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仪表与风窗眩目校核报告--总布置
20.汽车总布置之人机法规_风窗刮刷面积校核
风窗刮刷面积校核1 GB 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1.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驾驶员前方180°视野范围。
1.2 A、B及A’区域确定1.2.1 A区域是下述从V点(即指V1和V2点,详见GB 11562-2014)向前延伸的4个平面与风窗玻璃外表面相交的交线所封闭的面积。
1.2.1.1 通过V1和V2点且在X轴的左侧与X轴成13°角的铅垂平面。
1.2.1.2 通过V1点,与X轴成3°仰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
1.2.1.3 通过V2点,与X轴成1°俯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
1.2.1.4 通过V1和V2点,向X轴的右侧与X轴成20°角的铅垂平面。
1.2.2 B区域是指由下述4个平面所围成的风窗外表面的面积,且距风窗玻璃透明部分面积边缘向内至少25mm,以较小面积为准。
1.2.2.1 通过V1点,与X轴成7°仰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1.2.2.2 通过V2点,与X轴成5°俯角且与Y轴平行的平面;1.2.2.3 通过V1和V2点,在X轴的左侧与X轴成17°角的铅垂平面;1.2.2.4 以汽车纵向中心平面为基准面,且与1.2.2.3所述平面对称的平面。
1.2.3 A’区域是以汽车纵向中心平面为基准面,与A区域相对称的区域。
1.3 风窗玻璃除霜要求1.3.1 试验开始后20min,A区域有80%已完成除霜;1.3.2 试验开始后25min,A’区域有80%已完成除霜;1.3.3 试验开始后40min,B区域有95%已完成除霜。
1.4 风窗玻璃除雾要求1.4.1 试验开始后10min,A区域有90%已完成除雾;1.4.2 试验开始后10min,B区域有80%已完成除雾。
2 GB 15085-2013《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风窗玻璃刮水器的刮刷面积至少应覆盖按照GB 11555-2009中确定的A区域的98%,B区域的80%。
驾驶员防眩目布置及校核规范
驾驶员防眩目布置及校核规范前言随着车辆内饰材料及配置的越来越多样化,容易产生乘员眩目的情况也增多,因此,对车辆内饰的眩目分析日趋重要。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总院成用车二中心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编制:校核:审定:批准: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驾驶员防眩目布置及校核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内饰防眩目校核的一种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新开发车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1556-2009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GB15084-2006 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SAEJ941-2002 汽车驾驶员眼睛位置3 术语本规范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3.1眼椭圆、眼点规范所使用眼椭圆为《SAEJ941-2002汽车驾驶员眼睛位置》规定的95%眼椭圆,以眼椭圆相对于校核区域的极限眼点;3.2 组合仪表曲面玻璃眩目指组合仪表曲面玻璃折射经过前挡风玻璃、侧窗、天窗等的入射光线而进入眼椭圆,造成组合仪表上显示内容(或部分)视认性差,多发生在白天或外界光线较强时;3.3组合仪表曲面玻璃倒影指方向盘、转向锁壳、座椅靠背、驾驶员(鲜艳衣物)等经组合仪表曲面玻璃反射后进入眼椭圆,影响组合仪表显示内容的视认性,尤其是在被倒影物质光泽度较高或与周边色对比强烈时必须避免;3.4 仪表灯光眩目指仪表上显示强光经前挡风玻璃等反射后进入眼椭圆,多发生在夜晚或外界光线较弱时。
