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川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2011-10-13 18:12:05经济日报我要评论(0)【字体:大中小】昨日,《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该详细规划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95.68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6平方公里,长江岸线长度约22公里。
规划期限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第二阶段为2010—2020年,第三阶段为2020年以后。
经济日报记者严为远附件一、《控规》简要介绍目录一、规划背景 (2)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 (2)2、规划围与期限 (2)二、主要规划容 (2)1、发展目标 (2)2、发展定位 (3)3、规模预测 (4)4、空间结构与功能分区 (4)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6)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7、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珠联绿带 (10)8、市政工程规划 (11)9、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3)10、防灾规划 (16)11、建设容量分区控制引导 (18)一、规划背景1、规划背景及区位介绍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向纵深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长江上游沿江发展带和川南经济区的重大部署,按照市委“东拓西进”发展战略要求,立足港建设,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发展,尽快融入长江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增强我市区域辐射力和综合竞争力,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长江上游一级中心城市和实现我市“双百”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意见》(宜委发〔2009〕26号)精神,由临港经济开发区组织开展了《临港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2、规划围与期限(1)规划围临港经济开发区下辖白沙街道与沙坪镇,包含7个社区与26个村庄,总人口76654人。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围包括白沙街道与沙坪镇所辖区域,面积约95.68平方公里(地形图实测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47.40平方公里。
宜宾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给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依法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规划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是南岸西区二期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划由文本、规划图、分图图则和说明书四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南岸西区位于宜宾市金沙江东南岸与宜宾市旧城区隔金沙江相望,与东区紧邻并因宜琪铁路相隔。
东靠七星山山系,南为丘陵。
以城市大湾路、树人路为界,大湾路、树人路以北为宜宾市西区一期,大湾路、树人路以南为二期,西区二期的城市建设用地为2.97平方公里,西区一期的城市建设用地为3.53平方公里。
第五条本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指标》(GBJ1 3 7 — 9 0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6.《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年》7.《宜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8.国家相关规范及宜宾市相关地方法规。
9.《关于南岸西区金沙江大道道路分幅等事宜的复函》(宜市规函[2004]110 号)10.宜宾市人民政府对(宜市规函[2005]95号)文的批示,同意规划和建设局修编西区二期控规。
第六条本规划涉及的指标是依据国家和宜宾市有关法规、规范和规定,结合宜宾市南岸西区二期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需要制定的,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宜宾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宜宾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宜宾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宜宾市李庄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宜宾市李庄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区范围北临长江、南靠工业园连接道、西接规划长江大桥、东至红岩子河沟。
总面积5.3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为8.5万人。
二、发展定位李庄组团为宜宾东部的经济、文化中心,是宜宾老城区的人口和功能疏散区,是以办公、商业、文化休闲、居住为主的新城区。
本规划将项目地总体定位为:以历史保护、文化旅游、高尚居住、酒类产业为主要职能的生态宜居城区。
