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规院-青岛城阳夏庄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09总图图则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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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胶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18)第五章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8)第一节用地布局结构 (18)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19)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0)第四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2)第五节居住用地规划 (27)第六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28)第七节生态及绿地系统规划 (29)第八节景观风貌规划 (31)第九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3)第六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34)第一节土地资源 (34)第二节海洋资源 (35)第三节水资源 (35)第四节能源 (36)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7)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37)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38)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38)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39)第五节供热工程规划 (39)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40)第七节环卫设施规划 (41)第八节环境保护规划 (41)第八章城市防灾减灾系统规划 (43)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43)第二节防风暴潮工程规划 (43)第三节消防工程规划 (44)第四节抗震系统规划 (44)第五节城市防空系统规划 (45)第六节防灾救护与生命线系统规划 (45)第九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46)第一节城市规划区综合规划 (46)第二节基础设施规划 (48)第十章建设控制规划 (49)第一节城市规划区建设分区与管制 (49)第二节城市用地的控制 (51)第三节城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51)第四节城市五线的控制 (53)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55)第一节目标与规模 (55)第二节近期建设重点 (56)第十二章远景规划 (5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建议 (58)第十四章附则 (58)附表 1:现状用地统计表 (59)附表 2: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60)附表 3: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61)附表 4: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2)附表 5:规划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64)附表 6: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65)附表 7:城区加油站一览表 (66)附表 8:规划小学一览表 (67)附表 9:建设用地适建性一览表 (68)附表 10:近期建设项目库 (70)附录 1: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80)附录 2:图纸目录 (81)附录 3:编制单位及参加人员名单 (8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胶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胶州市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

《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的的有关规定,对《青岛西站片区外围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4月1日起施行)(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4)《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7)《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1日起施行)(8)《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山东省国土资源厅)(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10)《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6年1月批复)(11)《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5年)》(上报稿)(12)《西海岸新区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年)》(在编)(13)《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2017版试行)(14)其他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及黄岛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15)西海岸新区在编、已批各上位专项规划及交通商务区各专项规划。

(二)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北至西客站商务区辖区边界,西至规划张宝公路——规划雷公山路——风河大坝北岸,南至风河大坝北岸,东至海西路——东岳路——规划风河北路——胶河路——沈海高速——海高区北部片区控规西边界。

规划面积14.83km²。

2012年5月青岛市征地文件-城阳区

2012年5月青岛市征地文件-城阳区

制发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2-5-11编号:青征公告〔2012〕6号标题: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海关路以西、天河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庙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商服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园区九号路以西、空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西宅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城阳街道办事处西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中经二路以东、空港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东宅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徐院路以北、宏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院后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岙东路以东、宏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港东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岙东路以东、徐院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济青高速路以西、204国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韩洼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胶济铁路以东、济青高速路以西、青大17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北万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胶济铁路以东、204国道以北。

青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青岛规划局

青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青岛规划局

附件一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一条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编制技术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以及修改、动态维护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规定。

市域内其他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级市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定原则】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资源条件、环境状况、人文因素和公共安全,体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保护城市基本生态和城市历史风貌的总体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规划依据】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分区规划的还应符合分区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9日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实现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我市实施全域统筹发展战略以来,县域经济迅速发展、园区经济带动城镇繁荣、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城乡发展机制实现突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发展,助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我市城镇化即将进入70%的稳定发展期,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市深化全域统筹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良好发展机遇和广阔发展空间。

1.城乡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深入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战略,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完成。

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9.99%,比2010年提高4.18个百分点;建成区面积达到570平方公里,比2010年扩大2.1倍;常住人口规模达到910万人,比2010年增加40万人。

青岛市城阳区征地文件

青岛市城阳区征地文件

制发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1-12-22编号:青征公告〔2011〕18号标题:青岛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青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1.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青银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瑞云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头崮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2.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云头崮水库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安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3.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源头河以南、王沙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安乐社区居民委员会、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少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4.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东、空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西石沟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5.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前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6.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前海路以北、韶海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罗家营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7.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正阳西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涧西社区居民委员会、东河套社区居民委员会、韩家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8.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河源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上疃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9.地块九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河套街道办事处正阳西路以北、小涧东进村路以西。

