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分公司档案移交规定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第二条归档范围凡记述反映本单位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1、办理完毕的工作文件和应归档的报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3、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档案定期移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移交工作正规化,档案信息资源安全保管、合理利用,规范档案移交各环节工作,保证归档文件资料齐全、符合入档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档案移交要求第二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档案室移交。
第三条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编号规范,编目清晰,并编制好移交清册。
移交档案时,档案移交目录清单(含电子目录)(附件1)一并移交。
第四条经档案室正式接收的档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移交文件、材料索回,如需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章档案移交程序第五条移交人员同档案人员在档案室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人员对照移交清册,对移交人员移交的档案逐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档案交接文据》(附件2)上签字。
《档案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从移交者移交的案卷中拣出无须归档的文件材料,有权索要应归档而没有移交的材料。
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双方意见不一致时,由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裁定。
第四章档案移交时限第七条档案的接收与移交时间:各类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于次年四月底移交。
会计类由财务管理部整理立卷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项目档案于项目竣工后由工程管理部整理立卷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第八条根据公司统一要求,各部门须做好档案定期归档工作,并按质按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资料。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2.档案交接文据附件1:档案移交目录清单部门:年份:移交责任人:档案接收人:移交部门负责人:接收部门负责人:移交部门分管领导:接收部门分管领导:移交日期:附件2:档案交接文据。
人事档案移交制度
人事档案移交制度一、概述人事档案移交制度是指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接、移交的一套制度。
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能够顺利移交,规范管理公司员工的档案信息,保证在员工调任或离职后拥有完整的资料。
二、相关规定1.公司对每个员工都有建档档案,并且该档案需要及时更新并保管,公司档案保管部门负责规范管理。
2.公司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将个人所持证件原件交还公司,并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
3.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必须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资支付,并进行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4.公司在按时交接员工档案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任何问题需及时处理。
三、人事档案的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学历等基本信息。
2.工作经历包括员工入职、调动、转正、晋升等任职时间及岗位职责等信息。
3.奖惩记录包括员工在工作中获得的奖励及因工作不当受到的处罚等信息。
4.职业技能包括员工在职期间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的培训、学习和其他技能等方面的信息。
5.社会关系包括员工家庭成员、紧急联系人、亲属、朋友等社会关系的联系方式。
6.薪资福利包括员工工资、补贴、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节假日等相关福利待遇等信息。
四、移交流程人事档案移交具体如下:1.确定交接人员在人事档案移交前需要明确交接人员的身份,一般由公司人事部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移交。
2.确认档案的数量和内容移交人员需要确认档案的数量和内容,确保档案齐全、准确、无遗漏。
3.进行档案归档档案移交后,相关人员需要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分类、编目和存档,确保档案完整、有序。
4.跟进档案移交情况公司人事部门需要在档案移交后跟进移交情况,并及时补充员工的离职报告等信息。
五、注意事项1.档案移交要求严格按照正式程序进行,确保移交顺利,以免遗漏员工的重要信息。
2.移交人员需要保证档案的机密性,不得随意透露员工的个人信息,以免造成公司和员工的不必要的麻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企业或组织中,档案交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企业信息的安全、规范和连续性。
为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高效交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类档案的交接和管理。
三、定义1. 档案:指企业生成和接收的各类文件、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2. 档案交接:指原负责人将自己手中的档案交接给新负责人的过程。
3. 负责人:指档案的保管人员或相关人员。
四、档案交接的要求1. 新旧负责人应提前开展交接准备工作,明确档案种类和数量,并制定交接计划。
2. 档案交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记录交接时间、地点、人员和档案清单。
3. 新负责人在接收档案后,应核对档案清单,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4. 如发现档案有遗漏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与原负责人联系并记录。
5. 新负责人应熟悉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确保能够进行正常的档案管理工作。
6. 档案交接完成后,新旧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并归档记录,作为后续监督和评估的依据。
五、档案交接的程序1. 提前准备:新旧负责人应进行交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交接计划,清点档案数量和种类等。
2. 确认交接地点和时间:新旧负责人共同确定交接地点和时间,以便进行交接工作。
3. 档案清点:新旧负责人一起核对档案清单,并比对实际档案,确保一致性。
4. 确认档案准确性和完整性:新负责人对档案内容进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5. 档案交接记录:交接过程中应有专门的人员记录交接情况,并由新旧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完成档案交接:新负责人接收档案后,原负责人退出,并做好档案交接记录的归档工作。
