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学校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生活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生活物资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障师生员工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及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生活物资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操作、保障供应”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生活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生活物资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生活物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应设立生活物资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院生活物资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工作。
第三章物资采购第七条学校生活物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制度,由学校采购部门负责。
第八条采购前,各部门、各学院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报采购部门。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物资质量。
第十条采购过程中,采购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采购完成后,采购部门应将采购清单、合同、发票等资料报送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物资保管第十二条生活物资入库前,管理员应核对物资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三条物资入库后,管理员应按照分类、分区域进行存放,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四条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保管情况,发现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物资出库时,管理员应核对出库单据,确保出库物资与单据相符。
第五章物资使用第十六条学校生活物资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节约优先”的原则。
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学院应根据实际需求申请使用生活物资,并填写使用申请单。
第十八条使用生活物资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第十九条使用完毕的生活物资,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学校定期对生活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生活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部门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部门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的物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范操作、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按照学校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和价格合理。
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或询价采购,采购流程如下:1. 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并附上采购计划、预算、用途等材料;2. 采购部门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 采购部门组织招标或询价,确定供应商;4.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5. 采购部门监督合同执行,确保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第三章物资验收第六条物资到货后,由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第七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1. 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价格等是否符合采购合同要求;2. 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污染等现象;3. 附件、配件是否齐全。
第八条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整改或退货。
第四章物资保管第九条物资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物资保管制度。
第十条物资保管应做到:1. 物资存放整齐,标识清晰,分类存放,防止混淆;2. 定期检查物资,确保物资安全、完好;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和管理;4. 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工作。
第五章物资使用第十一条物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物资使用登记制度,定期盘点,确保物资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物资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物资损坏、丢失或变质,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章物资报废第十四条物资达到报废条件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十五条报废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情况等;2. 报废原因及依据;3. 报废物资的处理方案。
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物资的使用管理,提高物资利用效率,防止资源浪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物资使用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物资使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召集,成员包括校长、教务处主任、保卫处主任等相关人员。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对物资使用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制定物资采购和使用计划,保障物资的供应和利用。
第二章物资使用管理第九条学校物资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报废程序。
第十条学校应配备专人负责物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物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应加强对物资的领取、归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物资保管制度,减少物资的浪费和损失。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重要物资的保护和维护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物资使用记录制度,及时汇总和统计物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对物资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按照需求情况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服务。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质量标准。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双方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采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和合法。
第四章物资使用标准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物资使用标准,明确物资使用的要求和原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确定物资使用标准,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
学校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物资管理办法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
