扩大现代行政已不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的管理公共事务3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三层含义:1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宪法和法律2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3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

◆行政权的内容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

◆行政权的特点: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广泛性特点,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行政权特点的变化:1强制性有所弱化2行政的单方性也在相应缩小其范围,双方甚至多方参与并形成合意的行政方式逐渐增多3行政的优益性受到更多的限制。

◆自由和权能。

◆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1一切国家权力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民权利,权力是权利的一种特殊形式2行政权利作为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源于公民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

而行政权一旦形成,便与公民权利结成一种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关系3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形成的关系中,一方权利的实现,要求另一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每一方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总体上是平衡的。

一方重权利轻义务另一方重义务轻权利势必破坏现代化社会所要求的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应有的平衡。

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包含两层含义1行政法是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2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时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

载体。

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有: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行政法资料整理(精华)

行政法资料整理(精华)

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参照适用)特别渊源:法律解释,其他行政法渊源,国际条约解决适用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宪法(最高最大)下位服从上位,特别优于一般,新法优于旧法,制定,国务,人大裁决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机关,政府,公安局,工商局等)特征: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表现为一定的组织行政相对方: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接受某个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特征:实施的行政职能来源是行政机关的委托,只是特定的可以进行委托的行政职权,受委托人只能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受委托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受委托组织只是委托机关的行为代表,其行为产生的后果也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特征: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无偿性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制定和发布普遍行为准则的行为。

(对象普遍性,效力的普遍性、向后性和反复适用性,不可诉性)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特定的人或事件作出影响向对方权益的具体决定与措施的行为。

(法律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可诉性)区分:针对的对象是否特定,行为的朔及方向(具向前,抽往后),行为的适用次数,行为效力的间隔性(具体无,抽须具)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消极不作为的表现。

行政处罚: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机关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学(85份)(可编辑修改word版)

行政法学(85份)(可编辑修改word版)