六、档案交接的责任和义务1. 原负责人的责任:原负责人应按照交接计划和程序,及时、准确地交接档案,并向新负责人提供必要的档案使用指导。
2. 新负责人的责任:新负责人应认真核对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向原负责人汇报档案交接情况,确保顺利交接。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xxx集团档案的分类、装订、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档案的范围(1)公司内部经营形成的各种资料。
(2)外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形成的与公司经营或行业有关的公文、通知、批复等资料。
(3)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备案形成的与经营有关的资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1、档案管理由行政管理中心及财务中心共同管理,其中行政管理中心为主管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1)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的职责①负责统一组织编制、修订、完善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分类目录、管理表格,规范档案分类、移交、备份、备案、归档、立卷、保管、借阅、销毁等的管理。
②负责指导、培训、宣贯档案管理制度。
③负责组织、安排、检查督导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④负责整理、保管公司人事行政类和业务类档案。
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子公司备案的人事行政类和业务类档案。
⑥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档案分类目录,汇总建立公司电子目录。
(2)财务中心档案管理的职责①负责配合行政管理中心编制、修订、完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中财务类档案的分类目录、分类管理流程。
②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及子公司备案的财务类档案。
三、档案的分类管理1、档案的分类原则公司档案分类和分类编号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集中管理。
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变更档案分类和分类编号。
如有变更、调整、增加、删除需求,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再做调整。
2、档案的分类档案分类可按内容、保存形式、密级性等多种方式分类。
公司档案主要采取按实质内容进行分类。
(1)按内容进行分类,主要有:①章程、规章制度、通知通报发文:主要包括章程、规章、制度、内部通知通报发文、外部政府机构、行业部门的发文、通知、批文等。
②会议资料。
主要包括日常会议纪要和专题会议资料等。
③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和成员资料。
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资料等。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文书档案管理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xx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1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
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档案移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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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档案馆移交的永久保管档案,本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作上注明。
2、本单位各部门必须按规定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归档的各种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好,移交公司档案室,做好档案移交手续,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交接凭证,以分清责任。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以及档案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4、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动手续。
5、移交登记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统一口径,如实反映工作中的变化情况,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也要有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帐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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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档案管理由集团行政部归口管理,集团档案室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第三条集团设立档案室,各类档案均应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集团各部门及成员企业设档案管理员;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系指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要职能活动和员工在各种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员工个人、集团、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或书面材料,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安全监察档案、特殊文件证书等、边沿档案等;第二节档案的收集整理第五条根据集团特点,档案收集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第六条档案的收集整理应参照集团档案分类大纲进行档案分类设置详见附表;第七条各成员企业应具体负责本公司的档案收集整理;行政文书类档案由公司档案员收集整理;工程技术类档案,由工程技术部门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收集整理,多部门协同完成的工程档案,由负责主体工程的部门收集整理;其他业务类档案,原则上均为谁形成谁收集整理,但某类档案资料极少,且专业性不强的,可将档案资料交到公司档案员处整理;第八条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应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第九条档案整理:1、整理原则:遵循档案形成规律,既保持资料之间有机联系,又区分不同保存价值;2、整理内容:包括修整、装订狭义、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3、整理标准:分修整、分类、排列、装订的标准:▲修整常见有四种方式:A、修裱破损文件;修裱用粘合剂规定用方便胶固体胶,不得用浆糊或透明胶;B、复制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如传真件、圆珠笔书写文件等;复印件