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区别
如何区分货代单与船东单
作货代这个行业常常会遇到“货代单”与“船东单”这两个名词,网上也有很多解释,但前辈告诉我很多解释是不对的,我先用一句话概括:“货代单即无船承运人提单”.在我们要搞清楚“船东单”与“货代单”之前,首先弄清一个词:“承运人"“承认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的人”——《海商法》,《UCP500》都这样定义.接下来又有一个词:“实际承运人”——“接受承认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 ——《海商法》,《汉堡规则》《UCP500》规定,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或代表签发(暂不论船长单)注意,这里是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表签发,而没有要求“实际承运人”这就有一处玄机:当“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 与“真正从事货物运输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即承运人不是实际承运人时),提单该由谁签呢?看了上段的你当然会说:“当然是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签了,因为《UCP500》规定,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或代表签发(暂不论船长单)嘛”妙就在这里。
这里,货代可以有一个选择权,选择让自己变成“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或是选择让自己变成仅仅是“托运人的代理,代表托运人于船公司订立合同”。
如果他选择当前者,那么,他就是承运人,他就必须签发自己的提单,这个提单的标志是:“【自己公司名】+AS CARRIER”―――这一句话可能在签章处加注,也可能在提单抬头处本来就印有,还可能盖的章本身就有这句话。
在这个情况下,货代是承运人,但,是“无船承运人”如果他选择当后者,那么,他就是“托运人的代理人”=“货主的代理人”——货代这两个字的真正原始含义,就是货主的代理人,简称货代。
这时,货代会要求船公司出船公司的提单,这个提单的标志是:“【船公司名】+AS CARRIER”―――这一句话可能在签章处加注,也可能在提单抬头处本来就印有,还可能盖的章本身就有这句话。
这两种提单,就是我们常说的货代单与船东单你可以看到他们都是【XXX公司名】+AS CARRIER,问题是,在不是自己定舱的情况下,你拿到一份提单,你怎么知道提单上面这个【XXX公司名】是货代的公司名,还是船公司的公司名?这也就是无数的从业者坚持“根本没必要区分货代单与船东单”的原因.下面列举一些常见错误:1,“货代单即是B/L上写着:XXX AS AGENT FOR CARRIER”-------这个词句只是说XXX 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使用这个称谓签发提单的,可以是无船承运人(货代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也可以是船公司代理,绝对不能说这是货代单。
海运提单是什么,货代提单又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
海运提单是什么,货代提单又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
在国际海运中,提单是一种常见而重要的单据。
对于承运人(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人)来说,提单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对托运人来说,提单是一种所有权凭证。
但你知道海运提单跟货代提单的区别吗?
1.目的不同:提单是由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只要有海运提单,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到目的港的船公司提货。
货代提单是货代根据海运提单签发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人或分支机构换取海运提单。
如果想提前付运费,快速提货,可以出具海运提单,还可以省下十几块钱的换汇费。
如果你想控制货运权,支付运费等,你必须出具货代提单。
2.分拣不同:如果货物是零散的而不是整箱的,你必须只出具货代提单,因为船公司不会帮你装箱,更不会帮你在目的港分拨货物。
如果是L/C,但是在规定的交货日期内无法生产,无法装船,那么你可以选择以贷代发提单,让货代帮你副署提单。
当然这也是不规范的做法,一般都要求你出具保函。
3.单证不同:海运提单是基本的物权凭证,其中很多条款是无法控制的。
一般货代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与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
号不同;货代提单有交易所公司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但联系公司不是外包或外运等港口船务代理。
一般来说,货运提单的页面上显示的是asagentofcarrier字样,而海运提单显示的是ascarrier。
船东单和货代单的区别和范本
船东单和货代单的区别和范本
船东单是一种由船东提供的运输货物的文件,用于确认船东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
船东单通常包括船名、航行路线、运输期限、货物描述、货主信息、费用等条款。