名词解释:行政法复习资料定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要求,须公开举行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在质证和辩论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 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消和不可争辩力.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政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 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听证程序:是指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 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的参与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申辩,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核实和查清事实,以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公正的一种程序. 行政法的空间效力:指行政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即关于行政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及上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其处罚.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来执行的法律行为.代履行: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行政追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向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或履行赔偿义务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能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物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原则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优先原则:指行政法规范对行政活动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和支配力,行政主体不得采取任何违反行政法规的措施.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 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是因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简答:1其他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的区别?1)制定的主体范围不同 2)效力大小不同 3)可予规范的内容不同 4)制定的程序不同.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方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主要区别在:1)从法律的后果看,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般权限于财产,而行政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重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行政征用一般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相应的经济补偿.3行政不当及其特征?行政法上的行政不当也称行政失当,主要指行政主体的不当行为,它是专门针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行使而言的.行政不当的特征:1)行政不当不构成行政违法,它以合法为前提,是合法幅度内的失当,表现为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2)行政不当基于裁量行为,而行政违法则是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的.3)行政违法必然引起行政责任,可以引起惩罚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而行政不当一般只限于补救性行政责任.4)行政违法一旦被确认,一般可溯及其发生时即无效,而行政不当既可只部分影响其效力,也可全部影响其效力.4公务员的权利?1)身份保障权 2)依法执行公务权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的权利 4)参加培训的权利 5)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 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7)辞职权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5在哪些情况下,有权机关可以宣布行政行为无效?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6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用的范围?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 42 条规定,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下在,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7行政法的渊源?一般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殊渊源:5)法律解释 6)其他规范性文件 7)国际条约,惯例.8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赖以生存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定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9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构成行政违法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4)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过错).10行政处罚与执行法的区别?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它是以处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虽然行政处罚与执行罚都有着处罚的外在形式,但两者之间仍有明显区别:1)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 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违法性,而行政处罚是以相对方的违法作为前提的.2)目的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目的是惩罚, 教育行政违法行为人,制止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而执行罚的目的是促使相对方在法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定的义务.11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力是重合的.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由法院通后司法程序解决.12为什么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被告负举重责任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提供赖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由于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它最清楚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与法律依据,相对,行政相对方不易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因据,因此,被告具有较强的举证能力.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既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防止其滥用职权,又可以对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使行政相对方不因行政机关滥用权力,自己又无法举证,而得不到实际有效的司法保护.论述:1试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答:1)不服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2)不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3)因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4)因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不答复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5)因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或不予答复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6)不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行政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案件.8) 其他影响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9)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折其他行政案件.2谈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行政指导制度的必要性?答:1)行政指导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2)行政指导是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模式的要求 3)行政指导是现代行政法制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采取行政指导有利于降低成本和社会成本.有利于更有效的实现行政目标.3行政合理性原则及其具体内容?答: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别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 合乎理性.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的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 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3)平等适应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的事实给予不同对待 4)符合自然规律,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采伐森林等.5)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4试论行政赔偿的范围?答:1 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违反使用枪支警械.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2 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1)对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行政赔偿.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5试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答:1 处罚法定原则 2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包含 1)实施处罚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政主体 2)处罚的依据是法定的 3)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3 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这个原则必须做到:1)实施处罚的动因符合行政目的.2) 处罚决定要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处罚的轻重程度应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大小相适应 4)行政处罚必须符合理性. 4 处罚救济原则 5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6 过罚相当原则6试述被授权组织的范围答:1 行政机构.包括三种类型:1)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直接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 2) 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 3)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2 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四种类型:1)行政性公司 2)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活动的企业单位 3)根据授权从事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4)被授予一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 群众性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7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1 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包括:机关,人员,委托合法.2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行政职权的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 2)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 3)时间管辖权的限制.4)手段上的限制.5)程度上的限制 6)条件上的限制 7)委托权限的限制.3 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符合法定幅度,范围.3)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4)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适当,行政行为必须合理公正.4 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1)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适应的程序要求 2)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8试述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答:1 程序公正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必须在程序上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必须排除各种可能导致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因素. 2 相对方参与原则.是指行政相对方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权利,相对方参与的而则,必然包括行政程序公开的内容.3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程序的设立与采取应有利于行政效率的实现.一、填空题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3.属于行为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行政拘留)4.行政诉讼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是(强制拘留)5.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人民法院)6.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 日内)7.“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职位保障权)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税务局征税行为)9.在行政程序制度中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实现的基本制度是(听证制度)10.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烟草专卖许可)11.下列规范文件中属于法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规章)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14.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2 年)15.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16.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被告)1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8.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强制)19.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2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2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审判权)22.回避制度是何项原则的体现(行政公正)23.下列属于行政法渊源(自治条例)24.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谁管辖(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26.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价值在于控制行政权的是 (英美)27.下列何项案件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范围(行政拘留案件)28.某市公安局的干警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该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公安局)29.被称为行政法母国的是(法国)30.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行政规章)31.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32.国务院颁发专家特殊津贴的行为是(行政奖励)34.下列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成员(直属局长)3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36.在我国,下列何项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37.下列何项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38.行政决定—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39.属于行政征收内容的是(排污费)40.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4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42.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43.工商所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居民委员会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5.赶赴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需要铁路运输或者渡江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载运。

行政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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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复习资料第一部分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3.属于行为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行政拘留)4.行政诉讼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是(强制拘留)5.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人民法院)6.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7.“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职位保障权)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税务局征税行为)9.在行政程序制度中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实现的基本制度是(听证制度)10.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烟草专卖许可)11.下列规范文件中属于法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规章)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14.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2年)15.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16.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被告)1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8.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强制)19.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2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21.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作变更判决的是(行政处罚显失公正)22. 回避制度是何项原则的体现(行政公正)23.下列属于行政法渊源(自治条例)24.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谁管辖(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26.在司法审查过程中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27.下列何项案件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范围(行政拘留案件)28.某市公安局的干警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该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公安局) 29.被称为行政法母国的是(法国)30.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行政规章)31.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32.国务院颁发专家特殊津贴的行为是(行政奖励)34.下列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成员(直属局长)3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36.在我国,下列何项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37.下列何项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38.行政决定—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39.属于行政征收内容的是(排污费)40.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4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42. 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43. 工商所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4. 居民委员会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5. 赶赴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需要铁路运输或者渡江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载运。

