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多式联运
运输实务—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和特征(优点+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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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
特点 1
特点 2
特点 3
特点 4
责任统一 、手续 简便
缩短运输 时间,减 少货损货 差
降低运输 成本,节 省运杂费 用
实现“门到 门”运输的 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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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际多式联运的局限性
局限 1
局限 2
局限 3
局限 4Biblioteka 局限 5局限 6全球的运 输网络有 待完善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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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和特征
学习内容 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2.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
3.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
4.国际多式联运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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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以及1997年我
国交通部和铁道部共同颁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的定义,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 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 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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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
(1)必须具有一份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证。
(3)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
连续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
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 (6)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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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尚需改进 和完善
信息技术 水平需要 提高
协调力度 低,缺乏 统一规划
货运站 区域分 布不合 理
《国际多式联运》课件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
总结词
国际多式联运具有运输效率高、运输成本低、运输范围广等优势。
详细描述
国际多式联运采用多种运输方式结合的方式,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和转运时间,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多种运输方 式的联合使用可以降低单位运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此外,国际多式联运还可以覆盖广泛的运输范围,方便货 物的跨国运输,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多式联运》ppt课件
•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 国际多式联运的运作模式 • 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与环节 • 国际多式联运的法规与标准 • 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0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将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结合起来,实现货物跨国运输的运输方式。 它具有运输范围广、运输方式灵活、运输效率高等特点。
陆空联运
总结词
陆空联运是一种结合了陆地和航空运输方式的多式联运方式 。
详细描述
陆空联运通过陆地和航空运输的联合,实现了快速和高效的 货物运输。这种运输方式通常涉及将货物从起始地通过卡车 或火车运送到航空货站,然后装载到飞机上进行空中运输, 最后再通过卡车或火车运送到目的地。
陆路联运
总结词
陆路联运是一种仅通过陆地运输方式完成的多式联运方式。
详细描述பைடு நூலகம்
国际多式联运通常涉及多种运输方式,包括海运、陆运、空运等,可以根据货物的特性 、运输距离和运输需求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方式可以实现门到门的货物运 输,方便快捷,减少中间环节和转运时间,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国际多式联运还可以
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技术创新应用
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 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得到广泛应用, 实现运输过程的智能化和可视化。
《国际多式联运》PPT课件
国际多式联运
1980年5月8日联合国贸易会议上通过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把 多式联运定义为: “国际多式联运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 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起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 交付货物的起点。”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
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必须有一个多式 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负责 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必须对货主实行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必须是国际间货物运输
至于交付货物则是指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以下列方式交付时为止:
①将货物交给收货人
②若收货人不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取货物,则按多式联运合同或按照交 货地点适用的法律或特定行业惯例,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支配之下
③将货物交给根据交货地点适用的法律或规章必须向其交付的当局或其 它第三方。
3、赔偿责任限额
关于联运人赔偿的责任限额,公约规定如下: 1、联运如包括海运在内,每件货物或其它每个货运单位不超过920记帐 单位,(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确定的特别提款权SDRS)或毛重公斤 2.75记帐单位,以较高者为准。 2、国际多式联运如不包括海位.这是考虑到空运承运人和铁路、公路承运人对货损的 赔偿责任应高于海运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国际多式联运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或 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传统单一的陆、 海、空运输方式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加以有效综合利用而构成 的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方式。