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格在500 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格在800 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格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也应视作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
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室审批,后勤部门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
特殊设备或科技含量高的专业设备,有关专业办(专业部或系)派员协助采购。
凡纳入政府采购要求的物资项目,由后勤部门负责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代理采购。
( 2 )固定资产由后勤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
(3 )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2 .实验实习材料管理实验实习材料指各实验室、实习车间(操作室)所用的一次性专业耗材。
(1 )根据实验实习用料需求及库存情况,由相关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教学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
仓库管理人员按批准的采购单,核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和规格,进行验收,同时登记材料账。
(2 )仓库管理人员凭领料单开列的数量、品种、规格发放,当面点清,并按实结算。
(3 )材料仓库管理包括:入库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检验,物资的分类储存和保管,各种物资的统计核算,定期盘点,积压物资的处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建立健全领料制度等。
每年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如有多出或短少,报领导做相应处理。
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物资使用包括固定资产和日常消耗品的使用。
第三条物资使用的范围涵盖全校,适用于全体学生、教职员工的物资使用活动。
第二章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图书等。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应统一购置,经过审批手续后方可入账,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申请、调拨等事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调配、乱用、私自转让或借用。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并及时进行资产清查、设备维修和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报告。
第三章学校日常消耗品使用管理第九条学校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实验耗材、卫生用品等。
第十条学校日常消耗品应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进行统一采购,并及时入账和登记。
第十一条学校日常消耗品的发放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超过申请人需要的数量。
第十二条学校日常消耗品的库存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统计和计划,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及时补充不足的物品。
第十三条学校日常消耗品的使用应节约使用,不得浪费资源,如有废弃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物资使用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应设立物资使用管理岗位,负责物资的采购、使用、维护、清点和报废等工作。
第十五条物资使用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学校物资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负责制定物资采购、使用、维护、清点和报废等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
2.负责对学校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负责编制物资使用计划和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使用。
4.负责学校物资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更新。
5.负责组织物资的报废、销售或捐赠等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章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立物资使用管理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物资的使用情况、遵守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学校物资仓库管理办法,仓库物资收、存、发、盘管理条例
学校物资仓库管理方法第一章第一条学校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第二条送仓库的材料与《选购方案单》准时,应即时通知选购员处理,并通知主管。
验收入库严格实行先入库,后领用制度。
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或《选购方案单》未经核原则上非《选购方案单》上所核准或未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用法部门要收下该类材料时,仓库管理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用法部门。
第三条收料数量超过《选购方案单》或“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5%(含)以下,由仓库管理员收料时在《入库单》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选购员。
第四条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同意,可免补交。
短交如要补足时,通知选购员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五条紧急材料交货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始未收到《选购方案单》或《选购方案单》未盖有物资供应部印章时,仓库管理员应先洽询选购员确认无误后,始得依入库程序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第六条选购物资到达后,选购员必需凭由供应商填写的统一格式的送货原始凭证,由仓库管理员亲自验收并依据送货原始凭证上的物料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送货原始凭证上签名,依据点验结果准时照实填制《入库单》。
经仓库管理员、选购员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复写,禁止分联填写:第一联由仓库留存作为《入库单》依据,第二联由选购员交财务作帐,第三联资产管理部存档。
仓库管理员凭手续齐全的送货原始凭证(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帐。
第二章仓库物资的保管第七条仓库管理员必需加强仓库管理,保质、保量做好物资的收发任务和保管工作。
把质量好的物资收进来并按请购的数量,缩短验收和配发时间,做到快收快发,准时地把物资发放到各领用部门。
在保证需求、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削减库存量,加速对物资的利用。
第八条定期检查修理消防器材和设备,保隙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平安。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物资管理制度篇11、保管员应依据库房的结构特点和存储物资的种类,制订物资储存规划,合理安排好货位储存。
2、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要严格分开储存。
3、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缩短收发作业时间,减少差错,便于物资的统计,盘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4、要经常检查存储物资,对正在发生霉变的物资,应立即采取措施,对不怕晒的物资可放在日光曝晒,以达到杀死霉菌的目的;对怕晒的物资可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使霉菌丧水而死,同时擦净霉菌残迹。
5、要经常保持库内的清洁卫生,及时密封孔、洞、缝隙,形成不利于害虫发育的环境条件,以达到防止害虫对储存物资造成危害的目的。
6、经常检查库房各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备.用具是否齐备,药剂是否有效,库房门窗是否良好,有无漏雨。
7、严禁库房管理、保管人员私自改装.私拉用电线路,私自拆装用电设施,以免造成严重火灾事故。
8、库房内吸烟,防止火灾。
9、库房管理人员、保管员应坚持日常检查,每天上下班时对所管物资的安全情况、库房门窗安全情况、照明灯具是否关闭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领导,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学校物资管理制度篇2一、时间安排:早晨06:00-08:00接、送幼儿上学;中午11:00-11;30幼儿就餐;午睡12:20-14:00幼儿离校16:30-17:00。