行政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行政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政法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第⼀章⾏政法的概念第⼀节⾏政与⾏政法1.三种最基本的⾏政法上的⼈:⾏政主体(包括⾏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相对⼈(直接被⾏政机关的活动所约束的⼈)、利害关系⼈(没有被⾏政⾏为直接约束,但明显受到⾏为的波及的⼈)2.⾏政是国家⾏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段发⽣作⽤的活动。

是对⾏政职权的⾏使。

(1)⾏政是国家⾏政主体的活动。

法⽆授权,不得为之;⾏政活动只能由⾏政主体本⾝或其他组织或个⼈以⾏政主体的名义作出。

(2)⾏政是⾏政主体的特定活动。

⾏政只是⾏政主体的部分活动;⾏政主体为⾃⾝利益⽽从事的其他活动,如借贷、租赁、买卖等,不属于⾏政。

(3)⾏政是⾏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活动的总称。

3.公⾏政和私⾏政:公⾏政须通过⾏政⽅式来解决,私⾏政属民法的调整范围。

4.⾏政的特征:(1)⾏政具有国家意志性(2)⾏政具有执⾏性(3)⾏政具有法律性(4)⾏政具有国家强制性5.⾏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变现形式多样,没有统⼀完整的法典。

第⼆节⾏政法的渊源与分类1.⾏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治条例和单⾏条例、规章、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第三节⾏政法的基本原则1.⾏政合法性原则(依法⾏政原则)基本含义:⾏政主体的设⽴,拥有⾏政职权和⾏使⾏政职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法律优先原则:⾏政⾏为不能与上位法律相抵触和违背。

①⾏政主体的设⽴必须合法。

⾏政主体是能以⾃⼰的名义拥有和⾏使⾏政职权,并能以⾃⼰的名义为⾏使⾏政职权的⾏为产⽣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或组织。

②⾏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法。

⼀切⾏政⾏为都以⾏政职权为基础,⽆职权便⽆⾏政。

③⾏政职权的⾏使应当合法。

④违法⾏使⾏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PS:案例“在家看黄⽚违法吗?”2.⾏政合理性原则(⽐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核⼼)含义:是指⾏政⾏为应当具有基本的理性、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及⽴法⽬的。

2024版行政法专题培训资料课件

2024版行政法专题培训资料课件

行政法专题培训资料课件•行政法基本概念与原则•行政机关及其职权划分•行政许可制度与实践操作•行政处罚制度及实施要点目•行政复议与诉讼救济途径•国家赔偿制度及实践操作录行政法定义及作用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规定行政机关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作用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的组织。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行政职权、行政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01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并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依法行政原则的含义02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原则的具体要求03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原则的意义依法行政原则解读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合理性原则的含义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和宗旨,不能滥用职权或显失公正。

比例原则的含义行政机关在采取行政措施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确保所采取的措施与追求的目标相适应,不能过度损害个人利益。

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关系两者都是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和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1 2 3行政机关的分类: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精简、统一、效能行政机关的设置程序:提出方案、审查批准、组织实施行政机关类型与设置03职权与责任相统一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01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02职权范围清晰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边界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界定上下级行政机关关系协调同级机关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协调与合作关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业务指导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领导与监督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推进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强化监督与问责确保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的有效实施跨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030201行政许可概述及分类管理行政许可的定义和性质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材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材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材料行政法是指国家对行政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体系,包括了行政机关的组织、权力的行使、行政行为的制定和执行等内容。

而行政诉讼法则是指在行政法领域中处理行政争议的法律规则和程序。

本文将一同涵盖这两个领域的材料。

一、行政法材料1.宪法:作为我国的最高法律,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基本国家制度、根本制度和各级政府的职权范围。

2.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机关自行制定的规章,用于规范和管理行政管理活动,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类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其中较为重要的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3.部门规章:由具有特定的行政职责的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和指导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