当前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航运技术日新月异,国际多式联运把各种不同 的运输方式连贯起来,提供了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条件。它具有安全、迅速、 简便、省费、准确等优点,深受贸易界的欢迎,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六章 国际多式联运
( 3 )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 ( 4 )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 合理化。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会议为了适应并促 进国际贸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于1980 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 上,经参加会议的84个会议成员国讨论并一致 通过产生了《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对多式联运经营人、发货人的责任,索赔和诉 讼,多式联运单据及公约的适用范围和有关国 家的管理权限等均做了详细的规定。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业务流程
多式联运经营人从事多式联运业务时,大致需要经过
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空箱发货、提取及 运送→出口报关→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订舱及安排货 物运送→办理货物保险→签发多式联运单证→组织完成 货物的全程运输→办理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货物交
付→货物事故处理等环节。
(4)多式联运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可以用来结 汇、流通、抵押等。谁拥有提单,在法律上就表明拥 护提单上记载的货物。
国际多式联运的单证业务
多式联运提单的种类
(1)指示提单(Order B/L)。须背书才能转让, 多式联用中使用最多的可转让提单。 (2)不记名提单(Bearer B/L)。不记名提单,又 称空白提单, 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极少采用。 (3)记名提单(Straight B/L)。一般不能发生转 让流通。少用,仅在贵重物品、个人赠送品、展览 品等使用。
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特征
(1)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与托运人签订一份多式联运 合同;
(2)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运输承担运输责任;
(3)多式联运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4)多式联运必须是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 而且必须是不同运输方式下的连续运输; (5)多式联运的费率必须为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国际多式联运
凭
凭中远
收
中
联运提
货
远 联
中远
海陆
单提货
人 赎
运
杭州
上海
神户
美西 纽约
取
提
中
单
陆海联运
海海联运
海陆联运
远
结
提
汇
中远联运提单
单
出口地银行
3.将中远联运提单转寄进口地银行
进口地银行
第四部分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多式联运公约》) “多式联运经 营人是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 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当事人,而 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 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他有履行整 个运输合同的责任。”
“IPI”微型陆桥运输
微型陆桥运输由于在时间费用等方面 优越性更大,因而近几年来发展迅速。 我国出口美国的集装箱货物,在进口商 寄来的信用证中经常出现“IPI”一词, 其英文全称为“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意即“内陆地点多式联 运”,货物的交货地为美国的内陆主要 城市。是典型的微型陆桥运输。
• 缺点:受轨道限制,行驶范围有限
公路运输
• 优点:实现“门到门”,灵活 • 缺点:运量小
航空运输
• 优点:交货迅速,包装简化,减少保 险和储存费用,不受地面条件限制
• 缺点:费用较高
邮包运输
• 优点:手续简便,费用不高, “桌到桌”的运输服务 • 缺点:运量小,所运商品有品种限制
管道运输
• 货物在管道内借助高压气泵的压力输往目的地 • 主要用于气体和液体货物 • 固定投资大,但建成后运输成本低
因此,传统的“两点一线”运输方式已演变 为“四环一链”运输方式。也即: 第一环:出口国内陆集疏点(内陆货运站); 第二环:出口国集装箱码头; 第三环:进口国集装箱码头; 第四环:进口国内陆集疏点(内陆货运站)
第六章国际的多式联运
第六章国际多式联运一、填空题1、国际多式联运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铁路、水路、公路和航空等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连贯的运输系统,通过实现门到门服务来更好地为货主提供经济、合理、迅速、安全和简捷的运输服务。
2、多式联运单据与传统的提单具有相同的作用,是一种物权证书和有价证券。
3、海陆联运是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也是远东/欧洲多式联运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
4、多式联运全程运输中各区段的运输和各区段的衔接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各实际承运人订立分运合同和与各代理人订立委托合同来完成的。
5、关于空箱的提取,如果是拼箱货(或是整箱货但发货人无装箱条件不能自装时),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所有空箱调运至接受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做好装箱准备。
6、无论装箱工作由谁负责,装箱人均需制作装箱单,并办理海关监装与加封事宜。
7、多式联运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如不能确定事故发生的区段时,一般按在海运段发生处理。
8、当集装箱或机械设备在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借出或回收时,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制作设备交接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两者之间设备交接的凭证。
二、判断题1、在多式联运中,分段承运人各自对自己的运输区域负责。
(×)2、多式联运使用一份单证,实行全程单一运费率。
(√)3、大路桥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是陆—海—陆。
(×)4、空桥运输的货物在整个货运过程中使用的是同一集装箱,不用换装。
( ×)5、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具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双重身份。
(√)6、统一责任制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不分区段运输按统一原则负责。
(√)7、多式联运中分承运人出具的各种承运单据是承运人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的证明,它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
(×)8、多式联运若从内陆地区开始,报关应在附近的港口海关办理。
( ×)9、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装箱工作一般要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
