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什么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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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什么批准后实施

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什么批准后实施

“三定”规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是对各部门各单位职能配备、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内容进行确定,按照统一的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印发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原来叫“三定方案”,后称“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如需调整怎么办
“三定”规定可以根据形势任务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

根据形势任务不断变化的情况,也需要适时对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人员配置进行调整,以满足发展需要。

对运行一段时间后需要调整完善的,部门可以提出调整的建议,经本级编办统筹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也可以由本级编办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改革要求,直接提出调整的建议,按程序报批。

三定规定随着改革适时调整
“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涉及上级统一部署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请示上级;涉及最高央统一部署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请示最高央。

最高央对于部门“三定”规定有备案要求的,“三定”规定调整后应继续执行备案规定。

经批准印发的关于调整相关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的规范性文件,也应按照“三定”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三定”规定的日常调整,由编办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报编委同意后,以编委或编办名义发文明确,作为“三定”规定的重要补充,补充规定属于党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机构编制知识竞赛题(含答案)

机构编制知识竞赛题(含答案)

机构编制知识竞赛题(含答案)重庆市编办机构编制知识竞赛题(有答案)一、判断题(100道)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答:对。

2、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不收费。

答:对。

3、除登记管理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收缴、扣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答:对。

4、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可以先注入再转移。

答:错。

5、事业单位法人在清算期间,应当继续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答:错。

6、“12310”举报电话实行全国统一的010-12310拨号方式。

答:错。

正确答案是:全国不统一,各地要在12310之前加拨区号,只有中央和北京市是010—12310..7、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重大检查活动,需要会同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合进行。

答:错。

正确答案是:也可以单独组织开展。

8、“12310”举报电话受理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

答:对。

9、纪检机关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共同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当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各自的职权开展调查。

答:对。

10、《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答:对。

11、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工作经费的依据。

答:对。

1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答:错。

正确答案是:不可以。

1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调整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答:对。

14、“十二五”期间,政法专项编制、公安现役编制和武警编制员额总体规模保持稳定,在中央确定的总体规模内解决所有具体增编问题,不再另行增加编制。

答:对。

15、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不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

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

商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企业应建立什么,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之: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商场的业务主管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1、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依据公司的管理要求,适时制定或修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各专业工长及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到有考卷、有分数、有名册。

3、负责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于开工后一个月内上报公司。

4、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9个要素过程的监控,每年负责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的方案和演练记录。

5、组织和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要有检查表及检查的情况和记录。

6、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每月填写两次文明施工检查打分表,对存在的问题要附整改回执。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旁站监督工作。

7、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签工作,对其中的安全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三定方案范文有关三定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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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三定方案范文有关三定方案范文关于三定方案“三定方案”,定机构(单位的性质,如行政、事业等),定职能(单位有些什么权力和职责),定编制(单位各种编制的人数,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等)。

定机构: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名称、性质(行政或事业)、经费(全供、差供、自收自支)等。

定编制:定人员数额,这其中包含部门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定职能:这个部门具体是干什么的,以及部门内设的处(科或股)、室的具体职责。

“三定”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党委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的工作。

政府机构的设立必须确定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附: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1997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227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行使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职权。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管理第四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以职能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能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

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调整国务院行政机构;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国务院组成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事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第六条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职能分为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和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则.

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则.

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建设,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 提高决策水平和行政效能, 依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郴州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应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适应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市、县市区的机构编制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本级机构和编制总量由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并接受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郴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简称市编委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管理全市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综合决策、协调和监督机构。

第五条市编委由以下人员组成: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编委办公室 (简称市编办主任担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编委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编委委员。

第六条市编委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研究拟定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二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省人民政府审批; 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及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管理市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其调整, 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直机关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划分。

(四管理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呈报副处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副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审批县市区科级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

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

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XX政府“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决策程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实现县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结合XX政府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是贯彻落实XXX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是推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县政府组成人员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决议,带头接受监督,带头作出表率。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着眼于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XX政府要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部署,围绕县委提出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举措等重大决策,切实抓好落实。