4.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法律适用的问题进行阐明和解释的文件,司法解释具有指导性、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法材料1.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我国行政诉讼的最高法律,包括了启动行政诉讼的条件、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等内容。

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问题进行阐明和解释的文件。

3.相关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行政诉讼领域。

4.实践案例和经验:在行政诉讼实践中总结出的先例,用于指导和规范后续的案件处理,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

总体来说,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材料都非常丰富。

司法解释和实践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具有非常大的指导作用,而各类法律和规章也是为行政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制约的基础。

对于法律从业者和普通公民来说,掌握这些材料是保护自身权益、维权和争议解决的重要参考。

行政法教材重点知识内容整理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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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方面是国家在地方设立的、代表中央在特定地方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地方居民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而依法组织起来的地方行政机关。

公共行政是国家或者授权组织进行的管理活动,而私行政是指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的自我管理活动。

1、法定正式称呼: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学理用词: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也可能是行政机关作行政相对人)3、口语:政府——老百姓1、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也可以进行立法和司法活动;(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行政复议)2、司法机关也进行立法和行政活动;3、立法机关也行政活动。

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的组织、活动、程序、监督和救济等方面所产生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2、行政法的数量多、分散、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交织,难以制定完整、统一的行政法典※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8、国际条约有待研究的有:1、习惯法2、判例法3、一般法律原则内部行政法调整国家内部的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职权职责关系,外部行政法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针对公民权利义务的关系(即有老百姓参与的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行政法调整的,行政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因行政职权的配置、行使和监督而形成的权力机关(国家)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互相之间、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行政机关与各监督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或称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客体:1、权力2、物3、智力财富4、行为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总和。

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被概括为:行政法治原则;议会主权原则;政府守法原则;越权无效原则。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七章至第十章)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七章至第十章)

《行政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七章至第十章)第七章行政行为原理第一节概念一.概念多歧的行政行为(1)行政活动(2)行政行为(3)行政处理(4)行政决定(5)行政处分(6)其他。

二.行政行为的不同含义(1)最广义:行政机关作出的所有行政行为(2)广义:公法性的行政行为(3)狭义:公法性的行政法律行为(4)最狭义: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行为的定义(1)定义: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作出的能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效果的公法行为(2)特征1.公法行为2.包含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3.包含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第二节分类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分标准(1)对象是否特定(2)效力朝向(3)发生效力的方式二.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三.违法的行政行为与合法的行政行为四.作为的行政行为与不作为的行政行为(1)作为义务来源:法定、约定、先行行为、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级机关交办、检察建议等(2)作为义务的形式:程序性义务(作出答复)与实体性义务(作出实质性履行的行为)五.程序性行政行为与实体性行政行为(1)程序性行政行为是指为了保障实体性行政行为的作出而产生的行为,例如受理、通知、送达、组织听证、调查等行为。

实体性行为是指最后产生的结果(2)传统的行政法理论,关注的是行政行为的结果,即行为的“瞬间摄影”,而对于行政的过程是关注不足的第三节功能一.设定权利与义务二.形成权利与义务三.确认权利与义务第四节形式(1)书面形式:最为常见的行政行为形式(2)口头形式:【法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订)第87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3)动作形式:比如交警指挥交通(4)电子形式:例如交通信号灯(5)默示形式: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行政法基本知识(PDF47页)

行政法基本知识(PDF47页)

行政法基本知识(PDF47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讲老师:郑烁第一部分行政法基本知识一、行政法知识体系第二部分专题串讲专题一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资格★总结: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 (2008年卷二第82题)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二、中央行政机关1.国务院的组成提示:1、国务院27个组成部门(部委行署)皆具行政主体资格,皆有规章制定权。

行政法(完整word版)

行政法(完整word版)

行政法(完整word版)行政法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既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这些原则是行政法规范的核心,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4. 高效便民原则:行政行为应当高效、便民,减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