多式联运
(二)我国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 2、具有与从事多式联运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固定 、 的营业场所,必要的经营设施和相应的专业管理人 的营业场所, 员 3、具有三年以上国际货物运输或代理经历,有相应 、具有三年以上国际货物运输或代理经历, 的国内、 的国内、外代理 4、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并有良好的资 万元 信 5、符合国家法津、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国家法津、
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 接受托运——提取空箱 提取空箱——报检报关 报检报关——货物 接受托运 提取空箱 报检报关 货物 装 箱 —— 办 理 保 险 —— 货 物 运 送 —— 签 发 单 据——中转、过境——货物交付 中转、过境 货物交付 中转
(一)接受托运 多式联运经营人审核委托单, 多式联运经营人审核委托单,并填写运输 工具的名称,联运单号, 工具的名称,联运单号,船舶航次或其他运 输工具的车次、航班等, 输工具的车次、航班等,留下承运人或其代 留底联和运费通知联, 理人的留底联和运费通知联 理人的留底联和运费通知联,将其余各联退 交发货人或代理人。 回,交发货人或代理人。
链接知识: 链接知识: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费
多式联运运费由四部分构成: 多式联运运费由四部分构成: 1、进出口区域服务费用(文件操作费、设备使用 、进出口区域服务费用(文件操作费、 仓储费、报关报检代理费、装卸作业费) 费、仓储费、报关报检代理费、装卸作业费) 2、运费(运输费、转运费) 、运费(运输费、转运费) 3、政府监管费用(过境费、检验检疫费) 、政府监管费用(过境费、检验检疫费) 4、企业经营税费、利润和汇率成本 、企业经营税费、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资质要求 (一)经营国际多式联运业务通常要求: 经营国际多式联运业务通常要求: 1、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 2、具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在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往 、 来中形成的分支机构和代理网络 3、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需的专业知识 、 技能和 、 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需的专业知识、 经验
国际多式联运名词解释
国际多式联运名词解释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intermodal transport,简称intermodal transport)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间的连接组织,其中包括集装箱、托盘和多式联运单证等。
这种连接组织由于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了标准化工作,因此运费也就比一般的运输要便宜。
如果通过多式联运可以很好地衔接多个运输方式,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运输就叫做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等五种运输方式在国际范围内连接起来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
它是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不断增长而逐步形成的。
多式联运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以规定的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对货物和旅客进行联合运输,即把需要进行多式联运的货物,从一国境内运至另一国境内,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将货物从始发地运至目的地收货人的全部运输,使用一份多式联运单证,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按照国际多式联运惯例办理货物运输的一种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它具有以下特点: 1、实行集中化管理,各种运输方式独立经营2、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多式联运服务专业化3、综合利用各种运输工具和设备,提高车辆设备的使用效率4、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进行分票承运,受理货主整票货物交付,一票到底5、承运的货物由接受货物的一方负责装卸,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装卸货物进行指导与监督,货损货差按国家规定处理6、多式联运经营人办理多式联运业务的货物交接,不以货物在最终目的地交付为必要。
这些措施也称为“多式联运组织”,这些措施一般都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
国际多式联运通常由若干个国家或地区共同参加。
多式联运虽然得到大力发展,但目前我国国际多式联运发展还较落后,我国至今没有自己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运输组织协调能力还比较弱,各运输方式之间还缺乏充分的衔接,无法满足社会对多式联运的需求。
我国《合同法》第31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十一章、国际多式联运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及 特点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和我国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 理规则》中规定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 “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 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 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 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地点交付的 货物运输”。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定义及特 点
1.各种必要的设施设备不配套 2.多式联运的外部环境不完善 3.信息系统不完善 4.缺乏大型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概况
目前已有的多式联运链的种类 ◆陆桥运输链
◆远东——北美间的多式联运链
◆远东——非洲间的多式联运链 ◆海空联运链
国际发展概况
国外主要的国际多式联运路线有: 1.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线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定义
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指其本人或通过其 代理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 当事人,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和参加 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 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1975年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
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的关系是本人的关系, 作为一个本人,他应对运输的妥善进行负责, 也应对整个联合运输过程中,无论在任何地 方发生的灭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 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一项 多式联运合同并以承运人身份承担完成此 项合同责任的人.