不易存档,但为了延长档案寿命,保存档案原内容,最好采用单面复印;C、超大纸张折叠,档案要求标准封面为A4型,超大纸张应折叠成与其它纸张相同型号,以便归档利用;D、去除易锈蚀的金属物;▲分类:又称组类,一般原则为:宜粗不宜细;应按照档案的基本分类方法,即:文书档案、专门档案包括会计档案和人事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边沿性档案进行档案分组;具体分类参照集团档案分类大纲;其中边沿性档案一般包括: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数据汇编各机构企业证书号、注册资金数、每年员工变动情况、各项目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等;人员换岗时的物品交接单、企业证书变更材料等;▲排列:按照问题或事由进行排列;此目的是为客观反映某一问题或事由的发生、发展、结束的全过程,可以进行快速查找,方便利用如电脑索引;另外,成套性文件材料也可集中排列;如某些事由形成的文件彼此间联系较松散,但这些事由间则有着较密切的联系,则将这较松散的文件按照相关事由进行排列;如公司名称或其他变更、兼并之类的档案,同一工程项目各种前期手续等;▲装订:狭义上的装订,指单纯的用线或固体胶进行装、粘;应注意三个问题:A、装订的前后顺序:同一件文档根据所具有的形式不同分为五种顺序:◆正本前,定稿后;◆正文前,附件后;◆原件前,复制件后;◆转发文前,被转发文后;◆复文批复在前,来文请示在后;B、装订方法:◆5页以下用固体方便胶粘,不用胶水和浆糊;◆5-40页的,用缝纫机或针线手装;;◆40页以上的,则用三孔一线法进行装订,以不压字为主,前后不用加封面、备考表;C、装订位置:用固体胶粘一般应以左侧齐为主;用针线手缝或缝纫机则装在文件左上侧位置长约三四厘米;用三孔一线法进行装订则在文件左侧中部位置;第十条档案收范围凡是记述和反映本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形象塑造、重大活动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包括党群工作、董事会、监事会、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管理、产品管理、科技管理、基建管理、设备管理、会计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特殊载体等不同形式形成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1、文书档案公司筹建设立资料、企业发展规划、方针目标、经营决策、经济分析、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请示与批复、会议纪要、大事记、各种计划、年报、外来文件资料、函、请柬等、公司章程、合同协议、制度办法、机构调整、职务任免、企业文化或形象策划等党工团行政、生产经营销售类文件通知资料;集团、公司召开各类工作会议资料、各种工作升级达标考核资料、员工外出培训、会议考察、学术研究带回的文件资料等、劳动定员、定额调配、劳动保护、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工伤事故处理、环境保护、检测控制、排污治理、创优申请、规划、措施、成果申报、批准、评定、转售、奖状、奖章、注册商标,等等;2、设备仪器⑴自制设备、技术调查报告、设备方案、图样及计算材料、设备组装、调试、运行、记录、检测报告、设备安装使用说明、开工校验签单、技术项目攻关记录、成果报告、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大修记录、事故分析与处理结果、设备报废报告与批复等文件材料;⑵外购设备设备仪器购置申请报告、来往信函、批复、设备技术、计算材料、设备订购协议合同、随机图册、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备件目录、软件系统、设备安装规程、设备安装、运行改造、保养维修、事故记录、设备开箱校验汇签单、索赔资料、设备停用、转售、报废、批准文等;3、工程技术档案⑴工程施工前期文件、请示、批复资料、图纸、工程预算、施工合同、协议及来往文件、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会审记录、施工设计方案、计划、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通知单、图表、照片、地质勘探、工程校验材料;⑵工程验收文件资料图纸、工程质量鉴定、重大质量事故、缺陷及遗留问题、报告分析、全套土建、电器、管网、竣工图、总结、消防验收工程验收结论、工程结算及审批文件、与工程连体的设备安装文件资料、工程维修、改建、扩建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4、会计档案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凭证、帐簿、报表、报表分析、其他有关会计移交、保管、销毁、清册等;5、人事档案:个人应聘应交表格、资料、岗位变更手续、晋职降职记录、奖惩记录、定期考核与考评报告、个人政审、党工团申请书、志愿书、审批报告及登记表等资料;6、审计部各种审计报告、审计材料、审计凭据等资料;7、特殊载体档案上级领导视察题词、字画、赠品、照片及底片、录音录象带、光盘、奖状、奖杯、证书锦旗;本单位生产、经营、销售、宣传及职工文化生活中产生的声像材料;第三节保存第十一条档案室应根据档案法和本办法的要求,对归档资料进行筛选、归卷和编目定卷等工作,并分类、编号、编目、入柜保管,严防霉变、鼠咬、虫害等造成档案的残缺;第十二条存档资料份数:普通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有领导签字的原始稿,二份打印出的正式稿,特殊类别除外,并分别装订成甲乙两卷;甲卷内含原始稿和一份正式稿归交档案室,乙卷内含一份正式稿归交所在单位档案管理员备查;第十三条档案的保存期限分为短期和永久;临时资料实行短期保存,其它资料一律长期保存;第四节借阅第十四条需借阅档案的人员,应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办理档案借阅审批手续;第十五条借阅档案类型及借阅方式与审批人的对应关系为下表:第十六条档案的借阅、查阅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查借阅人应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并按下述规定完备手续后,方可查借阅;2、文件资料类档案,查阅人员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集团档案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档案室借阅;3、技术人员查阅技术资料类的,需经项目经理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4、财务人员查阅财务资料的财务,需经本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5、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特殊原因需经董事长同意;如需复印的,需登记详细并记录须带出原件原因,经档案室同意后并写明归还期限方可带出;归还时双方要当场清点;6、原则上不准外单位人员查借阅公司档案资料,特殊情况必须由董事长审批;7、凡借阅档案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者,档案室应拒绝办理;各成员企业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借阅资料手续的办理与监督;8、档案资料如出现被损坏缺页丢失等情况,当事人应立即向档案管理员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分清责任后视严重程度做出处理,对隐瞒不报者,发现后应严肃处理;9、查借阅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查阅种类档案进行严格审批,并对产生的后果负责;第十七条档案原件借出的有关规定:1、借阅人将原件借出的,必须在借阅审批单上注明归还日期;若到归还日而未归还者,集团档案室对借阅人进行30元/次的罚款,并督促其尽快归还,否则,每按规定逾期三天,罚款增加一倍,依此类推;同时,在集团内通报借阅人和批准人;2、借阅人若将原件借出而无正当理由地丢失或归还复印件,统一按丢失档案进行处罚:能补办原件的尽量补办原件,若补办不到原件的,将视档案的重要程度进行每份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通报;第五节档案管理第十八条集团档案室对成员企业档案管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1、是