三、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与生态优先原则(二)充分积极利用城市经营原则(三)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四)以人为本的原则(五)可持续发展原则(六)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原则(七)控规与城市设计融为一体原则四、规划结构本次规划设计结合李庄组团建设现状,利用其地处长江南岸的独特优势,充分考虑地形因素和组团功能结构布局形成“一核、两带、三轴、四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一核:规划区中部区域规划为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城市商业中心区。
是李庄组团发展的主要增长核。
(二)三轴:本次设计规划三条连接长江与腹地生态绿地的景观通廊,第一条为同济大道西侧80米宽景观轴,主要结合古镇及拓展区设置各类主题公园;第二条为中心商业区中央绿轴,主要连接城市绿岛、商业中心与南部的城市公园,并形成整个李庄组团的中央绿化景观轴;第三条为居住片区与工业区之间80米绿化隔离轴线。
(三)两带:指滨江休闲景观带、城市生活景观带。
滨江景观带主要设置有湿地公园、特色商业街、码头公园、城市绿岛、企业公园等。
城市生活景观带主要设置有城市公园、街头绿地、的社区中心、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
(四)四区:本次城市设计将规划区分为四个片区,并进行分期开发。
第一片是以古镇核心区及拓展区为主,重点开发古镇商业、文化等项目。
第二片区是以特色商业、餐饮、娱乐、商务办公为主的中心商业区;第三片区是以高档社区为主的居住区;第四片是以绿色农业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区。
五、用地布局(一)居住用地本规划居住用地围绕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集中布局在中心商业区东西两侧地块中,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古镇旅游片区以商业与居住结合为主;传统风貌片区以二类居住为主;东部居住区以二类居住为主,沿长江,结合滨江公园适当布局一类居住用地,靠近工业园连接道一侧以高层建筑为主。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面向社会公示资料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面向社会公示来源:作者:如心发布时间:2009-08-04 字体:[ 大中小]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获悉,《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修编工作已形成初步成果。
目前,该规划正式向社会公示,从8月1日至9月1日期间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
看“吃住行”变化国内生产总值目标:2015年全市GDP达到1660亿元,人均GDP达到32000元,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GDP达到3400亿元,人均GDP达到59600元。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成贵快速铁路、渝昆快速铁路、绵遂内宜城际铁路。
成贵快速铁路在新发乡、中心城区、长宁镇、古宋镇设站。
渝昆快速铁路在中心城区、江安镇设站。
绵遂内宜城际铁路与成贵快速铁路、渝昆快速铁路在中心城区的南岸西区及赵场拓展区合并设置宜宾高铁客站。
同时,形成“一环七放射”的高速公路网,“一环”包括乐山-宜宾-泸州沿江高速+内水高速+冠英-双河-胜天-罗龙联络线;七放射包括内水高速内江方向、乐山-宜宾-泸州高速乐山方向、宜攀高速、内水高速水富方向、宜威(宜宾-威信、毕节)高速、宜宾-叙永高速、乐山-宜宾-泸州高速泸州方向。
旅游发展规划:形成“一个中心、三个特色主题、四个旅游片区、六条精品路线”,即三江口核心区是全市的旅游中心和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中心;蜀南竹海和石海洞乡生态游、五粮液生产基地为载体的酒文化产业游和僰人文化游等三个具有特色的主题;北部沿江人文名城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旅游区、南部民俗文化自然生态旅游区、东部风景名胜丹霞岩溶自然生态观光旅游区、西部向家坝电站峡谷库区旅游区;推出“万里长江名城游”、“蜀南竹海生态游”、“石海洞乡苗族风情游”、“中华僰人故里游”、“五粮液产业园区游”、“高峡平湖景区游”六条精品线路。
中心城区形成“一心八组团”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5.1平方公里,居住人口102万人。
规划根据宜宾市自然的山水条件采取以三江口地区为中心,以长江、岷江、金沙江、催科山、七星山等自然山水、森林公园和农田等为组团隔离绿地,以快速交通相连接,形成“一心八组团”的紧凑型组团式城市。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通过本次战略规划研究进一步明确宜宾发展的阶段性任务, 为总体规划纲要工作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京津冀
成渝经济区:对沿长江产业和城镇带价值的 认定,从边缘乌蒙山扶贫攻坚:保障民生、产业带动、跨
珠三角
区域协作、全方位开放,腹地获得提升间接 成渝经济区打造国家经济发展第四极
推动宜宾城市发展。国家投入促进发展要素
8
集聚(如落地电 等),宜宾也有部分促进
乌蒙山片区分布
水资源:金沙江、岷江等过境水资源丰 富,在增大城市供水能力后可满足用水 需求。目前,总用水量约14亿立方米
宜宾市地表水资源可供给量表 ( 亿立方米)
120
名称
过境水资源 总量
金沙江 岷江 长江
地表径流量
50% 404 159 807 3.87
75% 388 148 646 2.93
95%
100
363
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 综合实力领先,具备先发基础
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亿)
经济规模总量大、趋势快。川南首位 宜宾
工业基础优势突出。领先川南,高于绵阳,紧 乐山
追德阳
泸州
财政收入和投资能力强。2010年财政收入55.6
内江
亿,全省第三;固定资产投资川南第一
如何进一步促进空间的集约、 生态、高效使用?