5. 诚实守信原则:行政机关应当诚实守信,履行承诺,不得欺诈、误导。

6. 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法的主体行政法的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法的核心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行政法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是行政法的重要主体,享有行政法赋予的权利,承担行政法规定的义务。

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等。

2. 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行为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3. 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程序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4. 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督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5.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6. 行政赔偿:包括行政赔偿的种类、形式、程序、效力等。

四、行政法的作用1. 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法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职责、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等,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正当性。

2. 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法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

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

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权的概念、内容、特点P11行政法讨论的核心——行政权(一)、概念:普通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给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关于该概念,需要注重以下两点:第一,行政权是一种执行权;其次,行政权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给予或认可。

(P11)(二)、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指导权、行政打算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等权利。

(P12)(三)、特点:1、执行性 2、法律性 3、强制性 4、优益性5、不行处分性(P12)二、行政法的特点:P17-181、形式上的特点:①、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规矩范的数量浩大、形式多样;2、内容上的特点:③、行政法涉及领域广泛,内容非常丰盛;④、行政规矩范具有显然的易变性;⑤、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三、行政法的渊源 P19-21 (着重记黑体字部分,非黑体字了解应当即可)(一)宪法:是行政法最根本的渊源,也是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

(二)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规矩范的基本形式;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行政规矩范。

(三)行政规矩:是XXX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表现为“条例”、“规定”、“方法”。

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行政规矩范。

(四)地方性规矩、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XXX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规矩,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规则。

前提:不与宪法、法律、行政规矩相抵触。

(五)行政规则:是XXX 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包括部、委规则和地方政府规则。

行政法复习参考资料

行政法复习参考资料

行政法复习参考资料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2、派出机关既属于被授权组织的范围,也属于被委托组织的范围。

3、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一定都是合法行为。

4、只有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进行。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6、行政执法人员需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救济权。

7、执行罚可以针对同一事项反复适用,而行政处罚必须遵循“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9、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代履行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10、《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

11、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与外国政府签订的条约、协定,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12、街道办事处、地区行署、区公所属于行政机关派出机关13、行政许可行为是单方、要式、应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为是单方、要式、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行为是单方、要式、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调解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14、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的情形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15、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16、(1)行政规章可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2)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其中牵头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

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行政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资料1. 行政法律法规的定义行政法律法规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效力,强制性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法律性文件。

它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责、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规范的重要手段。

2. 行政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律法规分为下列几类: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规。

部门规章:国务院下设部委、各省级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制定的规章。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地方性规章:由地方政府及其下设机构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章,适用于所在行政区域。

3. 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行政法律法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普遍适用性:行政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其特殊身份或地域。

具有强制性:行政法律法规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违反法规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变性:行政法律法规可以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变化进行修订和调整。

补充性:行政法律法规通常被用于补充国家法律的不足之处,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程序性:行政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会涉及配套的程序和程序性要求。

4.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研究阶段:由有关部门进行立法研究,收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立法经验,对立法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

起草阶段:由立法机关的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员起草法律草案,并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

审议阶段:由立法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进行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通过阶段:在立法机关的会议上,代表们对法律草案进行表决通过,并经过领导签署公布后生效。

实施阶段:行政法律法规在颁布后由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并对不遵守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5. 行政法律法规的加强与完善为了更好地推进行政法治化建设,加强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加强立法调研:对于重要行政管理领域的立法,应开展合理、全面的调研,了解社会情况和立法需求。

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复习资料

1、行政法的概念、特征;我国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1)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征:①内容上:行政法内涵丰富、范围广泛、技术性较强;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命令、服从性;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易于变动②形式上:行政法律规范数量繁多,表现形式多样,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互交织,往往共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之中(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①宪法。

宪法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渊源,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②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有权法律解释、条约和协定(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行政关系。

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变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形态有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变更(主体的变更、权利义务的变更、客体的变更)、消灭(主体、权利义务、客体的消灭)三种行政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是导致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根据即法律事实。

分为法律事件,即法定的客观现象;法律行为,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1)基本原则体系: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和监督与救济原则。

