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赏析
《故都的秋》的语言品析
78细究NEW WRITING2020.7 语文教学研究的体制,所以农人得到意料之外的钱财,不想自己沦落到家破人亡的地界,所以必须要上交,公有制和私有制都不是重要的,而主要的思想是告诫人们要自立,不能总是寄希望于横财。
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课后交谈感受,能够让学生对学习的文言文有一个回顾,同时在讨论中学生的逻辑思维得到扩散与提升,审美能力也随文言文的阅读提高,提高学生对传统文学的理解与认知。
为翻译语句和理解文言文内容有一个更好的提高和积累。
在高中语文的文言文教学中,语文主要有四大核心,主要是语言的构建与作用,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与提高,审美鉴赏能力与创新能力得到发展,传承传统文化与对文化的理解。
在高中语文项目化教学时,要与学生构建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来为教学活动做好准备,以文言文阅读为前提,并要符合学生的学习特点和教学要求来完成文言文的阅读。
还要在高中的语文教学中加强学生对文言文的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做到让学生精细化练习,让学生树立全新的阅读观念,提高学生自身的学习积极性,这样做不仅能够完成高中语文的四个核心方面,还能够在实践活动中让学生对文言文知识的理解能力得到增强,从而提高学生文言文阅读能力甚至是翻译时的语境问题,为学生在未来的文言文学习中奠定好基础。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青年专项重点自筹课题 C-b/2020/02/25 高中语文项目化教学中“思辨阅读”的研究成果。
】《故都的秋》的语言品析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现代文学中一篇非常著名的散文,是高中语文教材的经典选文,它文质兼美、脍炙人口。
可是一些学生在读后,不能很好地领会它的内容、体味它的情感,更无法领略其语言艺术的超级魅力,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
但是喜爱这篇文章的人,每每自读一遍或是听读一遍,就会感觉到《故都的秋》中浓浓的秋味扑面而来,一种悲凉、孤独、深层、悠远的氛围便把你笼罩其中,让你对此文爱不释手,也从而对作者的人生境遇产生深深的同情,被作者高妙的艺术手法深深地叹服。
故都的秋赏析
《故都之秋》强调以“ 悲凉”为中心的秋的美学趣 味 “ 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 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但 这篇散文所着力勾画的故都秋色恰恰不是太严厉 也不那么萧索。这也许是作者所没有意识到的 感性的审美趣味迫使他的理性认识就范他对秋的 感知并未服从他的理性认识— —在某些情调的处理 上在某些有意味的细节的玩味上作者的叙述一 点儿都不悲凉、萧索甚至是走向了悲凉、萧索的 反面
无论在中国古代或现代,颂赞秋的文字特别 多。可我觉得写得最有味道的,还数郁达夫 这篇《故都的秋》。这篇散文用平实质朴的 语言向读者展示了北平的秋,其意境清静、 幽远,令人感觉不到秋的萧萧与落寞,只是 觉得北平的秋有花、有树、有秋雨、有秋蝉, 还有秋天的果实。是那么的平常,可又那么 充满生活气息,更可贵的是作者用那种充满 诗情画意的笔调将其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 遐思无限。真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到北平, 飞进秋天。
《故都的秋》赏析
郁达夫
《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在对故都北平的秋景 细腻描摹中流露出自己内心的眷恋和落寞之 情的作品。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 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 情。中间主体部分按照“清”“静”“悲 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清秋景色。 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 蝉残鸣都市闲人清秋佳果最后以议论 收尾进一步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 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在北国的槐树下,那落蕊铺满地,“脚踏上去, 声音 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受出一点点、极 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从触觉上写出落蕊的 细、软,从嗅觉上写出空气的清新,简直令人 心旷神怡。“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 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令人觉得北平 人的细腻,但又清闲;在不知不觉之中保持了 一份心灵的宁静。
故都的秋赏析
赏秋景听秋声感秋意品秋味——郁达夫《故都的秋》赏析简析:郁达夫,名文,字达夫,1896年12月7日出生于富阳满洲弄(今达夫弄)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
幼年贫困的生活促使发愤读书,成绩斐然。
1913年9月随长兄赴日本留学,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