一、宜宾再认识
从政策优势、经济基础、保障 条件、资源特色、交通地位、 区位潜力等六方面加深对宜宾 未来发展地位的认识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确(6月10日)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V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在宜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编制了详细规划的地段、区域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其它县、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进行分类。
第五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未编制的区域,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凡是《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应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按规定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注:2允许设置;X不允许设置;o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六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本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成片建设用地必须按城市规划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4•【字号】川府函[2014]76号•【施行日期】2014.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4〕7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的请示》(宜府〔2014〕1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宜宾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酒都,长江上游川滇黔结合部区域性中心。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887平方公里的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规划统一管理。
按照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条件,有重点地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规划控制目标为: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14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40平方公里。
城市用地终极规模210平方公里,城市终极人口规模210万人。
根据宜宾市资源、环境实际条件,重视集约和节约利用土地,有效控制282平方公里的城市开发边界,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五、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给水、排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健全包括防震、防洪、消防、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统筹协调,将宜宾市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历史文化特色和山水环境特色的历史文化名城。
七、加强生态绿地保护,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说明书
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说明书目录项目认知篇 (2)1区位分析 (2)2规划编制历程 (2)3 现状分析 (2)3.1地形地貌分析 (2)3.2土地利用现状 (2)3.3 自然景观 (3)3.4 人文景观 (3)3.5 社会发展 (3)3.6 周边情况 (3)4 生态敏感性分析 (3)5 航空限高 (3)6 用地适应性评价 (3)7 SWOT分析 (3)7.1优势 (3)7.2 劣势 (3)7.3 机会 (4)7.4 威胁 (4)8 上位规划解析 (4)8.1新版宜宾市总体规划纲要解析 (4)8.2 2002年控规解析 (4)8.3 本次设计的改进之处 (4)规划理念篇 (4)1 项目定位 (4)2 设计理念——点轴带动树形生长 (5)3 规划目标——打造绿色宜居、生机繁荣的综合服务功能区 (5)3.1目标一:主题丰富、特色鲜明的城市门户区 (5)3.2目标二:自然和谐、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区 (5)3.3目标三:生活便利、生机繁荣的旧州中心区 (5)4 城市设计要素 (5)4.1要素一:轴向伸展 (5)4.2要素二:多点触媒 (5)4.3要素三:步移景异 (5)4.4要素四:多彩生活 (5)4.5要素五:宜人山居 (5)4.6要素六:便捷交通 (5)5 相关城市设计理论 (5)5.1 城市触媒理论 (5)5.2 景观生态学理论 (5)5.3 其他理论 (6)规划设计篇 (6)1 用地功能布局 (6)1.1 一核 (6)1.2 一轴 (6)1.3 两心 (6)1.4 三区 (6)2 发展规模预测 (6)3 建筑容量研究 (6)3.1开发强度 (6)3.2 建筑高度 (6)4 生态景观格局 (6)5 规划区交通组织与道路空间设计 (6)5.1出入口设置 (6)5.2道路等级结构 (7)5.3 步行交通 (7)5.4静态交通组织 (7)5.5 交通辅助设施 (7)6 项目设置 (7)7 视线设计 (7)8建筑形态 (7)8.1建筑肌理 (7)8.2建筑尺度 (7)8.3建筑空间序列 (7)9街道空间 (8)9.1城市主干道、次干道 (8)9.2城市支路 (8)9.3生活性步行道路 (8)10开敞空间 (8)10.1轴线串联的面状空间序列 (8)10.2街道串联的带状空间序列 (8)10.3学院路链串联的点状空间序列 (8)城市设计导则篇 (8)1 总体设计目标 (8)2 城市空间控制 (8)2.1广场系统 (8)2.2绿地系统 (8)2.3步行系统 (8)2.4街道 (8)3 城市控制意象 (8)3.1出入口 (8)3.2标志物 (8)3.3天际线 (8)3.4视廊 (8)3.5公共艺术 (8)3.6照明 (9)4 建筑实体控制 (9)4.1高度 (9)4.2开发强度 (9)4.3体量 (9)4.4色彩和风格 (9)4.5建筑照明 (9)开发实施篇................................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27•【字号】川府函〔2024〕62号•【施行日期】2024.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川府函〔2024〕62号宜宾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审批《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宜宾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宜宾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南向开放枢纽门户、国家创新型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市、长江上游区域中心城市,共建世界优质白酒产业集群,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宜宾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1.5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1.3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3.4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04.58平方千米以内。
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两区两片、一核三轴”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加强优质耕地保护,促进北部缓丘和南部山区特色农业发展,强化老君山、大雪山、蜀南竹海、兴文石海生态保护。