否按规定收集档案并按规定的整理标准进行整理;2、档案保管条件是否已危及档案安全;3、执行制度是否严格,是否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或遗失;4、是否有发现档案破损、变质、下落不明或泄密等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5、是否有拒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应当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6、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鉴定验收时,未按规定验收档案,致使档案残缺不全的;7、借阅档案未按规定及时归还,且屡催不还的;8、在保管或利用档案中涂改、撕毁、丢失档案的,借原件还复印件的;9、其它可能导致档案损毁的行为;违反上述9个方面其中之一的,要求当事人、部门或公司立即整改,问题较为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要上报集团董事会处理;第十九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成员企业每年1月份上报上年度案卷总目录,每月15日前上报本部门、本公司上月档案收集情况,填写档案收集目录表和遗失档案备案表附后,并将两表报至集团档案室可用电脑操作或网络进行,逾期不报者一次罚款20元,并在集团内通报;第二十条各公司档案员必须认真登记其他部门所交档案见附表:日常档案收到登记表,并要求上交档案的人员在登记表中签字,若发现此表主要项目未登记完全的,则参照第十条进行处罚;第二十一条各公司档案向集团档案室移交时间一般定为每年的四月份进行;逾期不交或未交完整者,对公司经理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二十二条档案室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密级的划控和守密、解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第二十三条对绝密类文件资料、科技专利档案等,档案室应单独登记,分密级入柜,并妥善保管,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第二十四条凡已归档的文件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涂改等;第二十五条董事长或集团总裁可视情况下令封存全部或部分档案资料;第六节附则第二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管理的档案按本办法的规定移交、清退,未办理完成移交、清退的不能调离;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行政部,集团档案室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接收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档案接收程序,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接收分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接收工作,并对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档案接收范围第四条公司接收分公司档案的范围包括:(一)分公司运营、管理、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作总结、报告、会议记录等。
(三)分公司与其他单位、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
(四)分公司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考核、培训、奖惩等资料。
第三章档案接收程序第五条分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档案资料:(一)提交申请。
分公司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档案接收申请,并说明档案资料的内容、数量、种类等。
(二)审核审批。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对分公司提交的档案接收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整理归档。
分公司按照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移交档案。
分公司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五)验收登记。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对移交的档案资料进行验收,并登记入册。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分公司档案资料进行保管:(一)建立档案库房,确保档案资料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二)采用现代化档案管理手段,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
(三)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公司档案资料实行有偿利用制度,利用者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归还。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对分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监督、指导、检查、考核的责任。
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人事档案的管理,提高科学技术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大连市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原则: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清晰、完整。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集团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于具备档案保管条件并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认定资格的子公司,人事档案由其自主管理。
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由集团总部管理。
集团控股子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可以交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为管理,也可委托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外派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律由集团公司管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由集团公司管理的分子公司,要做好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在每季度第三个月下旬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移交人事档案。
第八条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需设专人进行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人事档案管理职责内容:(一)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鉴别、整理、保管、查借、统计及转递工作;(二)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三)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十条人事档案的分类和内容:第一类履历材料:员工履历表(书)、简历表,职工、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