3.5反光内饰对外后视镜的眩目指主仪表光源及表面光泽度较高的内饰零部件投射到侧窗玻璃上,而影响驾驶员观测外后视镜内景象;3.6反光内饰在前挡玻璃上的投影眩目主要是仪表台上光泽度较高的零部件反射的光线经过前挡玻璃反射后进入眼椭圆,影响驾驶员前方视野。
总布置-组合仪表视野及眩目校核
组合仪表视野及眩目校核编制:校对:审核:批准:目录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引用标准 (1)4、术语定义 (1)5、校核步骤 (2)5.1、输入数据 (2)5.2、标准和经验要求 (2)5.3、视距和视角(以XX设计车为例) (2)5.4、方向盘盲区 (4)5.5、组合仪表眩目(以XX设计车为例) (5)6、注意事项 (14)7 、输出 (14)8 、结束语 (14)1、目的分析组合仪表视野及校核组合仪表是否眩目。
2、适用范围适用于轿车、SUV、MPV、皮卡及其变型车。
3、引用标准美国Henrry Dreffns标准SAE J1050-2003驾驶员视野的描述和测量SAE J903-1999 乘用车前风窗刮水系统SAE J941-2002 汽车驾驶员眼睛位置GB 15084-2006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A类汽车眼椭圆、头部包络面设计规范A类汽车人机工程主要边界条件设计规范4、术语定义♦SAEJ903 C区:在侧视图上,区域的上下边界有两个平面同风窗玻璃外表面的相交线来确定,这两个平面表示为眼椭圆上下边的切线。
这两个平面通过YY线上偏5度,下偏1度。
在俯视图上,区域的左右边界由同眼椭圆相切的两个垂直平面同风窗玻璃外表面的交线来确定。
这两个平面通过XX线左偏10度,右偏15度。
♦驾驶员眼点:通过汽车制造厂确定的驾驶员设计乘坐位置中心,作一平行于汽车纵向基准面的平面。
驾驶员座椅R点向上635mm,作垂直于该平面的一条直线段。
在直线段与该平面交点的两侧各32.5mm处(总距离65mm)作两个点,即为驾驶员眼点。
♦视距:左右眼椭圆中心点连线的中心与组合仪表发光面中心的距离。
仪表反光与炫目校核
仪表反光与炫目校核1、澳标里面规定的如下,只要95th能够满足就可以了;2、个人认为满足95th的情况下,对应的上下和前后调节对于50th、5th都接近或满足不遮挡,且手臂也能够满足舒适操作角度范围内。
大家认为如何啊!******************************************************************************************** *************************************I组a)车速表b)转向信号指示器或灯c)远光指示器II组d)转速表e)里程表f)制动伺服失效指示器灯g)驻车制动指示器灯h)制动灯失效指示器i)油温指示器j)压力指示器k)水温指示器l)蓄电池充电失效指示器m)油量指示器n)座椅安全带警告灯18.2.2.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普通指示器是可视的,则其必须被布置在“18.3.2”条所描述的区域中。
18.3 仅用于MA和LEP车辆的可见指示器的位置18.3.1 所有的I组“可见指示器”必须被布置在两个竖直的平面之间,这两个平面分别通过左、右95%眼椭圆的最前点,并且左侧的平面与X轴夹30°角,右侧的平面与X轴夹20°角。
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与水平面夹角为35°的平面的上方(该平面通过每个95%眼椭圆最前点的平行于Y轴的连线),同时,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平面的下方(该平面与95%眼椭圆的底部相切,并且通过位于95%眼椭圆最后点前方11mm处在地表面上与Y轴平行的直线)。
18.3.2 所有的II组“可见指示器”必须被布置在两个竖直的平面之间,这两个平面分别通过左、右95%眼椭圆的最前点,并且左侧的平面与X轴夹40°角,右侧的平面与X轴夹25°角。
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与水平面夹角为35°的平面的上方(该平面通过每个95%眼椭圆最前点的平行于Y轴的连线),同时,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平面的下方(该平面与95%眼椭圆的底部相切,并且通过位于95%眼椭圆最后点前方11mm处在地表面上与Y轴平行的直线)。
