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台帐管理的通知
学校食堂仓库台账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仓库台账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仓库台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仓库的运作和管理,确保食材的安全、卫生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仓库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食材、设备、器具等的采购、入库、出库和清理。
第三条仓库管理应当依据食堂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仓库面积、存储设备及货架,并确保仓库的安全性、通风性和卫生性。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合食堂管理人员、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等进行相关工作。
第五条食堂仓库台账的内容应当包括食材库存情况、采购记录、出库记录、损耗情况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仓库运作第六条食堂仓库应当按照学校食堂食谱和食品安全标准确定合理的食材储备数量,以满足学生用餐需求。
第七条食堂仓库应当定期进行食材清点和整理,清理过期食材和已损坏的器具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废或处理。
第八条食堂仓库应当按照食材的不同种类、不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储,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品质。
第九条食堂仓库应当采用先进的货架、储物柜等存储设备,保证食材存放有序和减少损耗。
第十条食堂仓库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潮、防虫、防鼠、防火设施和设备,确保仓库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一条食堂仓库应当配备专门的温湿度计,实时监测仓库内部的温湿度情况,确保食材存储环境合适。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二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当根据菜单需求和仓库库存情况,及时进行采购计划,并做好采购记录。
第十三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学校食堂食谱和食品安全标准,选择优质、新鲜、无污染的食材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当与食堂仓库管理员进行及时沟通,准确了解仓库库存情况,避免采购过量或采购不足。
第十五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及时核对送货单,确认送货的品种、数量和质量。
第十六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当保留食材采购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入库,并做好采购合同的存档工作。
第四章出库管理第十七条食堂出库应当按照菜单需求和食材库存情况进行统一调度,确保食材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
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
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
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
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食堂支出主要包括: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具体包括:粮食、菜金、调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商店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商店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的管理,使学校食堂、商店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根据安教发[2006]67号和安教计[2008]28号文件精神,现对学校食堂、商店成本核算和商店食品配送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管理监督机制1、健全组织,规范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建立食堂、商店管理工作委员会,成立食堂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堂、商店的安全卫生、伙食质量、价格核算与监控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随时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促使食堂、商店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实行明码标价,设立公示栏。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食堂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将食堂所购菜的清单(含品名、数量、价格)于当天中午师生就餐前在公示栏内公示。
对供货较多、数额较大的食品应注明供应商地址、电话号码。
对大宗食品、调料的采购要100%索证、索票。
商店要100%建立台帐。
实行包餐制的学校(幼儿园)要提前一周向学生公布下周的菜谱,并做好记录备查。
食堂必须严格按公示的菜谱保质保量制作菜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的,应在公示栏公示说明;实行供餐制的学校应将当天的供菜价格(提供定价的依据,即:提供购菜的单价、数量、燃料、调料等数据)报学校食堂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进行成本核算后方可进行供菜价格公示。
3、实行学生用餐质量、食品价格评议和检查结果公示。
学校(幼儿园)食堂、商店管理工作委员会,每月至少一至二次对学生用餐质量、食品价格进行评议和核查,并将评议和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食堂、商店承包人或负责人(每次评议和核查结果学校要书面存档),督促他们及时整改。
县教育后勤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每学期至少一次对学校学生用餐质量、食品价格进行评议和核查,并将评议和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校(幼儿园),要求学校督促食堂、商店及时整改。
在核查中如发现食堂、商店累计有三次违反《学校食堂经营检查实施细则》或《学校放心店经营检查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县教育后勤管理中心有权督促学校终止食堂、商店托管合同,取消责任人经营资格,并对其行为报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进入教育系统服务性经营项目的投标。
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7.25•【字号】潍教函〔2022〕85号•【施行日期】2022.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食品安全正文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潍坊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教函〔2022〕85号各县市区教体局、财政局,市教育局高新分局、滨海分局、峡山分局,各直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食堂财务制度,保障广大师生权益,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制定了《潍坊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2022年7月25日潍坊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2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切实保障师生营养健康和食品安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章账务管理第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开展会计核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合理确定供餐价格,保证食堂收支平衡,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食堂财务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21〕12号)要求,单独设置会计账簿,规范编制会计报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全面、准确核算食堂收入和成本费用。