郁达夫是著名的新文学团体“创造社”的发起人之一,他的第一本也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本小说集《沉沦》,被公认是惊世骇俗的作品,他的散文、旧体诗词、文艺评论和杂文政论也都自成一家,不同凡响。
郁达夫在文学创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反帝抗日组织,先后在上海、武汉、福州等地从事抗日救国宣传活动。
1938年底,郁达夫应邀赴新加坡办报并从事宣传抗日救亡,星洲沦陷后流亡至苏门答腊,因精通日语被迫做过日军翻译,其间利用职务之便暗暗救助、保护了大量文化界流亡难友、爱国侨领和当地居民。
1945年8月29日,被日本宪兵残酷杀害,终年四十九岁。
1952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故都的秋》是郁达夫在对故都北平的秋景细腻描摹中流露出自己内心的眷恋和落寞之情的作品。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
中间主体部分,按照“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清秋景色。
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清秋佳果;最后以议论收尾,进一步赞颂北国之秋。
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1933年4月,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上海移居到杭州,撤退到隐逸恬适的山水之间,思想苦闷,创作枯淡,而这篇散文写于1934年,作者正处于苦闷时期。
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
读者通过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能感受到作品美的力量。
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地交融和统一。
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黄酒之于白干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2011-11-13 21:23:18| 分类:人教版必修二| 标签:|举报|字号大中小订阅《故都的秋》“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故都的秋》在13节中,作者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关系比作“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这些个事物之间有些什么不同?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
作者将故都之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
论及南北秋味之比,更乃一妙比。
揣摩“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的修辞,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
而文中的这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
用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又令人读后回味悠长,明了于胸。
查阅资料,文坛上对于这一妙比也有颇多不同见解。
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而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
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
妙手写秋秋味长——《故都的秋》赏析
读书与随笔•名作品读妙手写秋秋味长----《故都的秋》赏析姚志忠(甘肃省岷县一中,甘肃岷县748400)在历来写秋的诗文中,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别具风味。
和此前写秋的诗文比,《故都的秋》因现 代散文观念的变化和散文文体的解放,不再计较篇幅的长短格式,不再汲汲于文法的谨严整饬,不 再刻意酝酿哲思以求主旨的宏大。
这使它无论在情调上还是思路上都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感,可以 在“散”的名义下任意挥动自己的文笔,抒发自己的感情。
虽然写作变得更少束缚更多个性,但作为文化转型期的作家,郁达夫对传统的继承和对现实的感悟乃至对外来文化的融合,在这篇散文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形成了一种融汇古今、糅合 中西的独特风格。
对画面感的追求表现出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学精华的尽情汲取。
“诗中有画”历来是中国写景文学的一大目标,《故都的秋》显然在这方面下足了功夫,如:写“秋天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 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 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写“秋花”: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朝荣的蓝朵……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写“秋蕊”: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 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及柔软的触觉。
