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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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了解工程设计的主导思想和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掌握工程关键部分的技术要求,对各专业设计施工图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因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而引起错误施工,使设计施工图纸更符合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避免返工浪费。

第二条在确保工程设计在满足国家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做到安全、经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促进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使项目工期、成本、质量能够得到更好的控制,特订立本办法。

第二章 图纸会审程序

第三条设计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各专业相互关联的图纸必须齐全。

第四条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由项目公司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参加。较大型项目、重点工程、特殊工程应邀请公司技术部派员参加。

第五条各项目公司工程部、监理和各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各专业图纸进行审核、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各专业图纸之间必须相互核对,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施工图中出现的错、漏、碰、缺等问题提出并形成问题清单。

第六条工程部经理将各方审查中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和不清楚

问题清单汇总后报分管副总审核,以便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提出,并加以解决。

第七条项目公司应将施工图会审记录整理汇总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签字盖章后,该纪要即被视为设计文件的组成(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发送施工单位及抄送有关单位,并予以存档。已经交底和会审的施工图以下达会审纪要的形式作为确认。如有不同意见不能取得统一时,应报请公司技术部定夺。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对不按本办法执行的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予以处理。

设计变更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证工程建设符合技术规范,满足功能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原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变更控制。

第三条变更类型:

一、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二、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三、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项目公司总经理:受理设计变更请求,负责审核签发。

第五条工程副总经理:

一、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二、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会审。

第六条工程部经理:

一、负责对设计变更所涉及已施工部位的影响进行技术鉴定,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分管副总经理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监理公司评审,经原设计单位技术认可后进行设计变更;

二、负责将报建工程的(影响结构安全、规划及消防要求的)设计变更报市审查办复审;

三、负责督促工程资料员将设计变更及时传递给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及相关部门。

第七条工程监理:

一、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设计变更的情况;

二、负责会同建设单位工程部及造价部对已施工项目的设计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及时办理现场签证。

第八条工程部技术员:

一、负责将变更与原建筑、结构施工图相应部位进行核实,提出变更可行性意见。负责草拟、传递《设计变更联络函》或《工程变更联系单》,说明变更的原因和要求;

二、对监理公司和项目公司按公司工程管理程序会审、认可后的设计变更进行登记建档,盖工程部章后交原设计单位,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会签的《工程变更联系单》;

三、负责接收、确认并登记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

会签的《工程变更联系单》;

四、负责传递《变更通知单》或会签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经本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盖章后交工程部资料员。

第九条工程部资料员:

负责接收保管《变更通知单》或会签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并及时传递给施工单位、监理部、工程部、造价部及相关部门。

第十条造价部经理:

一、负责组织对设计变更造价增减大于2万元的进行预测算;

二、根据需要,参与设计变更会审工作,提出变更涉及造价方面的意见;

三、负责组织造价人员配合工程部及现场监理,对已施工项目变更办理签证。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造价大于2万元、工程重要结构的变更或工程变更影响使用功能时,各项目公司工程部应提出较为详细的设计变更方案,填写《施工图修改报审表》,阐明变更的原因、内容,由造价部预算金额,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由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确定可行性意见,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紧急变更的处理程序: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变更事项可以先执行《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同步履行审查报批手续。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凡未遵守本办法的,参照《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件:工程变更联系单

附件: 工程变更联系单

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联系内容:

提出单位(章):工程/技术负责人: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工程/技术负责人: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负责人:日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章):项目/设计负责人:日期:

建设单位确认意见:

建设单位(章):分管领导:日期:注:本记录一式五份,工程部、成本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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