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财[2006]3号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住宿,严格控制人数和天数,做到既保证出差人员公务活动的需要,又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行〔2005〕7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财〔2006〕3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差旅费是指离开南京市城区(含江宁、浦口、六合区)开展公务活动(出差及参加会议、培训、探亲、调动工作、挂职锻炼、带队实习等)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以及境内进修),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出差电话补助费等)。
差旅费实行凭票据按实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二、差旅费暂付款借支及报销审批1、差旅费暂付款是指本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带队实习等而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的临时性预支款项。
2、差旅费暂付款借支人应严格履行出差、参加会议、带队实习等事项的事前审批手续,并按《南京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南工财〔2002〕1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差旅费借支款审批。
3、借支差旅费的教职工,须按返程车票日期在返校十天内办理清账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者须按《南京工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南工财〔2002〕1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延期报销手续,否则将在工资中扣回本金及滞纳金(按借款总额及每日逾期2%的罚金标准扣除)。
4、教职工报销差旅费应严格按《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行〔2005〕75号)》、《南京工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南工财〔2002〕9号)》及其他相关授权审批程序正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参加会议者须附会议通知单。
三、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1、教职工差旅期间的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等,严格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行〔2005〕7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财〔2006〕3号文件规定执行。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财务处
南京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教育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教发[2017] 7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学校基建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财务处是学校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职责与权限包括:(一)在主管财务的校领导直接领导下,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二)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筹措,编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投资调整计划,编制基本建设资金预算、财务决算;(三)按照基建财务管理的规范要求进行基本建设资金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学校账簿和财务报表;(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五)严格按基建投资计划、基建程序、年度支出预算和工程进度管理建设资金,降低建设成本,努力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六)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七)做好基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2024年大学财务处工作计划
2024年大学财务处工作计划____年大学财务处工作计划第一部分:目标设定(800字)在____年,大学财务处将以以下目标为导向,致力于为学校各部门提供高质量的财务管理服务,确保学校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高效管理。
1.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通过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和技术工具,提高财务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效率,减少人工操作的繁琐和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2. 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管体系,健全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财务决策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3. 优化资金运作:通过制定有效的资金管理策略,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投资,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4. 加强财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财务培训和人才交流,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学校财务管理提供优秀的人才支持。
5. 推动数字化财务管理:推进财务数字化转型,整合财务信息资源,提高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能力,为学校领导层提供更准确、及时的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6. 加强沟通和合作:积极与学校各部门沟通合作,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为他们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和支持。
第二部分:具体计划(____字)一、提高财务管理效率1. 引入先进的财务管理系统和技术工具。
我们将评估市场上的先进财务管理系统和技术工具,选择适合学校的系统进行引入,并进行定制化开发,以提高财务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效率。
2. 开展财务流程优化。
我们将对学校内部的财务流程进行全面审查,识别流程瓶颈和不合理之处,并优化流程,简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财务数据的采集和管理。
我们将推进财务数据的集中化采集和管理,建立数据仓库和数据分析平台,提高对财务数据的整合和利用能力。
二、加强财务监管和审计1. 健全财务监管体系。
我们将加强对学校各部门财务活动的监管,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财务决策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强化内部审计。
我们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内工大计划财务处
内工大计划财务处一、引言内工大计划财务处是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的一个重要部门,负责处理并监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本文旨在介绍内工大计划财务处的职责、组织结构、工作流程以及对组织内外各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职责1. 财务管理:内工大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项目的财务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确保每项项目的财务活动合规并符合内部和外部的法规要求。