写“秋蝉”: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到教学月刊.中学版语文教学2016/12 |>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写“秋雨”: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 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
写“秋果”:第一是枣子树……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 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
写“秋叹”: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 叹着互答着的说:“唉,天可真凉了 一一”不管是描形、绘色、拟声、摹态,作者就如同一位国画大师,随笔点染,着手皆秋。
《故都的秋》情感内蕴赏析
《故都的秋》情感内蕴赏析2019-08-05摘要:《故都的秋》中蕴含以下四种情感:对故都的眷恋;对淡泊⼼境的追求;孤独与悲凉;对秋⽂化的珍爱。
关键词:故都的秋郁达夫情感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秋的咏叹调。
作者怀着深厚的情感,赞美故都的秋⾊、秋景、秋姿、秋意,为我们描绘了⼀幅神韵清绝、典雅质朴、独具个性的北国秋⾊图。
这图中的⼀⼈⼀物,⼀草⼀⽊⽆不饱含着作者浓烈的感情⾊彩,读来富有极强的感染⼒。
“⼀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国维语),现就其情感内蕴作⼀简单分析。
⼀、对故都深深的眷恋这种感情表现在对故都风物的怀想和赞美上。
如⼀开篇,作者就盛赞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为了“饱尝”故都的“秋味”,作者不远千⾥,赶往北平。
作者对故都的秋的喜爱已深深融⼊他的⽣命,如“在南⽅,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的⾍唱,⽟泉的夜⽉,潭柘寺的钟声”。
不仅这些久负盛名的所在,时时在他记忆中涌现,⽽且⼀些司空见惯的平常物在他的眼中也是独特⽽富有深意的,如北国的槐树、秋蝉的残声、北⽅的秋⾬、秋⽇的枣⼦,这些都成为他感受秋的深情的寄托。
正是这些普普通通的平常之物,更能折射出作者对故都的热爱之情。
在⽂章的结尾,作者更是拿北国之秋与江南之秋作了对⽐,江南之秋“⽐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蟹,黄⽝之与骆驼。
”通过这些通俗形象的⽐喻,把故都之秋的明朗、浓烈与⼤⽓魄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传达出作者对故都之秋的深深眷恋。
⼆、对淡泊⼼境刻意追求在⽂中,郁达夫较多地着眼于北平普通⼈的平凡⽣活,写那些“著着很厚的青布单⾐或夹袄的都市闲⼈”,在⾬过天晴时⽤“缓慢悠闲的声调”议论着秋⾬秋意。
此时,作者的笔调是愉快轻松的,情感是亲切赞赏的,就连北平平民发⾳的错误(把“阵”念成“层”),作者都认为“倒来得正好”,这些看似平淡不着丝毫情感痕迹的描写,表明了作者对普通⼈悠闲宁静⽣活的欣赏,此时,他很想象“都市闲⼈”那样过⽆忧⽆虑的⽣活。
故都的秋》课文解读
故都的秋》课文解读秋天总是美好的,无论在哪里,但北国的秋却特别清、静、悲凉。
这三个短语构成了排比,奠定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
作者不远千里赶来北平,只为了饱尝这故都的秋味。
南国的秋当然也有,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时常多雨少风。
一个人夹在城市中,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色、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秋并不是名花,也不是美酒。
那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中是不合适的。
南国的秋似秋又不是秋,只有北国的秋才是盛开的名花,使人赏玩到十足,才是浓浓的美酒,使人XXX心醉。
本文点明北国之秋的特征,同时将北国之秋与南国之秋进行对比,表达了对XXX的向往之情。
在南方的秋天,我总是会想起北京的陶然亭、钓鱼台、西山、玉泉和潭柘寺。
这些地方都是美丽景色的代表,每个名词短语都像一幅画面,展现出生动的美景,让我感到无限向往。
这些皇家园林和名胜古迹构成了“故都的秋”的美妙意境。
然而,当我们阅读下文时,我们会发现,作者所描写的秋天并不是人人向往的地方,而是低矮的破屋和雨后的斜桥。
这引发了我们的疑问:作者写故都的秋天,到底是为了什么?即使在北京皇城人海之中,租一间破屋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坐在院子里,也能看到高高的碧绿天空,听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子底下,向东数着一丝丝漏下来的阳光,或者在墙上,静静地看着牵牛花的蓝色花朵,自然而然地感受到秋天的气息。
牵牛花最好是蓝色或白色,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不好。
最好在牵牛花下面,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这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第一幅故都秋景图。