学校食堂仓库台账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仓库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食堂仓库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仓库管理责任1. 学校食堂仓库台账管理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管理员具体负责日常台账的管理和记录。
2.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食材的分类、储存、盘点、进货和出货等工作,并保持仓库的整洁和卫生。
3. 食堂管理员应制定仓库进货、出货、领料和盘点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并指导食堂员工严格执行。
4. 食堂管理员应建立健全的进货、出货、领料和盘点台账,并及时汇总台账数据。
三、进货管理1. 仓库管理员在进货时应按照食堂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安全。
2. 进货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并保留好每批食材的进货发票和验收单。
3. 仓库管理员应及时登记进货清单,并将清单上交给食堂管理员进行核对,确保进货的准确性。
四、出货管理1. 仓库管理员在出货时应按照食堂的食材需求进行配送,确保食材的数量和质量满足食堂的要求。
2. 出货前应对食材进行检查,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安全无虞。
3. 出货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材的原料新鲜。
4. 出货时应填写出货清单,并将清单提交给食堂管理员进行核对,确保出货的准确性。
五、领料管理1. 食堂员工需要领料时应填写领料申请单,并经食堂管理员批准后方可领取。
2. 仓库管理员应按照领料申请单的要求准备食材,并将领料清单交给食堂管理员进行核对。
3. 领料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材的新鲜。
4. 领料后应及时更新库存台账,确保库存数据准确。
六、盘点管理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的食材进行盘点,将盘点结果填写在盘点表上。
2. 食堂管理员应参与盘点工作并签字确认盘点结果。
3. 盘点结果应立即核对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的准确性。
七、仓库卫生管理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清洁卫生,保持仓库的整洁干净。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进行仓库内部的杀虫、杀菌、防潮等消毒工作,确保食材的安全。
3.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食材的防潮、防晒等防护工作,确保食材的质量。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青教通字[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46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统称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行为,提高食堂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学校学生(含幼儿,下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区、市教育(体)局要会同食药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定食品责任制,主动配合当地食药、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学校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资格(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安全日常和重点时段的监督管理,对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学校及时整改,并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同时,要研究提出加强学生食堂管理、支持学生食堂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学生食堂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食堂不发生群体性事故和影响校园安定稳定事件。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学校食堂、学生配送餐单位和学生饮用水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要加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并经常对学生食堂的经营资格、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食品添剂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加工场所、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储存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及个人卫生,餐饮具消毒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饮食安全。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8.23•【字号】冀教财[2012]88号•【施行日期】2012.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冀教财〔2012〕88号)各设区市、直管县(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伙食价格关系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的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维护广大师生切身权益,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应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确保学生膳食质量和价格的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利益。
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
食堂财务要单独核算,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设置食堂会计账簿,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
学校和县级教育财务部门要履行管理、监督的职责。
对于小规模学校食堂的收支,可纳入学校或县级教育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完善中小学食堂经营管理模式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已经承包的,要按规定逐步收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的要求,自主经营。
高中段学校,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可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提供服务。
凡实行外包经营的学校,必须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合理确定服务期限,对卫生、质量、价格、利益空间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定期对饭菜价格和饭菜质量进行评估,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退出机制。
三、强化中小学食堂收入管理食堂收入指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获得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
学校食堂生活台账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生活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台账的建立食堂生活台账是对食堂每天的餐饮销售情况、原材料采购和库存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必须建立精细、全面、规范的台账。
(二)台账的使用台账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使用,不得私自篡改、删除和涂改,且必须及时准确地填写相关内容。
(三)台账的保管台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和遗失,一旦发现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台账的分类和内容食堂生活台账主要包括餐饮销售记录、原材料采购和库存情况等内容。
(一)餐饮销售记录1. 每天的用餐人数、用餐量和菜品销售情况。