18.汽车总布置之人机法规_仪表板视野校核
仪表板视野校核
1 组合仪表视野校核
1.1 组合仪表视距与视角校核
(1)仪表盘中心和眼椭圆中心连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小于30°(2)仪表盘面中心到眼椭圆中心的距离应在650mm-760mm之间(3)仪表盘中心和眼椭圆中心连线与仪表盘平面夹角为90°±10°某车型校核如下图:
1.2 组合仪表视野盲区校核
组合仪表所有显示信息处于可视区域内
注:一般用UG校核
某车型校核如下图:
1.3 组合仪表夜间成像校核
(1)组合仪表在侧风窗的成像不得进入驾驶员观看外后视镜所需的透明区域内。
(2)组合仪表在前风窗成像不得进入B区。
注:前风窗玻璃B区见GB 11555-2009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1.4 组合仪表面罩成虚像校核
组合仪表玻璃面罩上不能出现影响驾驶安全的倒立虚像。
1.5 组合仪表白天眩目校核
所有外界射入的光线经组合仪表玻璃面罩反射后不能进入眼椭圆,以免对驾驶员造成眩目。
2 中控显示屏视野校核
2.1 中控显示屏障碍物校核
驾驶员在正常驾驶位置时观测中控显示屏时无障碍物(方向盘、换挡手柄等)遮挡。
2.2 中控显示屏夜间成像校核
(1)中控显示屏在侧风窗的成像不得进入驾驶员观看外后视镜所需的透明区域内。
(2)中控显示屏在前风窗成像不得进入B区。
2.3 中控显示屏白天眩目校核
所有外界射入的光线经组合仪表玻璃面罩反射后不能进入眼椭圆,以免对驾驶员造成眩目。
总布置设计校核基础(含案例)-风窗玻璃透明区绘制方法
V:xu365200964 3¥/篇风窗玻璃透明区绘制方法一、概述:在汽车设计中,驾驶员视野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和安全等方面,在进行布置设计时必须考虑视野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本方法采用UG软件总布置模块绘制风窗透明区。
采用Catia软件手工绘制此区域时,可以参考此规范。
二、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GB/T 11563-1995 汽车H点确定程序GB/T 11559-1989 汽车室内尺寸测量用三维H点装置77/649/EEC 就成员国有关机动车驾驶员视野方面法规的大致规定三、定义三维坐标系是指由垂直纵向平面X-Z、水平面X-Y和垂直横向平面Y-Z所形成的坐标系;主要基准标记指车身上的孔、表面、标记和识别标志。
所使用的基准标记类型以及每个标记相对于三维坐标系X、Y、Z坐标和相对设计地平面的位置应由车辆制造厂规定。
这些标记可以用作车身总成的控制点;V点:是指在乘客舱中确定的位置,通过前排座椅上最外设计乘坐位置中心的纵向铅垂平面并相对于R点及设计座椅靠背角。
此点用于检查车辆视野是否符合要求。
R 点或乘坐基准点制造厂规定的H点,每个乘座位置的最后面的正常驾驶和乘座位置。
H点指三维H点确定装置的躯干与大腿的铰接中心,他位于此装置的两侧H点标记钮间的中心线上;挡风玻璃基准点指从V点向前的射线与挡风玻璃外表面的交点;透明区指车辆挡风玻璃或其它透明表面的透光率(当光线与表面成直角测量时)不小于70%的区域。
四、设计要求风窗玻璃透明区的要求参考标准:GB11562-1994和77/649/EEC中的规定,具体如下:风窗玻璃透明区至少应包括风窗玻璃基准点连线所包围的面积。
驾驶员防眩目设施布置及校核规范
驾驶员防眩目设施布置及校核规范
简介
本文档旨在规范驾驶员防眩目设施的布置及校核规范。
驾驶员防眩目设施的正确布置和校核对于保障驾驶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相关要求和标准,以帮助驾驶员正确实施防眩目设施的布置和校核工作。
防眩目设施的布置
1. 驾驶员座椅应设置可调节的遮阳板,以便根据不同的日照角度和驾驶员个人需求进行调整。
2. 车辆前挡风玻璃应配备遮阳板,以防止直射阳光干扰驾驶员视线。
3. 车辆侧窗应配备带有遮阳功能的窗帘或遮阳板,以减少侧面阳光对驾驶员视线的干扰。
4. 注意避免在驾驶员视线上方安装反光镜或其他可能产生眩目效果的装饰物,以确保驾驶员的正常视野。