让我们细细品赏,看看它蕴含了怎样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这幅画的时间是早晨,主体是“一椽破屋”,屋的背景是“XXX”。
作者身处在“XXX”之中,但他的心却游在“名利场”之外。
他租了“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向院子里一坐”,这难道不是一个置功名利禄于不顾,超凡脱俗的隐士?我们再来看看作者为我们描绘的秋景:这里有“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有“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有“日光”,还有“牵牛花(朝荣)的蓝朵”,秋“来得清,来得静”,全无“皇城人海”的喧嚣。
郁达夫《故都的秋》之美分析
郁达夫《故都的秋》之美分析现行高中语文第三册选的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它集中笔墨赞美了北国的秋天,表达了深沉的爱国情怀。
现从几个方面分析一下它所蕴含的美:一、整体建构的对称美《故都的秋》涉笔记述游踪、写江南之秋、颂北国之秋三方面的内容。
从层次安排上看,作者采取了这样的程序:记游——江南秋色——北国之秋的浓色·北国之秋的深味——江南秋色——记游。
从笔墨详略上看,处于正中地位的北国之秋的浓色、深味泼墨最多,多镜头,多角度,精雕细刻,极尽描绘、渲染之能事,从而构成了全文的主体;处于两翼的江南之秋,则描述得相当简略、概括,显然是作为主体的铺垫、陪衬而出现的;而处于两端的开头和结尾,写故都之行的理由和游览后的感受,则只是作为主体的引线和收束而涉笔的,所以写得最为简略。
这不仅仅是个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问题。
更值得玩索的是,整篇文章就像一架镶嵌得十分对称、得体的风景画一样,主体画面居中,外围先染上一层可以反衬中心画面的底色,然后再镶上一个镜框。
这种中间粗两头细的对称结构,既能给人以整体设计美的感受,又具有突出中心画面的作用。
二、惹人心醉的“色”、“味”美《故都的秋》写秋景,着眼于秋色和秋味两个方面,以“色”、“味”二字贯串始终。
首段先写“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点出“色”;后写“我”“上北平来的理由”,就是要“饱尝”“故都的秋味”,点出“味”。
第二段写出江南之秋,说“颜色显得淡”,“秋的味”“秋的色”“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倒数第二段写江南的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
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用衬托,对比手法突出北国之秋的“色浓”、“味永”。
中间部分极写了北国之秋的色、味。
看,“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出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感觉。
赏秋景 听秋声 感秋意 品秋味――《故都的秋》赏析
赏秋景听秋声感秋意品秋味――《故都的秋》赏析赏秋景听秋声感秋意品秋味――郁达夫《故都的秋》赏析1933年4月,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上海移居到杭州,撤退到隐逸恬适的山水之间,思想苦闷,创作枯淡,而这篇散文写于1934年,作者正处于苦闷时期。
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
读者通过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能感受到作品美的力量。
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地交融和统一。
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郁达夫是一位具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
他在小说、散文、诗词、文论等诸多领域都具有深湛的功力和卓越的成就,而且形成了自然畅达而热情坦荡的鲜明风格。
这一风格体现在他的散文创作中,善于运用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风格却很统一,正如郁达夫自己所说,在散文中“总要把热情渗入,不能不达到忘情忘我的境地。
”他的散文带有鲜明的自叙性质,发出的是带有强烈个性的自己的声音,篇篇洋溢着回肠荡气的诗的调子,充满了内热的、浓郁的、清新的情韵,热情坦白,毫不遮掩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展现出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
从写作上看,本文是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特点表现得最充分的典型之一。
文中情感所及而刻意描绘的有五种景物,它们之间并没有明显的时空关系,却都能相提并论。
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
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从修辞的角度赏析本文,我们不难发现《故都的秋》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文中有许多并列句子或短语,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很浓厚,朗读起来具有音韵之美,显示出作者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本文不是很长,但排比句很多,说明作者非常喜欢运用这种工整、雅致的语言,而且运用起来非常妥帖恰当,全无生硬之感。
