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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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

编制指引

(试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

前言

根据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关于“至2020年,将尽快在全国范围内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文件提出“确立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先行及主导地位”的要求,按照我省制定的《黑龙江省乡村规划工作指导意见》中“十三五期间完成省行政区域内《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黑龙江省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基础调查与综合分析;3.乡村建设规划目标;4.乡村体系规划;5.乡村用地规划;6.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7.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8.乡村风貌规划;9.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指引;10.近期行动计划;11.实施机制;12.附则;13.成果要求。

本指引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上述单位。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适用范围 (1)

1.3 编制主体 (1)

1.4 编制程序 (1)

1.5 编制原则 (2)

1.6 规划期限 (3)

2 基础调查与综合分析 (3)

2.1 资料准备 (3)

2.2 调查要求 (3)

2.3 相关规划对接与协调 (4)

2.4 现状综合分析 (4)

3 乡村建设规划目标 (4)

4 乡村体系规划 (5)

4.1 人口流动及空间分布预测 (5)

4.2 空间管制规划 (5)

4.3 产业发展规划 (5)

4.4 村镇体系规划 (6)

4.5 村庄规划分类指导 (6)

5 乡村用地规划 (8)

5.1 乡村建设用地规模 (8)

5.2 乡村建设用地管控要求 (8)

6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8)

6.1 规划原则 (8)

6.2 规划内容 (9)

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12)

7.1 规划原则 (12)

7.2 规划内容 (13)

8 乡村风貌规划 (14)

8.1 乡村风貌管控分区 (14)

8.2 风貌分区指引 (14)

8.3 重点片区风貌指引 (15)

9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指引 (16)

9.1 整治内容 (16)

9.2 其他要求 (18)

10 近期行动计划 (18)

11 实施机制 (19)

11.1 资金投入机制 (19)

11.2 规划技术支持 (19)

11.3 长效机制建设 (19)

12 附则 (20)

13 成果要求 (20)

13.1 规划文本 (20)

13.2 规划图纸 (21)

13.3 附件 (2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有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要求,为了优化配置涉及县域乡村建设的资金、项目、土地等资源,统筹安排县域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了指导和规范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提高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1.2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制定、修改。地级市、市辖区、农垦、森工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引执行。

1.3 编制主体

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由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编制工作,建立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参与、镇乡村屯配合、专项建设项目统筹、“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机制。

1.4 编制程序

1.4.1 基本程序。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是县(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依据,可以单独编制,也可

以与县(市)总体规划一同编制,审批和修改程序参照县(市)总体规划。

1.4.2 意见征询。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中,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召开村委评议、乡镇商议、县级协调和论证会等会议,充分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要作为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附件。

1.4.3 成果查询。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可公开的内容外,编制成果应当在网站上公布,便于查询,鼓励各地建立统一的乡村建设规划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对乡村地区全方位、网络化、数字化管理。

1.5 编制原则

整县统筹,多规协调。从县(市)域层面统筹布局各项设施和乡村空间资源利用。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等的衔接和协调,整合各部门涉农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现“一张图”管理。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条件下,村庄在不同阶段的具体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对策。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规划编制,加强乡村风貌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分类指导。

绿色生态,彰显特色。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破坏自然环境、尊重村庄肌理和传统风貌,做到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融合。规划要彰显乡村特色和田园风貌,传承历史文化、乡风民俗、传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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