防眩目设施的校核
1. 通过正常调整遮阳板的角度,确保遮阳板能够很好地挡住来
自阳光的直射光线。
2. 校核前挡风玻璃的遮阳板安装位置和角度是否合适,以防止
阳光通过遮阳板缝隙照射到驾驶员眼睛。
3. 校核车辆侧窗的遮阳功能是否有效,以减少侧面阳光对驾驶
员视线的干扰。
4. 定期检查并清洁防眩目设施,以确保其清晰度和透明度,同
时及时更换破损或老化的设施。
结论
驾驶员防眩目设施的正确布置和校核对于驾驶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本文所述的布置和校核规范,驾驶员能够更好地应对不同的日
光条件,有效减少眩目情况的发生,提升驾驶安全性。
建议驾驶员
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遵守本文所述的规范,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眩目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内造型组合仪表的防眩校核-070604
组合仪表的防眩校核
组合仪表的防眩包括两个方面的防眩内容:
1、仪表玻璃和仪表罩都会反射射入车内的光线,反射的光线再
射入驾驶员眼中,造成了驾驶员眩目现象。
2、仪表罩会映出车内外的景物、驾驶员的头影等,影响驾驶员
观察仪表,造成了驾驶员眩目现象。
以下是对现有造型的组合仪表的校核情况:
1、组合仪表罩产生的炫目情况分析
从上图可以看出,从前风窗透明区入射的光线经仪表罩玻璃面反射后不会进入眼椭圆区域,满足防眩要求。
2、前风挡玻璃产生的炫目情况分析
从上图可以看出,组合仪表射出的光线经前风窗玻璃反射后,能够进入眼椭圆区域,由此可能造成驾驶员的炫目现象。
结论:
从上面的校核发现,现有的仪表结构不能达到视场内的防眩要求。
解决方案:
把仪表上护板在Y=-360的断面沿X正向延长20mm以上,在Y=-500断面沿X正向延长20mm以上。
(见下面的示意图)
利用相同的办法可以对DVD的显示屏进行防眩校核:
从上图可以看出,从前风窗透明区入射的光线经DVD屏幕反射后不会进入眼椭圆区域,满足防眩要求。
从上图可以看出,DVD射出的光线经前风窗玻璃反射后,部分光线能够进入眼椭圆区域,由此可能造成驾驶员的炫目现象。
结论:
从上面的校核发现,现有的DVD布置不能达到视场内的防眩要求。
解决方案:
把DVD沿X负方向移动30mm,仪表上护板沿X正方向延长20mm。
(见下面的示意图)。
总布置-防眩目校核操作指南
防眩目校核操作指南
一、定义
眩目,是指驾驶员在驾驶时受到外部或内部光线经过反射进入驾驶员眼内的刺激,不能清楚的观察其周围环境,影响驾驶员驾驶车辆。
二、眩目的分类
眩目,由其造成的原因,可分为如下三种:
1、汽车外部光源经车内部件反射造成的眩目;
√表示在已有车型上出现过眩目,——表示尚未出现过眩目,但需要进行校核
2、汽车自身内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眩目:
√表示在已有车型上出现过眩目,——表示尚未出现过眩目,但需要进行校核
3、汽车内部部件经二次反射造成眩目:
3.1、汽车外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
3.3、二次反射造成的眩目(外部光线通过仪表罩造成眩目)
3.3.1采用R点处XY平面作断面进行校核,将仪表罩下端面、仪表罩透光面投影于草图内。
3.3.2将玻璃黑边上边缘作为极限光源点,光线通过仪表罩下边缘和仪表罩透光面进行反射,同时与眼椭圆相切。
3.3.3采用同3.3.2的方法作二次反射线与眼椭圆下部相切,及可得眩目结果。
内饰-组合仪表校核
1 内饰设计--组合仪表校核
组合仪表校核包括组合仪表的布置位置和组合仪表要满足防炫目和反光要求。
1. 组合仪表的布置位置要求
1.1 眼椭圆中心到仪表的目视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根据人机工程的规定人眼的舒适目视距离为360mm ~800mm 之间,推荐值为710mm ~760mm 之间,所以要求眼椭圆中心点到组合仪表盘中心的距离不要大于800mm ,最好在710mm ~760mm 之间。
1.2 根据仪表数据确定仪表的平面。
为使驾驶员能够轻松自然地观察仪表,仪表中心和眼椭圆中心的连线L3与水平面的夹角应该在30°范围内。
为保证组合仪表数字的正确读识,仪表盘平面要有恰当的倾角,仪表盘的平面与直线L3的夹角控制在90°±10°范围内,见图1。
.