故都的秋原文及赏析
故都的秋原文及赏析故都的秋原文赏析1、正确认识文章主线对文章的统率作用:文章的主线统率全文的各个部分。
本文贯穿全文的情感主线,就是“清、静、悲凉”。
这里的“清”是与“浊”相对立的,是一种清爽、清楚,而不是混混沌沌。
正如文中所写, 南方的秋,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它像半开半闭的花,微醺的酒, 处于模糊与朦胧之中。
而北国的秋却是味道十足的,清清爽爽的。
“静”是宁静、安静,“悲凉”是人心情在客体上的反射。
文章中各个部分均体现着“清”、“静”、“悲凉”的特点。
如写小院秋景,那小屋是“一椽破屋”,墙是“破壁”,大环境就是冷落的。
再看天色是“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 而人的活动是“细数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静对”破壁腰中牵牛花的蓝朵,还有看那几缕萧疏的秋草。
不久秋味十足,而且于清闲中流露着一缕缕落寞与孤独的伤感。
作者也写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这种以声写静的方法更突出了小院的寂寞。
这些景物,从声音到色彩到外形,都在显示着全文感情的主旋律——清、静、悲凉。
其它几幅图画也是如此。
但应注意,“清、静、悲凉”虽然是统率全文的,各幅风景图均统一在这感情基调中。
但却不可机械地去分析,五幅图景中哪一景物是在显示清,哪一景物是在显示静,哪一景物是在显示悲凉。
这样去分析课文,往往会走到牵强附会的死胡同之中。
例如分析秋果中的枣树,作者之所以选它,只是因为它在京城人家院落中极为普通,几乎处处都有,而它青中带黄的色彩又与全文情感基调一致,足以代表作者心中的故都秋色。
如果非要找它哪里是清,哪里是静,哪里是悲凉,就太琐细了,也太主观猜测了。
所以,作者笔下的北京之秋清、静、悲凉的特点,是体现在五幅秋景图形成的总体氛围中的,这三者间又互相包容, 互相映衬,清中有静,静中有清,清静中有悲凉,悲凉的外在表现即为清静。
这样去读文章,较易于触摸到作者写作这篇散文时的心境。
2、“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
故都的秋语句赏析
《故都的秋》语句赏析高江海1.“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赏析】以名花和美酒喻“秋”不过是大自然一种季节更替。
秋是开放在原野的野花,花的色香味展示无遗;秋是北方白干,烈辣十足。
要想饱尝这野花白酒似的秋,必须处于一种“全开全醉”的状态,这样才能领略真正的秋。
2.“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
【赏析】这句是写场景。
雨后,夕阳即将西下,石桥投下了歪斜的影子,桥头的树底立着一个(或几个)咬着烟管的都市闲人。
句子通过“斜桥影”给我们暗示了夕阳的存在,夕阳增添了秋天清冷和悲凉。
3.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的正好。
”【赏析】从内容上看,由“阵”而“层”,写出了秋雨的量小。
“层”字在表现秋雨的形象性方面是“阵”所没有的。
“一阵秋雨一阵凉”的平仄是“平仄平仄平仄平”,“一层秋雨一层凉”的平仄是“仄平平仄仄平平”,后者更符合近体诗的平仄规律,所以韵律更好。
4.“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
”【赏析】“颓废”是意志消沉、精神委靡的样子。
对生活失去了热情的人,是不可能写出赞颂秋的文字的,在他们的眼里,应是见秋而悲。
刘禹锡认为“自古逢秋悲寂寥”;欧阳修写《秋声赋》,悲秋无疑。
文中的“颓废”另一层意思是把寄情山水、放浪形骸、流连湖光山色也被归入“颓废”行列。
5.“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赏析】这四组属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不同角度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
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
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
故都的秋教案_故都的秋原文赏析
故都的秋教案_故都的秋原文赏析课文《故都的秋》出自高一语文下册课文,其原文如下:【原文】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orG,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
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⑴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⑶的虫唱,玉泉⑷的夜月,潭柘寺⑸的钟声。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⑹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⑺,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⑻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
故都的秋赏析句子10句
故都的秋赏析句子10句1. 故都的秋名句赏析以“秋”为题材的抒情散文,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堪称名篇,并一直被选为高中语文教材。
尤其是北方人,很少有读了此文不为之感染的。
这和作者对北方的求有着深刻的感悟和体味是分不开的。
