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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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实施侦查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实施侦查监督的问题及对策

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实施侦查监督的问题及对策2019-07-31由于长时间羁押被追诉⼈并对其进⾏强制审查,逮捕这⼀最严厉刑事强制措施的积极和消极效应都展现⽆遗。

⼀⽅⾯,逮捕可以保证司法机关在较充裕的时限内从容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打击犯罪;另⼀⽅⾯,逮捕完全剥夺被追诉⼈⼈⾝⾃由,将其置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境地。

因此,审查逮捕成为检察机关履⾏侦查监督职能,保障公民⼈权的关键环节,⽽不批准逮捕更是由于体现控制犯罪与保障⼈权⽭盾的直接冲突⽽备受关注,成为侦、诉、辨三⽅审前博弈的焦点。

⼀、不捕退查案件的跟踪监督基于公民基本⼈权优于国家权⼒的宪政理念,作为现代法律制度之⼀,逮捕制度更多地呈现出对逮捕权⼒的限制,并以保障公民⼈⾝⾃由不受任意侵犯为⼰任。

[1]检察机关通过考量逮捕的各种条件,依法分别做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实现打击犯罪和保障⼈权职能。

不批准逮捕案件分为不构成犯罪、⽆逮捕必要和不批准逮捕退回补充侦查(简称不捕退查)三类,其中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不捕退查案件在不批准逮捕案件总数占有较⾼⽐例,且退回公安机关后普遍存在补充侦查时间长、重新移送审查逮捕率低、对犯罪嫌疑⼈变更强制措施后案件被搁置不理等问题。

如何防⽌不捕退查案件流失,防⽌侦查监督职能被虚置,是检察机关必须直⾯的现实课题。

(⼀)不捕退查案件的司法现状从案件本⾝看,不捕退查案件与不构成犯罪、⽆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案件迥然不同。

不捕退查的本义是犯罪嫌疑⼈具有⼀定的犯罪嫌疑,但尚未达到批准逮捕的条件,因⽽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提出补充侦查意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检察机关作出不捕退查决定,并⾮彻底推翻公安机关的侦查结论,也⾮完全否定犯罪嫌疑⼈的犯罪嫌疑,更⾮就此终⽌诉讼进程,⽽是基于证据不⾜提出继续侦查和完善证据的⽅向,从⽽使有罪者被绳之以法,⽆罪者早⽇洗清嫌疑。

在应然意义上,不捕退查案件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的可能结果有三:⼀是查明犯罪嫌疑⼈⽆犯罪嫌疑⽽撤销案件;⼆是补充新的证据后重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三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需要继续侦查。

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建议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
尊敬的审查机关领导:
根据我对涉嫌犯罪行为的案件进行细致调查和分析,经过充分的论
证和权衡利弊,我在此向您建议不予批准逮捕,并陈述以下理由:
一、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对该案件进行详细研究后,发现现有证据无法对犯罪嫌疑人构成
足够的确凿证据。

证据链的缺失和疑点的存在使得案件事实仍不完全
清晰,无法保证犯罪嫌疑人的罪责。

二、犯罪嫌疑人具备合法盾牌
经对犯罪嫌疑人背景进行细致调查后,发现其具备一定的合法盾牌,如良好的社会声誉、法律支持等,这些因素提高了犯罪嫌疑人逃避执
法的风险性。

在当前情况下,不予批准逮捕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法
制秩序。

三、存在其他解决途径
针对该案件,我们发现存在其他解决途径,如进一步调查、询问证人、收集更多证据等。

通过这些方法不仅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实,还可以为后续的司法程序提供更加充分的证据材料,确保公正审判。

综上所述,考虑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合法盾牌及其他解决途径的存在等因素,我强烈建议不予批准逮捕。

