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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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解读?︱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

民法总则解读?︱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

民法总则解读㉑︱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第一百三十三条[章樑1]【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章樑2] 的意思表示一致[章樑3]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章樑4]成立。

【决议行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章樑5]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章樑6] 、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章樑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章樑8]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章樑9] 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章樑9]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章樑10]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章樑11]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章樑1]不再要求合法性,等同通则的“民事行为”。

[章樑2]协议行为,典型的如设立社团或合伙组织,设立人仅为二人时,仍属多方,比如章程、合伙协议、共有人协议。

多方是平行意思表示一致,双方是对立意思表示一致。

[章樑3]“沈书”指出,只需实质性一致即可。

例子为《合同法》第30条和《合伙企业法》第18条。

(P911)[章樑4]同意、撤销、承认、债务免除、抵消、合同的解除、无主物的先占、所有权和限定物权的抛弃、非婚生子女的自愿认领、继承权的放弃、遗嘱、授予代理权、授予处分权、选择权等。

[章樑5]与多方意思表示的区别在于多数决,程序性。

[章樑6]《合同法》第11条[章樑7]推定、沉默有观点认为公证、录音录像、登记、行政批准和审批属于其他形式。

个人认为都是错误的。

录音录像是口头形式的载体,公证、登记、行政批注和审批则是生效条件而非行为形式。

[章樑8]遗嘱、要式合同、收养行为、强制保险、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等。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为人们的民事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规范。

首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通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一是要有行为人,即参与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他们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要有意思表示,这是行为人将其内心希望产生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愿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三是要有标的,也就是行为所指向的对象。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做了详细的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意思表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起着关键作用。

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如果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比如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处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做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多样,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如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则是通过语言直接表达意思;而其他形式,比如通过特定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像在自动售货机上购买商品的行为。

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面,《民法总则》规定了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民事案件法律行为(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体系中,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义务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定义、种类、效力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定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点:1. 民事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 法律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3. 自愿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的行为。

4. 实践性:民事案件法律行为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

三、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法律行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律行为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等。

2. 侵权法律行为:侵权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3. 无因管理法律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民事主体为了他人的利益,自愿实施的管理行为。

无因管理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救助、保护、代为保管等。

4. 捐赠法律行为:捐赠是指民事主体无偿转让财产权利的行为。

捐赠法律行为主要包括赠与、遗赠等。

5. 债权转让法律行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在不改变债权内容的前提下,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6. 仲裁法律行为:仲裁是指民事主体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行为。

四、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1. 效力成立: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成立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效力确定:民事案件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法律行为经过一定的程序,其效力得到确认。

005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005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133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

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能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不一定都具有合法性,凡是在构成上有瑕疵的民事行为均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这里所称的合法性,既包括内容上的合法也包括形式上的合法。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

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分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和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134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注意:意思表示虽然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但意思表示本身不是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是有目的的行为,它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的行为。

这一特点区别于其他法律事实,如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虽然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法律后果并非当事人自己主张,而是由法律规定的。

注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事实行为的区别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

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1、单方法律行为。

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行使个人权利的行为,而该行为仅仅发生个人的权利变动,如抛弃所有权、他物权的行为等;二是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等,如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委托代理的授权、处分权的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遗嘱的订立、继承权的抛弃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新定义

民事法律行为的新定义

民事法律⾏为的新定义民事法律⾏为其实是我国《民法总则》中的⼀个新概念,今天⼩编要给⼤家整理的是,民事法律⾏为的特征,以及民事法律⾏为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样的,这⼀个对于⼤家来说⽐较专业的名词在我们的⽇常⽣活中⼜有什么作⽤呢,希望您读完这边⽂章有所收获。

民事法律⾏为的新定义《民法总则》 第⼀百三⼗三条 民事法律⾏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设⽴、变更、终⽌民事法律关系的⾏为。

第⼀百三⼗四条 民事法律⾏为可以基于双⽅或者多⽅的意思表⽰⼀致成⽴,也可以基于单⽅的意思表⽰成⽴。

法⼈、⾮法⼈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为成⽴。

第⼀百三⼗五条 民事法律⾏为可以采⽤书⾯形式、⼝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采⽤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特定形式。

第⼀百三⼗六条 民事法律⾏为⾃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同意,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为。

民事法律⾏为的特征(1) 民事法律⾏为是⼈为的法律事实(2) 民事法律⾏为是⼀种表意⾏为(3)民事法律⾏为以意思表述为要素(4)民事法律⾏为包括合法⾏为和违法⾏为。