发挥中心城区核心引领作用,推动交通干道沿线城镇联动发展,优化城镇体系结构。
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书
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书目录前言 (3)第一章现状概况 (3)1 .1自然环境概况 (3)1.1.1区位分析 (3)1.1.2地形地貌分析 (3)1.1.3 自然景观 (3)1.1.4气候 (3)1.1.5 生态敏感性分析 (3)1.2 土地利用现状 (3)1.2.1建设现状 (3)1.2.2 航空限高 (4)1.2.3现状用地存在主要问题 (4)1.2.4 用地适应性评价 (4)1.3.社会文化发展及周边情况 (4)1.3.1 人文景观 (4)1.3.2 社会发展 (4)1.3.3周边情况 (4)1.4 基础设施现状 (4)1.4.1给水设施 (4)1.4.2排水设施 (4)1.4.3供电设施 (4)1.4.4 通信设施 (4)1.4.5燃气设施 (4)1.5 SWOT分析 (5)1.5.1优势 (5)1.5.2 劣势 (5)1.5.3 机会 (5)1.5.4 威胁 (5)第二章规划依据 (5)第三章学院路片区规划编制历程 (5)3.1《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2002年) (5)3.2碧桂园集团开发意向(2008年) (5)3.3《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年) (5)3.4《宜宾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城市设计》(2009年) (5)第四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6)4.1规划原则 (6)4.2 规划目标 (6)第五章规划区功能与规模 (6)5.1 功能定位 (6)5.2 发展规模 (6)5.2.1用地规模 (6)5.2.2人口规模 (6)第六章用地布局 (6)6.1用地总体布局结构 (6)6.1.1 一核 (6)6.1.2 一轴 (6)6.1.3 两心 (6)6.1.4 三区 (6)6.2地块划分原则 (6)6.3用地性质细分和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原则 (7)6.4 用地平衡及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7)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 (7)7.1居住用地现状 (7)7.2 居住用地规划 (7)7.2.1规划设想 (7)7.2.2指标控制 (7)7.2.3征地安置居民居住用地 (7)7.3.中小学及幼托规划 (7)7.4社区服务 (7)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7)8.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8)8.1.1规划设想 (8)8.1.2指标控制 (8)8.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8)8.2.1规划设想 (8)8.2.2指标控制 (8)8.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8)8.3.1规划设想 (8)8.3.2指标控制 (8)8.4体育用地规划 (8)8.4.1规划设想 (8)8.4.2指标控制 (8)8.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8)8.5.1规划设想 (8)8.5.2指标控制 (8)8.6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9)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9)9.1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 (9)9.2指标控制 (9)9.3步行交通 (9)9.4 交通辅助设施 (9)9.4城市广场 (10)9.5 道路竖向设计 (10)9.6 道路纵坡 (10)9.7 地块竖向控制 (10)第十章工程管线规划 (10)10.1 给水工程 (10)10.1.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0)10.1.2给水工程规划 (10)10.2排水工程 (11)10.2.1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10.2.2排水工程规划 (11)10.3供电工程 (12)10.3.1现状分析 (12)10.3.2用电负荷预测 (12)10.3.3规划设想 (12)10.4通信工程 (12)10.4.1现状 (12)10.4.2规划指导思想 (13)10.4.3市话用户及有线电视用户预测 (13)10.4.3规划设想 (13)10.5燃气工程 (13)10.5.1现状 (13)10.5.2用气量预测 (14)10.5.3规划设想 (14)10.6工程管网综合 (14)第十一章城市设计导引 (14)11.1总体设计 (14)11.2 城市空间控制 (14)11.2.1广场系统 (14)11.2.2绿地系统 (14)11.2.3步行系统 (14)11.2.4街道 (15)11.3 城市设计意象 (15)11.3.1出入口 (15)11.3.2标志物 (15)11.3.3天际线 (15)11.3.4视廊 (15)11.3.5公共艺术 (15)11.3.6照明 (15)11.4.建筑实体控制 (15)11.4.1高度 (15)11.4.2开发强度 (15)11.4.3体量 (15)11.4.4色彩和风格 (15)11.4.5建筑照明 (15)第十二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12.1 绿地系统规划 (15)12.1.1规划原则 (15)12.1.2 公园绿地 (15)12.1.3 防护绿地 (16)12.1.4 绿地指标 (16)12.1.5绿地控制 (16)12.2环保要求 (16)12.2.1目标 (16)12.2.2措施 (16)12.3环卫要求 (17)12.4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7)第十三章四线控制规划 (17)13.1黄线规划 (17)13.2绿线规划 (17)第十四章经济分析 (18)14.1土地开发投资 (18)14.2未来土地价格 (18)13.3土地运营收入及效益 (18)13.4保本地价要求 (18)13.5开发融资及策略建议 (18)第十五章防灾减灾规划 (18)15.1 城市防震规划 (18)15.2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9)15.3消防规划 (19)15.4 人防规划 (19)第十六章规划实施 (19)16.1规划管理 (19)16.2规划实施 (19)前言为了强化对城市空间资源的管理,优化和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使宜宾市旧州组团学院路片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2009年2月宜宾市翠屏区城市规划与建设局委托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进行学院路片区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希望将该片区进行高起点的开发。
宜宾市天柏组团(中坝-天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年修编)
附件2:宜宾市天柏组团(中坝-天池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7年修编)说明书第一章现状概况一.本规划控制范围宜宾市天柏组团的中坝—天池片区是天柏、赵场、旧城等组团的联系纽带,与旧城区相邻,此次控规调整范围集中在天柏组团的中坝片区和天池片区;中坝——天池片区北面以内昆铁路为界,东部以沿江路为界,南面以滨江路为界,西面至二二四,规划总用地面积5.6平方公里。
天池片区规划总用面积约为4.06平方公里,略小于原控规天池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4.43平方公里;中坝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66平方公里,略小于原控规中坝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09平方公里。
二.人口状况宜宾市天柏组团的中坝——天池片区现状人口约为 3.25万人,规划人口约为8..5万人。
三.土地使用状况宜宾市天柏组团的中坝——天池片区现状总用地面积368.94公顷,其中现状居住用地117.49公顷,占总用地的31.85%;公共设施用地72.6公顷,占总用地的19.68%;道路广场用地57.44公顷,占总用地的15.57%。
