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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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方向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而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一致,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为我国政府改革指明了重要的方向。国际化进程加快、市场化全面发展、社会转型加剧、社会公共需求急剧增长等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和变化都从客观上迫切要求制度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更新观念、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坚持绩效管理与问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标签:服务型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是党的十七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并将其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举措之一,这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30年,中华大地沧桑巨变,我们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辉煌成就。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要求制度创新,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进人关键时期,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政府的天职,也是政府的良心。
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政府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世界贸易组织7年过渡期的要求,截止今年底我国加入世贸过渡期结束,中国的国际化进程加快。原来我们在发展外向型经济,吸引外来投资过程中,简单采用税收、土地、电价等优惠政策的方法,政府竞争的重点是“优惠政策”的比拼,“不怕让利给你,就怕你不上门投资。”随着与国际接轨,我们要遵循国际惯例,政府竞争重点转向了综合环境的营造,即通过建设一个优质高效勤政务实的服务型政府,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来吸引外来投资,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
市场化的全面发展要求政府由管制转向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初步建立并日臻完善,市场已取代行政手段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我国市场化水平急剧提高。为此,要求政府加强经济调节与市场监管,由审批管制向服务型政府转型。首先,政府不能缺位。在市场竞争中,应该政府做的、办的,必须要做好,如民生问题、三农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物价问题、素质教育问题等,政府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竞争环境;其次,政府不能越位。不该政府管的,不要干预、审批环节太多,妨碍微观主体的发展。最后,政府不能错位。政府要以宏观调控为重点,有效弥补市场缺陷,为各类市场主体和投资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为
全社会提供必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即政府是服务者、监督者,是裁判员而非运动员,是掌舵而非划桨。
剧烈的社会转型要求政府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关键时期,这是一个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社会阶层分化加剧,社会管理复杂化程度提高,政府必须解决好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断扩大,科技教育落后,公共卫生滑坡,生产安全失效,社会保障滞后,资源日趋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等诸多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道路上的障碍,而要有效解决的关键就是实现政府管理模式的根本转型,也就是说政府在继续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强化其以前被弱化的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经济与环境,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共需求的增长迫使政府提高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生产、生活中的共同需要,它是市场和社会不能满足、不能提供的需要。社会公共需求的存在决定了政府必须提供公共服务,包括有形的物品和无形的服务,如国防、法律与秩序、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等。进而言之,提供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乃是政府的根本职能和本质所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公众不仅对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数量要求越来越多,而且对公共服务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不发达,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矛盾,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发生了变化,即政府的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已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政府在市场监管、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弱势群体保护、环境保护、调节收入差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为此政府必须增加和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政府必须全面履行职能,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增进全体人民福祉,注重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必须从更新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采取有力的措施,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质服务的提供者,良好环境的创造者,群众利益的维护。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思想指导行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即要实现两个方面的观念转变:一是从“官本位”、“权力本位”的观念向“服务本位”、“责任本位”的观念转变。政府是公众利益的维护者、代理者、实现者,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故要放弃眼睛向上,躬身向下,为人民服务、向人民学习、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二是从过去的“经济
为本”的片面发展观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转变。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重新准确界定政府角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步骤。理顺关系,实行大部门体制是解决政府管理过宽、过细而造成的职能交叉重叠、机构臃肿和效能低下等问题的重要举措。要准确定位政府在市场和社会中的角色,政府只搭台不唱戏。首先,调整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权于市场和社会,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真正做到该管的事政府坚决管好,不该管的事政府不要过多干预,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取有舍、有强有弱、有进有退。其次,调整政府职能体系中经济职能与其它职能的关系,使其各个职能之间彼此分工、相互协调,突出重点,从而构成完整统一的职能体系。具体而言,就是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深化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要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该下放的项目尽快下放,以利于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要加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既要增强社会活力,又要保持社会稳定,坚持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组织协同、公民参与相结合,建立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社会参与机制,引进竞争机制,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要推进社区建设,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在现代社会,公共财政是公共体系运作的血液,是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基础。必须按照不断强化公共服务和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合理调整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特别要加大财政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形成有力的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系。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我国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必须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保护任务较重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支持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五)坚持依法行政和开展绩效评估,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