民事法律⾏为的表现形式在我国,民事⽴法确认民事法律⾏为可采⽤的形式包括:明⽰形式和默⽰形式两⼤类。

明⽰形式所谓明⽰形式就是⾏为⼈⽤积极的、直接的、明确的⽅式表达其内部意思于外部,具体包括⽤⾔语进⾏表达内⼼意思的⼝头形式;⽤⽂字表达内⼼意思的书⾯形式及其他形式,所谓其他形式具体可表现为视听资料形式和须经特定主管机关履⾏特定⼿续的特殊书⾯形式,诸如公证、审核批准、登记等。

(1)⼝头形式⼝头形式是⾏为⼈通过⾔语表达其内⼼意思⽽成⽴的民事法律⾏为,诸如当事⼈之间当⾯交谈、电话联系等。

⼝头形式是社会公众在社会⽣活中⼴泛适⽤于民事法律⾏为的形式。

其优点是快捷、迅速,但是,因其缺乏客观记载,在发⽣纠纷时难于取证,所以,⼝头形式⼤多⽤于即时清结的⼩额交易⾏为,⽽⾦额较⼤的、⾮即时清结的民事法律⾏为,则不宜采⽤⼝头形式。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

《民法典》中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与有效分析摘要:对于民法典来说,其制定及执行是中国法制建设过程当中的重点事项,社会所有人群都会比较重视。

也就是因民法律行为是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正基于此原因,本文重点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进行了介绍,并同时剖析了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生效以及有效行了细致的分析。

关键词: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生效;有效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来说,各个专家学者对其定义也会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在《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有一些专家学者会认为,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就是指自然人以及法人会基于意思表达,进而对民事权利以及民事义务进行设立、变更、终止的行为。

而在实施了《民法通则》之后,有不少专家学者也会指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就是指公民与法人双方之间就民事权利或者民事义务关系而进行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合法活动。

二、《民法典》中设立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尽管说在对民法典总则进行制定的过程当中,有关专家与学者会对于法律行为制度的具体规范持有着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数人会比较认可。

但根据《民法通则》中对法律行为作出的规范来分析,经实践证明,法律行为规定的确立能够对法律的适用范围发挥必要的影响,所以它就必须进一步加以保留。

(一)完善《民法典》针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法律,主要是为了对以意思表达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作出较为统一的规范,以保证法律过程更加简洁,从而避免了法律过程复杂的问题。

在相关实务中,法律部门也会将关于法律行为的有关条款,作为判决依据。

也正因此,这一法律被大家所认可,建立了约定俗成的规范。

而这样对民事法律进行规定,也就能够使民法典简明扼要,存在着非常重要的使用意义。

(二)整合民法体系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基础对法律事实而言,可以分成二个形式。

一个是行为,另一个是事故。

而在这里面,法律行为主体就是指以主体意思构成存在着法律效力的对外关系,从而构成了法律事实的法律行为,并且可以被划分为三类,依次是法律行为、侵权行为和狭义的法律行为。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

最全民法知识点总结一、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民法的总纲和基础。

它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具有普适性和基础性。

民法总则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等。

1.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对待。

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

财产关系是人们在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人身关系是人们在人身上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比如买卖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婚姻关系等。

2. 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和消灭,都是通过法律主体的活动来实现的。

3.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或者改变、终止民事关系的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包括意思表示和意思表示产生效力两个方面。

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表达意思的行为,比如签订合同、遗赠遗产等;意思表示产生效力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产生了法律效力,从而实现了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4.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法律责任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适用的刑事制裁。

二、物权法物权是指人对自己的物的直接支配和享有,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权利。

物权法主要规定了对物的占有、使用、利用、处分等权利,以及对物的保护和限制。

1. 物权的主体物权主体是指具有物权的自然人和法人。

物权主体包括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等。

所有权人是指对物享有最充分的权利的人,用益物权人是指对特定的物享有一定的使用和取益权利的人,担保物权人是指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

民法典总则篇专题5: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总则篇专题5:民事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的撤回: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心论,后者是以行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 为中心论。
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4)意思表示的生效:
①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A、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
时生效。
B、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
效。
李瑞元观点:意思
(1)意思表示的构成:内心真意(信息+意向)、 表示的解释,分为
表示行为和外在意思(信息+意向)
两类,一类是有相
(2)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
对人,另一类是无
①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相对人,都采用综
②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 合的解释方法,但
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前 者 是 以 文 义 中
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
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③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公告
北辰光法务
法条解构
中国民法典解构理论
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5)意思表示的解释: ①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 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 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 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 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2、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 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 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规定或者未经对