多式联运经营人特点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具有双重身份,
他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签订国际多式联运 合同,成为运输契约承运人 ,并对货物 的运输全程负责,但同时他又可以以托 运人的身份与负责实际运输的各区段运 输承运人签订分运合同,当发生货差货 损时,有权作为托运人向分承运人索赔。
国际多式联运
3.IPI运输
1 IPI运输的含义
IPI(interior point intermodal)运输称为内陆点 多式联运,它是指经美国西海岸和墨西哥湾沿海 港口,利用集装箱拖车或铁路运输将货物运到美 国内陆城市。
国际物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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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具备自己所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7 拥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三)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与经营方式 1. 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范围 2. 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方式 1 企业独立经营方式 2 两企业间联营方式 3 代理方式
(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索赔和诉讼 1.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1 统一责任 2 分段责任 3 修正统一责任制 2. 索赔和诉讼 1 根据货损原因确定索赔对象 2 索赔应具备的条件 3 索赔的金额必须合理 4 索赔与诉讼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5 诉讼与仲裁应在规定的地点提出
3.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订立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是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国际多 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 有在双方达成一致时才能成立,与其他合同一样, 是双方的协议,其订立过程是双方协商的过程。
(二)多式联运单证 1. 多式联运单证的内容 多式联运单证应载明以下事项。 1 货物名称、种类、件数、重量、尺寸、外表状况、包装形式。 2 托运人名称。 3 集装箱箱号、箱型、数量、封志号。 4 多式联运单证表明的收货人。 5 多式联运经营人名称和主营业所。 6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及单证的签发日期、地点。 7 接收货物的日期、地点。 8 交付货物的地点和约定的日期。 9 危险货物、冷冻货物等特种货物应载明其特性、注意事项。 10 交接方式、运费的支付、约定的运达期限、货物中转地点。 11 在不违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同意列入的 其他事项。
名词解释国际多式联运
名词解释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综合运输模式,它通过协调和整合不同的运输方式,以满足远距离货物运输的需求。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源头和目的地往往位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因此需要跨越不同的运输环节,包括陆路、水路和空运。
国际多式联运正是通过优化这些运输环节之间的协同作用,以达到高效、快速和可靠的货物运输。
首先,国际多式联运采用的是集成的运输网络。
这个网络涵盖了各种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和海运等,以及终点运输工具,如货运飞机和卡车。
通过集成这些不同的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可以选择最合适的路径和运输方式,以确保货物能够高效地运送到目的地。
其次,国际多式联运还涉及到多种运输手段的协调。
不同的运输方式之间存在着衔接问题,如货物的转运、中转和处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多式联运需要进行各种协调和沟通。
例如,在货物从海运转运到陆路时,需要确保货物能够顺利从码头转运到货运站或仓库,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报关手续。
此外,国际多式联运还需要解决各种运输环节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的问题。
尤其是在跨国货物运输中,各种文件和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机构和商业伙伴。
为了确保物流的顺畅进行,国际多式联运需要建立一个高效的信息共享系统,以便及时地传递货物的位置、状态和安全等信息。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明显。
首先,它可以减少运输时间和成本。
通过选择最佳的运输方式和路径,国际多式联运能够快速地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从而缩短了运输时间。
同时,通过整合各种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可以减少货物的中转和转运次数,从而降低了物流成本。
其次,国际多式联运增加了货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安全和保护至关重要。
通过使用多种运输方式,国际多式联运可以分散风险,并提供更可靠的货物运输服务。
例如,当由于天气或其他原因某一运输方式无法进行时,可以通过调整计划,选择其他运输方式来保证货物的运输。
最后,国际多式联运有助于促进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作用
责任制度
经营人
联合国公约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通常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组织经营。多式联运经营人常由从事海上集装箱运输的航运公司 (航运集团)或从事货运组织工作、服务工作的运输行充任。在中国,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属于前者,中国对外 贸易运输总公司属于后者。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全程运输,对发生于全程各区段的货物损坏都承担赔偿责任。在组织联运时, 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参加联运的有关承运人和换装机构签订合同,规定相互的权利、义务。这种联运工作的内部合 同不能影响联运经营人对托运人承担的义务。
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责任制度是不一致的。在全程运输中,多式联运经营人究应按照何种责任制度承担责任, 常成为争议所在。因此,统一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度,是开展多式联运所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海运 发达国家通过国际航运商会,于1975年制定了供联运经营人采用的非强制性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它是沿袭 70年代初海运发达国家就主张采用、而为发展中国家所拒绝的责任制度,规定多式联运采用网状责任制度,即按 货损发生区段适用的国际公约或国内立法规定办理。如货物损坏发生在海上,则按海运的国际公约或各国适用的 海运法规办理;发生在公路、铁路、内河或航空运输区段,则按各运输方式适用的公约或国内法办理。如果货物 损坏的发生区段不能确定,则按《联运单证统一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其赔偿限额为货物毛重每公斤 30法郎 或2特别提款权。各国联运经营人的多式联运提单大多采用《联运单证统一规则》规定的提单。