2019青岛政建集团夏庄地块项目竞标定位及物业发展建议 2019-58页59页

2019青岛政建集团夏庄地块项目竞标定位及物业发展建议 2019-58页59页

4.5
西班 牙
83-95 120 35
二居
100110
18 10
洋房 三居
110120
130140
18 17 20 12
泰晤士河
2.4
英伦
别墅
双拼、 联排
280410
40 20
去化率
51%
41% 22%
97% 92% 74% 29% 56% 94% 60% 50%
开盘时间
均价 (元/ ㎡)
月均去 化速度

2019年1-9月城阳区、李沧区及黄岛区成交量相对较高; 城阳区2019年1-9月供应量为七区之首,但成交量略低于李沧区,主要在于李沧区成交均价具 备竞争力。
城阳市场成交及存量
2019年第一季度成交量较低,第二、三季度成交量大幅提升,但每月基本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 城阳市场存量居高不下 ,呈递升趋势,至2019年9月份市场存量为158.8万平米,未来去化压力较大,市场竞争 激烈。
洋房
小高 层
洋房
户型 种类
一居 二居 二居 三居 二居 三居
主力面积 (㎡)
62、63 81、83
89 88-95 87-88 107-120
上市 去化 去化 套数 套数 率
324 —— —— 248 —— —— 784 —— —— 168 —— —— 280 —— —— 368 —— ——
开盘 时间
夏庄地块定位及物业发展建议 3 项目策略及定位 4 物业发展建议
地块现状及资源
地块内部
地块内部
东临崂山
白沙河
地块内部为荒地、耕田;净地无需拆迁,地势平坦,利于开发。 东临王沙路与崂山及崂山水库相望,北侧对白沙河,高层具有良好的河 景、山景视野效果。

青岛城阳政发展规划

青岛城阳政发展规划

青岛总体规划(青岛市地图) (青岛市 1995-2022 年规划图)规划总体布局:(1995-2022)1、总体布局结构规划以胶州湾东岸为主城,西岸为辅城,环胶州湾沿线为发展组团,形成两点一环的发展态势。

主城和辅城规划为城市相对集中发展的区域,环胶州湾的六个发展组团规划为城市适度分散发展的区域,形成相对集中与适度分散相结合的城市组织结构关系。

2、主城以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中心城区(城阳、流亭)、崂山区中心城区(高科技工业园区)和环崂山的沙子口、王哥庄、惜福镇、夏庄为主组成。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92.5 平方公里,实际居住人口230 万人,人均建设用地 83.7 平方M。

规划主体功能为全市的行政、文化、科教、旅游、居住中心;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集散中心;集约化现代工业和高科技产业区。

主城结合行政区划规划为六个分区和四个发展组团,即:市南分区、市北分区、四方分区、李沧分区、高科技工业园分区、城阳中心城区分区和沙子口组团、王哥庄组团、惜福镇组团、夏庄组团。

3、辅城以黄岛区中心城区为主组成。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54 平方公里,实际居住人口 60 万人,人均建设用地 90 平方 M 。

规划主体功能为居住、港口贸易、大型临港产业、综合开辟实验和旅游度假。

辅城根据用地性质组合规划为五个功能区,即行政商务中心区、国际商贸仓储加工区、综合旅游区、重化工区和临港工业区。

4、环胶州湾发展组团以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营海、红石崖六个组团为主组成。

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19.5 平方公里,实际居住总人口20 万人,人均建设用地98 平方M。