(备注:以上时间均根据当时情况所安排,供参考使用。
)二、车内安全制度:1、幼儿要在保育老师保护下上、下车;2、中大班幼儿要谦让托小班幼儿,保证他们有座位;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4、有座位幼儿要抓牢把手,避免刹车时头碰前面;5、幼儿在车上要注意不吃东西,避免吞咽时呛入气管;6、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10、乘车人要保护车上卫生,不在车上乱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伤害,扔垃圾人要承担一定责任。
学校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物资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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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资安全管理制度1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学校各部门需添置日常办公用品、消耗性小额物资、低值易耗品(即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0元的采购项目),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总务主任把关,负责采购,5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告,经镇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凡通过招标定点供应的校服、簿本、教学实验操作材料、学生床上用品,以及学校食堂米、面、油、酱油、醋等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
五、购回的所有物资都必须由部门管理人(或使用人)按发票上的数目清点验收物资、签名负责,关于性能、质量较专业的物品无法检验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检验。
六、所有物资的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货人)签字,然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帐。
学校物资安全管理制度2财产物资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
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
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正确区分b学校固定资产与库存材料,配备专人负责。
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学校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学校仓库物资管理制度学校仓库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仓库的管理工作,保护学校财产,提高学校物资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仓库按照《学校财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仓库的性质和用途分成教学科研仓库、后勤供应仓库、废品禁品仓库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学校仓库物资管理的基本依据,其他文件或制度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条仓库物资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实现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目标而具有特定用途的各类物品、设备、器材、图书资料等。
第五条仓库物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护、合理使用和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确保物资的科学编配和完好无损。
第六条学校仓库物资管理工作遵循“先进适用、规范高效、安全可靠、节约经济、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是学校仓储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仓库物资的安全保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校仓库物资的管理第八条学校仓库物资的管理分为采购、入库、库存、出库四个环节。
一、采购第九条学校仓库物资的采购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第十条负责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做到信息真实、数量准确、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十一条采购的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型号、数量采购,严禁超标欠缺。
第十二条对于大宗物资采购,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公平竞争和最佳性价比。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腐败行为。
第十四条采购完成后,应及时将物资送到仓库,备案并填写采购信息。
二、入库第十五条物资入库前应检查质量、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填写进口单据,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六条物资入库后应及时进行盘点,确认数量和质量,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到仓库管理系统中。
第十七条物资在入库时应标明采购日期、来源、用途、编码等信息,并作好防火、防潮、防盗措施。
第十八条学校仓库内应设立专门的入库区域,区分不同类型的物资,方便管理。
三、库存第十九条学校仓库应建立物资库存台账,记录物资的名称、类别、库存数量等信息,并实施定期盘点。
学校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合理使用,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2. 坚持节约原则,合理配置资源。
3. 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安全。
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调配、报废等工作。
2.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物资的使用、保管和报告。
3. 采购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合同签订、验收等工作。
4. 财务部门:负责物资的核算、报销等工作。
四、物资出入库管理1. 采购入库(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应制定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物资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3)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组织验收,确认物资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4)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填写入库单,将物资送至仓库进行入库。
2. 领用出库(1)使用部门需使用物资时,应填写领用单,经批准后交采购部门办理出库手续。
(2)采购部门核实领用单,确认领用物资符合规定。
(3)仓库管理员根据领用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3. 库存管理(1)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确保库存物资准确无误。
(2)对过期、损坏、变质等不合格物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3)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物资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学校物资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资出入库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所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物资采购、报销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物资管理制度,造成物资浪费、损坏、丢失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8篇】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8篇】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1. 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 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第二章采购的计划管理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县级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