中坝——天池片区土地利用现状主要是多为独立的工业企业、学校用地及附属居住用地和村庄住宅用地,天池公园位于其中,属于城郊混合用地。
第二章规划修编背景原《宜宾市天柏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97总规的指导下由宜宾市规建局组织编制,于2004年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而《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目前已经通过评审,对宜宾市天柏组团进行了重新定位,对天柏组团提出了更高的规划要求。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天池金沙江特大桥正在建设中,经交通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天池大桥桥位与原规划桥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于这种变化,首先导致了天柏组团外部交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天池金沙江特大桥作为连接赵场组团和天柏组团的主干交通,其北连接线与天池大道如何实现交通联系或者是交通转换,以及如何更好的带动大桥两侧地块的开发建设,2005年10月,受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由宜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担任《宜宾市天柏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坝—天池片区局部调整规划》的规划编制工作,在这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天柏组团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控规已不适应城市组团的发展的要求,参照已通过评审的《宜宾市中坝—天池片区城市设计》,对宜宾市天柏组团(中坝—天池片区)的用地布局、竖向、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地块控制指标等做出了规划修编。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6•【字号】宜府办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7号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宜宾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宜宾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系,确保城乡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根据国家、省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宜宾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的宗旨是:依照国家、省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城乡规划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市规委会是宜宾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进行城乡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向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四条市规委会主要职能是:(一)审议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二)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三)审议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四)审议规划的重大调整申请;(五)审议宜宾市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等方面的技术规则、规定;(六)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市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市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宜宾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市规委会的授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市规委会各项章程、工作规则和有关文件资料的起草工作;(二)负责市规委会及市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审议、审查意见的起草,以及会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三)负责市规委会对外的业务联系工作;(四)负责市规委会的换届准备工作;(五)负责聘任、增补、取消专家及公众代表委员资格的准备工作;(六)市规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宜宾市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指导思想:1、《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和《宜宾市城市97总规实施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宜宾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完善深化宜宾市旧城的功能与布局,促进宜宾市在其经济辐射圈内中心城市职能与地位的提升,并借此疏解旧城人口和旧城建设矛盾,带动城市各组团的协调发展。
2、继承与发扬宜宾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的优势,面向新世纪,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人工和人文要素,塑造一个环境景观优美、功能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旧城形象。
3、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
不仅要建设现代化的山水城市,还应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和时序性,使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持续、有机地进行。
规划目标:规划将旧城逐步调整、梳理为六大功能区:1、由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中山街、人民路、仁和街、民生街所围合而成的、以步行街为主要特色的中心商业区2、以合江门广场、水东门为中心的旅游观光服务区3、主要由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两个街坊组成的文体娱乐区4、滨江旅游景观绿带5、南北两大居住片区规划原则:旧城建设控制指标体系的确立,充分考虑如下因素、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年)及其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城市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2、充分结合现状形成,按总体规划目标和布局要求,严格进行近期建设控制,并注意引导长远发展。
3、从总量上减少居住用地比例,逐步搬迁非相关用地,加强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地带的建设,确定并完善相应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和规模。
4、合理合并零散用地,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门槛,鼓励综合开发、规模开发和整体开发,街坊内部建设应与沿街开发结合起来,禁止零星插建。
宜宾市旧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完成