2. 餐饮销售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3. 食堂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
(二)原材料采购情况1. 原材料的种类、数量和采购日期。
2. 原材料的供应商和价格情况。
(三)原材料库存情况1. 原材料的库存量和使用情况。
2. 原材料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四、台账的填写和管理(一)填写要求1. 负责食堂生活台账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填写相关内容,并及时归档和整理。
2. 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隐瞒和篡改相关数据。
(二)管理要求1. 食堂生活台账必须定期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堂生活台账必须定期汇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报表。
五、台账的审核和监督(一)审核要求1. 食堂生活台账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 食堂生活台账必须由专人进行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监督要求1. 食堂生活台账必须由专人进行监督,确保规范的填写和管理。
2. 食堂生活台账必须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六、违纪和处罚对于违反食堂生活台账管理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批评、现场检查等措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属各食堂: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主体责任抗起来,以务实的举措、严谨的作风落细、落实学校食堂依法合规经营管理工作, 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堂“零租赁”管理1.坚决贯彻落实有关精神,学校对服务外包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决定今年秋季开学后,对合同未到期食堂服务外包方实行基本伙管理费全额返还,不向食堂服务外包方收取承包费、管理费。
2.要求上述食堂大餐的饭菜价格以2022年上半年价格为基础下调15%,保证基本大伙(包括馒头、米饭)、平价菜、限价菜、免费汤等伙食项目足质足量供应,以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保障学生基本伙食需求。
3.创新工作思路,落实食堂“零租赁”管理要求,通过一元菜、限价菜、免费米饭、免费汤、节假日免费供餐等手段,将免收食堂基本伙租金节省费用惠及学生。
二、依法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或学校自办自营食堂1.学校与食堂服务外包方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X工程学院食堂招标管理制度(修订)》规定,引进具有一定规模、实力强、服务好的餐饮企业或聘请专业餐饮管理人员实行学校自办自营食堂,采取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学校负责食堂维修改造和食堂水电费按城镇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收取等措施,最大幅度降低食堂运营成本。
2.今年下半年,学校将收回实验中学食堂和天工校区激活餐厅,由学校自办自营,实行“零利润”管理,让学生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三、实行食堂饭菜价格指导和价格公示制1.要求各大食堂大餐荤菜每份3-4元、蔬菜每份1-2元,严禁饭菜价格随意上涨,饭菜价格如发生变化需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2.坚持阳光操作,增强公开公示透明度,食堂要定期公开饭菜价格等信息,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采用发放免费用餐券、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和实行云闪付支付每人每笔减免2元左右等方式,让学生尤其是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实惠。
4.组织开展学生代表食堂用餐座谈会、兄弟院校参观考察用餐体验等活动,广泛听取学生食堂用餐的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鲁教后勤字〔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我厅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教育局要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本市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及工作联系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省教育厅,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本市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推进情况报我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财务处陶进晋**************;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翟亚锋**************;电子邮箱:**************。
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8月17日山东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和《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鲁教体字〔2019〕10号)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中小学校食堂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学生在校就餐问题,力争用3年时间,全省中小学校食堂全部达到规范化食堂标准,食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更加有序顺畅、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高效,让学生吃得更卫生安全、更营养健康、更质优价宜,让学生对食堂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
学校食堂台账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台账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规范食堂的经营行为,维护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食堂的台账管理,确保食堂经营的透明、准确和合法,保障食品安全和学校正常运营的需要。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所有台账管理工作。
三、台账管理的原则1. 真实准确原则:台账记录应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堂的经营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篡改。
2. 审核备案原则:所有的台账记录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及时备案。
3. 保密原则:台账记录属于内部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外泄。
四、台账的种类食堂的台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别:1. 收支记账:记录食堂日常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包括食品采购、销售、成本、员工工资、水电费用等。
2. 原材料进货台账:记录食堂采购的原材料的种类、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3. 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食堂每日销售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
4. 学生用餐登记表:记录学生用餐的情况,包括姓名、班级、用餐时间、用餐种类等。
5. 餐具消耗台账:记录食堂每日餐具的消耗情况,包括消耗数量、残损情况等。
6. 清洁卫生检查台账:记录食堂的清洁卫生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日期、检查项、检查结果等。
五、台账的管理责任部门学校食堂台账的管理责任由以下部门承担:1.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台账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台账的填写、审核和备案等。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对食堂的收支记账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台账的填写和审核程序台账的填写和审核程序如下:1. 台账的填写:食堂管理部门负责台账的填写工作,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