货代单是一种由货代提供的货物运输文件,用于确认货代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
货代单通常包括货代公司名称、联系信息、货物描述、货主信息、费用等条款。
区别:
1. 提供方不同:船东单是由船东提供,货代单是由货代提供。
2. 定位不同:船东单主要确认船东与货主之间的合同关系,货代单主要确认货代与货主之间的合同关系。
3. 范围不同:船东单主要涉及船舶运输方面的条款,而货代单涉及货物运输方面的条款。
船东单范本:
船东单
船名:XXX
航行路线:从XXXX到XXXX
运输期限:XXX天
货物描述:XXX
货主信息:
- 公司名称:XXX
- 联系人:XXX
- 联系电话:XXX
费用:
- 运输费:XXX
- 燃油附加费:XXX 货代单范本:
货代单
货代公司名称:XXX 联系信息:
- 公司地址:XXX
- 联系人:XXX
- 联系电话:XXX
货物描述:XXX
货主信息:
- 公司名称:XXX
- 联系人:XXX
- 联系电话:XXX
费用:
- 运输费:XXX
- 手续费:XXX。
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与应用分析
一
1签发主体不同 . 船东提单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在提单右上方 提单号码下显示的是实际承运人的名称 ,即船公司
运人 提 货。
A —货 物托运人 将 贷物 交货 运代理人 : —
B — 货代 签 发 自己的提 单 ( — 货代 提 单 ) 给货 物
托运人 :
C — 货代将 货物 交给 实际承 运人 ( 方) — 船 ;
D ——实际承运人签发海运提单( 东提单) 船 给
货代 。
2“ . 货代 提单 + 东提单 ” 船 的业 务流程
di1.99jsn17 - 832 1. .1 o:0 6 /i . 3- 2 . 00 0 6 3 .s 6 4 0 4
船 东提 单 与 货 代 提 单 的 区 别 与应 用 分析
王 亚 均
( 州职业技 术学院 , 漳 福建 漳州 33 0 ) 6 0 0
摘要 : 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 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 的收据 。 是运输契约的证 明, 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根据提
代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 在这种情况下 , 货代出于维护 自身业 务 的考虑 ,往 往采取 手 段避 免船 货之 间 的直 接接触 , 因此 ,货代往往 自己在海运提单之外另行
签 发提单 。阁
二、 船东提 单与货 代提单 的 区别 船 东 提 单 的 英 语 表 述 为 : S E IL O MA T R B L F
单的签发人不 同, 提单可以分为船 东提 单与货代提单。 然而, 实际运输 中, 在 由于分不清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 , 给航运 业务带来许 多纠纷。 因此有 必要从船 东提 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来探讨两种提单在不 同情况下的应用。 关键词: 东提单 ; 船 货代提单 ; 承运人
船东单与货代单的区别
船东单是主单到时候掌握在你的手里货代单是分单, 一般做FOB, 客户指定货代这样出的, 风险是有的船东单印章显示AS CARRIER ,货代单是AS AGENT FOR CARRIER船东单:MASTER BILL OF LOADING货代单:HOUSE BILL OF LOADING(FORW ARDER BILL OF LOADING)区别:1 签发的主体不一样:MB/L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由货代公司签发。
货代单不是想签发就签发,签发货代单的主体起码要在目的港有代理。
2 抬头不一样,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
3 目的刚收货方式不同:船东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货代单提货时必须先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
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俗称换单。
或者由目的港客户凭货代单直接找货代的代理提货4 适用范围不一样:船东单适用于FCL货物,LCL货物,货代只能给客户签发货代单,或者电放。
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
这种情况只能出HB/L或者电放咯。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船公司可以出提单,那么为什么还要有一个货代单呢?虽然说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
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
假如你做L/C的,审单的时候你没有发现里面对船的特殊要求(如:船龄,船籍,ISM CODE,运费证明,挂靠港口,船证等等)而船公司又不能出具这些,怎么办?不按要求交单,结不了汇,在L/C没有明确规定不接受货代单的情况下,SHIPPER一般会选择出货代单,去忽悠老外,除非老外真不想要的货,一般来说可以蒙过去。
不过被老外查出来就麻烦起码是个诈骗,等着上法院吧,呵呵。
另外就是:在发货方没有收到国外客户的货款的时候,有可能会要求签发货代单以便控制货物,避免钱货两空。
由一则案例简析链式销售中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