按公约规定,公约在3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后12个月开始生效。截至1984年3月,仅有智利、马拉维和墨西哥三 国交存了批准书,所以公约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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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多式联运
国际货物运输02 作用
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联运经营人以一张联运单据,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 负责将货物从一个国家接受货物的地点运送到另一国家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组织形式。班轮运输和集装箱运输的 发展促进了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这种联运方式将不同的运输方式组合成综合性的一体化运输,通过一次托 运、一次计费、一张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与托 运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自接管货物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的全程运输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的联运单据大 多采用《联合运输单证统一规则》规定的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可自己办理全过程中一部分实际运输,把其他部 分运输以自己的名义委托给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分承运人)办理,分承运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是承托关系。
国际多式联运
很少
不允许 不允许 没有 没有 代理费
拥有陆运或空运工 必要时可以 具 拥有提单 有 拥有运价表 收入性质 有 运费差价
第三节 国际多式联运实务
1、国际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1)多式联运提单的缮制
多式联运提单与各区段承运人单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 收货地 装货港 卸货港 交货地 签单地 托运人 通知人 收货人 签发人 责任区间 多式联运提单 起始收货地点 一程承运船的装港 最未程承运船卸港 最终交货地点 起始收货地点 依贸易合同而定 依贸易合同而定 依贸易合同而定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 承担全程责任 理 各运输区段承运人单据(提单、运 单) 区段运输工具实际收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装货港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卸货港 区段运输工具的实际交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的收货地(港)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区段承运人或其代理 承担各自负责区段责任
每件或每单位
毛重每公斤 30 2 2.5 37.5 2 250 17 250 17 2.75 41.25 8.33 124 50 16.66 25 8.33
备 注 1、除《国际货 约》和《国际 公路货运合同 公约》外,所 称的金法郎均 指含9000%的黄 金 65.5 毫 克 的 金法郎。2、以 英镑计价无法 解决通货膨胀 和各国币值不 统一等问题, 而用金法郎则 因黄金价格的 浮动过大而难 以对换结算, 只有SDR的价格 波动较平稳。
5.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业务范围
(1)咨询业务; (2)货运代理业务; (2)运输经纪业务; (3)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业务; (4)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5)运输延伸服务——物流服务。
6、国际多式联运企业的经营方 式
(1)独立经营方式 (2)联营方式 (3)代理方式
多式联运要点
国际多式联运第一章运输方式基本知识一、复习要点(一)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根据一个多式联运合同,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接管地点运到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地点的行为。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提高运输组织水平;综合利用各种运输优势;实现“门到门”运输的有效途径;手续简便、提早结汇;安全迅速;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
(三)公路运输的特点优点:灵活方便,广泛适用性,快速及时性,公用开放性,投资效益高,经济效应大。
缺点:消耗石油资源多,发生交通事故多,造成交通拥挤和环境污染。
(四)汽车运输的类别(1)整车货物运输。
一个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的重量(毛重)低于车辆额定载重量时,为合理使用车辆的载重能力,可以拼装另一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即一车两票或多票。
(2)零担货物运输。
是指同一货物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不足3吨。
(3)特种货物运输。
分为大笨重货物运输、贵重货物运输、鲜活易腐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四种。
(4)集装化运输。
是指以集装单位为运输单位的货物运输。
集装化运输的主要形式是托盘运输和集装箱运输。
(5)包车货物运输。
(五)外贸公路运输业务的分类集疏港运输、首末端运输、边境过境运输、特种货物过境运输以及“浮动公路”运输(汽车轮渡)。
(六)货物的保险与保价运输货物运输有货物保险运输和货物保价运输两种投保方式。
货物保价运输是按保价货物办理承运手续,在发生货物赔偿时,按发货人声明价格及货物损坏程度予以赔偿的货物运输。
发货人一张运单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保价运输实行全程保价。
(七)铁路运输的特点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可靠、运输成本低、运输准确性和连续性强以及受气候影响较小。
(八)国际铁路联运适用的规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决定办事细则》(简称《货协细则》)、《关于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的协约》(简称《统一货价协约》)、《统一过境运价规则》(简称《统一货价》)、《国际铁路协定》(双边协定)等。
第九章国际多式联运(14)
2)无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2)场站经营人型 (3)代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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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即取得了从事国际多式联运资 格 2. 签发多式联运单证。联运单据须有报批并登记编号 3.承担多式联运合同规定的运输和其他服务有关的责任 4.对运输全过程中所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害,多式联运 经营人负首要责任 5.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与多式联运所需要的、相适应 的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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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商法》采用的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因为 我国是船运大国,为保护承运人利益采用不完全过 失责任制更有利于维护我国利益。不完全的过错责 任制 就是 以过错责任为基础,即有过错担责任, 在某些范围有过错,不担责任。例如:海商法对承 运人责任的规定。其中对承运人由于航海过失和火 灾(非由于其本人)可免责,也就是即便承运人有 过错也不承担责任,对于其他事项,有过错才承担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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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式联运的特点