希望您能审慎考虑我的意见,作出符合法律和公正原则的决定。

此致
XXX参案检察官。

补充侦查提纲范文

补充侦查提纲范文

补充侦查提纲范文在司法实践中,补充侦查是侦查机关对已侦查的案件,由于证据不足或者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搜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份补充侦查提纲范文,以供参考。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4篇《补充侦查提纲范文》,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充侦查提纲范文》篇1一、引言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侦查机关进行初步侦查后,有时会出现证据不足或者存在漏洞的情况,无法满足起诉和审判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搜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侦查机关需要进行补充侦查。

本文将介绍一份补充侦查提纲范文,以供参考。

二、补充侦查的目的和范围补充侦查的目的是进一步搜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以便满足起诉和审判的要求。

补充侦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初步侦查中未发现的新证据;2. 初步侦查中已经发现的证据,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全采集到的证据;3. 初步侦查中已经采集到的证据,但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鉴定的证据。

三、补充侦查的方法和步骤补充侦查的方法和步骤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份补充侦查提纲范文,以供参考:1. 确定补充侦查的范围和目标;2. 对初步侦查的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3. 制定补充侦查的方案和计划;4. 实施补充侦查,包括采集、固定、保管、送检等环节;5. 对补充侦查获取的新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6. 决定是否需要再次补充侦查;7. 撰写补充侦查报告,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检察机关。

四、补充侦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补充侦查是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下是一些补充侦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1. 补充侦查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 补充侦查应当遵守程序、规范操作;3. 补充侦查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4. 补充侦查获取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5. 补充侦查报告应当详细、准确、完整。

《补充侦查提纲范文》篇2补充侦查提纲是指在侦查机关已经进行了初步侦查后,由于案件情况复杂或者证据不足,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的侦查计划。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XX先生/女士:
我是XX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从业律师,受您的委托,就您个人案件进行了相关调查研究,并就是否予以批准逮捕您的请求发表意见。

根据我了解的相关事实及法律情况,我认为不应予以您的逮捕。

以下是我对此案的法律分析和理由:
1. 证据不足: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尚无足够证据证明您在涉案事件中有明确的犯罪行为。

在我所了解的情况中,没有目击证人、重要物证或其他明确证据可以证明您的罪嫌。

因此,不应予以您的逮捕。

2. 偏见或歧视:鉴于目前调查中涉及的证据不确定性和不足,予以您的逮捕可能会导致偏见和歧视的产生。

我们必须保持公正和中立的立场,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3. 其他取保候审措施:如果您的逮捕获得批准,您可能会面临不必要的囚禁,并可能对您的生活、工作和家庭产生不良影响。

相反,鉴于目前证据的不确定性,我们可以提出其他取保候审的措施,如交付护照、定期到派出所报到、限制出境等,以确保您不会对案件调查产生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认为根据目前的证据和法律情况,不应予以您的逮捕。

作为您的法律代理人,我将竭尽全力保护您的权益,并
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请您及时与我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商讨并制定相关的辩护策略。

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XX律师事务所
日期:
(以上为本律师的法律见解,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请以法院判决为准。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您及时与我联系。

)。

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是什么?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当一起案件发生时,公安机关便会通过蛛丝马迹查找嫌疑人,获得批捕许可后才能将嫌疑人逮捕。

而所谓批捕,也就是批准逮捕,这关系到两个机关的配合,负责批准是检察机关,而逮捕则一般是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工作。

那么,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该怎么走?相信会有人对此感到疑惑,那就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吧!▲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其他相关知识:一、▲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检察机关对请求批捕案件的处理1、刑诉法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一、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都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不要求查清全部犯罪事实。

其中“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有逮捕必要”: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三)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逮捕:1、有证据证明有数罪中的一罪的;2、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3、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1、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2、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4、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对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

(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2019年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优秀word范文 (1页)

2019年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优秀word范文 (1页)

2019年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优秀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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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

检捕补[ ] 号×××(侦查机关名称):你×(侦查机关简称)×年×月×日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一案,经本院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姓名)不予批准逮捕。