由一则案例简析链式销售中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作者:暂无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2014年第11期■戴竹青孙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自公布以来,众多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对比,但链式销售中的实际操作问题存在诸多争议。
所谓链式销售主要是指对国际或者地区间在途货物的连环转售现象。
由于中间商无法实质性掌控在途货物,因此通过取得单据和转卖单据成为链式销售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通过一则案例,分析链式销售中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
一、案例介绍出口商T与某客户达成一批糖的交易,货物出运后取得指示提单,但由于对方反悔,交易取消。
出口商T立即以CIF CAPE TOWN SOUTH AFRICA交易条件转卖该批货物给S公司。
S公司又以CIF条款将还未到达的货物转卖给B公司,付款条件为CASH AGAINST DOCUMENTS IN CAPE TOWN。
之后B公司询问该批货物的承运人在CAPE TOWN的代理A公司,货物是否到达目的地,而承运人代理A公司将一份提单交给B公司并要求付款。
在这个案例中,存在着两份提单,一份提单上发货人为T公司,收货人为TO ORDER,是一份标准的指示提单,由于签发人为实际承运人,所以是一份船东提单即MASTER B/L;另外一份提单将S公司作为发货人,由承运人代理A公司签发,是一份货代提单即HOUSE B/L。
本案例的争议焦点,是这两份提单是一样的么?当A公司拿着H B/L要求B公司付款时,B公司应该付款么?解答问题的关键在于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问题。
二、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一)两份提单的物权性质不同《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对提单所下的定义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单证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了这一保证。
因此,我们一般认为海运提单具有三个重要的性质:一是运输契约的证明;二是货物收据;三是物权凭证。
区别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
区别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看一下提单的抬头,如果都不是下面的抬头就是货代单。
船公司就这么几个:ACL 大西洋箱运ANL 澳大利亚国家航运ANZDL 澳新直航公司APL 美国总统轮船CANMAR 加拿大海运公司CCNI 智利航运公司CHIPOLBROK 中波轮船CMA 法国达飞轮船CNC 正利航业CONTSHIP CONTSHIPCOSCO 中远集运CP SHIPS CP轮船CROWLEY 克罗利海运公司CSAV 南美轮船CSCL 中海集运DELMAS 达贸轮船DONGNAMA 东南亚航运EVERGREEN 长荣海运FESCO 远东航运公司GOLDSTAR 香港金星HAMBURG-SUED 汉堡南美航运HANJIN 韩进海运HAPAGLLOYD 德国赫伯罗特HATSU 英国荣升海运HEUNG-A 兴亚海运HMM 韩国现代商船IRISL 伊朗伊斯兰航运KLINE 日本川崎汽船KMTC 高丽海运株式会社LT 意大利邮船LYKES 莱克斯航运MAERSK 丹麦马士基航运有限公司MARUBA 马鲁巴航运MATSON matson航运MISC 马来西亚航运MOL 大阪商船三井MSC 地中海航运NCL 北欧亚海运NOL 海皇东方航运NSCSA 沙特航运NYK 日本邮船OOCL 东方海外PANCON 泛洲海运PANOCEAN 泛洋海运PIL 太平船务PNO 铁行渣华RCL 宏海箱运RICKMERS 瑞克麦斯海运SAFMARINE 南非航运SAMUDERA 萨姆德拉SCI 印度国航运SENATOR 胜利航运SINOKOR 长锦SINOTRANS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SITC 山东海丰国际货运TASMAN 塔斯曼TMM 墨西哥海运UASC 阿拉伯联合航运WANHAI 万海航运YML 阳明海运ZIM 以色列以星轮船。
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区别
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区别船东提单即指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Master B/L,又叫主单,海单,简称M单),可以签发给直接货主(此时货代不出提单),也可签发给货代(此时,货代出货代提单给直接货主)。
货代提单(House B/L,又叫分提单,简称H单),严格意义上应该称为无船承运人(一级货代,中国从2002年开始相关资格认证,货代要在交通部指定的银行交付押金才能被批准)提单,是经交通部批准并备案取得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资格的货代所签发的提单,一般是签发给直接货主;有时也有同行套用提单,此时提单签发给该同行,而该同行会签发其自己的提单给其直接货主。
现在出口一般都是HOUSE单比较多,特别是去欧美的地方。
对于出口商而言,两种提单都可以作为议付单据使用,银行都会接受。
两者的区别1.提单上SHIPPER 和CONSIGNEE 栏目填写内容不同。
