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山东大学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山东大学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上级医师的带领、指导下,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5、身心健康。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能提前毕业。
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分两阶段进行培养:(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本阶段集中学习课程一学期:课程学习要求应修总学分:11学分 ,其中必修课 7 学分,选修课 4 学分。
必修课分学位公共课和学位专业课。
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2.专业外语2学分。
3.学位专业课3学分。
根据情况,专业课可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之一:①经典著作或文献阅读:写出读书报告2-3篇,由导师或导师小组评定成绩,每篇为1学分。
②由本专业组织统一授课,采取课程考试方式③由本专业(未统一开课的)命题并组织考试,具体的考试方式由各专业决定。
4. 选修课:不少于4 学分(二)第二阶段(临床实践及科研论文撰写阶段):此阶段为3.5年。
要求每位申请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的专科训练,临床能力训练时间不少于36个月。
除进行二级学科内的各专业轮转临床训练外,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 如承担本专业一定的门、急诊工作,承担一定量的教学任务,讲授部分临床辅导课;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管理床位10-15张。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100519_2010916102646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0年5月修订)一、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的体魄和完善的人格;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四会(听、说、读、写)水平。
二、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课题需要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协助工作,也可吸收学有专长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组成指导小组。
导师(组)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组织安排开题、中期考核、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进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团队合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同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及个人的特点适当安排学习若干课程,以拓宽专业基础、掌握开拓性、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方法。
鼓励博士研究生跨学科选修专业课程。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须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三、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总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总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在职博士研究生为5年。
在职博士研究生为5年。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答辩,研究生本人需在学制期满之前6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超过5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在职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8年,超过7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对于极少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答辩,具体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四、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4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不低于6学分,选修课不低于4学分,学术活动4学分。
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山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第一条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系统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扎实的临床实践技能,形成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和写作能力。
第二条学科简介XXXXX第三条研究方向见各专业培养方案第四条学习年限及安排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8年,具体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位课程学习:公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集中在第一学期学习(不影响上课前提下可不脱离临床),其余课程教学由各单位组织安排,所有课程原则上2年内完成,第二学年(第四学期末)进行专业必修类课程考试,由各学科、专业在三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考核。
2.临床能力训练:根据本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训练,临床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月,其中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不少于6个月,本专业临床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18个月,逐步学会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症,临床能力达到初年主治医师水平,此期间可安排参加临床教学工作。
临床能力考核一般在第六学期内进行。
3.学位论文工作:结合临床工作进行科研训练,完成一篇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水平的学位论文,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第五条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博士研究生应通过课程学习、临床能力训练及科研能力训练三个阶段,最终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主要术语定义如下:(一)博士研究生:进行系统研究,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阐述学术观点的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高级专门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学位课程:指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系统学习,提高自身学术素质的课程。
(三)科研课程:指博士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提高自身研究能力的课程。
(五)学术委员会:指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学术论文答辩,决定学位授予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的人才:(一)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方法;(二)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三)具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写作能力;(五)具备跨学科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培养内容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包括学位课程学习、科研课程训练、科研项目实践和学术论文撰写。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设置应科学合理,根据学科特点进行。
第七条科研课程训练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包括科研方法、科研伦理、科研规范等内容。
第八条科研项目实践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科研实验室实践等,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科研技能,具备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第九条学术论文撰写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逻辑思维和学术论证能力,独立完成学术论文的撰写。
第四章培养过程第十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每位博士研究生有一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督促。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指导,指导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选择和实施,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博士研究生要按照培养计划和导师要求完成学位课程、科研课程和科研项目,同时参与科研讨论、学术交流等活动。
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北京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境内)一、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中医药事业,积极服务于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汲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的精华,具备继承、弘扬和发展中医学理论及中西医结合理论的能力。
2.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和创新能力,通过本学科的学习、研究和临床实践,掌握本学科专业宽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从事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或相关工作的能力。
3.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熟练运用外文进行本专业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时间安排(一)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毕业。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主管领导逐级批准后,可以延长学习期限。
每次申请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累计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学习期限不少于4年。
如4年期间没有完成学位论文,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主管领导逐级批准后,每次申请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累计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时间安排课程学习累计半年左右,科研工作和撰写论文两年半。
博士研究生培养时间安排表三、课程学习及要求(一)课程学习1.课程分类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公共学位课(必修)与专业课(必修)和专业基础课(必修)。
也可根据专业要求在导师指导下选修1~2门课。
2.课程学分课程实行学分制。
博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共计16~20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按研究生院要求执行,共计10~14学分;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共计6学分(见下表)。