与单一运输方式相比,多式联运的特点如下: 运输全程中至少使用两种不同运输方式。 具有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是一票到底,实行单一费率的运输。 多式联运经营人都要对全程负责,多式联运中各区段承 运人对自己承担区段的货物负责。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分支机构和承担各项业务的第三者对 自己所承担的业务负责。 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在全世界运输网中选择适当的运输 路线、运输方式和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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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一链”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最明显的特点是将传统 的国际海运“港到港”运输发展成为“门到门”运输。 因此,传统的“两点一线”运输方式已演变为“四 环一链”运输方式。也即: 第一环:出口国内陆集疏点(内陆货运站); 第二环:出口国集装箱码头; 第三环:进口国集装箱码头; 第四环:进口国内陆集疏点(内陆货运站)
第八章 国际多式联运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MTO),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 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货主订立多式联运合 同,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任何人。(一人)
4、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这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 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将负责按 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全程运输单据。
交付货物的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
2、国际多式联运需同时具备下列6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3)必须至少是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总负 责;
(6)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海上货物 运输法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 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3.修正统一责任制(混和责任制)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 支付按照《多式联运公约》或区段的适用法律规定 负责赔偿,就高不就低。
Article 18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1. When the 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 is liable for loss result ing from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according to Article 16, h is liability shall be limited to an amount not exceeding 920 units o f account per package or other shipping unit or 2.75 units of acco unt per kilogram of gross weight of the goods lost or damaged, w hichever is the higher.
国际多式联运名词解释
国际多式联运名词解释国际多式联运,即International Intermodal Transport,是指将不同的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物流体系,以便于货物在不同的运输模式之间顺利转换和衔接,实现高效、经济、安全、便捷的货物运输。
在国际多式联运中,货物不需要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之间频繁地转运和处理,而是通过统一的运输容器(如集装箱)进行包装和装载,一次性完成从起始点到目的地的全程运输。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货物在转运过程中由于装卸操作所带来的损耗和延误,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成本。
国际多式联运的实施需要解决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首先,需要统一的运输容器标准,以保证各种类型的运输容器可以在不同的运输方式之间无缝衔接。
其次,需要建立有效的信息系统和物流网络,以便于实时掌握货物的位置和状态,并提供准确、及时的物流信息服务。
另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输规则和合同条款,明确各个运输环节的责任和义务,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合法性。
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货物运输效率:通过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机结合,可以避免货物在转运过程中的频繁装卸和处理,提高运输效率,缩短运输时间。
2. 降低货物运输成本:相比于单一运输方式,多式联运可以充分利用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选择最经济、便捷的运输模式,降低运输成本。
3. 提供灵活的货物运输方案:多式联运可以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客户的需求,选择最适合的运输方式和路线,提供定制化的货物运输方案。
4. 增加货物运输的安全性:通过统一的运输容器标准和规范化的运输流程,可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货物的损失和盗窃。
5.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多式联运可以加强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总之,国际多式联运是现代物流运输的重要模式之一,它不仅可以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降低运输成本,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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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计费方式
▪ 单一运费制 ▪ 分段运费制 ▪ 混合计算运费
(三)国际多式联运保险
一、集装箱综合保险
集装箱综合保险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1、集装箱自身保险 2、集装箱所有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保险 3、集装箱承运人的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二、国际多式联运保险的特征
9.3 国际多式联运的运作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包括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主 (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的流转单证和国际多式联 运经营人与各区段实际承运人之间流转的单证两部 分。 1、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出口单证流转程序 2、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进口单证流转程序