货代提单的SHIPPER托运人是实际出口商(直接货主),CONSIGNEE收货人一般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填写托运单同栏目内容,通常为 TO order ; 而M 单在签发给实际出口商时,SHIPPER托运人填出口商,CONSIGNEE收货人按照托运单内容填写;在签发给货代时,SHIPPER 托运人填货代, CONSIGNEE 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
2.目的港换单手续不同。
只要持有M单,就可以直接到目的港船代处换取进口提货单,手续简单快捷,费用相对固定便宜;而H单的持有者必须到目的港货代处换取M单,才可以拿到提货单并报关提货手续,而换单费用较贵且不固定,全由目的港货代决定。
3.M单作为海运提单是最基本的也是真正的物权凭证,船公司会在目的港把货交给M单上注明的收货人。
如果出口商拿到的是H单,则说明出运的货物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货代手中(此时M单的收货人为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如果货代公司破产,则出口商(进口商)无法凭H单向船公司提货。
货代提单与海运提单两者的区别
货代提单与海运提单两者的区别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海运提单(MASTER BILL OF LOADING )分为货代提单和船东单两种 , 船东单就是由船公司签发的,价格相对贵,但风险小,目的港一般都不会多收费用!货代提单:HOUS E BILL OF LOADING(FORWARDER BILL OF LOADING)是由货运代理签发的提单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但是有风险到目的港不知道会不会多收什么费用!两者的详细区别在于:1、签发的主体不一样:MB/L是船公司签发的提单,而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由货代公司签发。
货代单不是想签发就签发,签发货代单的主体起码要在目的港有代理。
2、抬头不一样,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
3、目的港收货方式不同:船东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货代单提货时必须先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
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俗称换单。
或者由目的港客户凭货代单直接找货代的代理提货。
4、适用范围不一样:船东单适用于FCL货物,LCL货物,货代只能给客户签发货代单,或者电放。
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
这种情况只能出HB/L或者电放。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船公司可以出提单,那么为什么还要有一个货代单呢原因在于:虽然说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
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
假如你做L/C的,审单的时候你没有发现里面对船的特殊要求(如:船龄,船籍,ISM CODE,运费证明,挂靠港口,船证等等)而船公司又不能出具这些,不按要求交单,无法结汇,在L/C没有明确规定不接受货代单的情况下,SHIPPER一般会选择出货代单,此种做法一般国外客户不太容易接受。
区分货代单与船东单”
区分货代单与船东单”“承认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的人”——《海商法》,《UCP500》都这样定义接下来又有一个词:“实际承运人”——“接受承认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 ——《海商法》,《汉堡规则》《UCP500》规定,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或代表签发(暂不论船长单)注意,这里是要求由“承运人”或其代表签发,而没有要求“实际承运人”这就有一处玄机:当“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 与“真正从事货物运输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即承运人不是实际承运人时),提单该由谁签呢?看了上段的你当然会说:“当然是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签了,因为《UCP500》规定,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具名代理或代表签发(暂不论船长单)嘛”妙就在这里。
这里,货代可以有一个选择权,选择让自己变成“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人”,或是选择让自己变成仅仅是“托运人的代理,代表托运人于船公司订立合同”。
如果他选择当前者,那么,他就是承运人,他就必须签发自己的提单,这个提单的标志是:“【自己公司名】+AS CARRIER”―――这一句话可能在签章处加注,也可能在提单抬头处本来就印有,还可能盖的章本身就有这句话。
在这个情况下,货代是承运人,但,是“无船承运人”如果他选择当后者,那么,他就是“托运人的代理人”=“货主的代理人”——货代这两个字的真正原始含义,就是货主的代理人,简称货代。
这时,货代会要求船公司出船公司的提单,这个提单的标志是:“【船公司名】+AS CARRIER”―――这一句话可能在签章处加注,也可能在提单抬头处本来就印有,还可能盖的章本身就有这句话。