图1
1.3 组合仪表盘应在双目组合障碍可视范围内,见图2。
图
2
95%眼椭圆
95%人体 设计方向盘位置。
视野校核报告
目录1.概述 (1)2.汽车驾驶员视野基本要求 (1)3.XX车型驾驶员前方视野校核 (1)3.1引用标准 (1)3.2汽车前方视野技术要求 (2)3.3XX车型视野校核状态的确定 (3)3.4XX车型前方视野校核 (3)3.5小结 (5)4.XX车型驾驶员后视野校核 (6)4.1引用标准 (6)4.2汽车后视野技术要求 (6)4.3XX车型后视野校核状态的确定 (8)4.4XX车型后视野校核 (8)4.5小结 (11)5 总结 (11)1.概述在汽车设计中,驾驶员视野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和安全等,在进行布置设计时必须考虑视野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下面以相关标准和法规为基础,结合XX车型布置设计情况,对XX 车型驾驶员前、后视野分别进行校核。
2.汽车驾驶员视野基本要求在车身布置图上,确定了代表驾驶员眼睛分布位置的眼椭圆后,即可作出驾驶员的实际视野范围,进行前视野、外后视野、内后视野的校核。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对汽车驾驶员视野的基本要求如下:2.1前视野规定了驾驶员前方180º范围内直接视野的校核。
2.2每根A柱双目障碍角不得超过6°。
若两A柱相对汽车纵向铅垂面是对称的,则右柱不需要再测量。
2.3汽车不得有两根以上A柱。
2.4对于总质量小于2000kg的M1和N1类汽车,驾驶员借助外后视镜必须能同时在水平路面上看见一段位于驾驶员眼点后4m处的宽度至少为1m的视野区域和一段位于驾驶员眼点后20m处的宽度至少为4m 的视野区域,其右边与汽车纵向基准面平行且与汽车左边最外侧点相切,并从驾驶员的眼点后20m处延伸至地平线;对于乘客一侧外后视镜的视野,要求相同。
2.5内后视镜的视野规定了驾驶员借助内后视镜必须能在水平路上看见一段宽度至少为20m的视野区域。
3.XX车型驾驶员前方视野校核3.1引用标准汽车前方视野必须符合标准GB11562-1994中的规定。
(1)风窗玻璃透明区至少应包括风窗玻璃基准点联线所包围的面积。
组合仪表视野布置规范
组合仪表视野布置规范前言汽车组合仪表是汽车的关键零部件之一,且是驾驶员每次驾驶车辆必须使用的零部件,其显示内容是否方便被识别严重影响车辆的驾驶安全,随着主仪表功能及显示内容的日益增多,如何合理地布置、保证使用舒适性及行驶安全性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
本规范对汽车组合仪表视野布置进行规范性要求。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所管理。
本规范由汽车工程研究院乘用车开发二中心总体技术所总布置室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编制:校核:审定:批准:本规范的版本记录和版本号变动与修订记录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汽车组合仪表视野的布置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M1类车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SAE J941V001 Motor Vehicle Driver's Eye LocationsSAEJ1050V002 (R) Describing and Measuring the Driver's Field of View规范SJ-NW-60-2009 组合仪表布置规范3 术语3.1 左右眼椭圆上下极限点:在过左右眼椭圆中心中点的Y平面上作方向盘内缘与眼椭圆投影线的上下公切线,眼椭圆上的上下切点分别投影到左右眼椭圆上即为左右眼椭圆的上下极限点(见图1)。
图13.2 方向盘可视区边界草绘:过图1上公切线与方向盘上内缘的切点做上下切线中间等分直线的垂直平面,在此平面上做方向盘内缘及方向盘上装饰罩上侧等的投影线,并修正得到连续封闭的边界线,即为方向盘可视区边界草绘。
图23.3 主仪表视平面:主仪表上表示有刻度、数值及标识等显示内容的平面,若存在多个平面,则以包含内容所占面积最大的平面为准,原则上此平面与Y平面交线与图1所示公切线的中间等分直线角度在85°~95°范围之间。
组合仪表与风窗眩目校核报告--总布置
