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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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研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作用,有效地开展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提高全县基础教育教科研水平,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兼职教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团结协作,教育政策和理论水平高,认真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强的课程改革管理能力,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或管理工作。业务水平高,创新意识强,学科专业能力和教研能力在全市同学科领先。

3.热爱教研工作,经常参加县各项教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任职以来被评选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

5.40岁左右,8年以上教龄,中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兼职教研员职责

1.积极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在全县教学、教研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承担县教研室安排的课题实验与研究、资料编写、教科研评比、课程与教学指导、教师培训、网络教研等工作。

3.努力加强学科基地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对县教研室的学科教研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兼职教研员工作方式和方法

1.兼职教研员实行聘任制,在完成学校教学工作前提下,兼职承担县教研室有关教研工作。

2.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协助市、县(区)教研室教研员开展工作。

3.实行专、兼职教研员联络制度,兼职教研员要及时向本学科专职教研员汇报教研教改及工作完成情况,加强学校与教研室的联系。

四、兼职教研员管理

1.兼职教研员以学校管理为主,县教研室管理为辅。学校对兼职教研员的教研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兼职教研员承担教研工作任务要同时计算在其任职学校的工作量和课时总量中。

2.实行学科管理,以学科为单位定期召开兼职教研员会议,研究学科教研工作,承担学科任务。

3.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由县教研室颁发聘书,每届三年,到期自动离职。

4.建立兼职教研员业务档案,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每年一次任职考评,连续三年考评优秀者,若继续需要可转下次聘用。一次考评不合格者,立即解聘。

五、兼职教研员的待遇

1. 县教研室优先为兼职教研员提供学习机会。

2.同等条件下,优秀兼职教研员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3.在教科研活动中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经费支持。

4.教研室将对兼职教研员进行教研工作实绩考评,对业绩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兼职教研员的考核

县教研室负责对兼职教研员教研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保德县教研室

兼职教研员的考核条例

一、思想素质(20分)

(说明:思想素质考核参考以下项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全面执行教育方针,积极推行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

3.工作积极主动,能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服从安排,乐挑重担。

4.廉洁、公平公正、大公无私。

二、教研能力(20分)

(说明:教研能力考核参考以下项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打分)

1.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有比较渊博的专业知识,熟悉课标要求,精通教材内容、体例,学科基本功精熟。

2.专业发展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提升能力及教学实践改革创新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规划教研工作,组织学科活动,上传下达信息,协调各种关系。

4.检查评价能力。了解教学情况,检查评价教学工作,实施教学管理和监督,并能针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

5.培养指导能力。具备培养指导教学业务骨干的能力;具备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的能力;接受学科业务咨询,研究解决本学科教师教学中遇到的各种业务疑难问题的能力等。

6.开展课题研究能力。承担课题研究,推广课题成果。

7.总结反思能力。反思总结教改经验,并及时宣传报导,推动教改工作深入开展。

8.编制试题能力。承担学科试题的研究、开发;指导复习、参与命题,作好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三、工作表现(30分)

(说明:工作表现主要实行加分制。参考以下项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按参与的次数、等次、质量计分。各分项加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能超过30分。没有加分项目则以零分计。)

1.参与各种培训学习活动情况。

2.听课与常规指导情况。

3.参与规划教研工作,上传下达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

4.参与组织学科教研活动情况。组织指导学科教师上公开课、示范课、集体备课、经验介绍和外出观摩学习等活动;组织对教育教学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的专题探讨会并形成调研报告;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在区域内形成一定影响力。

5.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指导本学科教师开展竞赛评选活动,包括竞赛活动、名师培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质课评选、文章刊载等;选择重点培养对象,通过传、帮、带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骨干教师队伍,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通

过网络教研等形式接受学科业务咨询,研究解决本学科教师教学中遇到的各种业务疑难问题。

6.总结反思教改经验情况。通过博客等形式,经常性的撰写有关教学教研方面的文章,认真总结反思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并及时宣传报导,推动教改工作深入开展。

7.参与学科试题的研究、开发,指导复习、参与命题,作好考试质量分析报告等情况。

8.参与全县教学质量检测的组织、检查与阅卷、统计工作情况。

9.开展课题研究,推广科研成果情况。

四、工作成效(30分)

(说明:工作成效主要实行加分制。加分项以荣誉证书为准,按级别计分。荣誉项目仅限当年获得,同期同系列荣誉项目多次获奖可累计加分)

1.个体教研情况。兼职教研员在各级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者按级别计分;参加论文、优质课评选,举办公开课、示范课,文章刊载、教改成果评选、业务先进个人等,按等次、级别累加计分;承担各级教研课题,按课题等级、主持人与参与人、课题研究效果评价分等计分。

2.指导培养教师获奖情况。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接受指导的教师在相应指导项目上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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