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hard you work.(页眉可删)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的法律的种类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和大家联系比较的多的民法,相关的民法总则也已经出台,民法总则简单的说就是基本的法律法规,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的阐述也是十分的详细,对具体的法律行为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法律的种类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和大家联系比较的多的民法,相关的民法总则也已经出台,民法总则简单的说就是基本的法律法规,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的阐述也是十分的详细,对具体的法律行为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的1、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1)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

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

3、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主要区别是:(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民事行为根据当事人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事实行为依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

法律教育网(3)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二、关于民法法源《民法总则》第10条是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民法是指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

其中,法律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是最常见的两种法律关系形式。

他们的定义、性质和法律后果各有不同,下面我们就详细地解析一下。

一、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实现一定法律目的为目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即以合法手段对自己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

创造、变更、消灭、转移法律关系的行为,包括合同、遗嘱、人身权利的行使、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使等。

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有三个:法律目的、意思表示和法定形式。

1.法律目的法律行为必须以实现法律目的为目的,这种目的必须是合法的,并且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必须取决于意思表示是否和合法的法定形式相符合。

意思表示是执行法律行为的一种必要形式,也就是说,没有意思表示就不可能有法律行为。

同时,意思表示必须是自由、真实和明确的,而且必须针对特定的法律事实关系。

3.法定形式法律规定了证明法律行为真实的必要形式。

如果法律行为未采用规定的形式,通常视为无效。

二、民事侵权行为民事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它包括侵权行为的主体、客体和侵权行为的性质。

民事侵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故意侵权,即主观上有意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另一种是过失侵权,即因过失而造成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包括合同、侵权责任等。

1.侵权行为的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个人和法人。

个人包括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如合伙企业和团体组织等。

法人是指侵权行为的犯罪单位,如公司、企业等。

2.侵权行为的客体侵权行为的客体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财产或其他物品。

侵权行为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单方面获得利益,而不考虑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并且与法律不相容。

3.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行为的性质通常与受害者的受损情况有关。

侵权行为通常以财产损失为主,但也可以涉及到名誉权、人身权等非财产利益。

由此可见,法律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分别涉及到不同的法律关系。

民法中的行为名词解释

民法中的行为名词解释

民法中的行为名词解释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民法作为我国民事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人类社会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民法中,行为名词的解释尤为重要,它关系到人们的权益、义务以及各种法律关系的发生与变化。

下面将对民法中的行为名词进行一些简要的解释和阐述。

一、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在民法中,法律行为是指通过特定的形式和程序所表达的意思表示,能够产生、变更或消除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法律行为包括合同订立、继承、赠与、遗嘱、借贷、买卖等各种各样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关键在于合法、合理和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

二、设立行为设立行为是指通过意思表示来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权益或法律关系的行为。

在民法中,设立行为包括合同订立、立约、委托、授权等各种形式的行为。

设立行为的目的是使相应的权益或法律关系在法律上得以认可和保护。

设立行为需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三、要约行为要约行为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在民法中,要约行为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要约行为需要明确表示出意愿,并足够明确地表达出合同订立的内容和条件。

要约一旦被接受,即构成合同的成立。

而要约行为也可以被拒绝或撤回,从而使合同不成立。

四、同意行为同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对某一法律事项或法律关系表示认可、同意或接受的行为。

在民法中,同意行为用以表明当事人对某一法律事项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同意行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默示行为进行。

同意行为的要素包括真实的意思表示、自愿和合法性。

五、执行行为执行行为是指当事人履行自己在法律关系中所负的义务的行为。

在民法中,执行行为是对权利的实质性保护和实现的行动。

执行行为包括支付款项、履行合同、交付财物等各种形式的行为。

执行行为的目的是履行当事人的法律义务,并确保权益的得到保护。

六、终止行为终止行为是指消除或终结某一法律关系的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意思表示或行为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起源和实现形式,通过民事法律行为,个人和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得以确立和实现。

本文将从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要件、种类以及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和特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民法总则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以协议、承诺和其他方式设立、变更、公证或撤销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决定权,这就是民事法律行为。

从法律上讲,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以意思表示或行为为基础进行,对民事权益产生影响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签订合同、捐赠财产、遗嘱继承、购买商品、租赁房屋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要件包括主体、客体、目的和形式等。

主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是法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象,可以是财产或者是相对人的权益。