2. 台账的审核:食堂管理部门应将填写好的台账及时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 台账的备案:审核完成后,学校财务部门将台账进行备案,并保存一定期限。
七、台账的保存和保密1. 台账的保存:台账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和可查阅性。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doc
谢谢你的阅读附件3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9〕19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2018年全省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特别是全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与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执纪问责调度会后,各地教育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湘教通〔2018〕3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调度会议精神,开展中小学食堂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但各地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市州、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问责宽松软,问题仍很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党组和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要求,是推进谢谢你的阅读整治教育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办学行为、防范廉洁风险的重要举措。
各级教育部门特别是中小学校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把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对标《办法》和专项整治要求,列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确保侵害学生切身利益的行为从根本上得到扭转,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省教育厅将把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列为教育督导和市州教育部门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并联合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采取挂牌督办、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作为的市州、县市区教育部门将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政策1.加强政策宣传学习。
《办法》是今后几年内指导全省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办法》着眼于治标兼顾治本,紧紧围绕提升“供餐质量”和防范“廉洁风险”两个重点,提出了解决路径,明确了政策边界,是开展食堂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政策依据。
学校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制度
学校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餐厅生活台账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保障学校餐厅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二、台账管理责任1. 学校食堂管理员应负责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工作,具体责任如下:负责编制和实施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书面台账台账管理制度书面文件;定期组织进行餐厅生活台账管理规范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每日对收支款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账目清晰、真实;及时处理台账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保障台账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2. 食堂生活台账管理员应按照学校餐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具体责任如下:执行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制度,保障台账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地记录餐厅生活支出、收入等各项账目;遇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汇报;积极参加台账管理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三、台账管理流程1. 收入记录每日清晨,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员应当对当日营收清单进行记录。
清单内容包括各个窗口当日的供餐菜品种类及价格、就餐人数、餐费总额等,台账管理员应当认真核对每处凭据及收入票据,确保记录真实、准确、规范。
2. 支出记录每日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员应当对当日的开销进行记录,其中包括原料采购、人工开支等。
记录过程中,应当及时整理文件和票据,逐笔逐项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规范。
3. 对账核对每月月底,应当对月度收支进行对账核对。
核对过程中应当逐笔核实收支账目,确保月度收支平衡,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账目及时进行处理。
四、台账管理制度1. 台账保管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员应将台账及相关资料妥善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及机密性。
2. 台账存档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将台账资料进行定期归档,归档资料应当有序存放,做到便于查找。
3. 信息披露餐厅生活台账管理员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公布相关台账信息,接受监督和检查。
五、违规处理1. 如果发生餐厅生活台账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通报上级领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依据学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篇1]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单位、城区中(幼儿园):根据《转发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丹教201749 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做进一步强调,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采购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集中定点招标采购,散货物资比价、双人采购的要求。
采购货比三家,质优价廉,坚持索证索票,不得采购“三无”食品。
所有中小学食堂要严格使用后勤办统一定制的《丹江口市学校食堂散货食品购物单》(表①)。
落实:在正规超市或公司购物必须有发票;在散货市场购物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上必须有发票,单项物品在伍佰元以下用此购物单,否则均视为白条,不得入账。
二、严格规范成本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鄂教财20114号)和《十堰市学生食堂管理及成本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十教字[2017]26号)及《关于调整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学生伙食费限额标准的意见》(丹教办[2012]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丹教办20125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食堂饭菜成本每日核算,严格控制饭菜价格,做到保本经营,坚持“公益性”原则。
严格落实《丹江口市中小学食堂伙食每日核算表④》和《丹江口市学校食堂食品月报账结算单⑤》的使用及公示,做到食堂资金日清月结。
三、严格规范岗位管理。
