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砍伐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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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某某村村委会所批准砍伐的林地委托乙方进行砍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的面积(大写)
二、乙方以50万元向甲方购买所砍伐下树木。
三、乙方在砍伐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范围进行砍伐,如越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赔偿甲方损失。
四、乙方进入砍伐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五、乙方必须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及严格管理,并对产生的安全、防火等负有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及法律责任。六、乙方向甲方支付50万元后方可开始砍伐,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准时砍伐并在6月15日砍伐完毕。如未在规定时间砍伐完毕,乙方向甲方赔偿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
七、乙方砍伐所需一切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林木运输证,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
十、
十一、其他约定事宜,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全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可递交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友埃村村民潘天庭自愿将本人的一幅30亩杉木林(不含提留的两棵)以壹拾伍万壹仟伍佰圆(151500.00元)转让给怎冷村村民唐金敖。杉木林地名:大洼洼;四低:东低潘老腮田;西低胡春元山;南低潘老碟田;北低潘天庭桐油山。为了使砍伐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砍伐合同如下:
一、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签字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款项壹拾伍万壹仟伍佰圆(151500.00元);
二、由甲方任意提留的两棵乙方不能砍伐和损坏;
三、砍伐期限:乙方必须于农历2011年11月30前砍完一半(15亩)便于甲方栽树,剩于的15亩乙方于农历2012年11月30前全部砍完。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