规划主体功能为居住、海洋产业、大型机械创造业、农副产品加工和仓储业。

城市绿化城市公共绿地规划至 2022 年人均面积达到 8 平方 M ,总面积达到 24.8 平方公里。

1、主城和辅城的公共绿地,重点以丘陵山头园林公园为主体进行集生态环境、文化健身、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有突出主题的公园建设,在完善现有公园建设的同时,规划将中山公园、植物园、动物园、榉林公园、青岛山公园、百花园、汇泉广场建设成高标准的青岛太平山中央公园;将浮山、老虎山、坊子街山、牛毛山、枣儿山、水清沟东山、桃源、高家盘、大顶山、大涧山建成城市生态山林公园;山头 60M 等高线以上的区域必须进行绿化。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

《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解读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更好的发挥道路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战略思路,积极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市规划局迅速展开了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修编工作。

目前,《青岛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编制完成。

《规划》分为12个章节、两万余字,涵盖了远期交通规模预测、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对外交通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物流货运系统规划、停放车系统规划、交通管理系统规划等城市交通的各个方面,为我们清晰地描绘出未来青岛的立体交通框架。

该《规划》由青岛市规划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编制,由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和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接编制。

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服务体系本次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1408平方公里;对外交通部分兼顾市域,面积10654平方公里。

据了解,规划专家通过建立青岛市交通预测模型,采用“四阶段”法进行交通需求预测,得到以下预测结果:2020年,居民一日出行总量由现在776万人次/日增加到1276万人次/日;机动车发展规模由现在52.3万辆增加到120万辆左右,千人拥有率由149辆增加到220-280辆;公交出行比重由现在21.5%提高到35%左右,其他机动化出行由现在31%提高到41%左右;公交车辆由现在5030标台增加到12000-13000标台;前湾港疏港交通由现在约4万标准货车/日增加到10-12万标准货车/日。

规划提出了未来交通体系发展总目标:营造一个与城市性质和职能相匹配的、相协调的,以人性化、生态化、集约化为特征的安全、清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在发展模式上,将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小汽车适度发展、非机动化交通得到提倡、多种交通方式并存的交通发展模式。

规划提出了构建“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交通服务体系的目标。

夏庄镇总体规划人口分析

夏庄镇总体规划人口分析

夏庄镇人口与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夏庄镇人口与城镇化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一、规划人口统计与预测口径本次规划将夏庄镇人口划分为两个层次:1、镇域人口:指镇域行政辖区范围内66个行政村的总人口。

2、城镇人口:包括镇和日照海佑经济开发区(夏庄部分)建成区内的户籍人口、居住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和居住在建成区周边但主要在建成区从事非农活动的人口。

本次规划中,人口统计及预测时所提及的城镇人口均指建成区内的户籍人口、居住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和居住在建成区周边但主要在建成区从事非农活动的人口。

二、现状人口分析1、总人口2011年夏庄镇辖66个行政村,总人口7.2万人。

相比2000年的62793人,十年间夏庄镇域总人口增加了9217人,年均增长率为1.25%。

2011年夏庄镇各村人口情况村名户数人数(户籍人口) 村名户数人数(户籍人口) 夏庄一村420 2887 毛家晏520 1510夏庄二村540 1533 孙家坡288 820张家庄子70 200 候家宅子200 620村名户数人数(户籍人口) 村名户数人数(户籍人口) 李家官庄353 1093 张家抱虎258 690 荀家村480 1680 李家抱虎460 1300乔家抱虎145 425 文家抱虎120 330 薛家湖410 1250 潘家抱虎120 320 丁家村75 230 王家营子145 445 尹家湖415 1287 薛家石岭352 1022 仝家岭249 750 孙家石岭250 660胡家孟晏400 1190 李家石岭315 900丁家孟晏540 1668 东黄河圈202 630蔡家孟晏310 842 西黄河圈189 550赵家孟晏596 1730 下河圈135 418 赵家岭300 840 南上庄262 776大荒232 624 北上庄330 960芳湖330 1072 大略疃450 1250 大苗蒋650 1765 前石屯280 732 北马坡413 1085 后石屯450 1410 中马坡556 1551 挪石沟130 430 南马坡260 759 杨家官庄385 1090刘家苗蒋620 1740 前山后518 1509梁家苗蒋436 1196 后山后500 1437 小苗蒋410 1096 唐家湖310 912 大窝疃480 1285 草岭530 1540 小窝疃192 536 东旺疃158 455 北汀水740 2076 西旺疃642 1799 后辛庄691 1932 东辛庄285 815 前辛庄256 806 西辛庄368 1025李家辛庄114 375 大庄子246 650 戚家坡395 978 韩家岭78 185 扈家庄220 675 左家宅子136 352 麦坡子342 922 大河西138 3922000-2011年夏庄镇域总人口的增长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2009年,总人口呈线性增长模式,拟合函数为y = 334.24 x - 605681.29,校正系数为R²= 1.00;第二阶段是2009-2011年,总人口也呈线性增长模式,从2009年的65798人增长至2011年的72010人,拟合函数为y = 3106 x – 6174068,校正系数为R² = 0.9976,线性增长的斜率为3106,大于2000-2009年的斜率334.24。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

