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假期及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制度
医院请假销假制度1.医院请假销假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正常休假、维护医疗秩序、保持患者权益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介绍医院请假销假制度的相关内容。
2. 请假制度2.1 请假类型医生在医院中请假有以下几种类型: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和年休假等。
其中,病假和事假是经常性的假期。
2.2 请假流程医生请假要先通知主管医生,经过确认后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附上假期天数、原因及自己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由上级医生签字确认。
请假时间为一天以上的,必须在请假前告知所在医疗组、科室负责人,并制定对患者的退出计划。
请假前需要补完当天所有的工作,并将相关工作交接给其他医生或者护士。
2.3 请假规定医生请假需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主管医生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审核通过方可生效,请假期间必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完善工作交接、维护医院形象。
请假时,医生不得干涉其他工作人员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不得利用假期从事其他有碍医院和患者利益的活动。
2.4 病假管理医生请病假时,需由家庭医生开具证明并在人力资源部门登记备案。
长期病假(超过3个月)考虑到对医院的影响及工作需要,将与医院商量是否住院治疗、是否安排代理医生等。
3. 销假制度医生休假结束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归来,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销假。
销假第一时间要向所在医疗组的主治医生说明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方便及时回归工作状态。
4.医院请假销假制度旨在维护医疗机构形象、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生请假行为。
医生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假期工作交接,进一步提高医生的专业素养和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员工病假请销假制度,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树立健康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员工的病假请销假管理。
第三章病假请假1. 病假请假时间员工应在病假开始前尽快向单位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报备的,应在事假结束后24小时内提出请假申请并附加假条明确经由。
2. 病假请假手续员工应在病假开始时向所在部门提出请假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将请假申请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3. 病假医疗证明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证明,如因病请假不超过3天的,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如因病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供由医院医生或医务人员出具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病假销假1. 病假销假时间员工病愈后应尽快向所在部门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后报备的,应在病假结束后24小时内提出销假申请并附加假条明确经由。
2. 病假销假手续员工应在病假结束后向所在部门提出销假申请,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将销假申请交给人事部门备案。
3. 病假销假证明员工在病假结束后,应提交销假证明及医疗证明,确认已经康复并适宜返回工作。
第五章病假管理1. 病假核准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证明,如因病请假不超过3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如因病请假超过3天的,需提供由医院医生或医务人员出具的医疗证明,由人事部门审核核准。
2. 病假纪律员工需严格按照病假请假和销假规定履行手续。
如有私自离开或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 病假滥用员工不得利用病假滥用请假,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其他1. 医院将定期对员工病假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2. 医院将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减少病假发生。
3. 医院将开展员工健康体检活动,及时发现员工身体状况,提供相应的预防和治疗措施。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请销假制度范本
医院请销假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请销假行为,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请假的种类和程序1. 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院长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
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院长批准。
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院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
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3. 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4. 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院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第三条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
无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
第四条旷工的处理1. 职工应提前做好工作准备,规定上班时间为上岗时间,未在规定时间上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2. 职工无论因公或因私不能到岗上班者均应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准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获得准假,擅自不到岗上班者即为旷工;获准假期时间已满,需延长假期者,亦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获得准假后,方可延长假期,擅自延长假期亦为旷工;旷工时间连续计算。
3. 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三天以上及三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三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1. 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请假结束后及时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说明原因。
2. 职工因紧急情况需立即离岗的,应口头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离岗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监督与检查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院职工的请销假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的请假和销假管理。
三、请假的种类及条件1. 病假:员工的疾病需经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的认定,并出具医疗证明方可请假;2. 事假: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3. 年假:符合医院年假条件的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4. 带薪假: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假期,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5. 婚假:员工办理结婚登记,可请假3天,需提供结婚证明;6. 产假:女性员工产假时间原则上为98天,即产前15天和产后83天;7. 丧假:员工家属丧事需请假,需提供丧事证明。
四、请假的程序1. 事假:员工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日期,部门主管审核后,填写请假单并报人事部备案;2. 病假:员工应当在病假出现当日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提供医疗证明,部门主管审核后,填写请假单并报人事部备案;3. 年假、带薪假、婚假、产假、丧假:员工应当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日期,部门主管审核后,填写请假单并报人事部备案。