宜宾市旧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完成宜宾市旧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2/3-30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01总则- 1 -宜宾市旧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02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通则03 规划布局和规划控制原则04 各地块控制指标附表: 附表一:宜宾市旧州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附表二:宜宾市旧州各类用地适建性规定表附表三:宜宾市旧州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附表四:宜宾市旧州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导表附表五:宜宾市旧州停车场(库)配建标准附表六:宜宾市旧州土地开发强度控制表附表七:宜宾市旧州规划用地平衡表- 2 -宜宾市旧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宜宾市旧州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总则1(1 为指导宜宾市旧州的开发建设,为旧州的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环境容量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特制定本规划。
1(2 宜宾市旧州区规划的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一93)《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等为依据。
1(3 规划原则1(3(1立足于现实:充分认识现状,利用现状,在规划中保留原有地貌,在适应土地开发与建设实际的同时,正确处理规划中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超前性与操作性之间的关系。
1(3(2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公共设施建设如中小学等社区配套设施和城市的公共绿地、广场等的规划控制要充分予以重视并在实施中严格管理,为今后的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1(3(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规划贯彻生态原则、文化原则与效益原则,力求去塑造一个具有优雅环境、文化内涵和鲜明个性的复合型城市空间的目标下,注重开发建设的投资效益。
解读四川宜宾城市总体规划:东进西优 南北贯通
解读四川宜宾城市总体规划:东进西优南北贯通依据规划,宜宾市中心城区将构建“一城四区、三江多组团”的组合型带状城市布局结构,进展方向的总体方针为“东进西优、南北贯穿、集约高效、各有侧重”。
“一城四区多组团”详细为:三江主城,岷江新区,临港新区,金沙新区,南溪新区,李庄、李庄东特色组团,港东组团等。
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城市进展方向的总体方针为“东进西优、南北贯穿、集约高效、各有侧重”。
东进,重点沿长江北岸向东进展,长江南岸注意对历史文化与生态文明的整体性爱护;西优,对西部城区尤其是传统城区的全面优化提升;南北贯穿,强调南北贯穿的联系,加强与区域腹地的对接,削减老城的向心性交通;集约高效,依托各组团的文化、产业、枢纽、生态等优势进展基础,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综合利用效率,集约高效进展;各有侧重,针对带型进展,实行“同时进展、各有侧重”的方式,从空间上实现从单心辐射型向带状多组团开放型的进展转变。
根据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布局中,要充分考虑土地开发的空间支配和时序支配;城市用地布局应当有利于优化交通结构,进展公共交通,适应将来机动化的趋势。
其次是加强山、水、城之间的有效联系,加快城中村改造,改善城市总体形象,提升城市品质;突出文化名城爱护和文化元素对城市进展方向的核心引领作用;处理好老城文化爱护与新的功能拓展区的关系。
各功能片区进展思路根据产城融合理念,结合宜宾实际,确定各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基本掌握在20—30平方公里之间。
三江主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13平方公里,包括老城、南岸、赵场和盐坪4个城市组团,规划人口39.5万人。
功能定位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自然与人文景观核心区;文化交往、现代商贸和生态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市级行政中心,区域商务金融中心,面对川滇黔腹地和市域服务的区域性商贸中心,高铁、城际铁路为载体的区域性客运枢纽。
岷江新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8.78平方公里,包括旧州、象鼻、空港和菜坝4个城市组团,规划人口21.6万人。
宜宾2024征地计划书
宜宾2024征地计划书一、引言宜宾市近年来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土地供给紧张严重。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提供良好的土地资源支持,宜宾市政府决定开展2024年的征地计划。
本计划书旨在介绍宜宾2024征地计划的目的、范围、步骤和实施措施,为社会各界提供清晰的信息。
二、目的宜宾2024征地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和经济发展。
通过征地,能够合理规划土地的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推动宜宾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地范围宜宾2024征地计划的征地范围主要包括宜宾市城区及周边地区。
具体征地范围将根据城市规划和征地需求进行确定,以确保征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步骤宜宾2024征地计划将分为以下步骤进行:1. 规划与筹备宜宾市政府将制定详细的征地规划方案,包括征地目标、征地范围、征地时限等重要内容。
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计划进行评估,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 征地公告与宣传征地计划公告将发布在宜宾市政府官方网站、各大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上,以便广大市民了解征地计划的目的、范围和影响。
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解答市民的疑问和担忧。
3. 征地调查与评估征地计划进行期间,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征地范围进行调查和评估。
调查内容将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认、产权补偿等。
评估结果将为后续的征地程序提供依据。
4. 征地协商与安置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政府将与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进行协商,确定征地补偿方案和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将根据土地利用、土地市场价格、产权情况等因素进行计算,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付。
5. 征地手续办理征地协商达成后,政府将协助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进行征地手续办理。
包括土地使用权手续变更、过户手续、补偿款支付等。
6. 征地监督与评估征地过程中,政府将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征地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对征地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对征地计划的实施进行调整与完善。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确(6月10日)