这两种提单,就是我们常说的货代单与船东单你可以看到他们都是【XXX公司名】+AS CARRIER,问题是,在不是自己定舱的情况下,你拿到一份提单,你怎么知道提单上面这个【XXX公司名】是货代的公司名,还是船公司的公司名?这也就是无数的从业者坚持“根本没必要区分货代单与船东单”的原因FROM FOB BUSINESS FORUM。
货代提单和船公司提单HOUSEBLVSMASTERBL
货代提单和船公司提单HOUSEBLVSMASTERBL什么所谓的货代提单HBL?前几天,有人问我什么是货代提单,当时我愣住了,因为,我之前一直没有听说过货代提单的概念。
我们知道,按照中国的海商法,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一份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货代就是货主的代理人,如果一个人是货主的代理人,那他怎么可能签发自己的提单呢?后来,他向我解释这种提单的操作流程是这样的:从这个操作流程中,我知道他说的是无船承运人提单,即通常所说的的NVOCC B/L或House B/L。
之所以我开始不能理解,是因为,在我的词典里是没有货代提单这个概念。
原因如下:1.在理论上,我们知道,提单可以按照收货人的描述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按照签发人可以分为船公司提单,无船承运人提单,按照运输的方式可以分为海运提单,多式联运提单等等,但是,至少我还不知道有正式的货代提单的称谓2.货代如果从表面上理解是货主的代理人,如果是代理人,那他就不可能有自己的提单,因为提单只能是承运人在提供运输服务产品时才有可能出现的3.通常情况下,一个货代公司或者一个物流公司可能有从本质上来讲性质截然相反的两种服务产品:货运代理人服务产品和无船承运人服务产品,他只有在出售无船承运人的服务产品时,才有可能签发提单。
就拿上面的操作流程图来讲,如果你把货代换成物流公司可能也是成立的,但我们可能没有听说过物流提单。
准确的流程图应当是将货代公司画成无船承运人,而无船承运人是可能存在于货代或者物流公司的业务中的。
当然,我们市场上没有哪一家公司自称无船承运人公司,不过我们知道准确反映他们签发的提单的性质分类是无船承运人提单(NVOCC B/L,或House B/L,它对应的是船公司提单(Lin er's B/L或Master B/L)。
综上,我们可以做一个小结,所谓的货代提单,是一个错误的提法,正确的叫法应该是无船承运人提单。
所谓的无船承运人提单,就是货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以自己作为承运人,和发货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而签发的提单。
船东提单货代提单
船东提单、货代提单船东提单即指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
可以签发给直接货主(此时货代不出提单),也可签发给货代(此时,货代出货代提单给直接货主)。
货代提单,严格意义上应该称为无船承运人提单,由NVOCC签发的提单,一般是签发给直接货主;有时也有同行套用提单,此时提单签发给该同行,而该同行会签发其自己的提单给其直接货主。
主单、分单在货代公司(NVOCC)签发无船承运人提单时,该提单被称为分单(HOUSE B/L俗称套单,小单),相对与分单的,由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称为主单(MASTER B/L)。
主单的特点:(1)发货人和收货人为货运代理公司,而不是实际上的买卖双方的收发货人。
(2)主单交由货代手中,不出示给实际收发货人。
由货代寄或传真给目的港代理。
(3)主单抬头为船公司的名头,提单格式里没有目的港代理栏目。
分单的特点:(1)发货人和收货人为实际货主(同行套单的情况除外)。
(2)分单交由货主手中,由货主交寄给目的港收货人。
(3)分单抬头为货代公司,提单格式中有目的港代理栏目,据以通知收货人接货。
正本提单、电放提单、海运运单(1)正本提单为签发方出具的有签单章和签字的,有ORIGINAL标识的提单。
一般是一式三份。
由发货方寄往收货方,收货方凭该正本提单提货。
(2)电放提单为应发货方要求(电放保函),提单签发方在提单上加盖电放章(SURRENDERED 或TELEX RELEASE),发货方将该提单传真至收货方,收货方仅凭提单复印件即可提货。
此时,由提单签发方向其目的港代理电报、传真或EMAIL通知该票货物仅凭出示收货方身份即可放货。
电放提单以其方便快捷,已经成为目前海运业务的主要单据形式,尤其成为近洋航线(海运时间比较短,寄交正本提单时间非常紧张)常见的形式。
(3)海运运单(SEA WAYBILL)是由船公司签发的货物承运单据,一般只签一份正本。
不需要做电放,收货人凭身分证明即可提货。
其运单格式与海运提单格式相同,仅做为船公司承运该货物的证明,但不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也不可转让。
货代提单与船东单
货代提单叫做FORWARDER B/L,HOUSE B/L船东单,OCEAN B/L ,MARINE B/L海单(即船东单)代表货权,而货代单没有。
目的港无单放货的情况就是货代单还在货主手里的时候,货代拿船东单去把货给提了,船公司放货只认船东单按其定义,海运提单具有三个重要性质:第一,货物收据(Receipt of the goods),即提单作为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
第二,物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即提单在法律上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承运人在货抵目的港后向提单上载明的指定收货人,或是提单上的指示,或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
这样,提单就象有价证券一样可背书转让,从而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单还可用于抵押贷款。