(二)坚持依法决策原则。

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按照行政机关单位职责和权限进行。

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事项与政协协商制度。

(三)坚持科学决策原则。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运用科学方法,选择最佳的决策方案,使决策符合卢氏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四)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决定,并按照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或报县委审定。

(五)坚持廉洁高效原则。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大力弘扬干事、干练、干净的作风。

规范廉洁从政行为,科学有效配置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正文:----------------------------------------------------------------------------------------------------------------------------------------------------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晋市政办〔2009〕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09〕10号)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1号)以及《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市政府部门的“三定”规定工作“三定”(即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规定工作是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

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三定”规定工作,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三定”规定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和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职责整合调整的事业单位。

(二)“三定”规定的内容1.定职责(1)各部门按照上下基本对口的原则,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部门主要职责。

设定审批、核准、备案的事项,要以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除此之外,不得自行设置。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已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列入部门职责,同时要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附在“三定”规定之后。

各部门职责表述要简明、扼要、准确,要明确哪些职责划出去,哪些职责划进来或新增加,哪些职责应该强化,哪些职责应该弱化或下放,哪些职责应该取消。

(2)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2023年二级建造师之二建机电工程实务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二级建造师之二建机电工程实务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二级建造师之二建机电工程实务练习题(一)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炉窑砌筑时,吊挂拱顶锁砖应遵循()。

A.不宜锁得太紧B.整体同时锁紧C.分环锁紧,锁紧度一致D.分段锁紧,每段锁紧度应一致【答案】 C2、下列关于桅杆起重机安装中地锚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根据设备位置和使用工况选用地锚B.全埋式地锚适用于有开挖条件的场地C.压重式地锚多在大型吊装中使用D.利用已有建筑物作为地锚,必须获得建筑物使用单位的同意【答案】 B3、下列工程编制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有()。

A.8t汽车起重机安装拆卸工程B.采用桅杆吊装11t 的变压器起重吊装工程C.搭设总高度为180m的塔式起重机D.采用桅杆吊安装8t 的变压器【答案】 B4、拉线制作安装要求包括()。

A.采用镀锌钢丝合股组成的拉线,其股数不超过3股B.镀锌钢丝的单股直径不小于4mmC.可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铝绞线制作拉线D.上把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1.5m【答案】 B5、(2016年真题)关于描述焊接工艺评定的目的,错误的是()。

A.验证母材的可焊性B.验证拟定的工艺指导书是否正确C.为制定正式的焊接工艺卡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D.评定施焊单位是否有能力焊出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焊接接头【答案】 A6、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

A.15B.30C.45D.60【答案】 B7、下列参数中,属于泵的主要性能参数是()。

A.流量、全风压、转速B.流量、吸气压力、转速C.功率、吸气压力、比转速D.功率、扬程、转速【答案】 D8、室内给水建筑管道工程的施工程序中,管道及器具安装的紧后工序是()。

A.系统清洗B.系统试验C.防腐绝热D.竣工验收【答案】 B9、工业管道中,关于泄漏性试验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A.输送剧毒流体、有毒流体、可燃流体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B.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15倍C.泄漏性试验可结合试车一并进行D.泄漏性试验应重点检验法兰或螺纹连接处【答案】 B10、下列关于接地体施工技术中,正确的是()。

2023年注册测绘师之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注册测绘师之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注册测绘师之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40题)1、关于在铁路、公路区域作业安全要求,表述错误的是()。

A.必须穿着色彩醒目的带有安全反光的马甲B.在作业现场工间休息时,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C.在桥梁和隧道附近以及视线不清的地点作业时,应事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墩)D.在电气化铁路附近作业时,禁止使用铝合金标尺、棱镜【答案】 B2、根据《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下列内容中,不属GPS测量成果质量A 类错漏的是()。