密级:秘密文件编号:组合仪表与风窗防炫目分析报告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客户确认:日期:2012年10月25日目录一、概述 (3)二、引用标准 (3)三、外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内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结论 (6)参考文献 (6)一、 概述在汽车设计中,驾驶员视野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和安全等,在进行布置设计时必须考虑外部光线及车内仪表等发出的自发光线是否会对视野产生影响。
因此本报告参照国内外一些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方法,对EV66的眩目情况进行校核。
二、 引用标准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GB 11563-1995 汽车h 点确定程序GB 11559-1989 汽车室内尺寸测量用三维H 点装置 QC/T 629-2005 汽车遮阳板三、 外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4.1前风窗炫目校核从前挡风玻璃射入的光线经组合仪表反射不会射入眼椭圆4.2侧风窗眩目校核如图所示,从车门玻璃射入的光线经组合仪表反射后不会射入眼椭圆四、内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由图所示,组合仪表及液晶面板自发光线经左车门玻璃后视镜视野区域反射后不会进入眼椭圆。
五、结论经过以上校核分析可知,外部光线和内部光线都不会对驾驶员造成眩目。
参考文献1.吕景华. 轿车人体工程设计一般方法2.刘惟信. 汽车设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一种组合仪表透明罩炫目校核方法
一种组合仪表透明罩炫目校核方法一种组合仪表透明罩炫目校核方法在工业控制中,仪表的精度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精确可靠的仪表可以保证工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而组合仪表作为一种高级仪表,其具有实时监测、数据处理、报警等多种功能,因此更为重要。
然而,组合仪表的读数在某些情况下容易受到干扰,例如透明罩炫目,这时候需要采用一种透明罩炫目校核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透明罩炫目校核方法主要是指,在组合仪表的透明罩上附加一层特殊的反光材料,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太阳的直接照射,使得仪表的读数更加准确。
这种方法具有以下的特点:1. 防止炫目:透明罩炫目是非常常见的问题,尤其是在户外光线强烈的情况下。
采用透明罩校核方法可以大大降低炫目的程度,有利于保护视力。
2. 增加透明度:透明罩校核方法采用的特殊反光材料具有良好的透明度,这样可以使光线更加均匀地传递,增加仪表的可读性。
3. 耐久性强:透明罩校核方法采用的特殊反光材料具有非常高的耐久性,可以经受严峻的户外环境,同时也不会因频繁更换而增加额外的维护成本。
在实际应用中,透明罩校核方法需要根据组合仪表的尺寸和材质进行剪裁和安装。
同时,需要注意特殊反光材料的质量问题,以确保其具有良好的透光性和防炫性。
综上所述,透明罩校核方法是一种有效的解决组合仪表透明罩炫目问题的方法。
该方法不仅可以提高仪表的可读性,还可以保护视力和降低工作风险。
在工业控制中,透明罩校核方法已经被广泛应用,并得到了一致好评。
除了透明罩校核方法以外,还有其他解决透明罩炫目问题的方法,如调整透明罩的角度和位置,增加防晒角、遮光窗帘等。
但是这些方法都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需要频繁调整,只能部分解决问题等。
相较于其他方法,透明罩校核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更大的优势。
首先,透明罩校核方法可以完全解决炫目问题,不需要频繁调整和维护;其次,透明罩校核方法可以增加仪表的透明度,同时又不会影响仪表的使用效果;第三,透明罩校核方法使用成本低,不会增加额外的维护成本,且寿命较长。
仪表反光与炫目校核
仪表反光与炫目校核1、澳标里面规定的如下,只要95th能够满足就可以了;2、个人认为满足95th的情况下,对应的上下和前后调节对于50th、5th都接近或满足不遮挡,且手臂也能够满足舒适操作角度范围内。
大家认为如何啊!******************************************************************************************** *************************************I组a)车速表b)转向信号指示器或灯c)远光指示器II组d)转速表e)里程表f)制动伺服失效指示器灯g)驻车制动指示器灯h)制动灯失效指示器i)油温指示器j)压力指示器k)水温指示器l)蓄电池充电失效指示器m)油量指示器n)座椅安全带警告灯18.2.2.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普通指示器是可视的,则其必须被布置在“18.3.2”条所描述的区域中。
