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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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与实践”内容变化及教学启示
作者:南京东方数学教育科学研究所侯正海录入时间:2012-4-23 阅读次数:861
新标准将“实践与综合应用”改成“综合与实践”,不再像过去那样统称为“实践与综合应用”(三个学段又具体分为实践活动、综合应用和课题学习)。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教师在整体把握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基础上,灵活而富有弹性地组织教学。
新标准将“实践与综合应用”改成“综合与实践”,不再像过去那样统称为“实践与综合应用”(三个学段又具体分为实践活动、综合应用和课题学习)。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教师在整体把握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基础上,灵活而富有弹性地组织教学。
一、“综合与实践”的教育价值
实验稿设置“实践与综合应用”这一领域的意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深对其他几个领域内容的理解,三是体会各部分数学内容之间的联系。新标准在阐述“综合与实践”内容设置的目的时明确指出:“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有关的知识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积累学生的活动经验,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仔细分析,新标准关于“综合与实践”设置的目的与实验稿在以下三个方面是一脉相承的:
1.能够帮助学生建立数学各领域之间和某一领域内知识之间的联系,体现数学课程的综合性。
虽然新标准在内容设置目的的表述中没有直接提及加深对其他几个内容领域的理解,体会各部分数学内容之间的联系,但“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方法”这一表述则既指明了解决现实问题的具体途径,也必然包含实现上述目的的意图。
基于数学知识的内在结构和学生学习数学的一般规律,学生的数学学习过程中往往都是线性展开的,即在某一段实践里总是围绕某一个主题内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地学习。虽然教师在课程实施时也会重视沟通知识之间的联系,但毕竟只是在某一单元或学期结束时才会对松散状态的知识进行梳理,而这种梳理更多的是局限于帮助学生建立某一领域内容的知识结构。而在“综合与实践”内容的学习中,由于面对的问题具有现实背景,因而往往需要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
方法才能加以解决。这类问题一般不同于运用某一领域的知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新标准中突出强调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能力的原因。因此,“综合与实践”的学习对于学生整体地了解数学的面貌,深化对具体数学内容的理解,都是十分有益的。
2.有利于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积累数学活动经验。
实验稿要求学生经过“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解决问题,新标准中对此没有明确表述,但在描述“综合与实践”的性质时提到“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主”。实际上,学生在面临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现实问题时,仅靠模仿、记忆等方式是很难解决的,必须结合具体问题分析信息,规划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向,沟通信息之间的联系,确定解决问题的思路,完成这一过程常常还要借助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一方面,学生在参与综合与实践,经历自主探索、与同伴合作交流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容易感受到积极探索与合作交流是一种自然的需要;另一方面,在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顺利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会从中获得愉悦的成功体验,这种体验又必然强化他们对这些学习方式的认同。
在综合与实践的过程中,强调“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主”,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突出学生经历解决问题的实践和探索过程,获得解决问题的直接经验;二是并不排斥教师的指导和帮助,只是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与其他学习内容相比应该有所减少。以自主参与的方式学习对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性,解放学生的身心,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都是十分必要的。
3.有利于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应用意识。
“综合与实践”领域的设置,有助于引导学生将数学真正运用到具有真实背景的现实生活中去,一方面可以检验学生对数学知识和方法的理解与运用程度,发展数学思维;另一方面可以逐步增强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也即“主动地将数学与现实世界相联系的意识”,从而树立正确的数学价值观。
在实验稿的基础上,新标准更加旗帜鲜明地提出在“综合与实践”的学习中发展学生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积累数学活动经验。意识是感觉、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问题意识,主要是指学生通过对所感知的信息进行分析,或者仅仅依靠直觉,发现和提出问题的心理过程。如果说在其他几个内容领域的学习中,学生更多的是在分析和解决教材中或教师提出的问题,那么在“综合与实践”内容的学习中,学生则可能有更大的空间去自己发现感兴趣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和研究。问题意识又和创新意识是联系在一起的,是创新的基础。
创新意识是一种不因循守旧,力求更新、改变或创造的意识。由于“综合与实践”探索的问题本身具有的综合性、开放性和挑战性,对于学生而言,通过收集、选择信息发现和提出问题,通过整合、分析信息,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这一过程本身即是一个创新的过程。
数学活动经验是学生在经历数学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感受、体验、领悟以及由此获得的数学知识、技能、情感与观念等内容组成的有机组合性经验。江苏省教研室王林先生认为,数学活动经验应该既包括经历数学活动所获得的经验本身,也包括经历数学活动获得经验的过程。新标准明确指出:“‘综合与实践’是积累数学活动经验的重要载体。在经历具体的‘综合与实践’问题的过程中,引导学生体验如何发现问题,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完成的问题,如何把实际问题变成数学问题,如何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如何选择合作的伙伴,如何有效地呈现实践的成果,让别人体会自己成果的价值。通过这样的教学活动,学生会逐步积累运用数学解决问题的经验。”由于“综合与实践”重视学生自主参与学习活动,因而是学生积累数学活动经验的重要载体。
可以说,“综合与实践”领域的设置对于打破封闭的数学观,更新传统的教师观和学生观,改善传统的教学观等将发挥积极的影响。
二、“综合与实践”的教学要求和内容变化
新标准对于“综合与实践”的学习性质进行了刻画:“综合与实践”是一类以问题为载体、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主的学习活动。所谓“以问题为载体”,横向看是解决学生熟悉和容易理解的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有时也可能是数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