(2)法律优先原则: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

(3)法律保留原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

(4)比例原则:行政行为在做出时要兼顾行政的手段和行政目的,不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过度不利的影响,从而使手段和目的相称。

(2024年)行政法(PPT)

(2024年)行政法(PPT)
行政行为的分类
根据行政行为的不同标准和特征,可以将其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羁束行政 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等。
行政行为的原则
行政行为的作出需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等。
14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 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如行政法规 、规章等。
违法行政行为的处理
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采取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方式进行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
16
04
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
2024/3/26
17
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 据申请,经依法审查,允 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 行为。
2024/3/26
行政许可的种类
合作与协调的关系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应当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行政管理 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双方也应当加强沟通与协调,及 时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
12
03
行政行为
2024/3/26
13
行政行为概述
2024/3/26
行政行为的定义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 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调查与决定
行政机关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 可或行政处罚的决定。
送达与执行
行政机关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告 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申 请人应当履行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否 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
0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复习资料

行政法复习资料题型:单选15*2 名解5*4 简答6*5 案例分析2*10(一)什么是行政、行政法行政:广义的行政认为国家的一切活动和作用都是行政。

狭义的行政观把国家的活动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制定和表达,另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和推行,行政便是后一部分的国家活动。

最狭义的行政认为行政就是除立法、司法之外的一切国家活动。

行政法: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说,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权限、行为、程序、违法及救济(包括对行政违法行为本身的救济和对受行政违法侵害的相对人的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的含义行政法主体:人们通常把那些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负担行政法上义务的各方当事人统称为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体。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依照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享有和执行行政权,具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独立承担其行为后果的国家机关。

(三)行政机关的职责、分类分类:a)根据管辖区域划分:以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有无区域限制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b)根据业务性质划分:以行政机关主管业务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一般行政机关和专业行政机关c)根据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以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环节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决策机关、执行机关、辅助机关和监督机关。

d)根据组织形式划分:以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独任制行政机关、委员制行政机关和混合制行政机关。

e)根据设置和存在时间长短划分:以行政机关设置和存在时间长短为标准,可以将其分为永久行政机关和临时行政机关。

职能:1保障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秩序3 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和生态环境(四)受委托组织和授权组织的区别1.行为名义和效果归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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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3、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4、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行政行为。

5、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6、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8、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

9、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相对方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10、法律保留原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11、法律优先原则——指行政法规范对行政活动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和支配力,行政主体不得采取任何违反行政法规的措施。

12、自由裁量的行政决定——指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的适用具有较大灵活性的行政决定。

13、职权行政主体——指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取得,无需经其他组织授予的行政主体。

14、听证制度——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允许相对人对将作出的行政决定所涉及的问题提供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或进行辩解,说明一项基本行政程序制度。

15、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16、行政法的空间效力——指行政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即关于行政法在哪些地域范围及上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

17、行政决定执行为——指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要求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将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

18、行政拘留——也称治安问题,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简答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以下特征:(1)内容设定的单方面性。

行政主体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无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2)内容的法定性。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设定的,当事人没有自由约定的可能;(3)权利处分的有限性。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其不能抛弃或转让去权力,除非国家以自己的意志改变或撤销了这种权力,否则,就成了行政主体的渎职。

2、简述代履行的条件代履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所设定的可以由他人代为履行并能达到同一目的的义务,行政主体可以自行或交由他人代为履行并收取代履行费用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相对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的义务;(2)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他人可以履行的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执行确属必要;(5)主体具有采取代履行的权力。

3、简述被授权和依委托行政职能的组织的区别被授权的组织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存在如下区别:(1)取得权力的依据不同。

被授权的组织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政权力的;(2)法律地位不同。

被授权的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做出行政行为,而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只能以“委托组织”的名义来行使职权;(3)法律后果不同。

被授权的组织需要对其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则不能对外承担法律责任;(4)在司法审查中的法律地位不同。

被授权的组织在其所做出的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诉讼时,其应以被告的身份应诉,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在这类案件中则不能成为被告。