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三类鉴定(含自我鉴定)、考察、考核材料: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考核登记表,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报考高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学历证明材料,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档案移交制度
档案移交制度档案移交制度1、为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建设,实现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党政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各个职能科室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照规范化标准要求,由承办科室整理,于次年3月底以前移交到档案室。
4、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应办理规范的手续,档案员应该当面在移交本上签字。
5、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目录认真核对,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案卷目录以及移交清单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接收登记。
凡接收进档案室的档案,档案员应及时登记,做好统计台帐,消毒杀虫,入库排列上架。
7、档案人员变动时,必须在办完档案、文件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岗位。
8、机关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年满20年后应向国家档案馆移交。
档案移交制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机关档案接收范围。
各科(室)凡在本机关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及时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归档。
具体接收范围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其它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移交,接收时间。
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党政类次年3月底,教学类8月底向档案室移交。
科研、基建档案应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移交档案室。
设备档案应在设备开箱时将有关文件资料及时移交档案室。
会计档案由会计部门按年度整理,在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草案(移交清单、销毁申请记录清单、档案借阅申请)
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文件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文件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章档案管理部门及范围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一)公司档案工作由综合部归口管理,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规范。
2、负责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销毁和统计工作。
3、档案日常借阅工作。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
(二)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日常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专员收集、整理,并按期向综合部移交归档。
(三)各部门由其负责人主管该部门的档案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五条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一)文书类: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严格遵照文件处理程序办理;文件办理全部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该把原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好,交本部门专员保存,以便立卷归档。
行政类材料的归档范围:1、反映公司各职能部门围绕经营、管理活动产生的各种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等文字材料。
2、公司下发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及条例。
3、公司资质证照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及证照办理过程的相关文字材料和变更资料。
4、以公司名义获取的各类荣誉证书、资格证书、捐助证书、奖章、奖杯、奖牌原件等。
5、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简报、会议纪要等。
6、公司员工花名册、培训、考核、外派学习、考察、调研等文件材料。
7、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行政性质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现代化,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集团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各种形式、各种载体记载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公司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体职工应树立档案管理意识,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职责,统筹安排档案业务经费,配备必要的档案工作设施设备,保证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公司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部门统一管理除人事档案以外的全部档案。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有保护档案、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以任何理由据为己有或由个人保存;不得任意转移、转让、拆分、损毁公司档案材料。
一经发现并查实此违规违纪的行为,根据《档案法》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行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其成员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担任。