(二)国际多式联运计费
一、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费用的构成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费用构成包括: ▪ 运输总成本 ▪ 经营管理费用 ▪ 经营利润
第九章 国际多式联运
学习目标
▪ 1、了解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业 务范围、经营方式;
▪ 2、了解多式联运保险业务,国际多式联运的形式、运作 程序;
▪ 3、熟悉多式联运、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含义,多式联运的 组织方式,熟悉大陆桥运输运作流程,海空、陆空联运 运作流程;
▪ 4、熟悉多式联运费用的构成,计费方式; ▪ 5、掌握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 6、掌握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缮制、签发及进出口流转程
1、CIF条件下国际集装箱铁—海联运出口业务程序 2、FOB条件下国际集装箱海—铁联运进口业务程序
四、公铁联运
公铁联运集公路、铁路为一体,可以有效地结 合公路、铁路各自的优势。公铁联运已逐渐成为为 客户提供快速准时、安全高效、费用相对较低的门 到门的物流服务体系。
(三)大陆桥运输运作流程
MTD分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和不可转让的多 式联运单证。
多式联பைடு நூலகம்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 是双方在合同确定的货物运输关系中权利、义务 和责任的准则。
▪ 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证明和收据。
▪ 是收货人提取货物和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的 凭证。
▪ 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可以用来结汇、流通、抵 押等。
二、国际多式联运进出口单证流转程序
1、取得从事国际多式联运的资格。 2、具备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以及相应的经营网络。 3、与自己经营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有关的实际承运 人、场站经营人之间存在长期的合作协议。 4、具备必要的运输设备,尤其是场站设施和短途运 输工具。 5、拥有雄厚的资金。 6、拥有符合该规则规定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7、具备自己所经营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
2、国际多式联运的构成条件
▪ 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 由一个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负全程责 任。
▪ 至少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连续进行运输。 ▪ 属于不同国家之间的货物运输。
二、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方式
国际多式联运组织方式有很多种,如按照组织 体制来分有: ▪ 协作式多式联运 ▪ 衔接式多式联运
序; ▪ 7、掌握海铁联运运作流程。
目录
▪ 9.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 9.2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 9.3 国际多式联运的运作
9.1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 国际多式联运基础知识 ▪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经营人
(一)国际多式联运基础知识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及含义
1、国际多式联运的概念 《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国际多式联运的 定义为: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 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 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 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二、陆空联运
陆空联运是指将陆运与空运结合的一种多式联 运组织形式。陆空联运具有到货迅速、运费适中、 安全保质、手续简便和可以提前结汇等优点。
国际陆空联运主要有: ▪ 空陆空联运(Train—Air—Train,TAT) ▪ 陆空联运(Train—Air or Truck—Air,TA)
三、海铁联运
三、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
1、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业务范围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的方式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的方式包括如下3种。 ▪ 企业独立经营方式 ▪ 两企业间联营方式 ▪ 代理方式
四、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1、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的定义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 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承运人掌管货物的全部期间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 分割责任制 ▪ 统一责任制 ▪ 网状责任制 ▪ 统一修正责任制 4、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限额
▪ 国际多式联运运作流程概述 ▪ 海空、陆空、海铁、公铁联运运作流程 ▪ 大陆桥运输运作流程
(一)国际多式联运运作流程概述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形式
实践中常见的有: ▪ 海空联运 ▪ 陆空联运 ▪ 海铁联运 ▪ 公铁联运 ▪ 大陆桥运输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运作流程
1、多式联运路线和运输方式的确定,与分包方签 订分包合同等。
2、出运地作业。 3、转运地作业。 4、目的地作业。
5、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跟踪监管。
(二)海空、陆空、海铁、公铁联运运作流程
一、海空联运
海空联运,也称空桥运输,是指把空运货物 先经船舶转运至拟中转的国际机场所在港口,然 后安排拖车将货物托至拟中转的国际机场进行分 拨、装板、配载后,再空运至目的地的国际多式 联运形式。
9.2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 国际多式联运计费 ▪ 国际多式联运保险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证概述
《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定义:国际多式 联运单证(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 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经营人
一、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含义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MTO)是指本人或通过 其代表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人,他是事主,而不是 发货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 代表,并且附有履行合同的责任。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