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奖惩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协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协会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协会之奖励制度如下:荣誉证书及通报表扬。协会之惩罚方式如下:警告、整顿、改组、注销
第三条本制度考核原则:事实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百分制原则
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区青年志愿者
第二章奖励制度
根据志愿者的日常表现,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每学年评定一定量的优秀干部、干事,予以表彰奖励,记入档案,颁发荣誉证书,更为突出者有一定的物质奖励。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协会,,支持和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思想品德端正,无重大违纪现象。
2.能顾全大局,敢于奉献,廉洁公正。
3.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承担责任,且有严明的组织性,纪律性。
4.对协会的建设有突出贡献,或开展过有声色,有影响的活动。第三章惩罚制度
协会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予以必要的内部批评、警告:
1.未参加各类要求参加的会议且未请假满三次,迟到情况四次,
协会暂时整顿,且本项评分扣10分。
2.社区活动未经报批,擅自变更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或地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暂停活动整改,口5—8分。
3.没有按时上交上级要求的各类资料或各项策划,视情况扣2—4分。
第六条
1.协会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暂停活动审批,责令限期准备予以注销登记:
1.几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协会各项管理制度和本条例,利用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者。
2.背离协会活动宗旨,影响恶劣。
3.协会内部出现严重财务问题。
4.协会评分在60分以下,且警告后未见明显好转者。
本规定审核通过后生效。
区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