2. 预算编制和监控:财务处协助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编制项目预算,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跟踪和监控,及时提醒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开展必要的调整。
3. 财务报告和分析:为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提供财务报告和分析,包括财务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总结,为内部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4. 内部控制:财务处负责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项目资产和财务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可靠。
5. 外部合作:财务处与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的相关合作伙伴、承包商和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项目的财务交流和合作能够高效进行。
三、组织结构内工大计划财务处是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的一个重要部门,下设若干个职能部门和工作组:1. 预算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和监控工作,与项目经理和其他相关人员密切合作,确保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会计部门:负责项目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结算和报销等。
会计部门在财务处内起到重要的核心作用。
3. 资金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投资,包括资金计划、筹资、运用和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资金充足和有效运转。
4. 财务分析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为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提供决策支持和建议。
四、工作流程内工大计划财务处的工作流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1. 项目立项阶段:财务处参与项目立项决策,提供财务分析和评估报告。
2. 预算编制阶段:财务处协助内工大计划组织机构编制项目预算,参与预算的审核和调整。
3. 资金管理阶段:财务处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资金计划、筹资、运用和监督等工作。
南京工业大学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初稿)
南京工业大学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初稿)按照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11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校《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为适应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防科研的发展,明确国防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补充规定的适用范围1、我校承担的各类国防纵向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11号)文件要求,同时遵守中央军委各部、国防科工局等项目管理部门对经费管理的特殊要求。
2、国防科研经费管理分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人员费(工资、劳务、专家咨询费)、其他费用(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项目收益等11项。
此规定主要对管理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不可预见费、项目收益等由学校管理分配的经费项进行补充规定,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3、国防类科研项目的特殊要求,学校在承担国防科研项目时额外付出保密、质量、科研生产安全等相当多的管理成本,因此在经费中的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和项目收益的预算填报时,应当按相应测算比例足额申报,实际额度以答辨评审后允许开支的额度为准。
第二条国防科研经费预支管理1、国防科研项目因型号任务安排紧迫而进度要求非常迫切,研制周期紧、研制节点要求严格;如果国防科研项目经国家发文立项的,因国家财政拨款手续问题不能在当年到帐的,由项目承担人提出申请,经科研院军工办、计财部审核后,可以开设项目帐号,预支一定的经费提前开展研究,一旦国家财政拨款到达学校,优先冲抵预支。
2、预支经费额度为20~50万元,由军工办和计财部协调确定,一项一议。
[参照学校自2006年以来的一贯做法]3、国防科研项目一项一号,独立核算,避免与其他任何课题在经费上交叉,严格按国家有关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财[2014]19号关于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凭证(票据)的有关要求报销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非税收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暂付款单、内部转账单等)。
(一)对外来原始凭证(发票)的要求:1、报销凭证(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
票据内容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印章清晰可辨认。
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属白条范畴,不具备报销功效。
2、发票付款单位(购货单位)名称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或“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的全称。
填写二级单位(部门)名称、“个人”、“顾客”、“客户”或未填写原则上不予报销。
3、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在发票摘要处写—1—明“详见附件”,或“详见明细清单”,明细清单须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4、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直接填写无效。
6、发票须加盖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类票据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二)对自制原始凭证的要求:1、自制原始凭证仅限于使用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制的单据(如:内部转账单、科研经费转账单、支付凭证、暂付款单、经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涉税收入开票申请单等)。
2、报销时,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写内容须规范完整。
金额不得涂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修改人签章。
(三)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及时报销相关票据,原则上报销期限为自开票日期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原因,从严控制跨年度票据。