五、销假的程序1. 事假:请假期满后,员工需当日到所在部门报到,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并填写销假单报人事部登记销假;2. 病假:请假期满后,员工需当日到所在部门报到,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并填写销假单报人事部登记销假;3. 年假、带薪假、婚假、产假、丧假:请假期满后,员工需当日到所在部门报到,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并填写销假单报人事部登记销假。
六、请销假管理的责任1. 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员工的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单,提前报人事部备案;2. 人事部门负责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登记和管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3. 员工应当按照制度规定,提前申请请假,及时销假并回到工作岗位。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员工请销假行为,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请销假程序,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第四条员工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等。
第五条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应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条年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条件,可享受年休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条件,可享受相应假期。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护理假:员工有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重或需护理,可申请护理假。
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条科室负责人对员工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对符合请假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请假条件的,应说明理由,拒绝批准。
第三章请销假手续及时间要求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详细填写请假原因、时间等信息。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一)病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提供相关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请假时间要求:(一)病假:病假期间,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二)事假:事假期间,员工应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三)年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护理假:请假前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时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章销假手续及要求第十四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024年医院请销假制度
2024年医院请销假制度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请销假制度作为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医院管理的需求,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2024年医院请销假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请销假制度有助于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和休息,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合理的请销假制度可以满足医务人员在家庭、学习、健康等方面的需求,提高其工作满意度。
3.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请销假制度有助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4. 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请销假制度有助于确保医务人员在岗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2024年医院请销假制度的主要内容1. 请销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
2. 请销假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的请假,设定相应的请销假条件,如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年休假需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等。
3. 请销假程序:医务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请假,包括填写请假申请、审批、调整工作等。
4. 请销假时间:根据不同类型的请假,设定相应的请假时间,如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病假根据病情而定,年休假一般为5-15天等。
5. 请销假期间待遇:根据不同类型的请假,规定相应的待遇,如事假期间无工资,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年休假期间享受年休假工资等。
6. 请销假责任:明确请销假期间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如请销假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需及时完成请假前的工作等。
三、2024年医院请销假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请销假制度的了解和认识,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完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请销假申请、审批、统计等环节的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
医院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职工请假行为,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范围和种类1. 病假:职工因疾病或受伤需要休息治疗,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病假。
2. 事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事假。
3. 婚假:职工结婚,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婚假。
4.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丧假。
5. 产假:女职工生育,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产假。
6. 计划生育假: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休息,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计划生育假。
7.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需要哺乳,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哺乳假。
8. 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要护理,应按本制度规定申请护理假。
三、请假程序1. 职工申请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
2. 科室主任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3. 申请人应在请假结束后,向科室主任报告实际请假时间,并办理销假手续。
四、请假时间规定1. 病假:职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时间根据病情和医院建议确定。
2. 事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申请,事假最长不超过15天。
3. 婚假:职工结婚,应提前申请,婚假最长不超过3天。
4.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应提前申请,丧假最长不超过3天。
5. 产假:女职工生育,应提前申请,产假最长不超过90天。
6. 计划生育假: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休息,应提前申请,计划生育假最长不超过15天。
7.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需要哺乳,应提前申请,哺乳假最长不超过1年。