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宜宾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及城市规划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在宜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均按本规定执行;编制了详细规划的地段、区域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临时设施、个人建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其它县、镇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五条部分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未编制的区域,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凡是《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页脚内容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应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先按规定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一页脚内容页脚内容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页脚内容第六条凡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含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等)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无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规定的用地性质和本规定表二《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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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导思想:1、《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年》和《宜宾市城市97总规实施意见》为主要依据,按照宜宾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完善深化宜宾市旧城的功能与布局,促进宜宾市在其经济辐射圈内中心城市职能与地位的提升,并借此疏解旧城人口和旧城建设矛盾,带动城市各组团的协调发展。
2、继承与发扬宜宾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城市的优势,面向新世纪,高标准、高起点,运用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设计手段,挖掘利用自然、人工和人文要素,塑造一个环境景观优美、功能设施齐全、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旧城形象。
3、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
不仅要建设现代化的山水城市,还应充分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阶段性和时序性,使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持续、有机地进行。
规划目标:规划将旧城逐步调整、梳理为六大功能区:1、由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中山街、人民路、仁和街、民生街所围合而成的、以步行街为主要特色的中心商业区2、以合江门广场、水东门为中心的旅游观光服务区3、主要由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两个街坊组成的文体娱乐区4、滨江旅游景观绿带5、南北两大居住片区规划原则:旧城建设控制指标体系的确立,充分考虑如下因素、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20年)及其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城市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2、充分结合现状形成,按总体规划目标和布局要求,严格进行近期建设控制,并注意引导长远发展。
3、从总量上减少居住用地比例,逐步搬迁非相关用地,加强绿地、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地带的建设,确定并完善相应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和规模。
4、合理合并零散用地,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门槛,鼓励综合开发、规模开发和整体开发,街坊内部建设应与沿街开发结合起来,禁止零星插建。
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不同的开发强度分区、不同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以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为依据,确定地块的各项开发建设控制指标。
以有利开发和实施、方便管理和操作以及营造丰富的城市景观为目标,确定地块的规模,划定地块的界限。
5、严格控制以建筑密度和间距为核心的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
6、以创造良好的城市外部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为目标,结合开发效益,控制建筑物高度和建筑界面位置。
7、以形成高质量的整体城市品质为目标,控制城市绿地、公共场地和自然水体,提高绿地率,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构成完整的城市绿地和开放空间系统。
8、沿主要街道的建设,强调建筑后退、提供更多公共空间和公共绿地,并逐步为今后整体改造拓宽旧城主干道提供必要基础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要求确定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并根据地块的不同性质及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确定各地块和各项设施配建停车位标准。
9、充分估计到开发建设中的种种不可预见因素,制定地块适建性控制规定和各类地块规划控制指标通则,使规划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应变能力。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含住宅街坊)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各项用地占总用地百分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应符合下表规定以满足居民生活的基本要求。
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用地平衡控制指标(%)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规模与布局。
规划在旧城形成8个居住片区,若干居住组团。
居住用地的布局与总体规划相吻合。
居民委员会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3-5处配置,每处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可设于住宅内或与其他公建合设。
F、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每2万人设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社区中心用地5处,可综合设置为社区服务的文化活动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现代社区服务设施,在设置社区中心的小区内不需要单独设置上述设施。