18.3 仅用于MA和LEP车辆的可见指示器的位置18.3.1 所有的I组“可见指示器”必须被布置在两个竖直的平面之间,这两个平面分别通过左、右95%眼椭圆的最前点,并且左侧的平面与X轴夹30°角,右侧的平面与X轴夹20°角。
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与水平面夹角为35°的平面的上方(该平面通过每个95%眼椭圆最前点的平行于Y轴的连线),同时,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平面的下方(该平面与95%眼椭圆的底部相切,并且通过位于95%眼椭圆最后点前方11mm处在地表面上与Y轴平行的直线)。
18.3.2 所有的II组“可见指示器”必须被布置在两个竖直的平面之间,这两个平面分别通过左、右95%眼椭圆的最前点,并且左侧的平面与X轴夹40°角,右侧的平面与X轴夹25°角。
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与水平面夹角为35°的平面的上方(该平面通过每个95%眼椭圆最前点的平行于Y轴的连线),同时,这些指示器应当位于一个平面的下方(该平面与95%眼椭圆的底部相切,并且通过位于95%眼椭圆最后点前方11mm处在地表面上与Y轴平行的直线)。
汽车-仪表视野校核及反光分析设计要求
组合仪表视野校核及反光分析设计·1·1前言汽车组合仪表总成好似人得脸,人的喜怒哀乐都可以通过脸表现出来。
汽车仪表就表现了这样的形式,实时反映整车重要零部件如发动机控制、变速箱、底盘等系统的运行状态、整车重要运行信息如车速、燃油量等给驾驶员,以便驾驶员实时掌控整车的运行情况。
同时,组合仪表亦为整车内饰重要外观件之一,其造型设计与整车的内饰的融和,同时又能鲜明突出,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各车型的重要卖点进行宣传。
但是,若组合仪表设计不合理,容易造成驾驶员不能及时了解到整车的信息和容易造成驾驶员眼睛疲劳,造成安全隐患。
因为组合仪表在整车上的重要性,加上组合仪表的安装位置及组合仪表的结构(透明或半透明面罩)问题,组合仪表的视野和反光的研究显得越来越重要。
视野校核主要考虑的是方向盘、仪表框及仪表台等对组合仪表造成对驾驶员的遮挡;反光分析主要考虑的是透过前挡风玻璃、左/右侧门窗玻璃等的光线射到组合仪表面罩上造成的反射射入到驾驶员的眼中,从而造成面罩反光影响驾驶。
概述2.1目的规范组合仪表新品开发流程及设计;指导各组合仪表设计人员在开发初期进行视野校核和反光的分析。
2.2参考标准SAE J1050-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试方法)GB11562-94 (汽车驾驶员前视野要求及测试方法)2.3版本记录3设计阶段3.1校核前准备工作:在做分析前,需要准备相关的3D数据,具体为:整车坐标下的眼椭圆数据整车坐标下的仪表数据整车坐标下的仪表帽檐数据整车坐标下的仪表台数据·2·整车坐标下的方向盘数据。
3.2布置分析:在设计初期,当组合仪表及仪表周围的初步数据下发后,我们要对组合仪表的布置进行分析。
为了达到驾驶员查看组合仪表信息的舒适性,通常我们对垂直于表牌的视线与水平面的夹角进行确定,也可理解为仪表标牌与铅垂面的夹角α,如图1所示:图1视线角α(即仪表表牌与垂直面的夹角),其角度通常设置为:以下为其他车型α角的设置对于组合仪表位于驾驶员正前方的布置,组合仪表布置角度一经确定之后,要考虑到方向盘及仪表框的遮挡,需对两个参数进行确定:可设定仪表盖与眼椭圆最高点视线的夹角β,视线与方向盘的距离B。
总布置-中控大屏眩目校核_20181127
中控大屏眩目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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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目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引用标准 (1)
4、术语定义 (1)
5、校核步骤(以xx 为例) (1)
5.1、输入数据 (1)
5.2、技术要求 (1)
5.3、校核步骤 (1)
6、注意事项及相关校核 (2)
6.1注意事项 (2)
6.2相关校核 (2)
7、输出 (2)
8、结束语 (3)
1、目的
白天日光侧窗射入经中控大屏反射后可能进入人眼形成眩目,这种情况会影响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因此对中控大屏眩目进行校核以避免这种情况。