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第七条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九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
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十条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
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管理,规范学校物资保管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物资的保管工作。
第三条学校物资包括办公设备、教学器材、图书、实验器材、文具、体育器材及其他各类物资。
第四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物资监管草桥和库房机构。
第五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六条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全面协调学校物资保管工作。
第七条物资采购单位负责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和发放等工作。
第八条物资保管单位负责物资的入库登记、出库核对、存储整理、保管养护和报废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物资使用单位负责物资的安全保管和科学使用。
第十条各级领导对学校物资保管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物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物资管理应当做到严格按规定采购,从优势供应商采购,并且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第十二条物资进入学校,学校应当对物资进行验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对。
第十三条物资入库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清点和登记,并及时进行分门别类的存储整理工作。
第十四条物资出库时,应当按照相应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出库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建立物资台账,对物资的存量、存放位置、流动情况等进行记录。
第十六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对物资的保管场所进行定期巡查和清点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防火。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损坏和报废的物资,应当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填写相关报废材料。
第四章物资保管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安全保管职责,采取相应的防范和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防火和防盗设施,保证物资的安全。
第二十条物资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并且在工作期间要注意保管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第二十一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建立物资保管人员的培训制度,确保其具备相关岗位技能。
第二十二条物资保管单位应当对存储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学校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物资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提高物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等。
第三条物资出入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流程,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2. 信息化: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物资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3. 节约化:合理使用物资,减少浪费,提高物资使用效益。
4. 安全性:确保物资出入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第二章出入库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全校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建立健全物资出入库台账,定期进行核对。
3. 负责物资出入库的审批、验收、发放等工作。
4. 对物资出入库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物资管理部门做好物资出入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制度,确保物资出入库手续完备。
2. 定期向物资管理部门报送物资使用情况,及时反映物资需求。
3. 对物资出入库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共同解决。
第三章出入库流程第六条物资入库流程:1. 采购部门根据学校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2. 供应商将物资送至学校指定地点,由物资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3. 验收合格后,填写《物资入库单》,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将《物资入库单》及物资入库信息录入物资管理系统。
5. 物资管理部门将物资按类别、规格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第七条物资出库流程:1. 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出库单》,经审批后交物资管理部门。
2. 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出库单》进行物资发放,并核对物资数量、规格等信息。
3. 发放完毕后,填写《物资出库单》并签字确认。
4. 将《物资出库单》及物资出库信息录入物资管理系统。
学校教学楼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楼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楼内所有物资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用品、维修材料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计划管理原则:根据教学需求,合理制定物资采购计划;(二)节约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三)责任制原则:明确责任,确保物资安全;(四)透明原则:物资采购、使用、报废等环节公开透明。
第二章物资采购第四条物资采购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根据教学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物资采购过程中,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价格合理、售后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七条物资采购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物资台账。
第三章物资领用第八条物资领用实行登记制度,领用人需填写领用单,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领取。
第九条领用人应根据实际需要领取物资,不得超量领取。
第十条领用人需妥善保管所领用的物资,确保物资安全。
第十一条物资领用后,领用人应及时将使用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四章物资维护与保养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内的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物资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相关部门应及时报修,并填写报修单。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流程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进行验收。
第五章物资报废第十五条物资达到报废条件或无法维修时,相关部门应填写报废申请,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报废。