体味之深,才能抒写之真。
再加上作者多年的南国客居,思念之情早已不能自已,敏感的心灵一旦被北平的四合院儿抚摩,作者的眼泪似乎都要流了下来。
所以作者笔下的秋景秋情朴素真切动人,浅易的文字流淌着深沉的艺术魅力。
因此,文中有一些句子看似好懂,实则需要深入挖掘其内涵,才能真正品味出作者笔下秋的深刻。
下面就其中含义深刻的难句略作品味赏析。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以名花和美酒喻秋旨在说明“秋”不是一种高贵的事物,“秋”不过是大自然普普通通的一种季节更替。
“名花”总是具有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和姿态,其开放时总是处于一种很柔和很内敛的状态;美酒呢,首先是不能太“烈”,当然也不能大口大口地喝,而应以品为主,“品”到半醉便是恰到好处。
作者认为秋不是名花,也不是美酒,正是说“秋”是普通的花、普通的酒。
秋是开放在原野的野花,开放时是那样的泼辣和肆无忌惮——花的色香味赤裸裸地展示无遗;秋是北方的白干老酒,烈辣十足,像“二锅头”,要端起大碗,一饮而尽,大醉之后,还喊着痛快痛快——喝这样的酒才过瘾。
因此,要想饱尝这野花白干酒似的秋,必须处于一种“全开全醉”的状态,这样才能领略真正的秋。
而北国的秋,那才是秋味十足的秋。
“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
这句是写场景。
人不是立在斜桥影里,而是在树底下,这树又长在桥头。
“斜桥影里”是桥的影子在夕阳照射下投射的阴影。
“雨后的斜桥影”与“树”同是“咬着烟管”的人的背景图案。
此句意为:雨后,夕阳即将西下,石桥投下了歪斜的影子,桥头的树底立着一个(或几个)咬着烟管的都市闲人。
《故都的秋》文本解读
《故都的秋》文本解读发布时间:2021-06-17T16:42:25.157Z 来源:《教学与研究》2021年5月下作者:林清惠[导读] 《故都的秋》这篇散文所选取的景象都是经过郁达夫个人独特情感的筛选和淘洗,意象统一营造了“清、静、悲凉”的意境。
但值得注意的是,郁达夫并未打算陷入一味的悲凉中,而是以积极的情感态度去欣赏这衰败的秋天,以悲凉为美。
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林清惠 528000摘要:《故都的秋》这篇散文所选取的景象都是经过郁达夫个人独特情感的筛选和淘洗,意象统一营造了“清、静、悲凉”的意境。
但值得注意的是,郁达夫并未打算陷入一味的悲凉中,而是以积极的情感态度去欣赏这衰败的秋天,以悲凉为美。
其语言虽处处体现着高雅的文人心态,但也穿插了带有世俗色彩的俗趣,形成大俗大雅的语言风格。
从意境和语言入手去分析《故都的秋》,能够更好地把握这篇散文的意蕴。
关键词:故都的秋;郁达夫;意境;语言秋天,在马致远的眼里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在叶少翁的眼里是“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在刘彻的笔下是“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文人骚客们笔下的秋天是带有悲情色彩的,正所谓“自古逢秋悲寂寥”。
郁达夫对于秋的感悟亦是带有悲凉的意味,但同时,他的消极情绪与积极情绪相互交织着。
郁达夫笔下的“秋”是体现了个人气质、人生体验、文学意趣的秋味。
一、别具一格的意境袁行霈在《中国诗歌艺术研究》中提出,“意象的组合构成意境”“境生于象而超乎象”[1]。
《故都的秋》这篇散文,同样也是具有诗意美。
郁达夫认为秋天的妙处在于具有“清、静、悲凉”的意境。
这种意境的营造在于选取了别具一格的意象,从而传达不落窠臼的秋意氛围。
文章描写的五幅秋景图,所选取的景象不是多人关注的所见所闻,而是带有作者本人独特的审美经验。
这些景象的选择是有意识的,是经过作者美学审美的筛选和淘洗,渗透了作者的情思和生命的意蕴。
郁达夫《故都的秋》原文及赏析
郁达夫《故都的秋》原文及赏析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雕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
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
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
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沈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
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
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郁达夫《故都的秋》语言艺术赏析
郁达夫《故都的秋》语言艺术赏析一、背景介绍《故都的秋》这篇散文作于1934年8月17日,是他重回北京的第四天。
郁达夫第一次到北京还是在他1913年去日本留学之前。
在历经21年的奔波后再次回到这物易人非的故都,让他感慨万千。
郁达夫和北京的感情深且浓,就像故都的秋色一样。
1923年秋,郁达夫从日本回国后不久就不得不为了生计应聘到北大讲授会计学,度过了一年多孤独而苦闷的生活。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但过去并不等于消失。
往事已不再清晰,而当时的情绪却像生存中永不消散的雾霭一直笼罩着他,成为心灵的底色。
而我们也只有穿过历史的层层迷雾,才能准确地为文章把脉,探寻出一条通往作者心灵的小路。
二、语言赏析课文取随笔的体式,信笔写来,如同闲情漫话,全无雕饰痕迹,但每一个词语、句式,却有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
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捡出来的,平常极了,可是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