第三,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即提单是持有人和托运人间的运输契约,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随着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发展,国际货代公司开始签发自己的货代提单,与托运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同时,它又寻找实际承运人来承运货物,自己作为托运人,由船东向自己签发船东海运提单(当然,它可以指示船东按自己的要求填写托运人的名称。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货代提单持有人(经常是贸易合同中的买方)凭着货代提单向货代或其在到达港的代理人换得船东提单后,再凭船东海运提单向船东提货,或先由货代或其代理人凭船东提单提得货物后,货代提单持有人再凭货代提单向货代或其代理人提货。
这样,货代提单具有传统海运提单三个性质中的两个,即“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的证明”,而不具备海运提单最重要的一个性质――“物权凭证”。
这是因为海运中货物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承运人(船公司)仅凭其签发的海运提单或海运提单载明的对象交货。
仅凭货运代理公司签发的货代提单是无法直接向船公司提货的。
浅析海运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浅析海运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海运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实务操作过程中,根据提单的签发人不同将海运提单分为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
船东提单是指由船公司签署的提单即MASTER BILL OF LOADING。
货代提单是指由船代或无船承运人签署的提单即HOUSE BILL OF LOADING(FORWARDER BILL OF LOADING)。
由于签发人不同,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法律效益和操作程序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具体表现为:1、形式上的差异:船东提单上显示的是船公司的标志(LOGO),提单下方通常显示为“AS CARRIER”或者“THE CARRIER”并签有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而货代提单上显示的是货代公司的名称标志,提单下方通常显示为“As agent for and/or on behalf of the carrier XXXX”或者“As agent forand/or on behalf of XXXX as carrier (the carrier)”。
有的提单上方显示货代公司名称标志,而提单下方也显示为“AS CARRIER”或者“THE CARRIER”,这种提单称为货代签署的表面符合提单。
另外,船东提单背面的英文条款中关于公司性质的描述是承运人(Carrier);而货代提单的背面英文条款中关于公司性质的描述是代理人(Agent)或无船承运人(NVOCC)。
形式上的差异是我们在操作过程中分辨船东提单或货代提单的一个重要线索。
2、法律效益上的差异:海运提单是承运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货凭证也是承运人承揽该提单项下货运任务的法律凭证。
船东提单是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船公司就该提单项下的货运事宜对托运人负责;而货代提单是货运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运代理人就该提单项下的货运事宜对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船东单与货代单的区别
船东单与货代单的区别船东单:MBL的英文全称是Master Bill of Lading,俗称船东提单、船东单,如果有分单的话,MBL通常也被称为主单。
货代单:HBL的英文全称是House Bill of Lading,俗称货代提单、货代单,如果要分单,那么分单肯定是由货代出的,既然是货代出的,因此所有分单都是HBL,但是并不是所有HBL都是分单,因为有很多是不出分单的。
也有少部分人把货代提单叫做Forwarder Bill of Loading。
提单(无论MBL还是HBL)只是针对海运而言的。
航空、铁路的运输单据,严格来说,应该叫运单——航空运单是Airway Bill(简称AWB);铁路运单是Railway Bill,跟海运的Bill of lading(MBL&HBL)有本质的区别。
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或BL),其最主要的特点是“物权凭证”两者的区别:1、签发的主体不一样且具备的法律效应也不一样MBL的签发主体是船公司,船东,在目的港可以直接向船公司、船东办理提货。
HBL的签发主体是货运代理(货代),在目的港必须先向代理换取船东提单(MBL),然后凭换来的MBL去船公司或其代理处办理提货。
2、适用的条件有限制集装箱班轮运输中,MBL只适用于FCL整箱运输,船公司不会签发拼箱提单(分单)HBL则既可以用于整箱,也可以用于LCL拼箱,而且拼箱运输必须使用HBL,因为拼箱要出分单,分单由拼箱货代签发。
大致关系及举例1、货代单抬头:货代公司SHIPPE:实际的SHIPPERCONSIGNEE::实际的CNEHB/L样式。
抬头为货代,收发货人为实际的收发货人不具备提货的效力,需要收货人向货代目的港的代理换MB/L之后才能提得到货对于货代来说,有控货的功能在。