各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十条岗位责任制。
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
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和配餐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南部山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济食安办发〔2016〕24号),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有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学生就餐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历来是政府、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及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
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和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衔接,要以学生就餐食品安全为主线,不断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规范审批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新建学校应配建食堂,其他学校要创造条件恢复原有食堂或改扩建食堂,对不具备食堂建设条件的学校可选择具备正规配餐资质的餐饮企业提供配餐服务,确保有就餐需求的学生能够吃到安全、可口的午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是指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的就餐服务。
适合现在有食堂和规模较大、有条件新建食堂的学校。
学校食堂应以保障饮食安全、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1.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对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学校食堂,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规范受理行为,严格现场核查,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原料存贮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确保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学校食堂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采购员、保管员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台账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规范操作: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食堂管理。
3. 透明公开:对食堂的采购、库存、销售、成本等环节进行公开透明管理。
4. 安全第一: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第二章账册管理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台账、库存台账、销售台账、成本台账等。
第五条采购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日期、采购人员、采购品种、采购数量、单价、总价、供应商等。
2. 采购凭证:包括采购订单、采购发票、验收单等。
3. 采购退货记录。
第六条库存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库存品种、库存数量、单价、总价、库存地点等。
2. 库存变动记录:包括入库、出库、报废等。
3. 库存盘点记录。
第七条销售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1. 销售日期、销售品种、销售数量、单价、总价、销售额等。
2. 销售退货记录。
第八条成本台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能源成本、其他成本等。
2. 成本核算方法及依据。
第三章账册审核与保管第九条学校食堂管理员负责账册的审核与保管工作。
第十条账册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库存、销售、成本等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2. 账册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
3. 账册的填写规范、字迹清晰。
第十一条账册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1. 账册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账册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3. 账册的查阅应严格限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
第四章账册使用与报送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按照规定使用账册,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报送账册,包括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等。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07•【字号】苏教财[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苏教财〔2013〕10号)各市、县(市)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食堂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的重要性食堂管理是中小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食堂财务管理、成本核算、饭菜质量、伙食价格和食品安全等关系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事关学校的和谐和稳定。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中小学食堂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学生食堂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但仍存在少数地区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出发,进一步落实好食堂管理各项规定,切实规范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行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2012〕48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要求,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将学校食堂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学校食堂坚持保本经营、收支平衡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学校餐厅台账管理制度
学校餐厅台账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餐厅的经营管理,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
1. 学校食堂管理员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餐厅台账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2.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餐厅的管理监督,定期检查餐厅的台账记录情况,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台账内容
1. 餐厅每天应当记录进销存台账,包括菜品采购数量、价格、供应商、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等信息。
2. 餐厅应当及时更新菜品价格信息,确保价格真实合理。
3. 餐厅应当及时记录每日销售情况,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金额等信息。
四、记录要求
1. 餐厅管理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记录菜品进销存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 餐厅每日应当对销售数据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调整价格和采购计划。
五、报告与审核
1. 餐厅管理员应当每周向监督部门报告进销存情况,包括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等。