“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天色”“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搭配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
这些物象名词,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搭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
再如动词与形容词,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了一种纯朴自然的美。
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南国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表达的特征将读者置身其中。
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多用排比句,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地风格。
如第二段,写江南之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这几组排比句中,前两个分句是偶句,最后一个分句是散句,读来参差错落,富有节奏感。
再如结尾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的解读
《故都的秋》“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故都的秋》“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的解读《故都的秋》在13节中,作者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关系比作“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这些个事物之间有些什么不同?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
作者将故都之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
论及南北秋味之比,更乃一妙比。
揣摩“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的修辞,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
而文中的这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
用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又令人读后回味悠长,明了于胸。
查阅资料,文坛上对于这一妙比也有颇多不同见解。
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而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
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
《故都的秋》的艺术特色
《故都的秋》的艺术特色《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也是中学语文教材中久传不衰的一篇佳作。
笔者从事语文教学多年,教学这篇文章也已数次。
但每读一次,每教一遍,都会有新的不同感受和体验。
好文章就像窖藏的美酒,历久弥香,越品越有滋味。
《故都的秋》独特的艺术魅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静而不寂,悲而不伤。
“故都”是历史的、深远的、厚重的、沧桑的,而故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文章开篇就把读者带到了一个“清”、“静”、“悲凉”的秋的世界。
而作者所描绘的“清”、“静”和“悲凉”,却又不是一种纯自然的“寂静”,也不是一种纯心绪的“悲凉”,而是超尘脱俗的一种独特艺术感悟。
同样是写“静”,“鸟鸣山涧中,清泉石上流”是一种纯自然的“寂静”,而作者所描绘的是昔日热闹繁华的故都――北平的“静”。
当时的北平虽然已没有往昔作为都城时的繁华热闹,但终归还是有些热闹的。
作者却独寻一隅,“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这种清淡的情调、静谧的意境、浓浓的诗意,恐怕只有作者这样具有独特审美情趣的人才能体悟得如此深刻细腻。
这种故都闹市之中独特的“清静”、“宁静”,静中有动,静而不寂,比那种纯自然的“寂静”,更多了一些灵性,更多了一些深意。
这或许就是作者为什么要不远千里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吧。
再来看“悲凉”。
自开篇提出故都的秋“来得悲凉”之后,作者似乎忘记了这个词,通篇下来,再没有提一个“悲”字。
但我们却能从文章的字里行间处处感受到故都秋意的“悲凉”来。
这种“悲凉”渗透在故都的民宅内外、胡同两旁、破壁之腰、牵牛花头、槐蕊之中、秋蝉声里、秋雨来时――,弥漫在文章字里行间所描绘的秋姿秋态秋色秋声秋实秋意之中。
一幅壮丽而落寞的画——《故都的秋》赏析
一幅壮丽而落寞的画——《故都的秋》赏析读罢郁达夫的〈〈故都的秋〉〉,文章里那种浓浓的秋意深深地吸引着我,那里的秋雨,那里的秋蝉,那里的秋果,那里的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富有韵味,令人遐想无限。
“文章将自然界的‘客观色彩’——故都的秋色,与作家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的心情,自然地融化在一起”。