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货代能收回运费2、船东单抬头:船公司SHIPPER:货代公司CONSIGNEE: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MB/L样式,抬头为船公司。
提单基本知识
提单基本知识提单是受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已经接受货物,并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保证把货物交给指示收货人而签发给托运人(收货人)的凭证。
注意:货权凭证,即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提单在背书情况下可以转让。
一、提单属性种类:1、船东提单(承运人)。
即拥有船只的公司。
一般有“CARRY”、佳联,顺景,丰达、及香港船公司P&O、MARSK、RCL、WANHAI、SINOKOEA等2、货运代理提单(非承运人)。
即租船或代理承运人签发,俗称“HOUSE-B/L”,货运代理两种角色:对托运人是承运人,负责从起运港口到最终目的港口的全程运输;而对实际承运人又是托运人,把运输责任转到承运人的角色。
梧州远洋运输签发的提单大部分是“HOUSE-B/L”二、一般特殊提单种类:1、倒签提单。
实际装船日期比签发提单日期要迟,意思是把装船日期前倒。
2、预借提单。
实际装船日期比签发提单日期要早,意思是把装船日期往后推,货没报关或已报关没装船,就要提单。
以上两种是常见的,从法律上讲,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对收货人的欺诈,法律不支持。
三、提单放货1、正本提单放货。
有了正本提单,船公司在当地海关等国境口岸监管部门允许条件下,无条件放货给收货人。
所称有了正本提单而目的港扣货是法律不支持的。
2、电报放货。
按照起运港的船公司的电报或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通知目的港代理人凭通知内容放货给收货人的方式。
通讯工具的发达,给船公司放货提供了方便。
此种情况,在目的港扣货提供了方便。
这种俗称:扣货待通知。
四、提单管理1、所有提单在托运单要求下作稿与托运人核对。
核对好的提单必须有托运人确认和同意,再把打印好的正本提单要负责人签发。
归档是要把正本提单复印。
2、电放提单在托运但要求下作稿与托运人核对。
核对好的饿提单必须有托运人确认和同意。
是否正常作电放??或待通知方办电放??要求作电放时由负责人书面同意。
归档时要把提单复印。
浅析海运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
浅析海运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
张万英; 田争
【期刊名称】《《中国外资(下半月)》》
【年(卷),期】2011(000)007
【摘要】随着物流行业分工的不断细化和货主对于物流服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货代介入和参与国际货运已经成为国际货运经营模式的主流。
因而货代签发分运单可以说是货代之间以及货代与船公司之间合作走向国际化的一种表现;是货代行业完善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和满足于客户需求的一种表现。
然而,货代提单与船东提单无论是在表面形式上还是在法律责任上以及操作程序上都存在着差异。
这就要求我们在组织国际海运过程中要明确和区别二者。
【总页数】1页(P192)
【作者】张万英; 田争
【作者单位】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与应用分析 [J], 王亚均
2.由一则案例简析链式销售中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 [J], 戴竹青;孙昊
3.船东提单、货代提单与FCR的比较和应用分析——基于中小企业在L/C下的安全收汇考虑 [J], 黄仙姜;张丽英
4.船东提单、货代提单与FCR的比较和应用分析———基于中小企业在L/C下的
安全收汇考虑 [J], 黄仙姜;张丽英
5.浅析海运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 [J], 张万英;田争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区别
船东提单即指船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Master B/L,又叫主单,海单,简称M单),可以签发给直接货主(此时货代不出提单),也可签发给货代(此时,货代出货代提单给直接货主)。
货代提单(House B/L,又叫分提单,简称H 单),严格意义上应该称为无船承运人(一级货代,中国从2002年开始相关资格认证,货代要在交通部指定的银行交付押金才能被批准)提单,是经交通部批准并备案取得NVOCC(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资格的货代所签发的提单,一般是签发给直接货主;有时也有同行套用提单,此时提单签发给该同行,而该同行会签发其自己的提单给其直接货主。
现在出口一般都是HOUSE单比较多,特别是去欧美的地方。
对于出口商而言,两种提单都可以作为议付单据使用,银行都会接受。
异地换单:在装运港出了提单后,再在别处更换成另一份提单,主要是更改提单的收/发货人或通知方·
这常用于三方贸易,中间商要求这样做,为的是免将供应方及需求方资料互相泄露.
比如说吧.买家是日本的,卖家是韩国的,而生产厂家是中国的.那么韩国的公司就会要求中国生产厂家在发货港发货以后,把提单在韩国转换一下.这样,日本的客户看到的发货人就是韩国的了.客户要求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买方和生产厂家之间取得直接联系,从而甩了他,直接做贸易.