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由导师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进行选择,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相同。
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必修课程及学分一览表(二)课程考核1.考试成绩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60分者为合格,给予相应的学分。
2.补考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按照学校有关考试成绩及补考的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1.课程要求: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首先需要明确课程要求。
在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学校应该提供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课程,包括专业课程和公共课程。
专业课程需要根据学生的研究领域设置,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自己感兴趣和正在研究的学科领域。
公共课程则涵盖了跨学科的知识,可以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
2.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选择适当的研究生导师非常重要。
导师应具备扎实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研究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沟通也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导师可以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的指引、建议和反馈,并帮助学生克服遇到的困难。
3.研究项目: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一个关键环节是进行研究项目。
学校应鼓励学生从自己的兴趣出发选择研究课题,并提供适当的资源和支持。
学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提出具体的研究问题,进行实验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并撰写学术论文和报告。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
4.学术交流: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校应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学生可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和研究生论坛,主动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术讲座和导师学生座谈,为学生提供了解最新研究动态和学科发展趋势的机会。
5.科研道德:培养博士研究生还应注重科研道德的培养。
学校可以设置科研道德课程,教授学生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科研诚信监管机制,及时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并为学生提供举报渠道和保护机制。
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北京协和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第一条:培养目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必须贯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为目的。
具体要求是: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二、按规定完成全部学位课程,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三、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学科,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要求的临床技能水平;四、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系统查阅相关文献,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1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或应用前景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五、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具有进行一般学术交流的能力及一定的写作能力;六、身心健康。
第二条:培养年限、时间分配一、培养年限:3-4年研究生应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允许提前毕业。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习计划,须提前三个月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经培养单位教育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递交延期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不得擅自延期或先延期后报批。
延期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如需要再次延期必须重新申请,延长期间经费自理。
二、时间分配:学位课程学习利用周末,临床训练时间不少于1.5年,科研训练1年。
第三条:课程学习要求研究生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完成13学分,其中必修课10学分,选修课3学分。
研究生课程考试最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必修课、学位专业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学位选修课。
2022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医科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总则)。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制定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教学、授予学位和质量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培养目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一)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执着敬业、求实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热点知识,充分了解本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学术交流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熟练掌握英语,能熟练阅读并正确理解难度较大、结构复杂的专业英文文献,具有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有健康的体魄。
第二条制定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二个月内,二级学院应当组织研究生导师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博士研究生的基础和特长,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
在培养计划中应对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医疗)环节、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
培养计划应经各研究生导师所在系部(科室)、学院审批后,送研究生院备案、存档。
第三条培养方式及方法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
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原则上由教授或已获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
由研究生导师和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采取博士研究生个人自学与研究生导师指导、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结合的培养方式。
研究生导师和指导小组要关心博士研究生的全面成长,重视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严格要求,培养博士研究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一、总则为有力地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在总结校内外实践经验和吸收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对博士生培养制度的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在博士生教育中,实行更灵活有效的管理,以充分调动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
全面实施学分制;扩大博士生的选课范围并大力倡导学科的融合、交叉,在保持博士研究生专业知识“专、深”性的同时,应使其专业基础具备相当的“宽、厚”性;既要加强基础,开阔思维,又要注重创造能力的培养。
努力创造条件,使博士生培养能在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在重视导师个人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所在专业、学科点和相关学科学术群体的指导作用。
着力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真正能够成为“创造性的成果”。
建立和实行科学、系统、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使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逐步达到与先进国家在可比方面大体相当的水平。
为此,特制订如下改革方案。
二、改革方案(一)总学分课程是获取知识(包括学科前沿的知识)和接受方法与技能训练的基本途径。
一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对博士生是必要的。
我校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均应修读不少于12学分的课程。
本着因学科(专业)、因人制宜的原则,一些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其学分数可适当上调,以不超过18学分为限。
各学科、专业的总学分数,由所在院、系、所提出方案报研究生培养处批准。
课程学习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
(二)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为能向博士生提供较多的可供选择的高水平的课程,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在二级学科或在内涵相近的几个二级学科基础上制订培养方案。
条件适宜的单位,经研究生院同意,可积极进行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试验并及时加以总结。
制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见附件一。
在培养方案中,将博士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外语课;专业共同课,即在二级学科或几个相关的二级学科基础上(经研究生院同意的单位可在一级学科基础上)开设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生都必须修读的课程。
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江苏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和管理,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在本门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3.具有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及较强的听、说、写、译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4.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二、学习年限在校学习期限不少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博士生的学科、专业设置以国家最新颁布的目录为依据,我校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原则上5-7个。