8. 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要护理,应提前申请,护理假最长不超过15天。
五、请假期间待遇1. 病假:职工在病假期间,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2. 事假:职工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 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护理假:职工在上述假期期间,可享受相应的假期工资待遇。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
三、病假申请1. 职工因病需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科室负责人对病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病假条件,则签字同意后报送人事部门。
3. 人事部门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病假证明无误后,报院长审批。
四、病假期限及待遇1. 病假期限分为短期病假(3天以内)和长期病假(3天以上)。
2. 短期病假:职工因病需休息3天以内,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可按以下规定享受病假待遇:(1)病假期间,工资照发;(2)病假期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
3. 长期病假:职工因病需休息3天以上,按以下规定享受病假待遇:(1)病假期间,工资照发;(2)病假期间,医疗保险待遇不变;(3)病假期间,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病假时间,可享受带薪休假。
五、病假销假1. 职工病假结束后,应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销假申请。
2. 科室负责人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康复证明无误后,签字同意。
3. 职工销假后,应恢复正常工作。
六、病假管理1. 人事部门负责病假申请的审核、审批和销假手续的办理。
2. 科室负责人负责病假申请的初步审核和销假手续的审核。
3. 职工应按规定及时申请病假,不得隐瞒病情或虚报病假。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奖罚规定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劳动纪律奖罚规定1.请假制度1.1 假期分类医院职工享有的请假类型包括: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1.2 请假方式医院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请假: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在人力资源系统中提交请假单,或者通过医院内部应用程序发起电子请假。
1.3 请假流程请假者需要提前向其直接上级申请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核后由其直接上级签字确认。
请假单需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1.4 请假期限请假期限分以下几种:短期请假(不超过3天)、中期请假(3天至15天)、长期请假(超过15天)。
若需要延长请假期限,必须重新提出申请并经上级批准。
2.销假制度2.1 销假时间医院职工需在请假期满后的次日起三日内销假,否则将视为旷工。
2.2 销假方式销假方式有以下几种:向上级领导提交销假单、在人力资源系统中提交销假单,或通过医院内部应用程序提交电子销假申请等方式。
2.3 未销假处理如医院职工未按时提交或提交的销假单未被审核通过,将被视为未销假,违反劳动纪律,将按旷工处理。
3.劳动纪律3.1 出勤医院职工应准时上班,不得旷工、迟到、早退,且不得因私事请假频繁影响工作效率。
3.2 工作纪律医院职工应遵守公务员工作纪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对待就诊者态度恶劣,不得擅自离职或跳槽等。
3.3 行为规范医院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共场合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传染性疾病等。
4.奖惩制度4.1 奖励医院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或在学术研究上有重大突破,医院将给予相应奖励,例如表彰、物质奖励等。
4.2 处罚医院职工若违反上述规定,医院将给予相应处罚,例如扣除工资、禁止晋升、辞退等。
5.总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医院职工请销假以及劳动纪律奖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已经成为医院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医院职工必须遵守。
若有需要更新或改动,将由医院内部相关部门提出并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病假请销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病假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三、病假申请1.员工因患病或受伤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医疗证明。
2.病假申请应包括请假时间、请假原因、预计恢复工作时间等内容。
3.员工病假申请应按照医院规定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四、病假审批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科室负责人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以核实病假的真实性。
3.如科室负责人对病假申请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人力资源部应协助核实病假情况。
五、病假期间管理1.员工在病假期间,应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保持与科室负责人的联系,及时报告病情变化。
2.员工病假期间,科室负责人应关心员工病情,及时了解员工恢复情况。
3.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病假结束1.员工病假结束后,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交病假结束报告,并附上相关医疗证明。
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员工病假结束报告应包括实际病假时间、恢复工作情况等内容。
七、病假监督1.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对员工病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病假管理制度的执行。
2.如发现员工病假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人力资源部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病假记录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员工病假记录档案,记录员工病假申请、审批、病假时间、恢复工作情况等内容。
2.病假记录档案应作为员工考核、晋升、奖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九、病假管理制度修订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十、病假管理制度解释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希望能够规范医院病假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也希望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病假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
公立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2. 病假: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就医;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4. 陪护假:因家庭成员病重需要陪护;5. 假期:法定节假日、年假、调休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表》;2. 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签字同意;3. 请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审批;4. 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并通知科室负责人。
