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加疏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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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热电二厂扩建工程

低压加热器疏水泵

技术规范书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2002年5月石家庄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石家庄东方热电二厂扩建工程(2×50MW双抽机

组)的低压加热器疏水泵,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

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

术规范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投标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发标方

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

范书提出异议,那么买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

书的要求。

1.4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

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合同双方共同商定。

1.5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

标准执行。

1.6投标方中标后,本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

力。

1.7同类设备必须有两个以上电厂且两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2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设备的使用环境

2.1.1安装地点:低压加热器疏水泵:汽机房内-1.5m

2.1.2海拔高度:78.9m(相当于汽机房0m)

2.1.3极端最高气温:42.7℃

2.1.4极端最低气温:-26.5℃

2.1.5地震烈度:7度

2.2输送介质特性

2.2.1输送介质:低压加热器蒸汽疏水

2.2.2水的硬度:≤5微摩尔/升

2.2.3含铁离子: ≤50微克/升

2.3冷却用水

2.3.1冷却水质:工业水

2.3.2冷却水温度:< 33℃

2.4运行条件:

2.4.1低压加热器运行条件:

低压加热器安装在汽机房4.2m层(疏水水位-0.1m),正常运行压力0.014Mpa,最高

0.35 Mpa。

在任何一工作状态下,热网疏水泵应能有效防止汽蚀。(附汽机典型运行工况图4张)

3设计要求

3.1设备名称低压加热器疏水泵

3.2数量2台

3.3型式卧式

3.4型号

3.5单台水泵运行参数如下:

进口水温60℃,最高为110℃。

流量:18-34m3/h

扬程:120-130m

4技术要求

4.1设备性能要求

4.1.1水泵应能在最大工况下长期连续运行。

4.1.2泵的性能曲线,从最大运行点至出口关闭点的变化应当平缓,泵出口关闭

时的扬程不应高于设计点总扬程的30%,泵在经常运行工况下,应使运

行效率处于最高效率范围。

4.1.3泵的保证流量应考虑10%的磨损裕量

4.1.4泵组轴承各方向的双振幅值不大于0.035mm。

4.1.5泵在正常运行时,距离设备外壳1m处噪声值≤80dB(A)

4.1.6泵的转子必须做动平衡试验,泵转子的临界转速不低于的125%额定转速。

4.2设备制造要求

4.2.1泵整体和电动机应安装在公共底座上。

4.2.2壳体应为高质量的碳钢铸件,如果是卧式蜗壳型,壳体上盖应有排气阀。

4.2.3轴承型式为滚动轴承,并采用稀油润滑,内有冷却水室及温度测点。

4.2.4泵应为机械密封,该密封为平衡型。

4.3表面处理和油漆

4.3.1所有锻件、碳钢和低合金钢外表面要用适当方式进行基本处理并加以油

漆;

4.3.2底漆应在设备生锈之前涂刷、底漆干后再涂表层油漆;

4.3.3装运前应清除另部件内部的所有杂物及内外表面的一切不应有的痕迹。4.3.4标书中应有专门的章节对此种泵的汽蚀及其采取的相应措施加以描述。

5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5.1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

5.1.1设计规程

5.1.2材料标准

5.1.3制造标准

5.1.4质量检验标准

5.1.5油漆、包装及运输标准JB2536-80

5.2设备性能保证值

5.2.1供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标书的要求,其中还包括转包合

同产品和服务工作。

5.2.2对设备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生产、试验及检查操作,都要接受供方

或需方检查员的监督。

5.2.3供方应将下列文件提供经需方:

(1)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符合本标书的要求,以及说明已经

接受变列的材料,并具有所有材料的合格证书;

(2)注明变更和它们已被接受的文件;

(3)材料合格证。

5.3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5.3.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需方破坏性试验资料。

5.3.2工厂试验

⑴供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并在额定温度下以全速

和满负荷条件对泵组的旋转装配件进行测试,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需方;

⑵泵转子应作无损探伤、动平衡和超速试验,并提供试验结果;

⑶泵组的关键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和探伤检查,并提供报告。

5.3.3现场试验

⑴需方在设备完全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⑵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供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

直到合格为止。

5.3.4泵整机寿命30年,易损件寿命3年。

5.4其它

5.4.1设备的噪声水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

和身体健康允许的连续噪声级试验,即距离设备外壳1米处测得的噪声

级不应进超过85分贝。

5.5监造及见证、出厂验收

5.5.1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

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5.2需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员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

质量情况;供方有配合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

何费用。

5.5.3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

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

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需方应

在开箱检查前10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供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

工作。如供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

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索赔依据。

6供货范围

6.1泵体包括:泵壳、叶轮、轴承及密封件等;

6.2电动机;

6.3辅助系统(如果有);

6.4公共底座,包括地脚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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