2、适用范围
3、引用标准
SAE J903 1999 乘用车前风窗刮水系统。
SAE J941 2002 汽车驾驶员眼睛位置
4、术语定义
5、校核步骤(以xx 为例)
5.1、输入数据
硬点:眼椭圆
数模:前风窗玻璃、中控大屏、仪表板
5.2、技术要求
眩目面积不超过30%
5.3、校核步骤
使用UG 命令反射数据
6、注意事项及相关校核
6.1 注意事项
6.2 相关校核
7、输出
8、结束语
参考文献
1.内容用字体宋体、字号五号写。
综合楼工程项目-眩光分析报告书
部位
反射比材料设计取值
备注
0.65
外表面
0.65
注 1:数据参考自:《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 附录 D 表 D.0.5;
5.3 门窗类型参数
5.3.1 普通窗
门窗编号
BY1528 C1228 C1510 LBY1021 LBY1022 LBY1028 LBY1221 LBY1222 LBY1228 LBY1426 LBY1822
2.1 建筑概况....................................................................................................................................................... 4 3. 分析依据..............................................................................................................................................................4
眩光分析报告
项 目 名 称:
综合楼工程项目
建 设 单 位: 深圳市
咨 询 单 位: 深圳市
有限公司
报 告 日 期: 2017 年 12 月 07 日
说明
1、 本报告无咨询单位盖章无效; 2、 本报告无编写人、校对人、审核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无效; 3、 本报告涂改、复印、换页均无效; 4、 本报告仅对本项目有效 5、 未经咨询单位同意,不得复印本报告。
p exp[(35.2 0.31889 1.22e2 / 9 )103 (21 0.26667 0.002963 2 )105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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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秘密文件编号:
组合仪表与风窗防炫目分
析报告
制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客户确认:日期:
2012年10月25日
目录
一、概述 (3)
二、引用标准 (3)
三、外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内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结论 (6)
参考文献 (6)
一、 概述
在汽车设计中,驾驶员视野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和安全等,在进行布置设计时必须考虑外部光线及车内仪表等发出的自发光线是否会对视野产生影响。
因此本报告参照国内外一些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方法,对EV66的眩目情况进行校核。
二、 引用标准
GB 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GB 11563-1995 汽车h 点确定程序
GB 11559-1989 汽车室内尺寸测量用三维H 点装置 QC/T 629-2005 汽车遮阳板
三、 外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
4.1前风窗炫目校核
从前挡风玻璃射入的光线经组合仪表反射不会射入眼椭圆
4.2侧风窗眩目校核
如图所示,从车门玻璃射入的光线经组合仪表反射后不会射入眼椭圆
四、内部光源经反射造成的眩目
由图所示,组合仪表及液晶面板自发光线经左车门玻璃后视镜视野区域反射后不会进入眼椭圆。
五、结论
经过以上校核分析可知,外部光线和内部光线都不会对驾驶员造成眩目。
参考文献
1.吕景华. 轿车人体工程设计一般方法
2.刘惟信. 汽车设计.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