全文紧扣‘清’、‘静’、‘悲凉’落笔,选材上着实精巧,作者不写鲜艳的香山红叶,也不写游人如织的颐和园,而是选择淡蓝的牵牛花、无声的槐树落蕊、衰弱的秋蝉的残声和悠长的秋雨,构成了一幅壮丽而落寞的风景画。
说它“美丽”,是因为这篇散文用平实质朴的语言向读者展示了北平的秋,其意境清静、幽远,令人感觉不到秋的萧萧与落寞,只是觉得北平的秋有花、有树、有秋雨、有秋蝉,还有秋天的果实。
是那么的平常,可又那么充满生活气息,更可贵的是作者用那种充满诗情画意的笔调将其展现在读者面前,令人遐思无限。
真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飞到北平,飞进秋天。
说它“落寞”,是因为文章给读者看到的是冷清的秋色,听到的是寂寞的秋声。
而这冷清的秋色和寂寞的秋声则浓缩到“清”、“静”、“悲凉”上。
“清”、“静”、“悲凉”的落寞在槐花的落蕊中。
像花又不像花的落蕊是北国之秋的“点缀”。
早晨起来,脚踏上铺得满地的落蕊,声音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
而那曾经美丽的落蕊被扫街的扫后,空留下一条条让人心寒的“丝纹”。
“清”、“静”、“悲凉”的落寞在衰弱的秋蝉中。
房前、屋后、草丝、树上,“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秋蝉,长一阵、短一阵。
阵阵流响;高一声、低一声,声声惹愁。
“清”、“静”、“悲凉”的落寞在秋果中。
屋角、茅房边上、灶房门口,一株株枣子树,用小椭圆的细叶,捧着一颗颗孤独的枣儿等着西北风吹红。
“清”、“静”、“悲凉”的落寞在凄凉的秋风秋雨中。
“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雨便息列索落地下起来;一阵雨过,乌云卷走,太阳又露出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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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
《故都的秋》在13节中,作者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关系比作“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这些个事物之间有些什么不同?
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是现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
作者将故都之秋独特的风姿,独特的色彩,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
论及南北秋味之比,更乃一妙比。
揣摩“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的修辞,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
而文中的这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
用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又令人读后回味悠长,明了于胸。
查阅资料,文坛上对于这一妙比也有颇多不同见解。
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而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
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
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
——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
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
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
郁先生能作出这样的比喻我认为与他平生于北平的经历也是分不开的。
他自己在《故都的秋》的姊妹篇《北平的四季》中也写到了他对北平那浓厚的眷恋之情: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
父亲一生短短的49年中从未在
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四季》(1936年)中吐露了对古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北平的四季》郁达夫
敞开的议论最后归结为一句,那就是:“中国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作者运用烘托比照的手法,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前面是概括的,然后是细致的,具体的,但都写的是景物。
此后又放开笔墨横向阐发。
最后,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以虚映实,强化了对北国故都之秋的赞美:“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这样就把北国之秋的浓烈、厚实、刚强、博大等特点形象地表现出来了。
郁达夫先生的《故都的秋》,写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
这样深入的比喻,从心的最深处延伸出来,真挚而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