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最终审批公司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颁布、修订、废除;确认公司大事标准;集体负责最终审批拟销毁档案的鉴定意见等。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对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具体职责是:(一)负责主管公司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二)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三)负责制定、修订及具体解释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业务指导、检查和考评;(五)负责对公司档案业务的工作协调和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六)负责对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的选派、撤换进行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培训。
2023年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2023年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规范并提高公司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公司业务运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a. 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b. 组织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公司档案;c. 协助各部门建立和管理各类档案;d. 定期对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e. 保密档案的管理和控制。
三、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公司档案按照内容和形式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2. 公司档案按照用途和保管期限分为常规档案、临时档案和长期档案。
3. 档案应按照行政区划以及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与检索。
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各部门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将产生的各类档案及时归档。
2. 档案的整理工作应按照一定的规范和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3. 档案的编目应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归属部门、责任人、存放地点等信息,以便管理与检索。
五、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档案的保管应符合安全、防灾、防盗、防火等方面的要求,保证档案的安全性。
2. 档案保管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泄露档案内容。
3. 档案的利用应符合公司内部的业务需求,按照管理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六、档案的借阅与归还1. 档案的借阅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申请人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2. 借阅人应按照借阅期限履行借阅义务,借阅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档案至档案管理部门。
3. 借阅档案的外借必须经过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七、档案的销毁与移交1. 档案以及移交至长期保管期限届满且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必须经过档案管理部门批准,销毁记录应详细记录销毁的档案名称、编号及销毁日期等信息。
3. 档案移交至外部单位必须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同时建立相关协议和合同。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程竣⼯档案是⼯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有关领导和单位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建设施⼯单位交纳⼯程保证⾦,削弱了⼯程竣⼯档案管理责任,有关单位对⼯程竣⼯档案管理缺乏⾏之有效的治档法规。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相关内容,⽂章希望⼤家喜欢! ⼀、⼯程档案的验收 列⼊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程竣⼯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程档案进⾏预验收。
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件,不得组织⼯程竣⼯验收。
⼆、⼯程档案验收的内容: 1、⼯程档案齐全、系统、准确、规范。
2、⼯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程建设活动和⼯程实际状况。
3、⼯程档案已整理⽴卷,并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4、竣⼯图绘制⽅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整洁,盖有竣⼯图章。
5、⽂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签章的⽂件,其签章⼿续完备。
6、⽂件材质、幅⾯、书写、绘图⽤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三、⼯程档案移交、份数及⼿续 列⼊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程,建设单位在⼯程竣⼯验收后3个⽉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套符合规定的⼯程档案;向物业管理单位移交⼀套⼯程档案,便于⽇后维护、管理利⽤;建设单位⾃⾏保留⼀套⼯程档案。
并办理移交⼿续,填写移交⽬录、双⽅签字、盖章后交接。
四、停建、缓建建设⼯程的档案的管理 应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五、对改建、扩建和维修的'⼯程档案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程档案。
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制⼯程档案,并在⼯程竣⼯验收后3个⽉内向有关单位移交。
【拓展阅读】 建设⼯程档案⼯作总结 ⼀、⼯程及档案概况: 梨园坝煤矿⽡斯抽采站⼯程位于重庆市綦江县⽯壕镇梨园村。
本⼯程由⽡斯抽采泵房、配电室、热⽔池、冷⽔池组成。
结构安全等级:⼆级抗震等级:⼆级结构类型:框架砖混设计年限:50年 建设单位:重庆恒宇矿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煤国际重庆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重庆精⼯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单位:中冶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建筑⼯程分公司 我公司领导对档案⼯作⾮常重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多次到⼯地检查指导档案⼯作。
国铁集团档案法
国铁集团档案法国铁集团档案法是国铁集团根据中国法律制定的法规,旨在保障国铁集团档案的管理、利用和保护。
国铁集团是中国国家铁路运输主管部门,下辖各地铁路局、铁路公司等单位,档案是国铁集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
国铁集团档案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档案的管理。
档案管理是国铁集团档案工作的核心任务,国铁集团档案法明确了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和权益,包括档案的征集、整理、保存、利用和保护等方面。