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期限的,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人事部门审批;2. 病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病假待遇;3.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4. 陪护假:根据实际情况,经医院批准,可按医院规定享受陪护假待遇;5. 假期:按国家规定享受假期待遇。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七条销假程序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销假情况;2. 科室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销假申请签字同意;3. 销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销假期限1. 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销假;2. 超过规定时间未销假的,视为无故旷工,按医院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或者销假时,按照医院规定在合理范围内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执行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员工请假和销假的程序,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以下是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的具体内容:一、请假的原因和范围1.疾病请假: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有急性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以提出申请。
2.事假请假:员工因有正当事由需要请假时,可以提出申请,如丧家之痛、婚丧嫁娶等。
3.年假请假: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可以根据年假政策提出申请。
4.首日病假:员工突发疾病需提前请假,需要在病假发生的当天提出申请。
二、请假的流程1.提出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在请假时限内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以及如何安排工作。
2.审批程序:所在部门负责人将申请向上级部门审批,须说明是否影响工作进度以及是否有其他员工替代等情况。
3.审批结果:经审批后,上级部门将给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答复,并及时通知员工和所在部门。
4.请假记录:医院将记录员工的请假情况,包括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内容。
三、销假的程序1.销假申请:员工在请假期满后,需及时向所在部门提出销假申请,说明销假时间和原因。
2.部门确认:所在部门负责人将根据员工的销假申请,确认是否批准销假,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上级部门协商。
3.销假结果:部门负责人将告知员工销假是否获得批准,并及时通知医院相关部门记录。
四、请销假的注意事项1.请销假时间:请假或销假应提前足够的时间提出申请,以便医院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批和安排。
2.汇报工作:员工请假期间需将工作情况以及待处理事项逐日向所在部门进行汇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严禁乱请假:员工不得出现滥请假、虚假请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医院制罚规定1.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雇。
2.恶意请假或者滥用请假者,医院有权扣除相应工资,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doc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doc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请假和销假行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分类1. 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的事假。
2. 病假:因患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需提供病假条的事假。
3. 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4. 产假:职工女性因生育,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5.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6. 产检假:职工女性因孕期产检,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7. 哺乳假:职工女性在哺乳期内,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8. 护理假:职工直系亲属生病,需职工进行护理,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9. 公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二、请假程序1. 职工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
2. 事假、病假、产检假、哺乳假、护理假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历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3. 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等。
4. 公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
三、请假审批1. 事假、病假、产检假、哺乳假、护理假等,由职工所在科室主任审批。
2. 婚假、丧假等,由职工所在科室主任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
3. 公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无需审批。
四、销假程序1. 职工需在假期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2. 职工需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填写销假报告,报人事部门备案。
3. 职工需在假期结束后,及时归还相关证明材料。
五、违反请假销假制度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请假时间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请假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旅游、参加聚会等与请假无关活动的,视为旷工,根据旷工天数,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
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销假行为,保障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员工。
第三条员工请销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滥用请假权利,影响医院正常工作。
第四条员工请销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
第二章请假类型和审批程序第五条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根据病情和医院建议确定。
病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三天的,需报人事科审批。
第七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事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人事科审批。
第八条年休假: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的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和医院规定确定。
年休假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九条婚假、产假、丧假: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定。
婚假、产假、丧假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三章请假审批和备案第十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时间等,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科室负责人应安排人员代班,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人事科应做好请假员工的备案工作,及时更新员工出勤记录。
第四章销假第十三条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天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销假需填写销假条,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五章纪律和处罚第十六条员工请销假应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离岗。
请销假管理制度医院
为了规范医院员工的请销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请假申请1. 请假申请应提前至少1天,特殊情况下应提前至少4小时。
2. 请假申请内容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代替工作安排等。
3. 请假申请需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生效。
二、销假手续1. 请销假需提前至少4小时。
2. 销假需员工本人到岗后亲自办理。
三、请假类型1. 年休假:员工可以根据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制度,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