目的是指行为人进行行为的目的,必须合法且真实。

形式是指行为人进行法律行为所必须满足的形式要求,比如签字、盖章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性质和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很多种类。

常见的有合同行为、侵权行为、遗赠行为、遗嘱行为等。

其中,合同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产生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遗赠行为是指个人通过遗嘱等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

遗嘱行为是指个人在生前依法对个人的财产或者家事事项作出处分的行为。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作用和特点民事法律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特点。

首先,它是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基本载体,是个人和组织实现权益保护和维护的主要方式。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行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约定自主决定权利义务的内容。

再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权益,也可以追究相关责任。

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性质有哪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指的是什么,举些例子)

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性质有哪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指的是什么,举些例子)

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性质有哪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指的是什么,举些例子)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性质有哪些?(法律行为的性质指的是什么,举些例子)一、概念和性质。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应是合法行为。

三、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有以上三个特征,缺一不可。

如,某地发生地震,发生战争,它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行为和社会行为;如,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行为,生活中的一些误会,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再如,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如果二人约定盗窃,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因为违法)。

民法中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指不能将法律行为完全等同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仅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而已,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当事人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和标的合法才可以。

意思表示的构成目的意思,效果意思和表示行为比如大米买卖合同,目的意思在于买卖大米,效果意思是双方欲获得大米的使用价值或价值,表示行为就是使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外化为语言,动作或是文字。

民法中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区别(举例说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笔记整理——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民法总则》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通过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1)单方法律行为,它是指根据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够成立的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因行使个人权利而实施的单方行为,而该行为仅仅发生个人的权利变动,如无主物先占等。

二是该行为涉及他人权利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等,如授予代理权等。

(2)双方法律行为,它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双方法律行为的典型形式是合同。

(3)多方法律行为,又称共同法律行为,它是基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例如,设立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共同法律行为不同于双方法律行为:一方面,在实施共同法律行为时,当事人所追求的利益是共同的,而在双方法律行为中,当事人的利益是相对的。

另一方面,在实施共同法律行为时,共同的意思表示的达成需要多数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并遵循一定的程序,而双方法律行为只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2、决议行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决议行为有效。

决议行为与与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决议行为就是指由一般的企事业单位依据法律和章程所作出的决议)3、有偿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1)有偿法律行为:一方通过履行法律行为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一定给付的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2)无偿法律行为: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需要为对待给付的法律行为赠与属于典型的无偿法律行为4、诺成法律行为、实践法律行为(1)诺成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2)实践法律行为: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法律行为;借用、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法律行为5、主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1)主法律行为: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2)从法律行为:以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法律行为6、独立法律行为、辅助法律行为(1)独立法律行为:具有独立的、实质的内容的法律行为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独立的法律行为(2)辅助法律行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本身并没有独立的、实质的内容,只是作为他人法律行为效力完成的条件而存在的法律行为法定代理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所作出的同意表示就属于辅助法律行为7、无因行为、有因行为原因:法律行为之目的无因行为:不以原因行为的存在为有效要件的行为有因行为:以原因之存在为有效要件的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书面形式:以文字等可以再现民事法律行为内容的形式约定的书面形式法定的书面形式(二)口头形式:当事人通过口头对话的方式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三)默示形式:当事人不是通过语言或文字的方式来作出意思表示,而是通过一定的行为作出意思表示三、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法律行为基本知识

法律行为基本知识

法律行为基本知识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者组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或者承担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行为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法律行为的定义、要素、种类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行为基本知识。

一、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基于自愿原则,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的一种意思表示活动。

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要素:客体、主体和法律约束力。

1. 客体:法律行为的客体主要是特定的法律关系和法益。

也就是说,法律行为是在法律关系中进行的,目的是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主体: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在法律行为中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且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法律约束力:法律行为的一方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律约束力的存在保证了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二、法律行为的种类根据法律的分类和性质,法律行为可分为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

下面将对这两种行为进行简要介绍。

1. 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进行的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的主要特点是自愿、平等和合法性。

民事行为主要包括合同订立、财产转让、侵权行为等。

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授权的下级行政机关的规定,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的特定权力。

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

三、法律行为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法律行为时,个人或者组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自愿原则:法律行为应当基于自愿原则进行,不得强迫他人进行或者接受法律行为。

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享有平等的地位,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 诚实信用:个人或者组织在进行法律行为时应当保持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能故意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以免产生法律纠纷。

3. 合法性: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法乱纪。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时有提及。

在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意思不违反国家的公序良俗时,其民事法律行为被定为绝对无效。