2020年青岛城市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传承和延续城市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坚持“环湾布局、生态间隔”的规划理念,形成“三城联动”的空间组成架构。

依托以胶州湾为核心的生态安全格局,固化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区建设,促进产业升级与城市转型,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均衡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东岸城区做优做美、北岸城区做高做新、西岸城区做大做强,构建功能复合、生态宜居、内生活力的海湾集合型中心城区。

青岛新闻网3月4日讯2016年1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新版总体规划划定了中心城区的开发边界,按照“三主、五副、多层级”网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将青岛分成:城市主中心、城市副中心、东岸城区、北岸城区、西岸城区。

详细规划各中心区的定位,将青岛打造成“三城联动、组团发展”的海湾型中心城区。

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6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8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216.88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48%,人均35.55平方米。

【城市主中心】:东岸浮山湾中心区、西岸唐岛湾中心区、北岸红岛湾中心区 浮山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行政服务、金融商务、商业旅游服务中心。

范围为延安三路、敦化路、燕儿岛路及浮山湾围合的区域,面积约4.86平方公里。

唐岛湾中心区:是西海岸新区的行政服务、商务商贸、金融信息、港航服务、文化旅游中心。

范围为太行山路、香江路、衡山路及唐岛湾围合的区域,以及朝阳山周边区域,面积约4.24平方公里。

红岛湾中心区:是青岛市的国际会议、文化交流、科技研发、旅游服务中心,由红岛的国际会议、文化旅游中心,智力岛的科技研发中心,河套的商务会展、体育医疗中心共同组成,面积约6.25平方公里。

【城市副中心】:李沧、崂山、城阳、青岛湾老城区和辛安五个城市副中心 李沧副中心:是胶州湾东岸中部地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于完善青岛的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具有积极作用。

胶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胶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及发展策略 (3)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6)第四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18)第五章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8)第一节用地布局结构 (18)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19)第三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0)第四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2)第五节居住用地规划 (27)第六节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28)第七节生态及绿地系统规划 (29)第八节景观风貌规划 (31)第九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33)第六章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34)第一节土地资源 (34)第二节海洋资源 (35)第三节水资源 (35)第四节能源 (36)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37)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37)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38)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38)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39)第五节供热工程规划 (39)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40)第七节环卫设施规划 (41)第八节环境保护规划 (41)第八章城市防灾减灾系统规划 (43)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43)第二节防风暴潮工程规划 (43)第三节消防工程规划 (44)第四节抗震系统规划 (44)第五节城市防空系统规划 (45)第六节防灾救护与生命线系统规划 (45)第九章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46)第一节城市规划区综合规划 (46)第二节基础设施规划 (48)第十章建设控制规划 (49)第一节城市规划区建设分区与管制 (49)第二节城市用地的控制 (51)第三节城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 (51)第四节城市五线的控制 (53)第十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55)第一节目标与规模 (55)第二节近期建设重点 (56)第十二章远景规划 (5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建议 (58)第十四章附则 (58)附表 1:现状用地统计表 (59)附表 2: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60)附表 3: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61)附表 4: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2)附表 5:规划社会停车场一览表 (64)附表 6: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65)附表 7:城区加油站一览表 (66)附表 8:规划小学一览表 (67)附表 9:建设用地适建性一览表 (68)附表 10:近期建设项目库 (70)附录 1:本规划文本用词说明 (80)附录 2:图纸目录 (81)附录 3:编制单位及参加人员名单 (8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胶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胶州市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编制本规划。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青政发[2000]0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青政发[2000]034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青政发[2000]03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1999年9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1999]491号文件批复同意《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为切实做好《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