(四)不能报销的票据1、假发票、非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优秀生源,激发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南工校研[2014]39号),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保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面向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用于奖励学业成绩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面向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称“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新生优秀奖学金”)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和监督评定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二章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五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额度及比例: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第三章评审组织与实施第七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初进行,10月30日之前完成。
第八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由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组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可根据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原则上要求把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科研和实践活动也作为考量标准之一。
高校财务管理面临的新挑战及整体改进研究
理科学化和精细化 , 不断提升教育经费使 用绩效 , 以适 造 成 部 分 高校 出现 “ 专 项 经 费 用不 完 , 基 本 运 转 经 费 不
策略体 系。
内部控制规范》 以及《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等财会制度, 新 制度 的颁布实施将在成本费用控制、 财务监督 、 经费绩
效 评价 等 方 面提 出更高 要 求 , 也 必将 对 高校 现 行财 务 管
一
、
高校 财务 管理 面临 的新 需求及 新挑 战
在 新 的 以 内 涵发 展 为 主 线 的 高等 教 育发 展 战略 指 理体制、 财务治理结构 、 财务组织建设 , 以及会计核算和 引下 , 高校 财 务 管理 的 重心 必 须 随之 转移 到 服务 和 支持 预 算 管理 等 产生 重 大影 响 和挑 战 , 对 高校 财 务 的 整体 规 内涵 建设 、 提升教育质量上 , 转移 到 用 好 管 好 教 育经 费 划能力和事先统筹能力、 财务精细化和科学化提出更高 上 。为此 , 在经 费不断增 加和教 育事业 不断改革创 新发展 要求 。 的双 重机遇 和挑 战下 , 特 别是在 4 %目标 实现后 的 一定 时 期内, 如何 优化 内部 支出结构 、 提 高教 育经 费使 用绩 效 已 ( 二) 高校 现 行财务 治理 结构 对学校 财 务体 制 的挑战 高 校 作 为一个 多利 益 主体 组成 的事 业法 人 , 同样 存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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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 财务 管理 面临的新挑战及整体 改进研 究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 叶青松 赵 娟
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有效地组织好学校的科研队伍,明确科研人员与科研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保障科研项目的实施质量,推动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以及江苏省《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纵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是指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1、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含教育学、艺术学及军事学单列项目)、中央军委、国防科工局等国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的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国家教育部、环保部、工信部、中国科协等国务院直属部级党政单位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直属厅级单位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各地市级党政机关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
4、学校依据国家或地方财政预算资金自主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或其他科研平台(载体)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既要立足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要着眼于学科发展方向,遵循科技发展规律,结合我校科研专项规划和学科特色,认真组织科研项目的实施,创造特色,形成优势,在若干点上形成国内具有强竞争力的科研团队,促进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形成,建设高水平科研基地,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管理制度和文化,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
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142号)和《关于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苏人社发〔2012〕1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及原则:(一)建立适应高校岗位特点,以转观念、调结构、优学科、促发展为导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切实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为创建“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提供更强有力的动力。
(二)遵照“按劳分配、以岗定酬、注重效率、分类考核、统筹兼顾”的原则。
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向教师倾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和两级管理分配的原则。
学校对二级单位采取权责明确、宏观管理、整体划拨、按章监督。
各二级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结合单位工作,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并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含绩效工资独立核算单位)按各自分配方案执行。
第四条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的人员,不纳入此办法,按相关协议或规定执行。
第三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第五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考核奖励以教职工所聘岗位职责为依据,主要体现对岗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各单位应按规定发放其考核奖励。
(二)业绩奖励以激励为导向,主要体现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按质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和特殊贡献的情况。
第六条考核奖励按学校岗位聘用分为: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含领导职务)、工勤技能岗四类,辅导员岗按所聘管理岗执行。
考核奖励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
我国高等学校预算松弛的存在性及控制研究
我 国高等 学校预 算松 弛 的存在 性及 控 制研 究 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 缩减预算不足额, 而是放任预算执行 , 组织特性和产品特性掩盖了预算偏差发生的真实原因, 为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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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 学术权力行政化, 行政人和学术人的身份重合 ] , 教