国铁集团档案部门应当根据国铁集团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档案的利用。
国铁集团档案法规定了档案的利用范围和条件。
档案利用是指档案的展示、调阅、复制等活动,可以用于相关部门的业务开展、历史研究和学术交流等方面。
国铁集团档案法还明确了档案利用的程序和限制,要求理性、合法地利用档案资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档案的保护。
档案的保护是国铁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国铁集团档案法从多个方面规定了档案的保护措施。
首先,要加强档案的物理保护,包括环境控制、防火、防水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其次,要做好档案的信息化保护,加强电子档案和数字档案的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损毁。
此外,档案还需要加强安全审查、审计和监督,防止滥用和失职现象,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可信度。
四、档案的公开。
国铁集团档案法规定了档案的公开范围和程序。
根据档案的性质和涉及的机密级别,国铁集团档案分为公开档案、限制公开档案和不公开档案。
档案的公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国铁集团内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档案的移交。
档案的移交是指档案从一个单位或部门到另一个单位或部门的转移过程。
国铁集团档案法规定了档案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强调档案移交应当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流程畅通和记录真实可靠。
总的来说,国铁集团档案法是为了规范国铁集团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的管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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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规定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档案保管部门
(一)集团文档中心负责保管集团公司和投资开发公司文书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财务档案,工程档案,各公司重要档案。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人事、劳动关系方面的档案。
(三)集团财务部负责保管近三年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档案。
(四)大观商城、望江油脂厂、长江建司、物业公司等下属公司由文档中心甄选重要档案,其余由各下属公司办公室集中保管。
二、归档范围及时间
(一)集团财务部:财务部应将保存超过三年的财务档案,整理登记造册后于每年五月前移交文档中心。
(二)集团审计法务部、市场营销部、行政管理部:每年第一季
度将前一年度工作形成的重要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后列出清单,文
档中心甄选出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
资产管理部应将单位价值在
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固定资产盘存、登记,文档中心归档。
(三)工程部、成本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收集整理、移交。
每半年移交一次。
工程项目验收结束后6个月内所有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文档中心。
(四)投资发展部:随时将取得的重要的各种批复、许可证、方案移交文档中心。
(五)实物档案:领到证书、奖状、奖杯时应先交给文档中心拍照或扫描,进行登记,然后放置三楼荣誉室。
(六)电子档案:社会工作部负责收集、整理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信息中心负责重要软件的备份、电
子设备的维护资料、网站更新等资料集中整理保存到光盘或U盘上,
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移交集团公司。
(七)各下属公司将公司的成立、变更资料,公司章程及修订案、股权转让资料,各下属公司房产证、土地证,大型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重大项目(如改造、兼并、招投标)的相关资料,于每季度初移交集团公司文档中心。
三、档案移交程序
移交过程中须填写移交清单,并由交接双方分别签字确认,由集团下属公司行政部经理或部门经理监交。
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存一份。
四、档案验收
各下属公司档案工作必须有专人管理各公司档案员应按相关规定立卷、归档,编制〈〈档案总分类目录》〈〈卷内目录》,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以及按规定移交档案至集团文档中心集团公司将每年不定期抽查各下属公司的档案。
主要看档案工作是否有专人管理,档案是否建立目录,是否有应上交而未上交集团公司的档案。
安徽盛晟集团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1. 目的
为加强合同的标准化管理,根据《安徽盛晟集团合同管理规范》,制定本
规则。
2. 范围
2.1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丁:
2.1.1安徽盛晟集团及其控股的各下届公司;
2.1.2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合同。
3. 职责
3.1 集团文档管理中心负责本规则的制订、修改,集团行政管理部实施指导
和监督。
3.2 各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规则的具体实施。
4 合同分类编号
4.1 合同共分为三类:工程类合同、销售租赁类合同、管理类合同。
各类合
同均按规定编码进行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以“-”号分隔。
4.2 管理类合同编号方法:
4.2.1 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一级编号代码由二个大写字母表示,各公
司的编号按下表中代码执行
4.2.2二级编码:按签约年份分类,编号代码为年份的四位阿拉伯数字。
4.2.3三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编号代码为三位阿拉伯数字, 从001 自
999。
4.2.4编号举例:
集团2011年第8份合同
编号:GT--2011-008
4. 3房屋租赁类合同编号方法:
4. 3.1 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
4. 3.2二级编码:按签约年份。
4.3.3三级编码:按房屋所在地编号。
4.3.4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
4.3.5编号举例:
集团总部2011年签订的第6份出租合同
编号:GT-2011- 006
4. 4工程类合同编号方法:
4.4.1 一级编码:根据公司名称分类。
4.4.2二级编码:为工程项目简称中两个汉字的拼音第一个声母,如阳光花园简称“阳光”,代码为YG。
4.4.3三级编码:按签约年份。
4.4.4四级编码:根据合同签订先后顺序编流水号。
4.4.5编号举例:
盛晟投资开发公司阳光花园2011年第一份工程类合同
编号:SC-YG-2011-001
4. 5补充协议的处理
4.5.1补充协议是指对合同的补充、变更、解除等而订立的协议,在与合同共用一个编号的
前提下,根据补充协议的签订顺序在流水号后用扩号以一位阿拉伯数字标识。
4.5.2编号举例:
盛晟投资开发公司阳光花园2011年工程类合同补充协议
编号:SC-YG-2011-001 (1 )
4.6 本规则请各公司参照执行。
如有规定以外的其他合同,各公司可根据本规则重新分类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