G、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为居住小区及相应人口规模的若干居住组团或住宅街坊等配建的商业服务和金融邮电设施,规划按服务半径300-500米布局,考虑在沿街商住楼底层设置小区综合服务设施,包括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各类零售商店、储蓄所、邮政所、公用电话、换气站、餐饮店、理发店、修配商店等,按每一万居民配建一处设置,布置在小区、组团或街坊外围的城市道路两侧,空间上相互联系,项目规模相互补充,形成若干个区级商业服务中心。
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指标参照商住用地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指标确定。
H、菜肉市场规划按每两万人设一处,每处用地1000-1500平方米标准配置,共设6处。
规划考虑菜肉市场与小区综合服务中心结合,设于居民区内,方便居民使用,可与其他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设置。
I、活动设施规划结合小区、组团、街坊内部集中绿地,要求按每一万居民设儿童游戏场1-2处、青少年运动场1处、老人活动场1处。
公共绿地规划指标与布局规划参照《居住区技术规范》,结合旧城实际,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按1平方米/人控制,组团或街坊人均公共绿地按0.5平方米/人控制,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在25%以上。
同时块状、带状集中绿地按每块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控制,且至少有三分之一的绿地面积在规定的建筑间距范围之外。
所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遵照执行,具体落实。
*行政办公用地随着以市委大院为代表的市级行政办公中心的南迁,旧城行政办公类用地比例将有一定减少。
一般情况下,旧城将不再辟纯粹的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房将逐步过渡为综合开发的商贸写字楼。
*商业服务业用地按照总体规划布局,大型商贸金融业将逐步转移至南岸组团,建材等大型物流集散地安排在旧州组团,旧城将保留和强化为城市居民服务的商业服务中心职能。
除中心步行商业区以外,旧城还将建设中心广场地下购物中心(或大型超市)、滨江一线为旅游观光服务的商业服务区。
*文体娱乐及医疗卫生用地以人民公园和工人运动场为核心,适当改造沿街用地和建筑,将其向城区道路开放,集中建设文体娱乐区,尤其是增加绿化用地和体育活动场地。
*其它用地除长春街、鼓楼街五粮液老窖址作为文物古迹点保留以外,旧城现有工业生产和仓储用地均应逐步搬迁出去,变更土地用途。
军区大院地处核心,占地大。
待条件成熟搬迁时,应结合古叙府城墙统一开发建设。
*开发容量及强度旧城规划范围总用地2.96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1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29.6平方米。
旧城控制总建筑量3452064万平方米,规划开发容量详见附表“宜宾市旧城规划建筑容量一览表”。
通过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不同的用地性质来控制土地利用率。
每一开发强度区内强度控制指标分别对应于各类用地性质、各种层数来制定它的容积率与建筑密度,以达到充分发挥土地经济利益,保证城市整体环境利益,实现城市空间形态意向的目的。
强度控制开发强度分区,城市的各个地区、地段和地块由于其所处位置的不同和周围交通、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条件的差异,必将影响其开发利用的价值和建设的成本。
规划根据城市的用地布局结构、道路交通条件等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将旧城划分成若干个开发强度不同的开发建设区域,既充分发挥所有城市土地的经济效益,又保证城市整体的环境效益,从而引导城市开发建设向着实施规划目标的方向发展。
开发强度控制通过建筑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不同的用地性质来控制土地利用率,高度按高层(50米以上、100米以上)、中高层(24-50米) 和多层(24米以下)分类。
每一强度开发区的强度控制通过各类用地性质、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与高度指标来实现,以达到充分发挥土地经济效益,保证城市整体环境效益,实现城市空间形态意象的目的。
规划原则1、以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道路系统规划和有关专项交通规划为依据,旧城道路总体格局、主要道路的红线宽度和断面形式原则不作大的变更,仅在关键地段,拟合实地建设情况和地形作局部但重要的调整。
2、规划力求依托和延续现有道路的基本网络,在地段改造时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道路拓宽改建,不采取一次性大量拆迁的模式,分化改造难度,解决好主要的交通干线和交通节点,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组织体系和主次干道网,缓解近期的交通压力。
3、本次规划按所提供的已定位的城市道路、路段和交叉口坐标或放线定位地形图进行定位,除非出现矛盾,原则以提供的定位资料为准。
4、结合旧城的具体实际,充分发挥次干道、支路与街坊内部道路的作用。
并通过组织旧城内环道路,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步行商业街区,从而带动旧城环境改造和人口疏解。
5、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根据总体规划布局,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布局和规模。
■道路系统规划1、道路布局梳理旧城交通格局,将旧城道路逐步整理修建改造为十字加双环形的道路交通结构,并辅助以完善的城市次干道、支路和步行街系统。
主要包括:1、以连接小南门大桥、戎州大桥和岷江大桥的南街-上北街、大南街-小北街-咸熙街-拱星街为旧城南北向主干道;2、以拓宽改造后的川云中路(真武路、翠屏路、西郊路)为主要过境干线,联系旧州与中、天柏坝组团;3、以滨江路为旧城外环路;4、以水井街-仁和街-民生街、女学街-将军街、大南街-小北街-咸熙街-拱星街、刘臣街-北环路新建段为旧城内环路。
5、规划保留金沙江潼关码头和岷江北关码头以及原有轮渡码头。
形成内环路,必须拆除现忠孝街和北通道1#、2#地块的若干建筑,调整忠孝街小学用地。
从形成环型交通干线的需要来看,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可以换得旧城内部交通状况的极大改善。
2、道路宽度根据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定,本次规划期内旧城道路红线不做大规模拓宽。
在此情况下,同时又兼顾未来发展需要,本次规划建议,在分地块开发的控制规定中,针对旧城现状特点和问题,要求较大的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以期逐步扩大主要街道的空间尺度,待下一论总体规划时再做统一调整和整体拓宽。
一般情况下,旧城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位于主干道两侧时,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8米,次干道两侧不小于5米。
一条机动车道路宽度为3.5米,单侧非机动车道宽度为不小于3.0米。
一般街道及居住区级道路的人行道宽度不小于2.5米,商业街、文体娱乐场所和城市交通枢纽处人行道路宽度为4.5-6米。
人行道宽度在道路红线内未能满足部分,可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内补充。
3、交通设施公共停车场(库)随着步行商业区的建设以及私有车辆的增加和普及,旧城车辆(尤其是机动车)停放矛盾会越来越大。
但旧城用地紧张,改造代价大,停车场地必须采取结合公共绿地、大型商业服务设施的开发进行综合建设的模式。
一般以地下停放为主,不设置专门的地面机动车停车场。
自行车公共停车场采用分散布局的形式,在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
其它居住小区和街坊,以住宅底层停车和设置专门停车楼为主。
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旧城内分两类地区设置集中机动车停车场5处:1、沿川云中路西侧和滨江路一线,设置以过境停留车辆为主要对象的公共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