一是个别部门和项目利用学科专业差异所造成的信 担着资源配置决策和控制功能, 其预算松弛将会造成资源分 要表现: 配的不合理、 造成资源配置出现扭曲, 掩盖预算差异和预算 息不对称, 过高估计本部门和本项 目经费需求, 造成本部门 失误的真实原 因, 降低预算执行者的主观努力程度 J 。为 或本项目支出预算过大 , 导致学校资源更多流向该部门和该
2 0 1 3年第 1 2期
黑龙江 高教研 究
H e i l o n g j i a n g R e s e a r c h e s o n H i g h e r E d u c a t i o n
No .1 2, 2 01 3
总第 2 3 6期
S e r i a l N o . 2 3 6
作者简介 : 叶青松 ,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 高级会计 师, 硕士研究生 , 主要从事教育财务理论与实践研究 ; 陆 莹, 南京T业大学计划 财务处处长 , 正高级会计师 , 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要从事高校财务管理研究 ; 陈 丰,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助理会计师 , 硕士研究 生, 主要研究 方向为财务管理 。
论意义。
一
于实际支出需要, 造成预算 目标无法完成 , 降低业务完成质 量, 如当前高校基本建设领域存在的“ 预算超概算、 决算超预
算” 问题。
、
高校 预算 管理 中的预 算松 弛表现 分析
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以及《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我校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合理补偿学校科研间接成本,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科研项目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有间接费用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第四条学校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并以直接提取方式将间接费用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五条间接费用的预算编制间接费用预算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课题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最高限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
间接费用按课题统一核定,由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课题经费预算表或预算说明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我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时,间接费用须按照前述比例的上限编制预算;若有其他单位参与我校承担的课题或我校参与其他单位承担的课题,各方在预算编制环节须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进行协商,争取对我校最有利的间接费用补偿。
经费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上报前需经学校科研及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协调分配后的科研间接费用,应该以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南京工业大学最新电话号码表
南京工业大学办公电话号码目 录机关党政联合办公室(江浦) ...... 3 党委办公室 ............ 3 组织部、统战部、党校 ....... 3 宣传部 .............. 3 纪委办、监察处 .......... 3 机关党委 ............. 3 学生工作处 ............ 3 保卫处 .............. 3 工会 ............... 4 团委 ............... 4 校长办公室、对外合作部 ...... 4 规划发展处 ............ 4 人事处 .............. 4 国际合作处 ............ 5 国际教育学院 ........... 5 计划财务处 ............ 5 教务处 .............. 5 研究生部 ............. 5 学科建设办公室 .......... 6 科技处 .............. 6 工业设计研究院 .......... 6 高技术研究院 ........... 6 审计处 .............. 6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6 离退休工作处 ........... 6 退教协 .............. 6 基建处 .............. 6 后勤管理处 (7)直属单位图书馆 .............. 7 信息中心 ............. 8 档案馆 .............. 8 学报编辑部 (8)学院化工学院 ............. 8 材料学院 ............. 9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11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12 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2 药学院 .............. 13 食品与轻工学院 .......... 13 土木学院 ............. 13 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4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4 艺术设计学院 ........... 1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5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15 理学院 .............. 16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 16 经济管理学院 ........... 17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17 公共管理学院 ........... 17 法学院 .............. 17 体育部 .............. 18 外国语学院 ............ 18 环境学院 ............. 18 能源学院 ............. 18 力学部 .............. 19 继续教育学院技术学院 . (19)南京工业大学办公电话号码1江浦校区 (19)浦江学院 (20)工大科技集团科技集团 ............. 21 南京圣诺热管有限公司 ....... 21 南京工大开元化学有限公司 ..... 22 印刷厂 .............. 21 陶瓷厂 .............. 22 建筑设计研究院 .......... 22 江苏建华有限公司 ......... 22 监理公司 ............. 22 建华园餐厅、宾馆 (22)后勤服务集团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 ........ 22 饮食发展事业部 .......... 23 学生公寓物业服务事业部 ...... 23 校园物业服务事业部 ........ 23 汽车运输服务中心 ......... 23 维修服务与建设工程中心 ...... 23 科苑宾馆 ............. 23 江苏安居物业公司 (24)电光源材料研究所 ......... 24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 (24)从10月24日8时起,江浦校区办公电话号码更换为58139×××,由于技术原因,校内电话5813号段拨号方式为电话号码后四位前加“8”,拨打虹桥、丁家桥校区电话仍为电话号码后四位前加“6”,虹桥、丁家桥校区拨打江浦校区电话为电话号码后四位前加“8”。
浅谈多校区高校财务档案的管理
作者: 赵红漫
作者机构: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南京211816
出版物刊名: 经济研究导刊
页码: 278-279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20期
主题词: 财务档案;多校区;高校;档案管理
摘要:高校财务档案管理是高校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有一般档案管理的共同特征,又具有财务档案的自身特点。
现阶段多校区财务档案管理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财务档案的分散性,因此,应该加强领导,完善多校区财务档案管理流程,提高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优化财务档案的管理,最终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关于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构建的探讨
