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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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急济南铁路局文件

济铁运发…2008‟150号

关于印发《济南铁路局

施工日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合资公司,各建筑段: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调度命令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08]7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济南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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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调度命令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运[2008]7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日计划是指由铁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台(简称“施工台”,下同)根据月度施工计划(含临时施工批复文电,下同)及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编制的次日0:00-24:00施工计划。

第三条施工单位于施工前3日12:00前通过施工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将施工计划申请(含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经主管业务处审核后(与月度施工计划进行核对),于施工前2日9:00前,通过施工计划信息管理系统向调度所施工台提报施工计划申请。

施工单位按项目作业内容不同,分别上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其中,以工务施工内容为主的施工(包括:跨越、穿越铁路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5T设备电缆、TPDS轨道平台、油气管线等设施,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影响路基稳定的项目等)上报工务处;以电务施工内容为主的施工(包括:信号、联锁、闭塞、CTC、列控等设备大中修、含铁通施工等项目)上报电务处;以接触网、给水、供电施工内容为主的施工上报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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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车辆5T设备施工内容为主的施工(包括:5T设备的安装、拆除和大中修等项目)上报车辆处;涉及营业线的工程类施工(包括: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项目管理机构管理的营业线施工项目)上报建管处。

第四条调度所施工台应将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与月度施工计划进行核对,同时将I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的施工计划申请,于施工前2日15:00前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调度处,经调度处核准后于施工前2日18:00前反馈施工调度室,施工调度室据此编制施工日计划。

第五条因运输原因不能安排施工计划时,须经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同意。

因部令、局令停止的施工,调度所要根据月度施工计划及运输情况,排定日期,具体日期确定后,通知相关主管业务处,由主管业务处负责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已定日期重新提报施工日计划申请。

遇雨雪等不良天气不能进行施工(含跨月度),当施工计划内容、施工负责人以及相关配合单位人员等条件都不发生变化时最多可顺延5天,否则必须按规定重新提报计划。

第六条编制的施工日计划经铁路局运输处分管调度工作副处长或调度所主任(副主任)审核后,纳入调度日计划。

第七条调度所施工台于施工前1日12:00前(其中0:00-4:00执行的施工日计划为前1日8:00前)将施工日计划通过施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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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系统下达(传、交)至主管业务处、列车调度台、计划调度台,有关机务段、运转车长所属单位、车务段(直属站)。主管业务处施工前1日15:00前,通过施工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下达(传、交)至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含配合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由车务段(直属站)负责通知相关车站。

第八条I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的施工日计划,由铁路局调度所于施工前1日15:00前,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调度处。

第九条施工日计划下达后,不得取消施工日计划(项目)。因特殊原因临时取消时,须经铁路局分管运输副局长(总调度长)批准(I级施工和繁忙干线部管施工项目还须报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调度处批准),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后,以调度命令办理取消(含取消或重新发布运行揭示调度命令)。

第十条施工日计划经调度所下达后,遇当日16:00后调度需要变更时,调度所施工台需电话通知业务处查收。

第十一条各单位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时,须按照•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填记规定‣(附件)编制。

第十二条前发文电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填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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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月度施工计划申请表填记规定

一、施工计划申请表站段会签制度

1.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表须内容齐全、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办理会签手续。需相关单位配合施工时,必须所有配合单位会签完后,由车务站段最后会签。车务段(直属站)段管一、二等站的站内施工,必须先经施工所在站会签后,再到车务段(车站)办理会签手续。

2.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计划,如构成I、II级施工时,会签站段主管副段(站)长要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审核,严格把住施工时间和影响范围关。

3.站内施工时,施工单位须在提供的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防护示意图中标记施工位置。

供电施工时,施工单位提供供电臂影响内的各站电气化区段停电范围示意图。

4.各单位严格落实施工计划的会签制度,对字迹不清、涂改较多、内容不准确等情况,不得盲目会签。

二、内容填记要求

1.“顺号”;

2.“施工等级”:Ⅰ、Ⅱ、Ⅲ;

3.“线别”为标准的线路名称,如京九线、京沪线、胶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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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4.“行别”为施工的行别,如下行、上行、上下行、站内或者单线;

5.“施工日期”为单独的一天,一段时间,如1,2-30或者两者的组合;

6.“施工里程”为按实际施工公里、米数,如kXXX+XXX;

7.“施工地点”为施工的地点,填写为站名或者区间,如泰山站,泰山-洪沟(含1、3道及3号、5号道岔);

8.“施工项目”为施工项目的名称;

9.“施工内容”为施工期间的施工内容;

电务施工需标明影响的股道、列车和调车信号机及联锁关系、闭塞法,TDCS、CTC、列控等设备,大站施工时影响的列车(调车)进路。遇有停车站一端方向咽喉设备时,要用站名标明方向,如南驿站济南端;

供电施工需标明供电臂影响范围及里程,影响各站的股道。如:XX供电臂停电,停电范围:XX(不含)-XX(含X、X、X道)-XX(不含);

提报200km/h区段内的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200km/h提速区段”;

10.“封锁时间”为起始封锁时间和结束封锁时间,按照运行图施工天窗规定时间填记。格式如10:01,分列是填写共封锁的分钟数,如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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