2. 病假:员工请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并应在销假后提交给人事部门。
3. 事假:员工请事假需提供请假事由,并应在销假后提交给人事部门。
四、请销假流程1. 员工向部门主管提出请假申请。
2. 部门主管审批并签字,确认请假事由及时间。
3. 员工在请假开始前提出,提前至少1天;特殊情况下至少提前4小时。
4. 请假开始后员工需按时返回岗位,并进行销假手续。
5. 销假需员工本人到岗后亲自办理。
6. 请假申请应在用户单据上登记,包括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及部门主管意见等。
7. 人事部门对请假登记资料进行审核和备案。
五、请销假记录1. 人事部门对员工的请销假记录进行详细记录,并在员工档案中进行归档。
2. 请假记录需包括请假类型、请假原因、请假时间、销假时间等。
3. 请销假记录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对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1. 员工请假需提供明确的请假事由,不得私自请假或违规销假。
2. 部门主管应严格审批请假申请,确保请假事由真实有效。
3. 人事部门应及时对请销假记录进行审核和备案,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4. 对于频繁请假或违规请假的员工,应及时进行规范和教育,并严格追究责任。
七、请销假管理监督1. 公司领导应定期对请销假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规范执行。
2. 部门主管应加强对员工请销假行为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情况。
3. 人事部门应对请假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员工应自觉遵守请销假规定,不得擅自违规行为。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引言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工作场所,对职工的请假与销假有着严格的管理要求。
为了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制定了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职工请销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1. 请假规定为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制定了请假规定,明确了请假的类型、申请流程和审批条件。
具体规定如下:1.1 请假类型医院职工的请假可分为年休假、事假、病假和婚假等多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请假都有不同的请假天数和申请条件。
•年休假: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医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事假:如遇到亲属重病、丧失、婚丧嫁娶、家庭事变等特殊情况,可申请事假。
•病假:如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可申请病假。
•婚假:如因结婚需要休假的,可申请婚假。
1.2 请假申请流程医院职工的请假申请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职工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必要信息。
2.职工将申请表交给上级主管,由主管审核并签字。
3.上级主管将申请表转交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评估。
4.人力资源部将申请表转交给医务部,由医务部进行健康状况评估。
5.人力资源部根据主管、医务部的审核结果,最终审批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1.3 请假审批条件医院对职工的请假审批条件有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年休假: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医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年休假。
申请年休假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进行申请,并需确保在休假期间有人顶岗或医院工作不受影响。
•事假:事假需确保职工请假期间其他职工能正常接替工作,且请假事由合乎规定。
•病假: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确保职工的健康状况和休息治疗的需要。
•婚假:婚假需提供结婚证明,确保职工的结婚事宜和休假的合法性。
2. 销假规定医院职工在完成请假后,需要按照医院的销假规定进行销假手续。
销假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销假申请职工在请假期满后,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提交销假申请,注明请假结束日期,并提供请假期间职工的工作安排。
县人民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及流程
县人民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及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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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职工请销假制度
卫生院职工请销假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卫生院职工的管理,确保卫生院的正常运行和工作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二、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包括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
2.病假: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包括病假、工伤假等。
3.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的假期。
5.计划生育假: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
6.婚假:职工结婚的假期。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假期。
三、请假程序1.事假:职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病假:职工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岗。
病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年休假:职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年休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职工需提前向所在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假期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审批1.科室主任负责审批本科室职工的请假申请,对于请假时间较长或特殊情况,需报院长审批。
2.职工请假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紧急情况除外。
3.职工请假期间,所在科室应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五、请假期限1.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最长不超过10天。
2.病假: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最长不超过3个月。
3.年休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每年享有5-15天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享有98天产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延长至180天。
5.计划生育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有15-30天的假期。
6.婚假:职工结婚享有3天假期。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享有3天丧假。
六、请假纪律1.职工应遵守请假纪律,如实报告请假原因,不得编造虚假理由。
2.职工请假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请假地点,不得从事与请假无关的活动。
医院请销假制度
医院请销假制度
摘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医院的请销假制度,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请假和销假流程,以确保工作和员工的健康平衡。
背景
医院作为公共医疗机构,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需要建立有效的请销假制度。
该制度可以帮助医院员工合理安排请假并及时返岗,减少团队运转中的缺岗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请假流程
1. 员工在需要请假的时候,应尽早向所属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 请假申请应包含请假时间、请假原因以及希望处理的职责安排等信息。
3. 部门主管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尽快审批并安排好相应的工作替代人员。