作者: 叶青松;陈丰
作者机构: 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南京211880
出版物刊名: 经济研究导刊
页码: 100-102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7期
主题词: 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建设
摘要:随着高校科研经费的日益增多,对其的有效使用问题也日益突出,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监管体系,加强科研经费监督将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结合2014年国发11号文件要求,在深入分析高校经费投入使用管理问题及其监管失灵原因的基础上,着重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基础和监管内容四方面,就高校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提出对策建议。
南京工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财[2017]3号南京工业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根据《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江苏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苏教科[2016]7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补充规定》(苏财行[2014]56号)、《江苏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苏财行[2016]8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举办(含主办、承办、联办)的各级各类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确定为业务类会议和管理类会议两类。
业务类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交流会、学术论坛、评审会、验收会、咨询会、座谈研讨会、答辩会等。
—1—管理类会议是指除业务类会议之外的其他会议,包括工作研讨会、管理座谈会、工作布臵会议、传达类会议、总结表彰会等。
第三条学校各类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与事前审批、定额控制与决算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类会议举办单位(含部门,下同)是会议管理与会议费使用的直接负责单位,对会议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会议举办审批人对所审批举办的会议类别及所涉及经济事项承担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二章会议管理与审批第五条学校各类会议审批程序如下:(一)业务类会议由学校各学部学院、附设机构等学校二级单位审批。
其中,会议经费预算5万元(含)以上的,需会议举办单位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批。
(二)管理类会议由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群团和其他机构、直属机构、附设机构、学部学院等学校二级单位审批,并报其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批准。
第六条各类会议举办和审批单位应加强会议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会议安排的计划和统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标准、地点和费用,注重会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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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文件南工校财[2014]19号关于规范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报销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我校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关于报销凭证(票据)的有关要求报销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非税收入票据)和自制原始凭证(如:暂付款单、内部转账单等)。
(一)对外来原始凭证(发票)的要求:1、报销凭证(票据)必须是印有“税务监制”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据。
票据内容填写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出票单位发票(或财务)专用章,印章清晰可辨认。
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属白条范畴,不具备报销功效。
2、发票付款单位(购货单位)名称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或“南京工业大学科技开发中心”的全称。
填写二级单位(部门)名称、“个人”、“顾客”、“客户”或未填写原则上不予报销。
3、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在发票摘要处写—1—明“详见附件”,或“详见明细清单”,明细清单须加盖出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4、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直接填写无效。
6、发票须加盖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类票据可加盖“财务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二)对自制原始凭证的要求:1、自制原始凭证仅限于使用南京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印制的单据(如:内部转账单、科研经费转账单、支付凭证、暂付款单、经费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涉税收入开票申请单等)。
2、报销时,自制原始凭证的填写内容须规范完整。
金额不得涂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由修改人签章。
(三)各单位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及时报销相关票据,原则上报销期限为自开票日期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原因,从严控制跨年度票据。
(四)不能报销的票据1、假发票、非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2、虚构业务代开或购买的票据。
3、不规范的发票或收据:主要指没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监制章的票据、没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的票据及其他非正规发票和收据。
4、内容不完整的票据(如没有正确填写付款人名称、没有经济业务内容、没有开票日期等);—2—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符的票据;6、内容涂改或字迹不清晰的票据;7、已经被禁止使用的票据;8、用于个人娱乐、消费的票据;9、过期票据;10、其他规定不能报销的票据。
二、财务报销的基本手续1、报销人先行整理好票据并按照内容填制相应的报销单,若票据较多则需按照不同类别分类整理、粘贴、填制“报销凭证(封面)”,其中(1)购买批量商品如试剂、材料、图书、办公用品等须附商家开具并加盖印章的明细清单;(2)大型商场、超市等购物以电脑打印票据(有税务、单位印章)为准,不得换开手工发票。
2、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制“报销凭证(封面)”,包括报销日期、单位、报销金额、项目代码等相关内容后,在原始票据或封面单上签字,并需经办人、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销票据整理的规范要求 1、按照票据的内容(办公用品、出租车票、材料、邮费等)逐一分类,并将分类后的同类票据按照金额大小排序。
2.、每张报销凭证(封面)所附带的票据原则上不超过50张。
四、报销凭证(封面)的填写要求—3—1、报销差旅费: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审批单”及“南京工业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内容包括:往来交通费、出差地住宿费、会务费及补助等。