现将该案退回你×(侦查机关简称),请补充侦查下列事项:……(写明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补充侦查完毕后,请依法提请本院审查批准逮捕。

如撤销案件或者作其他处理,请及时通知本
院。

年月

(院印)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

为人民检察院在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使
用。

二、本文书与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时使用。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侦查机关,一份附卷。

202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判断题)

202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判断题)

202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判断题-含答案)1.公民的隐私权应当受到保护并不容侵犯。

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都不能了解、查询公民的个人隐私。

A、正确B、错误2.民警张某、李某在抓捕一吸毒人员过程中,张某掏出手枪先对其口头警告,后鸣枪示警。

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张某开枪击伤其腿部后将其抓获。

张某使用武器的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A、正确B、错误3.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A、正确B、错误4.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

A、正确B、错误5.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提纲的要求补充侦查。

A、正确B、错误6.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国家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务。

A、正确B、错误7.对异地公安机关请求查询犯罪信息、资料的,协助查询的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查办,并及时反馈。

A、正确B、错误8.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A、正确B、错误9.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不予处罚。

A、正确B、错误10.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8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A、正确B、错误11.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完全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A、正确B、错误12.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人民警察一律不得使用武器。

A、正确B、错误13.陈某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

陈某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

陈某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陈某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

陈某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

陈某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论补充侦查提纲

论补充侦查提纲

论补充侦查提纲杨正万【摘要】补充侦查提纲的运用具有指导性、弥补性、监督性、正当性和制约性几方面的意义,而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却出现了缺失性、概括性、程式性和异化性等问题,建议从细致化、实效化、程序化和责任化几方面完善运用机制.【期刊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37)002【总页数】4页(P108-111)【关键词】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异化;排除非法证据【作者】杨正万【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学报,贵州贵阳55002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5补充侦查提纲是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对案件进一步侦查时就侦查目标及内容所做的说明,本文只对检察机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的补充侦查提纲的运用进行分析。

从实践看,无论是1996年以前,1996至2012年期间,还是2012年以后,检察机关对于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就补充侦查提纲的运用都存在不能轻视的问题。

本文拟对补充侦查提纲的运用做一简要分析,以有助于实践中改进工作机制,提升补充侦查提纲的作用,更好地发挥补充侦查制度的功能。

明确补充侦查提纲的意义,对于发现补充侦查中的问题和理顺补充侦查工作中的程序机制具有基础作用。

这里仅仅从补充侦查提纲对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承担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任务)的约束作用分析补充侦查提纲的意义。

(一)指导性补充侦查提纲的指导性是指补充侦查提纲具有向侦查人员表明进一步侦查的方向和目标的特性。

侦查人员由于自身素养、侦查活动受制因素多种、侦查阶段查明事实的证据标准等限制,初次侦查所获得的证据没有达到起诉或者逮捕的证明要求,因而需要对案件的证据进一步收集。

然而,限于犯罪性质的差异,进一步收集证据的方向明显不同。

收集证据的方向模糊可能导致侦查人员错误理解需要收集的证据内容,从而耽误宝贵的补充侦查的时限。

(二)弥补性补充侦查提纲的弥补性是指补充侦查提纲要求侦查人员进一步侦查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对初次侦查内容具有弥补的作用,从而使初次侦查活动和补充侦查活动形成完整的整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0.04.14•【文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侦查正文关于印发补充侦查工作文书样式及补充侦查提纲参照范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规则》和《指导意见》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做好补充侦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做好补充侦查工作对提升案件质效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制作指向明确、有理有据的补充侦查提纲是做好补充侦查工作的前提。

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要通过细致认真地审查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要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把补查方向、补查问题和理由、补查目的和取证意义等说清楚,并加强与侦查人员的沟通,采取有效方法切实提高补充侦查工作质量。