A.原始记录中连环涂改B.数字修约严重不符合规定C.起算数据错误D.GPS网布设严重不符合设计要求【答案】 B3、(2015年)某公司申请乙级测绘资质,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申请由()审批A.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B.所在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C.所在地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D.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B4、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下列机构中,负责认定国家一、二等平面控制点数据的是( )。

A.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B.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C.法定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D.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答案】 D5、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必须采取()的形式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A.独资或者合资、合作B.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C.一事一批D.事后备案【答案】 B6、(2014年)根据《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下列关于测绘计量器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必须经测绘计量检定机构或测绘计量标准检定合格B.超过检定周期的测绘计量器具不得使用C.必须经周期检定合格才能用于测绘生产D.教学示范用测绘计量器具经依法登记后可用于测绘生产【答案】 D7、(2012年)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

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

监理单位进场培训试卷正式(有答案)(1)

监理单位进场培训试卷正式(有答案)(1)

大张高铁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质量重点一、填空题。

1. 《加强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办法》中规定:对施工、监理单位在安全质量管理方面没有履行其相应职责,可能引起或造成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或险情,对施工单位指挥长、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责任追究。

采取的方式有(通报、警告、清退)三种方式。

2. 《大西铁路客专隐蔽工程项目现场作业实名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司对隐蔽工程项目作业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办法就是建立(实名制责任档案),监理单位应把(实名制责任档案)作为隐蔽工程报验的必要资料,施工单位没有提供的,监理工程师应不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

3. 为确保预应力砼连续梁(现浇梁)施工用支架(或膺架)搭设施工安全,公司要求对现浇预应力砼梁施工用的支架(或膺架)的搭设必须进行三级检查、验收。

三级验收分别是:(项目部)验收、(局指挥部)验收、(监理站)验收。

4. 《大西铁路客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闭合工作管理办法》中有关E类问题处理要求:监理人员查出问题,必须下发监理通知单(停工令),当即填写不良行为记录;施工单位必须签字确认,责任单位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下发人复查闭合,监理站把关闭合资料装订成册。

对一次复查未整改的问题,监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形成纪要 )继续督办整改,仍不能整改的提交( 大西公司 )处理。

5. 公司各部(含区段指挥部)对各参建单位日常检查考核。

实行红、黄、灰色通知单扣分制和绿色通知单奖励制。

对施工单位考核,既要进行奖罚又要纳入信用评价扣分。

对于红、黄、灰色通知单对应的扣罚考核费用或违约金分别为50万元、5万元和0.5万元;绿色通知单对应的奖励考核费用为20万元。

对监理单位考核,扣罚或奖励考核费用对应值:按照施工单位数额的( 20% )执行。

同时按照监理信用评价规定纳入信用评价扣分。

6.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首件验收分别由监理单位单独组织验收、大张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以及公司、大张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分三级进行。

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什么批准后实施

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什么批准后实施

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A)批准后实施
A.上级党委
B.上级机构编制部门]
C.国务院
D.上级政府
“三定”规定的重大调整,应当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实施;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一届任期内至少组织1次管理范围内的机构编制核查……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机构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规定了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自8月5日起施行。

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动议权限
关于动议,《条例》明确,机构编制工作动议应当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提出。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由党中央启动。

地方各级党委可以提出本地区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动议,并组织力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重大事项和超出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研究推进。

地方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对本地区相关体制
机制和职责调整提出动议。

各部门党组(党委)可以动议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报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可以由部门决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3•【字号】新政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3〕4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4月18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23日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行政审批是国家管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事务的重要手段,也是长期以来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有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行政体制创新的重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是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质体现。

2000年以来,特别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10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下,自治区本级共分十批清理确认行政许可事项668项,取消、调整465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任重道远。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行政职能越位、缺位问题依然突出,不该管的管得过多,一些该管的又没有管好;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依然较多,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高;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冗长,随意性较大;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权力滥用、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屡有发生。

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要“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机构职能转变,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2013年2月,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最新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讲学课件