例如:
原提单:
发货人: 供应商
收货人: 中间商
通知方: 中间商
转换成:
发货人: 中间商
收货人: 需求方
通知方: 需求方 (或需求方代理)
两者的区别为:
1.提单上SHIPPER 和CONSIGNEE 栏目填写内容不同。
货代提单的SHIPPER托运人是实际出口商(直接货主),CONSIGNEE收货人一般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填写托运单同栏目内容,通常为 TO order ; 而M 单在签发给实际出口商时,SHIPPER托运人填出口商, CONSIGNEE收货人按照托运单内容填
写;在签发给货代时,SHIPPER 托运人填货代, CONSIGNEE 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
2.目的港换单手续不同。
只要持有M单,就可以直接到目的港船代处换取进口提货单,手续简单快捷,费用相对固定便宜;而H单的持有者必须到目的港货代处换取M单,才可以拿到提货单并报关提货手续,而换单费用较贵且不固定,全由目的港货代决定。
3.M单作为海运提单是最基本的也是真正的物权凭证,船公司会在目的港把货交给M单上注明的收货人。
如果出口商拿到的是H单,则说明出运的货物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货代手中(此时M单的收货人为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如果货代公司破产,则出口商(进口商)无法凭H单向船公司提货。
4.对于整箱货,既可以出M单又可以出H单,拼箱货就只能出H单,因为船公司不会帮货主拼箱,到目的港也不会帮货主分货。
5.一般的货代单的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
另外,H单还有以下一些好处:
1. 对于FOB条款,运费到付的业务,通常货代都需要把主单的收货人打给其目的港的代理,然后货代出分单给客户,将来目的港代理会为其从收货人那里收取运费。
船公司一方面在做运费到付上有一定限制,另外船公司的价格和报给客户的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如果只出主单,也不是很好处理。
而代理却可以非常方面地处理掉这个问题。
2. 对于DDU,DDP的业务,船公司只会负责把货运到目的港,如果发货人要求货代做一条龙服务,这时货代就需要出分单,主单出给自己在目的港的代理,由代理负责目的港清关、送货甚至代垫税金。
这就是目前流行的门到门服务,货代负责从发货人的门提货直到送到收货人的门。
3. 对于三角贸易的业务,国内货代会要求船公司出全程主单给自己,然后出一套发货人是供应商,收货人是中间商的分单;然后在中间商所在地做SWITCH BILL OF LADING,即提单的发货人是中间商,收货人是实际目的港的收货人的提单。
4. 对于几个客户的小货合起来拼一个集装箱到同一个目的港,这时货代会采取一主挂多分的做法,即把主单的收货人CONSIGN给目的港的代理,然后出几个分单给每个客户,分单号编为001A,001B,001C...,将来目的港的代理会把这个集装箱提出来,客户在目的港凭借分单清关完毕去提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货物。
5.L/C支付方式下(信用证中又规定H单可以接受),如果出口商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不能按时装船,则可以要求货代出HB/L并倒签提单,当然货代会要求出具担保函。
MBL和HBL的流程:
1.SHIPPER 把托运单传给FORWARDER,写明整箱还是拼箱。
2.FORWARDER 向船公司定舱,船ON BOARD后。
船公司签发MBL给FORWARDER。
MBL的SHIPPER 是起运港的FORWARDER,CNEE一般是FORWARDER目的港的分公司或代理。
3.FOWARDER签HBL给SHIPPER。
HBL的SHIPPER 是真正的货主。
CNEE一般做信用证的是TO ORDER。
4.CARRIER 在船开后将货物运达目的港。
(INCLUDING: CUSTOM CLEARANCE DOCS)
5.FORWARDER 将MBL通过DHL/UPS/TNT等寄往目的港分公司。
6.SHIPPER拿到提单后,在交单期之内向国内议付行交单,结汇。
如果做T/T SHPPER直接寄单据给国外客人。
7.议付行把全套单据向开证行结汇。
8.CONSIGNEE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9.目的港的FORWARDER 拿着MBL向船公司换单提货,清关。
10.CONSIGNEE拿着HBL向FORWARDER提货。
货代提单和船东提单的表面区分:
从抬头可以分辨出是CARRIER还是FOWARDER的提单。
象大的船公司一看便知,象EISU,PONL,ZIMU,YMLU等等。
区分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主要从以下方面:
1.如果在信用证中没有特别的规定,FREIGHT FORWARDER‘S B/L(HB/L)货代提单是不能接受的。
2.货代提单与船东提单之分主要在抬头和签署。
船东提单的出具人与签署,ISBP与UCP600明确规定是承运人,船长或者是他们的具名代理人签署出具,其抬头为船公司的名称,一些大的船公司一看便知,如EISU,PONL,ZIMU,YMLU等等。
货代提单则只要以货代的名义出具,不必显现承运人名字,也不必显示其为承运人,船长的代理。
最后,货代提单还有一种一般货代提单,即一般货代的提单,只要他们在目的港有代理,或者能借代理,都可以签这种提单,这种提单在实践中没有很严格的规范,AS CARRIER或者AS AGNET的图章都有,部分货代不规范的,倒签、预借都可以,数据作假都有可能,容易上当受骗的也是这类提单,无据可查。
倒签提单-- 比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是9月12日,可实际9月14日才装船,为了单证相符将提单上的签发日期写成9月12日(即提单上签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的日期)
预借提单---预签提单advanced B/L是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
(即提单的签发时间早于实际装船的时间)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