为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根据《规则》和《指导意见》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了补充侦查工作中《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补充侦查提纲》《继续侦查提纲》和《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四个工作文书样式,并编选了三个不同类型的补充侦查案例,在介绍简要案情的基础上列出补充侦查提纲作为范例,供各级检察机关在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参照。

《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适用于办案全过程;《补充侦查提纲》适用于因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供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时使用;《继续侦查提纲》适用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供侦查机关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时使用;《退回补充侦查提纲》适用于审查起诉的案件,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时使用。

规范检察权运行相关制度

规范检察权运行相关制度

规范检察权运行相关制度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一、责任单位: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二、责任人:侦查监督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

四、办理的案件范围:(一)对同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批准逮捕。

(二)下级院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逮捕,对下级检察院认为需要撤消或者变更上级检察院决定批捕措施的案件进行审查。

(三)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外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提出是否决定立案侦查的审查意见。

(四)对同级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

(五)对同级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

(六)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七)对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或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八)对同级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审查;对县(市、区)公安机关提请复核的案件进行审查。

(九)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五、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一)审查逮捕1、普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流程图风险表现:风险①:内勤对所受理的案件不进行程序审查,或是审查不仔细,导致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被受理,或是材料不全的案件未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材料;内勤未在收案当日报告部门负责人。

风险②:不能在5日内审查完毕;不按照规定对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决定不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不按照规定发出《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格式不统一。

风险③:部门负责人不能在一日内审核完毕。

风险④:对于存疑不捕的案件,不按照规定制作《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或者制作的提纲过于简单,不能很好的指导侦查人员补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日期】2020.03.27•【文号】•【施行日期】2020.03.2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犯罪侦查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0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补充侦查是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完善证据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等情形,适用本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开展补充侦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必要性原则。

补充侦查工作应当具备必要性,不得因与案件事实、证据无关的原因退回补充侦查。

2.可行性原则。

要求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应当具备收集固定的可行性,补充侦查工作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对于无法通过补充侦查收集证据材料的情形,不能适用补充侦查。

3.说理性原则。

补充侦查提纲应当写明补充侦查的理由、案件定性的考虑、补充侦查的方向、每一项补证的目的和意义,对复杂问题、争议问题作适当阐明,具备条件的,可以写明补充侦查的渠道、线索和方法。

检察院补充侦查提纲(格式模板)

检察院补充侦查提纲(格式模板)

补充侦查提纲**市公安局**区分局:你局于201 年月日以穗公*刑诉字【201 】号《起诉意见书》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本案事实不清,部分证据不足,需对下述事项进行补充侦查:一、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其与被害人***等人发生争执,继而打斗,过程中,其仅徒手与对方打斗,并未持木棍殴打对方。

被害人李***亦称,其在与“一名较小的男子”对打过程中,头部突然被一硬物打中后晕过去,其不知道是被何人打,亦因场面过于混乱,不清楚***和***那边打架的情况。

由于被害人***在询问及辨认笔录中均未就就***的行为作具体描述,故现有证据中仅有**一人就***持铲柄殴打对方致伤的事实作过指认。

请就***是否实施持械殴打他人致伤的事实加大侦查力度,联系相关被害人、同案人作明确指认。

二、被害人***在201 年月日的询问笔录中称,其系与对方发生冲突后,被对方数人持铁铲打伤,但其虽在同日作辨认笔录,但未就犯罪嫌疑人**具体的打斗行为作明确指认,仅称“后他与他的工友用铁铲、锄头等工具将我与我的工友打伤”,故请联系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持何种工具、殴打何人等具体细节作明确指认后附卷移送。

同上,亦请联系被害人***、***等人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作辨认笔录,明确其三人在整个殴斗过程中的具体行为。