4、简述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对联行政复议员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它包括维护公共利益原则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1)维护公共利益原则包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及时复议原则;一级复议原则;书面复议原则;(2)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原则包括: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被申请人负举证责任原则;便民原则。

5、简述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是指构成一个行政决定与其他行为或非行政决定的标准。

行政决定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个:行政权能的存在,行政权的实际运用、法律效果的存在和表示行为的存在。

6、简述行政赔偿争议中,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地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7、简述行政指导的法律特征行政指导与其他行政作用一样是行政主体所做的一种行为。

它具有下列特征:(1)不具有法律效果。

它并不为不特定相对人创设权利义务,也没有特定相对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某种权利义务关系;(2)非强制性。

行政主体或人民法院都不能强制执行或强制实施行政指导所确定的内容,其只能依赖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接受或自觉遵守。

8、简述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

实施行政处罚的条件下:(1)违法主体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主体应当是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2)主观状况,这是指违法主体实施违法行为时所持的故意或过反作用等心理状况;(3)违法行为,这是违法主体实施的,违反行政规范并应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

9、简述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有:1、宪法和条约;2、制定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法律解释;4、其他渊源:判例、法律原则、行政惯例、学说。

10、简述受委托组织的条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是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是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11、简述行政复议中适用撤销决定的情形行政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第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第二适用依据错误的;第三,违反法定程序的;第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第五,行政决定明显不当的;第六,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证据的。

12、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司法强制执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是运用行政的权利的行政决定,司法强制执行是运用行政权所作的司法行为。

(2)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司法强制执行的体是人民法院。

(3)执行依据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行政法规范;13、简述执行罚的条件行政指导具有如下四种作用:(1)抑制作用。

所谓的抑制作用是在某种意义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事实上具有抑制作用;(2)协助作用。

所谓协助作用是指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予以协助的作用;(3)调整作用。

所谓调整作用是指行政指导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利害冲突所起的平息作用。

(4)引导作用。

引导作用是指为实施和实现一定的政策或者计划,并依据该政策和计划引导相对人行动的作用。

14、简述执行罚的条件执行罚的条件是:(1)相对人不履行已经生效行政决定所设定的义务;(2)协助作用。

所谓协助作用是指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予以协助的作用;(3)调整作用。

所谓调整作用是指行政指导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利害冲突所起的平息作用;(4)引导作用。

引导作用是指为实施和实现一定的政策或者计划,并依据该政策和计划引导相对人行动的作用。

15、简述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答:(1)侵权行为的主体;(2)职务行为的违法性;(3)损害事实的存在;(4)因果关系。

16、简述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答: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其理由是:1、由被告方负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原告一方的诉权;(2)由被告方负举证责任,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的举证优势;(3)由被告方负举证责任,有利于促进行政主体依法制度。

被告负举证责任的范围:(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及行政规范依据;(2)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并不意味着对一切事实全部负举证责任;(3)原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负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不负任何举证责任。

原告对其所受到损害的事实,被告滥用职权的事实等只有举证责任。

论述1、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是判断行政决定的内容是否合理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平等对待、比例原则和正常判断和没有偏私;(1)平等对待。

平等对待包括三种情形,即同等情形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比例对待;(2)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包括必要性原则和狭义的比例原则。

(3)正常判断,即我们只能将大多数人的观点作为是否合理的标准;(4)没有偏私。

这项规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决定时不受外部压力的干扰,对所处理之事没有成见,在做出决定之前未私自与一方当事人单独接触过。

2、行政主体中的派出机关:职权行政主体的派出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有权机关批准而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承担该区域内各项行政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组织法第68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作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级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这些派出机关在法律上是职权行政主体,在事实上也发挥着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的作用。

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相对人员有如下权利:(1)自由权、(2)平等权;(3)了解权;(4)参与权;(5)请求权。

外部行政相对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遵守行政法规范,服从和协助行政管理,执行行政决定。

内部相对人具有与外部相对人类似的义务,并且变得又参加罢工、游行示威和应该廉洁奉公等外部行政相对人所不具有的特殊义务。

4、行政合法性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决定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它是行政必须服从法律的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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