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第十章行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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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税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不如流转税、所得税那样稳 定和可靠,税收收入通常有明确的用途或不以取得收入为 主要目的,甚至有“寓禁于征”的特征,同时,在整个税制 体系中,只能做为辅助税种发挥拾遗补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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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印花税
• 10.2.1 印花税概述
10.2.2.3 税率
• 1. 比例税率 • (1)适用万分之零点五税率的为借款合同。 • 适用千分之一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 (2)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的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
包合同、技术合同。
• (3)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的为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 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 记载资金的账簿。
• 1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3 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不同 ,适用的税率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
•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
• 10.3.2.4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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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2 印花税的特点

• 1. 以应税凭证为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广。 • 2. 采用粘贴印花税票的方式完税。 • 3. 轻税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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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3 开征印花税的意义
• 1.有利于筹集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 • 2.有利于促进经济行为规范化。 • 3.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 • 【知识库】印花税起源趣谈
• 10.3.2.6征收管理
• 1.纳税环节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 节。纳税人只要发生“三税”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 节,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2.纳税地点
•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签订时、账簿 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 3.纳税地点 • 印花税实行就地纳税。 • 【知识库】印花税吹响美国独立战争的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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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3.1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
• 10.3.1.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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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2 行为税制与一般税制的关系
• 行为税是税收杠杆的一种特殊运用,是在一般税 收基础上对税收外延和作用领域的一种有意识的 拓展。
• 10.1.3行为税制特点和开征的意义
• 行为税由于选择对特定的行为进行课税,具有极强的目的 性,因此其调节经济的作用极为明显。
• 2. 具有特定用途
• 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明确的征税目的,所筹资金专用于城 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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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3 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意义
• 1.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城市建设所 需资金的来源,加速全国城市的维护建设。
•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签订的农副产品 收购合同。
•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 5.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 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
• 7.农牧业保险合同。
• 8.特殊货运凭证。
• 9.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l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 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 (12)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 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 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的一定比例征收,所筹资金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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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 1. 具有附加税性质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税基, 附加于“三税”税额之上,是税上加税,本身并没有特定的 、独立的征税对象。
• 4. 权利、许可证照类
•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 标注册证、专利证和土地使用证。
• 5. 其他凭证类
• 指除上述四类凭证以外,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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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 纳税人
•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上述应税凭证的
•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所缴纳的“三税”税额 ,但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征收城市维 护建设税。
• 10.3.2.2 纳税人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但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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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缴纳方法 • 根据税额大小、贴花次数以及税收征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以下
三种纳税办法:
• (1)自行贴花办法 • 是指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
(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又称“三自纳税”法。 • (2)汇贴或汇缴办法 • 对于有些应纳税额较大,不便于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以及同一
• (4)适用千分之一税率的为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 同、财产保险合同。
• (5)适用千分之一税率的为股权转让书据。 • 【背景知识】证券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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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定额税率
• 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适用定额税率,税额均为每 件5元。
• 10.2.2.4 税基
• 纳税人应缴纳城建税税额的多少,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 ”税额决定,其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适用税率
• 【例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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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5 减税、免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的实缴税额为税基并同时征收, 故不应另行规定减免税。但个别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予以减免税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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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5日星期五
10.1 行为税制概述
• 10.1.1 行为税制的概念 • 行为税,又称特定目的行为税,是对纳税人的某
些特殊行为(或特定行为)征收的一类税种的总 称。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属于行为税的税种主要 有: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车辆购置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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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产权转移书据类
•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 等所立的书据。具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 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 3. 营业账簿类
• 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 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 ,包括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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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5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印花税应纳税额,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 率或定额税率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分为三类:
• 1、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 2、资金账簿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适用税率
• 1.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计税金额。具体规定
为: •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记载的购销金额。 •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经计算,税额不足1元
的,按1元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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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 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 财产的金额。
• 3、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单位税额
• 【例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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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6 减免税
• 根据条例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
单位和个人。根据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具体 划分为以下五种: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的单
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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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印花税征收制度
10.2.2.1 征税对象 • 1. 合同类 • (1)购销合同 • (2)加工承揽合同 •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4)财产租赁合同 • (5)货物运输合同
的其他凭证。
(6)仓储保管合同 (7)借款合同 (8)财产保险合同 (9)技术合同 (10)具有合同性质
• 10.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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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12.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 1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凭证。
• 10.2.2.7 征收管理
• 10.2.1.1 印花税的概念
•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应税 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因其完税方法是在应税 凭证上购买和粘贴一定数量的印花税票而得名。
• 印花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有着悠久的历史。
• 我国的印花税是由北洋军阀政府于1912年首次开征的, 1927年国民党政府公布了印花税条例。改革开放后,我国 恢复了印花税的征收。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从自当年10月1日起施 行。

5.使用人。是指在国外书立或领受,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
和个人。
• 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 方都为纳税人。政府部门发给的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为纳税人。

6.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
证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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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促进新兴城市的开发和老城市的扩展及改造,迅速改 变我国城市市政设施陈旧落后的状况,改善城镇居民生活 环境,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更好 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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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2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制度
• 10.3.2.1 征税对象
类应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为简化贴花手续,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 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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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委托代征办法
• 是指税务机关委托权利、许可证照的发放单位和办理应纳 税凭证的鉴证、公证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单位代征印花税税 款的一种征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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