三、据***、***及***称,参与殴打的人员还有***、***及“***”等人,故请尽快将上述同案人抓获归案,并就有关案件事实进行讯问。

四、《抓获经过》中表明公安人员系通过工地联系到破桩班的工头,由破桩班工头电话通知其涉案工人返回工地。

后民警将涉案工人***、***和***抓获。

另请就联系过程作具体情况说明,以证实上述三人是否在明知系在公安机关联系其到案的情况下返回工地的(自首情节)。

二〇一年月日。

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建议书

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建议书

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建议书有很多⼈在进⾏公诉的时候会遇到被退回补充侦查的建议书,具体什么是补充侦查呢?其中包括多种⽅⾯,证据不⾜等等都会有退回补充侦查的建议书。

但是有的⼈还是对于这个补充侦查的建议书不是很了解,所以下⾯就是⼀些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建议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诉环节案件退查的原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部分案件退查的主要原因是事实不清、证据不⾜。

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侦查⼈员有“重⼝供,轻证据”,“重程序、轻实体”的观念,认为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就是对起诉的认可,不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收集获取证据,批捕后的讯问笔录⼤多是犯罪嫌疑⼈复述在破案之初的供述,该取的证据没有取,该找的证⼈没有找。

在进⼊审查起诉阶段后,⼀旦原有的证据链发⽣变化退回补充侦查,由于已失去了取证的最佳时间,且乡镇派出所⼯作内容繁琐,处理民事纠纷较多,⼈员⼜不⾜,补充侦查办案的强度和难度就会增⼤,从⽽造成案件屡退不查,屡查不清。

如珙县检察院退查案件有5件撤案案件,公诉部门虽拟了详细的退查提纲,但侦查机关已取不到证,从⽽撤案。

(⼆)侦查机关和公诉部对价值追求的不同。

⽬前,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类犯罪缺少统⼀的证据规则和证据证明标准,侦查机关和公诉部门价值取向的不同,对证据的认识、理解就存在差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是否⾜以影响定罪量刑等问题认识就存在不同,如部分侦查⼈员站在侦查的⾓度认为:移送审查起诉就是⼯作完成了,退查案件能查就查;重新鉴定的结论有否不影响定罪量刑,在重新鉴定的结论还没出来就移送审查起诉等,这就错过了证据的最佳取证时间,也让犯罪分⼦毁灭罪证赢得了时间,削弱退查后所取证据的证明⼒,侦查机关往往在⼆次退查后,常常在没有补充新的证据就将退查的案件再次移送起诉,或出具“⽆法查清”的说明就移送起诉。

(三)为办案需要,延长办案期限。

部分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团伙作案等原因,在侦查期限已满,在办案⼈员没有相应增加的情况下,相关的取证⽆法在法定侦查期限内完成,只有先起诉,再退查,争取时间侦查、补充证据,⽐较特别的是有些案件侦查⼈员就明确表⽰案件证据不⾜需要退查,移送起诉的⽬的是延长办案期限;⽽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在⼈⼒不⾜,某个办案⾼峰时期,且案情复杂、重⼤,特别是团伙作案,因审查起诉期限⽤完,也只有退查,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延长起诉期限。

当前基层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基层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一〕业务工作方面: 未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认为属于上级院审
查起诉的案件,公诉部门未在收到案件五日内经由案件管 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案件中,存 在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未经领导审批的情形;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中,属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批捕 或不批捕、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却同意或准予公 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意见。
〔一〕业务工作方面: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审查逮捕案件中,讯问笔录中未对嫌疑人根本情况等 进展讯问;?审查逮捕意见书?中未对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 犯罪的意见进展审查;未发现?不捕理由说明书?送达公安 机关的相关记录;未对侦查机关是否采用刑讯逼供以及非 法方法收集供述等情形进展核实。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一〕业务工作方面: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一〕业务工作方面:
〔2〕存在以公函代替法律文书、使用废止的法律文 书问题。主要表现为:自侦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权利 义务告知书?、?询问通知书?、?拘留证?、?拘传证?未 使用系统内文书;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中〔含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准逮捕决定 书?、?讯问笔录?、?案件讨论笔录?、?不起诉决定 书?、?换押证?、?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出庭笔录?、?送达回证?等法 律文书未使用系统内文书或使用已废止的旧版文书。
公诉案件中,讯问笔录未写明讯问的具体开场和完 毕时间;未进展执法办案风险抽样评估;案件中有证人 的,?起诉书?没有附证人名单;?起诉书?中未列明被害 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 件,公诉人未在法院决定开庭审理之后,拟定讯问被告 人方案;出庭笔录中检察员及书记员未签名;自侦案件 中,犯罪嫌疑人自书材料,检察人员没有在首页右上方 写明“于某年某月收到〞,也无签名;?侦查终结报告?? 起诉意见书?中没有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扣押 涉案款物没有两名检察人员签字。

