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西窗法雨》读后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愿西窗法雨能撒在东窗之上

一本《西窗法雨》,字并不多,书不算厚,内容不难懂,作为一部法学的入门书它是不错的,因为它是中国人用中文写的!这不是一句废话,因为当你看那些外国人写的理论书,特别是欧洲,美国,俄国等语系不同于我国的国家,翻译的水平不论多高,还是有地方很难搞懂,例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里面的句子有些很难搞懂,并且太长了;又或者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在里面,黄风先生的翻译是不错,但还是有一些地方令人琢磨不透。但《西窗法雨》则不同,它从内容上看只是一本法学入门书,面向的是初学者,自然而然从内容上就简化不少,让人一看就懂,又发人深思,更主要的是,每一篇里头都有一个故事,想说服或感染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以例说理,就是这样,《西窗法雨》里的很多方面我都有感触,既有赞同,又有反对;从写法上看,它里面是一篇文章一件事,不需要人一次看完全书,这样给予了读者自由度,并且能让读者感到作者的体贴。

万物本无完美,世界只有追求完美万物的人和并不完美的万物。《西窗法雨》也不例外。

正如那个星期五,读书小组那位不说名字的同学所言,在《西窗法雨》里,看到的是矛盾!“苏格拉底的慎重”与后面的“恶法非法”有矛盾,有人会说没有矛盾,因为前面说的是对待自己认为不公正的法律要慎重,而后面的是纳粹德国的法律,是不正义的,不公正并不等同于不正义,并且前者是要慎重,而不是要绝对服从。但我想说得是,正义是什么标准?人总是在侵占他人利益来扩大自身利益,而正义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在这基础上才去侵占他人利益。那么对于不正义之法,人该如何是好了呢?又会有人说:“苏格拉底是被自己赞同的程序判处死刑的,而“恶法非法”里的受害者与其妻子是反对纳粹的法律的。《社会契约论》里讲过,在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成立后,必须要有一个全民同意的议案,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没有它的存在,政治共同体的效率就极为低下。而受害人处于当时的德国,不能阻止希特勒上台,这就表明多数人是希望他上台的,我们一直说德国人民在二战时的生活多么悲惨,却忘了这样的生活是因为他们之中大多数的决定所决定。受害人间接得赞同了该法的通过,那么他就应该遵守,否则,就应该脱离这一政治体。法律不因一人而改!

矛盾存在着,但这不一定是刘星老师的矛盾,《西窗法雨》所写得是刘星老师所看见得“西窗”对于“法雨”的看法,人本来就有矛盾存在,对待法律,也是如此;对待《西窗法雨》这本书,我也是如此。

对于《西窗法雨》中某些说法我自己是持反对态度的。如“上下关系”还是“契约关系”那一篇,西方人认为自己和政府是契约关系,听到这里,很多人会想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且认为这书绝对肯定了这一关系。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但我看了《社会契约论》后,我明白了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卢梭不仅没有说人民与政府是契约关系,还告诉读者他是反对这一结论的。《社会契约论》是这样写的:“创制政府的行为绝不是一项契约,而只是一项法律。”拥有立法权的人民赋予政府管理他们的权力,那么政府的权力不就比立法权还大?又会有人说,不,契约中规定政府只能管理人民,而不能统治人民。但政府能管理人民,不就可以凭此来,慢慢地变成统治人民了吗?就像管家与主人一样,如果是契约关系,管家因为贪婪,慢慢开始侵吞主人的“财产”,最终就像国际象棋的特别招数的名字:“王车易位”,不过后者是舍身救主,前者是弑主夺位罢了。那么是法律关系的话呢?管家一辈子都只能是管家,主人永远都是主人,法律是由主人所控制,由此,管家无法合法侵吞主人“财产”无论用任何方法。

有弹就必有赞,对于《西窗法雨》里很多说法我个人都十分赞同,但我觉得献丑就不如藏拙,我无锦上添花之能,就不能在刘星老师的说法上做画蛇添足之事,不然就像刑法对于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折中判断方法那样,一个犯人可以是两种类型的犯,好像判断人的种类,分为男人,女人,成年,未成年一样别扭。中国人对于法律的别扭,我不想学。

在《西窗法雨》全书里,不时会出现中国人的习惯做法,而刘星老师就是以中国人的做法与外国人的做法作比较,由此突出外国做法的合理性。这好像有点崇洋媚外,但我却认为这才是爱之切的表现!卢梭在《忏悔录》里讲到:想写一些有益于祖国的书,必须要在祖国外写。为什么,看一下卢梭的一生就知道,有益于瑞士的《社会契约论》被禁,卢梭的荣誉公民称号被废,有益于世界教育的《爱弥儿》,令卢梭晚年生活惨不忍睹。有益于祖国的,一定遭受顽固势力的攻击,因为有益于祖国的,是猛药,俗话说得好“苦口良药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国家最受不了猛药,对于出这药方的医生,必定赶走!但肯出这猛药的医生,并定是最爱这生病的国家!

猛药,《西窗法雨》还不算是,它仅算是温和的药,目的不在于治标又治本,仅在于慢慢治根。就像《西窗法雨》里“地理环境中的法律”那张所说,地理环境会对人们的行为造成不同的影响。对于法律也是一样,在中国这一大国,各地风俗不同,甚至相反。并且在这文明古国,这没被中断历史的文明古国中,人的根性已经千百年长存,扎根太深了。西方法律终究是西方的,西方法律习惯也只是西方的,在这相隔千里的东方大国,能行吗?个人希望可以,但心中的中国人却告诉我:“想一下你自己可以吗,中国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