第十六条物资报废后,相关部门应将报废物资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七条报废物资的处理应遵循环保、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学校应设立物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教学楼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九条物资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物资采购、领用、维修、报废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条对在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批评和处罚。
学校物资管理办法,班级、宿舍与办公室公用物资管理
学校物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后勤物业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原则:1、学校所有在用物品一律采取挂帐的方法,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领出谁签字,谁损坏谁赔偿的制度。
2、低值易耗品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报校长(或总务科)审批。
一、班级物资的管理1、各班的教室内所有设施、设备一律挂在班主任名下,由班主任统一管理,班主任承担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督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负责班内损坏公物赔偿金的催交和赔偿工作。
2、学生桌凳,开学时学校统一免费维修,然后落实到人,学校中途一律不免费维修,多余的由保管室收回,不足的到保管室领取。
学期结束清理学生损坏的均照价赔偿。
3、及时关好门窗,关好饮水机水、电开关,关好投影仪,确保物资和人身安全,严禁学生在桌、椅、墙壁美容或“留言”,严禁学生体罚黑板、讲台、门、窗、墙壁、电扇、投影仪,严禁学生为饮水机、各种电源开关和有关电器设备做“剖腹”手术。
否则,造成损失由个人赔偿,查不到具体人的由班级集体赔偿。
4、指定专人负责水、电、投影仪、电扇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否则按《茶陵世纪星实验学校水电管理制度》执行。
5、教室门锁和班级劳动工具,初高中部自行购买、保管、学校不发放,小学部按标准在开学时一次性发放,中途不再配发。
二、宿舍财产管理1、各宿舍所有公用物品,一律挂在楼层和房间生活教师名下。
生活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督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学校保管与总务科要加强检查,若有损坏,由总务科有关人员填写,财产损失赔偿单,交生活教师落实到责任人负责赔偿和催交工作。
2、加强水电管理,提倡节约用水,采取一水多用,对浪费用水、用电情况或私拉乱接电源除没收设备外,按《水电管理管理制度》执行。
3、严禁将杂物丢入便池地漏内,若造成下水道堵塞或损坏,按材料费和维修费收取费用。
4、宿舍配备床铺、柜子、空调等设备设施,不得移位和拆除。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收取安装费用。
5、宿舍水、电设备、财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生活教师或总务科,由总务科组织维修,并确认是否赔偿和赔偿金额。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2篇)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一、库存物资管理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
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____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____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
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
耐用年限未达____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____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我院财产、物资(含固定资产,低值易耗晶、材料)采购、供应和管理,根据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和XX大学物资工作条例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搞好学院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责任到位,勤检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是为了提高办学投资效益,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学院财产物资管理,由分管财务的院长主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单位,根据制度管理规定,分工配合,组织实施。
各单位都要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物资的申报、领用、发放和登记账务管理。
四、本学院物资采购、供应必须按计划执行,各单位使用物资先提交物资申购计划。
(一)教学、科研类物资申领办法。
1.资产、物资、设备的购置。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预先提出申购计划并详细说明理由,1000元以上的申购计划,还应附上可行性报告,由分管院长批准或召集有关人员论证后审批。
2.如属学院专控设备的计划,还应由后勤资产管理处报董事会批准后购置。
3.申报购置计划时应将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用途等信息填写清楚,以免造成差错。
(二)后勤保障类物资申领办法。
1.维修类分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
自然损坏;维修人员鉴定认同并经后勤资产管理处分管领导审批,由后勤事务科开具物品领取单;人为损坏;由损坏者到财务科交清费用,凭收据由后勤事务科开具物品领取单。
维修所需物品的相关手续和领取工作由相应管理人员办理。
2.后勤行政办公用品领取办法与教学、科研类物资申领办法相同。
五、物资采购业务应由学院后勤资产管理处专门采购人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物资申购使用单位派人协助选购。
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在无库存时,可在后勤资产管理处的同意和指导下,由使用单位自行采购。
1.一切采购活动应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依照计划执行,注重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的优选。
2.使用单位能在库房领用的物资,原则上不自行采购。
如因特殊情况急需,可在仓库申报后自行采购,购回经仓库验收后领用。
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学校财产物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产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编制财产物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工作;(三)负责财产物资的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四)建立健全财产物资账目,定期进行核对;(五)监督财产物资的使用、维修和报废;(六)负责财产物资的报废审批工作;(七)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财产物资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财产物资的采购与验收第六条学校财产物资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
第七条财产物资采购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二)发布采购公告,邀请供应商报价;(三)组织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四)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五)进行采购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财产物资验收程序:(一)采购部门收到物资后,及时组织验收;(二)验收人员对照采购合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三)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四)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四章财产物资的入库与出库第九条财产物资入库程序:(一)验收合格的物资,由采购部门填写入库单;(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三)入库物资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
第十条财产物资出库程序:(一)使用部门填写出库单,注明物资名称、数量、用途等;(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三)出库物资应确保质量,并做好登记记录。
第五章财产物资的使用与维修第十一条财产物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三)按期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物资的安全、完好和有效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校财产物资的分类与管理第二条学校财产物资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和耗材三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指学校拥有并且用于长期使用的财产物资。