向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的范文

向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的范文

向检察院申请补充侦查的范文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未批准,嫌疑人取保候审,补充侦...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和律师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了。

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案件终结前即判决生效之前都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侯审...如何写案件移交申请书通常,案件移交申请书应该有如下内容:申请人、请求移交事项、事实和理由、申请移交单位、申请人签名和日期。

以下是范文:案件移交申请书申请人:王xx,男,汉族,住xx乡xx村,系死者儿子申请人:王xx,女,汉族,住址同上,系死者女儿申请人:杨xx,女,汉族,住址同上,系死者母亲请求事项:请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并追究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 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开庭审理的xxx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在开庭审理中,xxx承认在案发当晚其用刀砍王xx的主观意愿是想将王xx砍死。

因此案件在事实上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对其定罪量刑。

本案xx区人民法院已经没有管辖权,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本案审理之前,申请人已经向检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交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查明故意杀人的事实,但是申请人的正当理由没有得到法院和检察院的重视。

现在本案在审理中发生的事实,证明了申请人的理由是正确的,望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认真重视。

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评查分析

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评查分析

QingHai's—————— ProcuratorialN 海检察 Bimonthly全省轍察机关经济犯罪案件退回补究侦查提纲评查穷岍I马玉兰*为贯彻落实省院蒙永山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 议上提出的“检察法律文书不能满足于‘模板化要加大释法说理力度,要有深度、有温度”的要求,进一 步规范经济犯罪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提高退回补充侦 查提纲的质量,根据《第四检察部关于贯彻落实2020 年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任务及省院党组2020年工作 要点的措施》,6月份,省院第四检察部对全省今年1月以来办理的69件经济犯罪案件112份退回补充侦 查提纲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情况分析如下:一、 基本情况此次评查主要围绕文书格式规范性、补查说理 性、补查事项可操作性等三个方面进行,共评查一次 退回补充侦查提纲69份,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提纲43 份,二次退侦占一次退侦案件总数的62.3%,占比较 高,退侦率居高不下,拉长了诉讼周期,降低了诉讼效 率。

从评查的情况来看,我省经济犯罪案件退回补充 侦查提纲总体制作较规范、适用效果较好,但也有部 分案件补充侦查文书规范性、说理性、实效性等方面 存在不足,有待改进。

二、 存在问题(一)文书格式不够规范本次评查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基本都能做到标 题明确、主题突出、有具体的补侦事项,基本符合退回 补充侦查提纲的形式要件。

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作为 《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的附件需送达侦查机关具体开展补查工作,但大多数补侦提纲缺少正 文“首部”内容,未标明侦查机关名称,也没有案件来 源的表述以及退侦的具体规定等相关内容;大多数补 侦提纲没有明确表述退侦的方向,部分补侦提纲结尾 部分未列明案件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 文书说理性不够有力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中绝大多数没有写 明侦查方向、取证目的。

普遍存在补侦提纲中只有补 侦事项,没有补充侦查的目的和意义,没有具体说明 要查明或核实哪方面的事实,或证明犯罪构成中那个 要件的证据欠缺,也没有写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具体表现,没有真正解决“为什么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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