很多人岁对这一概念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详细解读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以下欢迎大家阅读!民事法律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时有提及。

在行为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意思不违反国家的公序良俗时,其民事法律行为被定为绝对无效。

很多人岁对这一概念不是很了解,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详细解读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以下欢迎大家阅读!一、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总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特征1、私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等私主体作出的行为,与政府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作出的国家行为、法院依审判权作出的裁判行为相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是由自然人、法人依意思作出的变动民事关系的行为,而不是利用公权力作出的行为。

2、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就是说它所追求的效果“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说明自由是有边界的,任何人的行为不得以损害他人的权利或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

这也是法律行为与违法行为的区别。

3、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

所谓意思表示,是当事人想要实现一定效果的内心意思对外表示。

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必须具备意思表示这一要素,不具备意思表示,就不称其为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

法律行为的名词解释定义是什么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

你们知道怎么解释法律行为吗?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法律行为的意思,供大家阅览!法律行为的意思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其法律关系或设权行为的手段,因此它是私法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民法总则中最为重要的调整对象。

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法律行为一词源于德国民法典,萨维尼给出的定义是“行为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大多数法学家接受了这一定义。

这一定义强调了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要素与所产生的私法效果。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不可缺少的核心构成要素。

如果法律行为能够产生主体预期的后果,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安排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必须要能够自主作出意思表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能够依法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即在于当事人是否做出了意思表示且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产生拘束力。

在一些事实行为中,当事人也可能对其行为后果有一定的意思但没有表达于外(如先占),也有的对其行为后果有一定的意思而且也表达于外了(如自助),但由于不符合法律行为的本质要求而不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只是产生了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并不被认为是意思表示。

可见,在事实行为中,意思表示是不被考虑的。

还要指出的是,萨维尼的这一经典定义表明法律行为本身不含有“合法性的要求”。

在法律行为的构成中强调合法性的要求,将不适当地突出国家对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干预,限制了私法自治。

法律行为的本质不在于其合法还是非法,而在于意思自治。

在法律行为的构成中强调合法性的要求,不仅人为地造成许多概念上的冲突,而且人为地形成了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违法行为等多个概念,反而使得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趋于模糊。

用法律行为造句1.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侵权法律行为的界定与适用范围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侵权法律行为的界定与适用范围

民法中的法律行为与侵权法律行为的界定与适用范围1. 引言在民法中,法律行为和侵权法律行为是两个核心概念。

本文将探讨这两个概念的界定和适用范围。

2. 法律行为的界定2.1. 法律行为的含义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主体通过意思表示或者不作表示对客体产生民事后果的行为。

它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或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方式。

2.2. 法律行为的要件2.2.1. 主体能力法律行为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2.2. 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是指在实施法律行为时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主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2.3. 客体法律行为的客体可以是财产、权利、债务等。

3. 侵权法律行为的界定3.1 侵权行为的含义侵权行为是指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3.2 侵权行为的要件3.2.1. 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2.2. 行为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实施行为和违法性的要件。

实施行为是指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地导致他人权益受到侵害。

3.2.3. 违法性侵权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2.4. 损害侵权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

4. 法律行为与侵权法律行为的适用范围4.1. 法律行为的适用范围法律行为适用于经济、民事关系中的自愿行为,包括合同订立、财产转让等。

4.2. 侵权法律行为的适用范围侵权法律行为适用于主体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如人身伤害、侵犯名誉权、侵犯财产权等。

5. 结论通过对民法中法律行为和侵权法律行为的界定和适用范围的探讨,可以发现法律行为和侵权法律行为是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法律行为适用于自愿行为,并具备主体能力、行为能力和特定的客体要素;侵权法律行为适用于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具备主体、行为、违法性和损害等要件。

深入理解和正确适用这两个概念有助于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

法律行为概念在法律领域中,法律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特定的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按照民法的定义,法律行为是指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具有设立、变更、终止等一定效果,并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简而言之,法律行为是指通过特定的方式,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一、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1. 主体: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个人或组织,其中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而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法律行为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具有意识和辨识能力,能够自主地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行为方式:法律行为是通过特定的方式进行的,可以是口头、书面、行动等方式。

特定的方式可以根据行为的性质和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例如,签订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而购买商品可以通过口头方式进行。

3. 内容:法律行为的内容是指主体通过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 效力: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力是法律行为的最重要的特征。

法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求,并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具体效力可以是设立、变更、终止等不同类型。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根据法律效果的不同,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合同行为、侵权行为和其他行为。