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必须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非固定资产指学校拥有并且用于短期使用的财产物资,如设备、器材等。
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耗材指学校用于日常办公和学习活动的消耗品。
耗材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责任第六条学校建立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产物资负有保管责任,并应当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和检查。
第九条学校员工在使用财产物资时,应按照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并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条学校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对于违反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报告学校行政部门处理。
第四章学校财产物资的验收和登记第十一条学校财产物资的验收,应由学校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并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验收手续。
第十二条学校财产物资的登记,应按照统一的登记表格进行,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购置日期、购置价格等。
第十三条学校财产物资的登记表格应由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并定期更新和核对。
第五章学校财产物资的存放和使用第十四条学校财产物资应按照物品的特定要求进行存放,保证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找。
第十五条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办公的实际需要,并且要按照使用手册或者使用指南进行正确操作。
第十六条学校财产物资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物资,注意操作规范,不得私自转借、调拨或者将物资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学校规章制度之物资(品)管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物资(品)管理制度
1、学校物资(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
2、学校物资(品)主要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类。
3、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领导批准后(包括专控商品的报批)采购,使用部门验收,专管员入帐。
(2)资产由总务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帐、分户帐,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帐卡,并有专(兼)人员管理: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统管固定资产价值核算。
总务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每年对帐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使用部门要加强资产保养,如需维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
(4)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制《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办理销帐手续。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学校总务部门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文具、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小五金、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玻璃器皿等。
(2)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及时、足额、接质采购物资(品),
确保学校物资(品)的正常供应。
(3)库房管理员要对入库物品的数量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标准不准入库,出入库要有出入库单。
(4)领用者须持领物单并填好货物出库单方可领用物品。
(5)库房管理员对剩余或备用物品要分类储存和保养,定期盘点,确定物资的数量,提出积压物资的处理,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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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中学学校公用物资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后勤公用物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原则:1、学校所有在用物品一律采取挂帐的方法,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领出谁签字,谁损坏谁赔偿的制度。
2、低值易耗品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报校长(或总务科)审批。
一、班级物资的管理
1、各班的教室内所有设施、设备一律挂在班主任名下,由班主任统一管理,班主任承担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督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负责班内损坏公物赔偿金的催交和赔偿工作。
2、学生桌凳,开学时学校统一免费维修,然后落实到人,学校中途一律不免费维修,多余的由保管室收回,不足的到保管室领取。
学期结束清理学生损坏的均照价赔偿。
3、及时关好门窗,关好饮水机水、电开关,关好投影仪,确保物资和人身安全,严禁学生在桌、椅、墙壁美容或“留言”,严禁学生体罚黑板、讲台、门、窗、墙壁、电扇、投影仪,严禁学生为饮水机、各种电源开关和有关电器设备做“剖腹”手术。
否则,造成损失由个人赔偿,查不到具体人的由班级集体赔偿。
4、指定专人负责水、电、投影仪、电扇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否则按《开发区中学学校水电管理制度》执行。
5、教室门锁和班级劳动工具,学校统一购买、保管
二、宿舍财产管理
1、各宿舍所有公用物品,一律挂在楼层和房间生活教师名下。
生活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督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学校保管与总务科要加强检查,若有损坏,由总务科有关人员填写,财产损失赔偿单,交生活教师落实到责任人负责赔偿和催交工作。
2、加强水电管理,提倡节约用水,采取一水多用,对浪费用水、用电情况或私拉乱接电源除没收设备外,按《水电管理管理制度》执行。
3、严禁将杂物丢入便池地漏内,若造成下水道堵塞或损坏,按材料费和维修费收取费用。
4、宿舍配备床铺、柜子、空调等设备设施,不得移位和拆除。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收取安装费用。
5、宿舍水、电设备、财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生活教师或总务科,由总务处组织维修,并确认是否赔偿和赔偿金额。
三、各办公室、各功能室(含会议室、办公室、电脑室、体育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教导处、仪器室、实验室、舞蹈室、音乐室、画室、食堂等)公用物资的管理。
1、个人使用的物品一律挂在个人名下,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赔偿。
2、各公用物品由科室负责人或责任人管理,确保不丢失、不损坏。
丢失或损坏的,报学校总务科,由总务科认定赔偿金额。
3、科室所需物品,先由各使用单位申报,各部门负责人审单,报领导审批后由总务科采购,再签字领用。
对有些物品不能使用的,要采取以旧换新制度,领用物品一律由负责人或责任人签字。
4、低值易耗品和报废品,由各科室提出报损数量,报领导批准,由总务科作销帐处理、个人或部门不得自行处理,否则按丢失物品处理。
5、调进、调出,要报总务科经保管登记办理物资交接手续。
四、物资管理措施
1、学校所有物资必须先入库,后领发或挂帐,各部门及时作好实物台帐。
2、总务科与保管员经常检查物资使用情况,并详细记录(若有损坏由总务科填写财产损失、赔偿单或维修费用交责任人或管理人员)落实赔偿。
3、公用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由学校负责维修;属管理不善,使用不当,人为造成损坏的、需维修的,由责任人(或管理员、班主任、生活教师)做好公物维修申报计划、注明原因并签字后维修,负责赔偿并支付维修费用,查不到具体人的就由所在发生班级、宿舍、处室所有人赔偿。
4、教室、宿舍、财产清理一期一次,各处室一学年一次,学期结束赔偿未落实到位者,其费用从班主任或责任人、管理员工资中扣除。
5、所损物资赔偿金和维修费由总务科人员认定。
原则上按照价赔偿,如实收取维修费及有关规定收取。
6、其它公共区域设施由学部和相关责任人共同督管。
201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