2.、报销实习经费: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实习费审批单”及“南京工业大学公用经费报销单”。
3、领取各类劳务酬金等: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支付凭证”和附相应的“发放明细表”。
4、其它报销: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公用经费报销单”或“南京工业大学科研经费报销单”。
按费用项目分别归类填写。
5、报销凭证(封面)报销封面各类要素(日期、经济内容、各类金额、各类审批及签章等)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制单,对于可报销金额小于申请报销金额的,由经办人重新填写可报销金额后予以报销。
五、票据遗失处理1、原始购物发票、费用发票是财务报销的凭据,没有原始发票不能办理财务报销。
因特殊原因发生发票丢失,可至对方单位索取原始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经办人作出“不重复报销,否则责任自负”的书面承诺,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视同原始发票办理报销业务。
使用原始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报销,只能是冲销借款或转账支付,一般不予报销现金。
2、飞机票遗失,必须取得出票单位的购票证明(明确乘机人姓名、时间、航班、票价等),并作出“不重复报销,否则责—4—任自负”的书面承诺,并附登机牌,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3、火车票、汽车票遗失,原则上不予报销。
六、本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七、本规定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2014 南京工业大学年12月30日—5—篇二:南京工业大学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咨询电话:58139185 58139186)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翻译和盖骑缝章各类证书及学历证明的办理(含毕业证明书、换发证书和往届生证书的领取)学生证的办理学生办理休学的程序学生办理退学的程序学生办理复学的程序学生办理cet4、6 及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证明联系方式(地址及电话)一、中英文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办理1、办理时间:预约登记:江浦校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上班时间、虹桥校区每周五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取件时间:江浦校区每周四下午(1:30-3:30)、虹桥校区每周五下午(13:30-15:00)2、办理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3、预约登记要求:在校生凭本人学生证接受预约;2000年以前入学(含2000级原建工学院学生)的往届生须到校档案馆(虹桥校区)调出历年中文成绩单并加盖档案馆印章;其余往届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江浦或虹桥校区办理。
4、办理方式一:①在校生从网上查阅成绩,也可到教务处打印中文成绩单作参照;已毕业的学生(2000年以前入学(含建工学院2000级))从本人档案中查原始成绩或者到虹桥档案馆调成绩单,2000年以后入学的往届生可以到教务处调成绩单。
③出国成绩单中的课程、学分(或学时)与成绩,按原始成绩记录,学校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程及专业限选课全部保留;公共选修课及专业任选课在总获得学分多于毕业规定学分时,可以自行决定取舍;不及格科目的成绩以补考、重修成绩填写;等级制成绩(如优秀a、良好b等)转换成百分制成绩,若在转换要求区间内均予以认可(详见样表下栏)。
办理方式二:学生可将打印好的一份中英文成绩单(成绩单格式及要求同上,正反面必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凡有成绩改动、课程减少或格式不符合一律退回)于每周四下午送到江浦校区明德楼113办公室,现场审核交费盖章。
具体时间:每周四下午1点半到3点半。
需要在读证明的学生则提前一周到教务处预约登记办理份数。
5、注意事项:(1)凡在办理成绩单过程中弄虚作假、篡改成绩者,将取消其办理资格。
(2)教务处出具的中英文成绩单仅供学生联系出国留学用,不能作为国内联系工作、考研或及其他用途的凭证。
(3)成绩单及在读证明的领取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请人代领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交费方式:(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须持现金交费。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翻译及骑缝章等的办理请联系校长办公室。
电话:58139888三、各类证书及学历证明的办理(含毕业证明书、换发证书和往届生证书的领取)1、登记预约:每周一下午上班期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
预约主要针对办毕业证明书及换发证书的同学,往届生领取证书不必预约,每周一下午直接凭财务处出具的收据领取)2、取件时间:下一周周一下午(13:30-15:00)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3、办理要求:(1).补办毕业证明书须带以下材料:①.登报(公开发行的报纸,本、外地均可)挂失,带上报纸原件②.个人申请③.个人免冠近照一张(两吋)(2).办理学历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3).所有证书的领取凭本人身份证,代领证书者必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4、交费方式:(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可持农业银行卡或现金到财务处交费。
四、学生证的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二、周四至周五(江浦校区)、周三下午(虹桥校区)(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注意事项:①.登报 (本地公开发行的报纸) 挂失,须带上报纸或发票。
②.个人申请(申请表下载),由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办印章。
③.一吋免冠近照一张。
交费方式:(1)凡在江浦校区取件的同学一律持农业银行卡到财务处划卡交费,因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江浦校区一律不接收现金交费。
(2)凡在虹桥校区取件的同学可持农业银行卡或现金到财务处交费。
五、学生办理休学的程序时间:江浦校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虹桥校区周四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1.填写休学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因病休学必须出示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证明。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因病休学须增加校医院审核)。
3.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审批通过到教务科办理离校手续。
六、学生办理退学的程序时间:江浦校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虹桥校区周四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1.因个人原因想自动退学的学生应填写自动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认可。
2.学生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3.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4.审批通过到教务科办理离校手续。
注:因成绩等问题被学校处理退学的学生直接到教务科办理离校手续。
七、学生办理复学的程序江浦校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虹桥校区周四下午上班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放假前两周办理,节假日停止受理)地点:江浦校区明德楼113、虹桥校区主楼411 1.学生休学一年期满,先填写复学申请表(因病休学的学生须带上医院的出院证明)。
2.病愈复学的学生必须到校医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