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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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导思想:
1、《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和《宜宾市城市97总规实施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宜宾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完善深化宜宾市旧城的功能与布局,促进宜宾市在其经济辐射圈内中心城市职能与地位的提升,并借此疏解旧城人口和旧城建设矛盾,带动城市各组团的协调发展。
2、继承与发扬宜宾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的优势,面向新世纪,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人工和人文要素,塑造一个环境景观优美、功能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旧城形象。
3、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不仅要建设现代化的山水城市,还应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和时序性,使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持续、有机地进行。
规划目标:
规划将旧城逐步调整、梳理为六大功能区:
1、由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中山街、人民路、仁和街、民生街所围合而成的、以步行街为主要特色的中心商业区
2、以合江门广场、水东门为中心的旅游观光服务区
3、主要由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两个街坊组成的文体娱乐区
4、滨江旅游景观绿带
5、南北两大居住片区
规划原则:
旧城建设控制指标体系的确立,充分考虑如下因素、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年)及其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城市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2、充分结合现状形成,按总体规划目标和布局要求,严格进行近期建设控制,并注意引导长远发展。
3、从总量上减少居住用地比例,逐步搬迁非相关用地,加强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地带的建设,确定并完善相应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和规模。
4、合理合并零散用地,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门槛,鼓励综合开发、规模开发和整体开发,街坊内部建设应与沿街开发结合起来,禁止零星插建。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不同的开发强度分区、不同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以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为依据,确定地块的各项开发
建设控制指标。以有利开发和实施、方便管理和操作以及营造丰富的城市景观为目标,确定地块的规模,划定地块的界限。
5、严格控制以建筑密度和间距为核心的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6、以创造良好的城市外部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为目标,结合开发效益,控制建筑物高度和建筑界面位置。
7、以形成高质量的整体城市品质为目标,控制城市绿地、公共场地和自然水体,提高绿地率,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构成完整的城市绿地和开放空间系统。
8、沿主要街道的建设,强调建筑后退、提供更多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并逐步为今后整体改造拓宽旧城主干道提供必要基础条件。根据道路交通要求确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并根据地块的不同性质及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确定各地块和各项设施配建停车位标准。
9、充分估计到开发建设中的种种不可预见因素,制定地块适建性控制规定和各类地块规划控制指标通则,使规划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应变能力。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含住宅街坊)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各项用地占总用地百分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规定,应符合下表规定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模与布局。规划在旧城形成8个居住片区,若干居住组团。居住用地的布局与总体规划相吻合。
居民委员会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3-5处配置,每处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可设于住宅内或与其他公建合设。
F、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规划每2万人设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社区中心用地5处,可综合设置为社区服务的文化活动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现代社区服务设施,在设置社区中心的小区内不需要单独设置上述设施。
G、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
为居住小区及相应人口规模的若干居住组团或住宅街坊等配建的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规划按服务半径300-500米布局,考虑在沿街商住楼底层设置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各类零售商店、储蓄所、邮政所、公用电话、换气站、餐饮店、理发店、修配商店等,按每一万居民配建一处设置,布置在小区、组团或街坊外围的城市道路两侧,空间上相互联系,项目规模相互补充,形成若干个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指标参照商住用地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指标确定。
H、菜肉市场
规划按每两万人设一处,每处用地1000-1500平方米标准配置,共设6处。规划考虑菜肉市场与小区综合服务中心结合,设于居民区内,方便居民使用,可与其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设置。
I、活动设施
规划结合小区、组团、街坊内部集中绿地,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儿童游戏场1-2处、青少年运动场1处、老人活动场1处。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与布局规划参照《居住区技术规范》,结合旧城实际,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按1平方米/人控制,组团或街坊人均公共绿地按0.5平方米/人控制,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同时块状、带状集中绿地按每块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控制,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所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遵照执行,具体落实。
*行政办公用地
随着以市委大院为代表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的南迁,旧城行政办公类用地比例将有一定减少。一般情况下,旧城将不再辟纯粹的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房将逐步过渡为综合开发的商贸写字楼。
*商业服务业用地
按照总体规划布局,大型商贸金融业将逐步转移至南岸组团,建材等大型物流集散地安排在旧州组团,旧城将保留和强化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服务中心职能。
除中心步行商业区以外,旧城还将建设中心广场地下购物中心(或大型超市)、滨江一线为旅游观光服务的商业服务区。
*文体娱乐及医疗卫生用地
以人民公园和工人运动场为核心,适当改造沿街用地和建筑,将其向城区道路开放,集中建设文体娱乐区,尤其是增加绿化用地和体育活动场地。
*其它用地
除长春街、鼓楼街五粮液老窖址作为文物古迹点保留以外,旧城现有工业生产和仓储用地均应逐步搬迁出去,变更土地用途。
军区大院地处核心,占地大。待条件成熟搬迁时,应结合古叙府城墙统一开发建设。
*开发容量及强度
旧城规划范围总用地2.96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1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29.6平方米。旧城控制总建筑量3452064万平方米,规划开发容量详见附表“宜宾市旧城规划建筑容量一览表”。
通过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不同的用地性质来控制土地利用率。每一开发强度区内强度控制指标分别对应于各类用地性质、各种层数来制定它的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以达到充分发挥土地经济利益,保证城市整体环境利益,实现城市空间形态意向的目的。
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分区,城市的各个地区、地段和地块由于其所处位置的不同和周围交通、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条件的差异,必将影响其开发利用的价值和建设的成本。
规划根据城市的用地布局结构、道路交通条件等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将旧城划分成若干个开发强度不同的开发建设区域,既充分发挥所有城市土地的经济效益,又保证城市整体的环境效益,从而引导城市开发建设向着实施规划目标的方向发展。
开发强度控制通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不同的用地性质来控制土地利用率,高度按高层(50米以上、100米以上)、中高层(24-50米) 和多层(24米以下)分类。每一强度开发区的强度控制通过各类用地性质、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与高度指标来实现,以达到充分发挥土地经济效益,保证城市整体环境效益,实现城市空间形态意象的目的。
规划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