《总体规划》是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依据。

各级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要始终坚持土地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的方针,切实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土地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把《总体规划》中的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员,增强计划的协调性、政策性和导向性,实行目标责任制,保证《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二、搞好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

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抓紧编制修订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确保总体规划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

城乡规划建设及各类非农业建设的用地布局和规模都要符合《总体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和有关规定审批用地。

三、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实现规划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修订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落实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和各级控制性指标,建立健全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监控体系和土地利用调控体系,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批准征收土地的公告(征地公告[2014]1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批准征收土地的公告(征地公告[2014]1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关于批准征收土地的公告(征地公告[2014]13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9•【字号】征地公告[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征地公告[2014]13号)2014年3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3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4〕282号)批准征收我市城阳区土地87.0221公顷;2014年4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2013年第2批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14〕301号)批准征收我市城阳区土地20.8681公顷。

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及用途宗地一: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黑龙江中路以东,涉及夏庄街道办事处崔家沟社区。

土地面积为0.0017公顷,全部为耕地。

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二: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黑龙江中路以东,涉及夏庄街道办事处崔家沟社区。

土地面积为0.0017公顷,全部为园地。

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三: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黑龙江中路以东,涉及夏庄街道办事处崔家沟社区。

土地面积为0.0031公顷,全部为园地。

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四: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黑龙江中路以东,涉及夏庄街道办事处崔家沟社区、罗圈涧社区。

土地面积为0.0104公顷,其中崔家沟社区0.0009公顷(全部为耕地),罗圈涧社区0.0095公顷(全部为耕地)。

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五: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黑龙江中路以东,涉及夏庄街道办事处崔家沟社区。

土地面积为0.0232公顷,全部为耕地。

该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宗地六: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王沙路以西、黑龙江中路以东,涉及夏庄街道办事处崔家沟社区。

青岛城市道路导则

青岛城市道路导则
(3)无障碍出入口两侧宜设置挡车柱,人行道其他位置不宜设置挡车柱。
(4)挡车柱设置应当满足交通管理要求,不妨碍行人通行安全,做到设置规范、整齐、美观。
(5)挡车柱设置区域应保证人行道照度满足规范要求。
(6)挡车柱间距应控制在0.8m~1.5m。
(7)挡车柱不应妨碍无障碍通行。
6.5废物箱
(1)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
本《导则》(试行)自2013年9月1日起在青岛市各区(市)及各功能区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施行。
本《导则》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解释,由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青岛市深圳路222号天泰金融广场A座13层,邮政编码:266061)
3.2行人通道:人行道上供行人实际可通行的空间,不包含公共设施带。
3.3公共设施带:人行道上专用于设置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的特定区域。
3.4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包括公益性设施、公共服务性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及其他设施。
3.5公益性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杆、信号灯杆、路名牌、照明灯柱、电杆、消火栓、检查井(设于人行道上的)、交通类护栏、废物箱、座椅及绿化设施等。
6.
(1)设于人行道上的检查井除路灯检查井、交通信号检查井外,其他检查井不应设于公共设施带内。
(2)检查井不应设于路缘石、树池石、界石处。
(3)检查井井盖安装后应与人行道平齐。
(4)检查井井盖材质应牢固、耐用、防盗,外表应美观。
6
(1)人行道护栏应根据道路等级、人流密度和交通管理需要来设置。
(2)人行道护栏高度不应超过1.3m。
青岛市城市道路人行道
公共设施设置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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