4. 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后,员工应向人事部门报备请假情况,并将假期信息记录在人事系统中。
销假流程
1. 员工在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应向所属部门主管提交销假申请。
2. 销假申请应包含实际请假天数、销假原因以及工作情况总结等信息。
3. 部门主管收到销假申请后,应核实实际请假情况,并与员工讨论工作情况和调整。
4. 销假申请获得批准后,员工应向人事部门报备销假情况,并将销假信息记录在人事系统中。
注意事项
- 员工请假时应提前与部门主管沟通,并遵守医院请假制度相关规定。
- 请假期间,员工需尽量保持电话和电子邮件畅通,以便及时
沟通和处理紧急事务。
- 如有特殊情况导致请假时间需延长或销假时间需提前,请及
时与部门主管沟通并提出合理解释。
该请销假制度将有助于医院保持工作连续性和员工的健康平衡,希望所有员工遵守并积极运用该制度。
注意: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销假制度以医院实际规定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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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假期及请销假制度
(1)探亲假。
①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望父母的待遇。
②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天。
已婚者四年给假一次。
如果因工作需要或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假期为 45 天。
父母不在一地的,可任选一方为探亲对象。
③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给予路程假。
④职工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寒、暑假少于探亲假天数给予补足。
⑤职工在规定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
职工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予以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予以报销。
归侨、侨眷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按侨政会字(1982)第001号文件执行。
(2)产假。
①产假 90天,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
难产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
②女职工有生育指标,怀孕不满七个月流产或已生一胎采取带环避孕失败,又怀孕而做人工流产时,可根据医师意见,给 30天以内假期;七个月以上早产或引产按正常产假待遇。
病假长休期间、分娩产假期后仍继续休病假者,按病休假处理。
③实行晚婚晚育又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和哺乳假不超过6个月。
④子女在一周岁以内,每工作日给女职工喂奶时间一小时,双胎增加一倍。
⑤妊娠不满七个月的,工作上一般不予照顾,妊娠满七个月后,原则上不安排夜班。
(3)节育假。
①放置节育环者,自手术日起休息两天。
在带环后一周内不做重体力劳动。
取节育环者,当日休息一天。
②结扎输精管者休息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者,休息 21天。
③人工流产者休息14 天;人工流产同时放置节育环者,休息16天,同时做结扎手术者休息 30天。
④妊娠中期引产者休息 30天,同时结扎输卵管者,休息 51天。
⑤产后结扎输卵管者,产假外另加 21天。
⑥女方做输卵管结扎手术,给男方护理假7天。
⑦享受节育手术假者需有医生证明。
(4)婚假。
①结婚的男女双方均在本市的,婚假3天。
双方均已过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青年可给假两周。
如一方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结婚者,可享受当年探望配偶假待遇。
②婚假不得串用。
(5)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子女)死亡,职工处理丧事在本市的假期三日,在外地者,可加往返路程时间。
(6)病假。
①职工因病休假,必须有本院预防保健科诊断病休证明或其他医疗单位急诊病休证明。
②长期病休职工,需每月将诊断书交给本科室。
预防保健科应对长期病休职工定期进行疾病复查。
病休6个月以上,要求恢复工作者,需经预防保健科提出可恢复工作的健康诊断书,经批准后方可上班。
③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发原标准工资;半日病假半日工作者则两天合并为一天计算;病假在两个月以上,从第三个月起,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发给;工作年限不满 10年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 10年者,标准工资照发。
凡连续休病假和断续休病假在 12个月内累计满6个月者,从第七个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 80%。
④病假期间工资低于生活标准的,按生活费标准发给。
⑤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享受本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奖金待遇按奖金发放规定执行。
工作津贴、误餐费、绩效工资以及保健费等按病休实际情况扣发。
⑥全年累计病假一个月以上的职工,将不得晋升下一年的薪级工资。
(7)事假。
①职工本人因有重要事宜或特殊情况必须在工作期间处理的可请事假。
②职工申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室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科批准,副科级干部由主管院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由院长批准。
③职工因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患病需请假护理者,应提供医师诊断书,并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④全年事假累计在 14天以内,标准工资照发,超过 15 天者,将不得晋升下一年的薪级工资。
(8)公假。
①职工子女参军、到外地上学或职工的配偶、子女出国需要准备物品或送行可给公假一天。
②职工子女所在学校、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凭学校、幼儿园通知可给公假半天。
③因国家统建拆迁或调整住房搬家,凭调整住房单位证明,可给公假。
④房管部门修房需职工在家料理的,凭房管部门证明,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假半天或一天。
超过公假者,按事假处理。
(9)寒暑假。
①医院系大学教学单位,教职员工享有学校规定的寒暑假待遇。
医院可针对实际情况作调整性安排。
②下列人员不享受寒假或暑假待遇:
来院工作(含分配来院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含校内调动的职工)不满半年者;上半年或下半年病假累计超过 45 天者、事假超过 20 天者、半日工作已达半年以上者;寒假或暑假期间因病正在住院治疗或休养已超过三周者。
上半年或下半年休产假、哺乳假和已经休完哺乳假工作不满三个月者。
上半年或下半年出国学习、工作、脱产学习超过两个月者。
利用寒暑假探亲的,不再另给探亲假,寒暑假期内结婚的,不再另给婚假。
受行政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外单位来院的进修人员及实习医师不享受寒暑假。
(10)请、销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①探亲假由本人申请按职工管理权限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案并办理手续。
②婚假、产假、哺乳假由科室领导审核,报院计划生育办公室批准后到人事科备案。
③病假由本人(重患者可由他人代办)向所在科室提交预防保健
科诊断书(急诊例外)。
按规定应扣发工资的,由科室上报考勤后人事科执行。
④事假三日以内者,由科室领导审批,三日以上者由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科审批。
⑤丧假由科室领导批准,报人事科备案。
⑥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讲师(含相当职称)以上业务干部请假一周;副处级或副教授(含相当职称)以上业务干部请假 3天以上者,均需经主管党政领导审批,人事科备案。
出国、脱产学习、进修、公出人员经领导签批后到主管职能科室及人事科备案。
⑦凡履行请假手续的职工各种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向审批部门销假,如需续假时,应在假期未满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以上规定办理。
⑧对请病假已减发工资的职工,在正常恢复工作后,报请人事科恢复工资,但病休6个月以上者,需试用一个月。
病愈恢复工作的 3 个月内又休病假者,休病假时间前后合并计算。
⑨未按本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擅离职守或请假逾期不归,均按旷工处理。
除扣发旷工工资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除名处理。
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
⑪各科室考勤员及主管领导,如不认真执行本制度,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扣发奖金,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⑫本制度与国家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