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书法教学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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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书法教学常规

一、教学准备

第1条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课程的性质、目标,分析各学习领域的阶段性要求,参考教学建议,理清教学思路。

第2条创编校本书法教程,注重实用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难易适度。

第3条分析学情,把握学校书法教学现状,了解班级学生已有的书法认知、技能水平和书法学习习惯等。

第4条明确完成学期教学计划所需的实施办法和措施,配置必要的书法器材和耗材。

第5条根据教学内容制定具体教学进度。进度体现年段、班级、周次、课题、课时数、教学目标、主要教学内容和所需教学用具等。教学内容要围绕本课的书法相关知识和基本技能展开,重视学生审美、情感体验和技能实践,注意书法教学的直观性特征,重视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的开发。根据课时内容,设计恰当的教学过程和方法。设计教学层次清晰,衔接自然。各环节时间分配得当,遵循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原则。

第6条钻研本课教材,把握教材中涉及的书法知识、表现技能,挖掘书法的人文内涵,梳理出本课的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教学目

标要明确、具体、恰当,教学重点要突出。教学难点要针对学生不易掌握的内容和方法,难点抓准,解决得法。

第7条强调主题。一堂课最好完成一个教学目标,不能设置过多的教学内容,学生学习效果会大大折扣。

第8条根据学生年龄特征,注重学生兴趣培养。设置相关的情境,充分利用教具。预设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方法。

第9条进行适当的技能备课。在加强日常书法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对课堂示范、教学内容进行一定的课前演练,帮助教学重点、难点的预设。

第10条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书法教室应营造舒适、整洁的艺术氛围。

二、教学实施

第11条根据教学目标选择合理方法进行新课导入。导入应能引起学生注意、激起学生学习兴趣、思维指向教学内容、便于学生建立新旧知识的联系。

第12条营造宽松、融洽的教学氛围。鼓励学生主动地学习探究,通过思考、讨论、对话等活动,创设有利于激发创新精神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在书法创作活动中,创造性地运用书法语言;在书法欣赏活动中,开展探究性的学习,发表自己见解。

第13条注重示范。技法课教师必须要有准确的示范。以便于降低难度,以培养学生的学生兴趣。示范要步骤清晰,有一定的启发

性,保证全体学生看清。同时,要避免学生机械地临摹老师示范的现象。

第14条规范双姿。双姿就是坐姿和握笔姿势,是学生书写养成的重要内容,教师再课堂上要随时强调和纠正。

第15条分割时段。书法课时以练习为主的实践操作课(鉴赏课除外)。原则上要留25至30分钟的时间让学生练习。但不能教师集中讲,然后放牛式的让学生集中写,要合理分割时间,将讲练结合,使课堂不枯燥,提升课堂的有效性。

第16条讲授时语言要简练,书法术语运用准确,提问要紧扣教学目标,把握提问时机,问题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给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

第17条课堂练习的内容和形式可灵活多样,要求明确,针对性强,符合学生实际技能水平,练习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对每位学生的巡视辅导,鼓励学生大胆尝试、相互学习,注重独立完成。

第18条关注讲评。学生习作要留出一定时间来展评,给学生留出相互学习的机会。对学生的课堂参与、问答、练习等情况要即时评价反馈。评价要注意形式多样,针对性强。

第19条欣赏教学中,不要急于用简单的讲解代替学生的感悟和认识,多给学生感悟艺术作品的机会,通过比较、讨论等方法,引导学生体验、思考、鉴别、判断,提高他们的审美情趣。

三、教学评价

第20条注重评价与教学的协调统一,加强形成性评价。关注学生掌握书法知识、技能的情况,重视学生书法学习能力、态度、情感与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强化评价的激励作用,弱化评价的选拔功能。

第21条及时收取整理学生的书法作业,采用多样、连贯的评价方式,如分数、等级,部分作业写评语等。除采用教师评价外,还可以采用自评、互评或座谈等方式,以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并使学生明确需要克服的弱点与发展方向。

第22条关注学生书法学习表现,通过对学生的学具准备、课堂发言、课堂纪律、合作探究能力进行观察、适当记录,为期末学生学业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第23条书法学习的阶段性学业评价从认知水平、实践能力和情感态度三方面来评价。认知水平以平时课堂表现、平时课堂书面练习或期末书法基础知识考查为依据;实践能力以平时书法作业成绩为主,期末创作成绩为辅;情感态度以书法学习表现评价为依据,并参考学生参加课外书法活动的表现,进行阶段性综合评定。

四、课外活动

第25条制定的学期教学计划时应包含课外书法活动的安排,结合学校的统一部署,确定活动计划。

第26条活动前要备课,形式上可以进行多种尝试。如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还可以组织专题活动、课堂延伸、参与书法比赛、展览等。

第27条广泛利用校外的各种课程资源,包括书法馆、图书馆、博物馆、当地文物资源、艺术家工作室和艺术作坊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学生之间、学校之间、省市之间和国际的学生作品、教师教学成果等方面的交流。

第28条书法课外活动要力求全员参与,辅导学生应更关注学生个性的差异,因材施教,让学生把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注意及时表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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