2. 监督部门应当定期对餐厅的台账记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六、处罚与奖励
1. 对于故意篡改台账记录、虚报销售数据等行为,将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解聘处理。
2. 对于台账记录完整准确、销售情况良好的餐厅,将给予奖励,并在餐厅内公示。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需修改,应当经过学校领导批准。
2. 涉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规处理。
以上为学校餐厅台账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应当全面执行,确保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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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台帐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水平面,现决定对全区学校食堂应建立的台帐资料统一如下:一、食品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包含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食品采购索证台帐(包含供货商资质及采购索证台帐记录);四、食堂人员晨检登记(晨检记录见附表1);五、食堂卫生检查评估表(见附表2);六、食品留样登记(登记表见附表3);七、消毒登记(包含专间内紫外线登记及餐具消毒登记,见附4、附表5);八、食堂工作人员会议记录;九、食品添加剂三台帐(采购、领用、使用台帐,见附表6、附表7、附表8)。
附表1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晨检负责人员签字:填表时间:年月日北仑区食堂卫生检查评估制度检查日期:检查人:膳管会检查组人员: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检查人员发现有卫生问题及设施隐患及时向食堂人员或主管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落实,校(园)办组织不定期的卫生检查、监督。
食品留样登记表餐用具消毒登记表紫外线消毒登记表备注:写紫外线灯擦灰,要求每周不少于一次附表6食品添加剂采购登记表附表7食品添加剂领用登记表附表8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附相关制度仅供参考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法定代表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后勤园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
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餐饮服务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的色、香、味、形必须正常,严禁采购腐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食品必须索取检验证明及合格证明。
3、采购大米、食油、乳制品、调料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及每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食品采购入库前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入库储存,并做到每日记录,不合格商品坚决退回。
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仓库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正常运转。
2、食品应严格按照仓库规定进行存放(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食品进出仓库应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4、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杂物、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清洁。
4、食堂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5、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食品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品粗加工间卫生制度1、有专用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烂变质原料不加工。
2、清洗池做到动物性、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分池清洗,上下水通畅。
3、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用于原料、半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存放),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防尘防蝇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加盖,垃圾不外溢,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把、衣服等与食品粗加工无关的物品。
厨房间卫生制度1、做好灶台工作区域的卫生工作,保持灶台洁净、排烟畅通。
2、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烹调、不烧煮。
3、熟食品放在经过消毒的清洁容器、餐具中。
4、食品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
不供应隔夜熟食品。
5、炒锅炊具用后勤洗刷,保持清洁。
6、抹布专用并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
7、工作结束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洗整理干净,地面清洗后拖净。
8、厨房间地面保持不湿、不滑无油腻,干净清洁。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放到保洁框保洁。
2、餐饮具消毒可采用物理消毒、化学消毒,消毒必须按标准程序进行,消毒到位安全。
3、餐具采用物理消毒的应按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餐具采用化学消毒的应按一洗、二刷、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程序进行。
4、要有完善可靠的消毒设施和设有充足的餐具保洁柜。
5、认真做好抹布的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食品留样制度1、建立留样登记制度,每餐供应的每样食物都必须做好留样。
2、配备专用留样冰箱,将留样的菜肴及时存放在专用冰箱内,温度在摄氏10℃以下,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每份菜肴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经消毒后有盖的容器内。
4、每餐留样菜肴均需标明留样日期,并做好留样登记。
5、留样菜肴不得再继续食用。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
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三台帐”、“五专管”。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1、厨房人员每天上班穿戴好工作衣裤及工作帽,并定期更换,如被值班人员发现厨师服装不整洁或不戴工作帽,视具体情况扣除一定数量的金额。
2、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扣除一定金额。
3、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款。
4、进出厨房各区域要随手关门,发现苍蝇要及时消灭。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防蝇防尘设施应正常使用。
5、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厨房,违者酌情扣款。
厨房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
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4、食堂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5、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1、保持食堂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打扫排污,排污渠道必须加盖密封。
2、食堂门窗配备防蝇、防鼠设施,每月进行全面清洗。
3、配备相应冷藏保鲜消毒等卫生设施,冰箱定期清洗。
4、备餐间配置灭蝇灯等紫外线,按时消毒通风。
5、落实卫生包干区,专人负责,职责分明,做到餐餐打扫,天天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