最新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讲学课件
▪ 部门之间因职责交叉、分工不清需要进行职责 调整划转的,一般先由申请划入或划出该职责 的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并将 经双方签章认可的意见和依据报县编办。经充 分沟通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要书面提出理 由和依据,报县编办提出意见并报县编委审定。
以××局为例,可表述为:
▪ (一)取消已由勐腊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 (二)取消XX职责。 ▪ (三)将XX的职责划给勐腊县XX局。 ▪ (四)将XX的职责交给所属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
▪ 注意:按照政府行文惯例,“三定”规定中 部门名称表述为“勐腊县XX”,单位使用的 牌子、印章、文件头等也必须用“勐腊县 XX”。
▪ 政府工作部门的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其他 机构的规格依照腊发〔2010〕26号文件规定。
(二)职责调整
▪ 主要是根据腊发〔2010〕26号文件规定以及国 家、省、州、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参照上级部门的职责调整情况,结合实际,明 确本部门取消、划出、划入、转变、增加、加 强的职责等内容。
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三定”规定的概念
▪ “三定”规定,是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 件,是部门履行职责、制定政策和追究行政 责任的依据。做好各部门“三定”工作,是 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 部门职责关系能否理顺,机构能否有效运行 和行政效率的提高,是机构改革成果的直接 体现。
▪ 6.关于内设机构加挂牌子问题。对内设机构 加挂的牌子要认真进行清理和精简,确需加 挂的要严格控制。内设机构不加挂××联席 会议办公室的牌子,原则上也不加挂议事协 调机构办公室的牌子。
▪ 7.关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的设置。 根据《机 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机关和直接 纳入机关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不足50人的,不设立离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50至100人的,可在承担 此项工作的机构加挂牌子;超过100人的,可单独 设立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0•【字号】陕政办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2号)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编办《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一月十日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的意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精神,为做好省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和中央批准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从体制上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转变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建成西部强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制定部门“三定”规定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合理配置部门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着力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

(三)坚持权责一致,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解决权责脱节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反垄断观察”公号特别说明:8月7日上午,便看到该规定在微信朋友间转发,晚上看到个别公号已发布,但截至本公号发布前,仍然没有看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和官方公号发布】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7.14•【字号】深办发[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03年7月14日深办发[2003]9号)《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发展软环境,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都有着重大意义。

我市于1998年和2001年分别进行了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由1091项减少和调整至目前的395项。

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审批方式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对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目前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可以减少的审批事项仍然存在,有些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出现“反弹”;一些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不够明确;审批环节仍然过多;审批时限仍然过长;审批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等。

这些都与中央的要求以及全国各地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不相适应。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推进行政体制创新,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继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借鉴国内外政府管理的先进经验,通过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体制的创新和政府职能的转变,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15•【文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2019年8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第三条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

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力求科学合理、权责一致,科学审慎设置党和国家机构,统筹谋划好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力求有统有分、有主有次,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明确其他各个体系的职责定位,完善党和国家机构布局;力求履职到位、流程通畅,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提高各类组织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效率,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宁委办发[2013]61号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宁委办发[2013]61号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宁委办发〔2013〕61号)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更加突出市委常委会谋大事、议大事、管大事的职责,更加突出市委常委会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现就加强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政策或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和监管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界定事项范围1.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全局性的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政策,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草案和市政府规章颁布前,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3.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单位正职的人事任免,各区党政正职的任免建议,市属企事业单位正职的人事任免;党政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党政机关部门“三定”方案和重大调整;局级、副局级机构设置和调整,或按局级、副局级高配干部的机构设置和调整,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市和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敏感地区城市设计、敏感地区的重大项目设计方案,全市重大项目储备情况,需经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制定和调整,年度国土指标分配和调整,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包括市政府集中土地出让收益安排)、决算,年度调整预算方案以及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个项目追加支出超过1亿元,年度重大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安排,经必要行政程序后,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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