其中,合同行为是指主体之间通过约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主体通过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他行为包括遗嘱、赠与等不属于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行为。

三、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有效性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法律行为依法具有的效果和效果的力量。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情况。

有效的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的行为;而无效的法律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取决于行为主体的行为能力、法律规定的要求以及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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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

法律的种类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和大家联系比较的多的民法,相关的民法总则也已经出台,民法总则简单的说就是基本的法律法规,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的阐述也是十分的详细,对具体的法律行为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法律的种类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和大家联系比较的多的民法,相关的民法总则也已经出台,民法总则简单的说就是基本的法律法规,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的阐述也是十分的详细,对具体的法律行为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是如何定义的
1、民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1)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民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概念。

事实行为是指不具有意思表示内容,但按照法律规定,在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如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发现埋藏物的行为等。

3、民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主要区别是:
(1)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民事行为根据当事人意思表示产生法律效力,事实行为依据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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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二、关于民法法源
《民法总则》第10条是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

法源,亦称法的渊源,其含义是法律的来源或者法律的存在形式。

[1]依据该条规定,我国民法的法源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法律,二是习惯。

在民法典中规定法源,最早始于《瑞士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第1条规定:“本法有规定的法律问题,适用本法;无规定者,以习惯法裁判;无习惯法,依法官提出的规则;同时应遵循既定学说和传统”。

《瑞士民法典》的这种做法对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立法产生了影响,例如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中都有对法源的规定。

这些国家对法源的规定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法律、第二是习惯、第三是法理。

[2]但是《民法总则》本条仅规定了法律和习惯,却没有规定法理。

本条所谓“习惯”,指民事习惯。

现行《合同法》仅规定了交易习惯,而本条中“习惯”的含义涵盖交易习惯及交易习惯之外的民事习惯。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7条第1款规定:“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第2款规定:“对于交易习惯,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按照本条
规定,法庭采用的作为裁判依据的习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不得违背善良风俗,自不待言。

虽然本条明文规定的民法法源仅有法律和习惯两项,但根据我国裁判实践,应当解释为,尚有第三项法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第四项法源“指导性案例”。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很多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被认为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在裁判中可以被援引为裁判依据,法庭可以直接依据某一个司法解释的某一条解释文对案件作出判决。

除了制定司法解释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还发布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案例类似于国外的判例。

我们的指导性案例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筛选的,对案件事实、关键词、相关法条、裁判要旨等进行概括和归纳,赋予其某种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在基本案情和法律适用方面,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应当参照相关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作出裁判。

”依此规定,法官对于指导性案例只能参照适用,而不能直接适用。

亦即法庭对于与指导性案例类似的案件,可以按照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方案进行裁判,也可以不按照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方案进行裁判:当法官选择不按照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方案进行裁判,作出与指导性案例不同甚至相反的判决时,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而如果法庭选择按照指导性案
例的裁判方案进行裁判,应当在判决书的裁判理由部分引述指导性案例的编号和裁判要点,但不能直接引用指导性案例作为判决依据,而应当引用指导性案例的同一判决依据,作为本案的判决依据。

例如,该指导性案例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裁判依据,则本案也同样引用诚信原则作为判决依据。

需要指出的是,在《民法总则》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当中,唯有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第132条)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其他基本原则都不能作为裁判依据。

前面谈到,法庭在参照指导性案例之后,可以不采用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方案,作出与指导性案例不同的判决,对于这种情形法庭有说理的义务,应当在判决书中说明这样做的理由。

法官当然不能说指导性案例错误,而应当说明本案事实与指导性案例的事实有差别,如果采用指导性案例的裁判方案将导致本案判决结果违背诚信原则,即未在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正义。

换言之,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应当以诚信原则作为评价标准:凡采用指导性案例能够使本案判决结果符合诚信原则的,即应当按照指导性案例裁判本案;反之,则不应按照指导性案例而应当直接依据诚信原则裁判本案。

此外,虽然本条未明文规定“法理”为法源,并不等于裁判中不能适用法理。

应当肯定,法庭所裁判的案件,既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习惯,也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时,是可以
引用相关法理作为裁判依据的。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一个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就引用了关于代物清偿的法理作为裁判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的民提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中,就引用了民法关于虚伪表示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理作为裁判依据。

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对于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应该都有了一定了解,民法总则涉及到的法律行为是十分多的,可以说是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很多法律细节的问题都做出了规定。

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要行为人承担,并且对法律行为要负责,充分了解法律行为的内容对自己是非常的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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