博士生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的设置应注重前沿性、基础性和交叉性,研究方向应相对稳定。
设立的研究方向应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具有培养博士生所需要的基础实验条件和文献资料。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博士生课程设置的总体要求是:有利于拓宽、深化基础理论和专业水平;有利于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有利于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学位论文水平以及毕业后的工作适应能力;要整体考虑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联系与差异,科学合理地分层次设置课程。
我校博士生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A类)、专业基础学位课(B类)、专业学位课(C类)、专业选修课(D类)四类和补修课程(F 类)。
博士生应修满14个课程学分(不含补修硕士课程或跨学科、跨层次选修课程的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4年10月22日制定,2016年4月22日第1次修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讯评议通过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本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具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完善以提高学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博士生培养模式。
统筹安排博士培养阶段,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
重视对博士生进行系统深入的科研训练,发掘博士生创新潜能,鼓励博士生在导师(组)指导下开展自主创新课题的研究,要求并支持博士生更多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博士生培养。
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支持博士生更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研究,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
(二)具体要求1、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课程学习与主文献研修、综合考试、学术活动与科学研究、毕业/学位论文、毕业与学位授予等内容,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
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核查。
2、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按照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制订;不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按一级学科制订;设二级学科且已获该一级学科授予权的,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结合学科的实际情况制订。
3、培养方案要尊重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校、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4、认真总结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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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8版)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科学岛分院(以下简称“科学岛分院”)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更好地调动各方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及合肥研究院具体情况,总结以往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经验,在合肥研究院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一、培养目标研究生培养目标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特别要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具体要求如下:(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在博士专业及相关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掌握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相关领域的发展趋势;能熟练地运用第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有较好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三)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和工作作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工程项目设计研究的能力,具有解决科学及工程项目中关键问题的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能力,具有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竞争和应变能力。
(四)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习年限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两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应不超过6年(含休学)。
博士研究生延长学习期间(第四学年至第六学年)的所有培养费用由导师所在课题支付。
三、课程设置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总学分应不低于19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综合英语、学术交流英语和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以课堂教学为主,由科学岛分院统一组织;专业学位课学习可采用读书笔记报告或笔试等多种形式,由导师或导师组具体负责。
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时间可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安排在第一学期,最迟应在入学后三个学期内完成。
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通过全部学位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补考,并取消博士学籍。
(一)公共必修课,共6学分:(二)专业学位课,2门,各4学分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应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以综述性前沿讲座为主,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拓宽专业基础所需要的理论和实验课程,另一方面是为进入学科前沿,结合研究课题所需阅读的专著、文献和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新方法等。
对于学科交叉或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改变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补充学习2-3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或专业课程。
课程的选择和内容应注意与硕士学位课程的衔接,在硕士学位课程的基础上拓宽加深。
专业学位课的学习方式主要是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专著,撰写读书报告的方式来完成;如采取笔试的方式,考试须由科学岛分院组织,三位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
考试成绩由考试委员会主席签字生效。
(三)课程成绩要求博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成绩要求。
其中:1、公共必修课每门课程成绩必须为“通过”或不低于75分(含75分);2、专业学位课的单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含75分)。
(四)必修环节,5学分。
必修环节以考查为主,包括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
必修环节的总学分为5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博士研究生在经过广泛调研、系统阅读相关文献资料、了解拟研究方向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的基础上,提出学位论文选题。
所选研究课题应对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科学意义与应用价值。
研究生应针对选题意义、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研究思路与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基础与条件、拟采取的研究方案与可行性、论文工作时间安排等方面,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同意后,进行开题报告,广泛地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经导师和指导小组严格把关,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内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开题报告环节采取统一标准集中考核,并可实行一定比例的通过率。
科学岛分院根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组,考核小组由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少于3人)的研究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名单须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定。
考核小组针对学生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报告的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审论证,评审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开题报告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需参加下一年度的集中考核。
两次考核均不通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或退学处理。
2、中期考核(2学分)中期考核主要考核博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拟解决的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论文预计完成时间等。
研究生需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报告》,经导师同意后,进行中期考核,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经导师和指导小组严格把关,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审表》。
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完成。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中期考核环节采取统一标准集中考核,并实行相对比例的通过率。
科学岛分院根据学生论文的研究方向对学生进行分组,考核小组由5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正高级技术职称不得少于3人)的研究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名单须经学科专业委员会审定。
考核小组针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拟解决的主要途径、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报告表述和报告写作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审论证,中期考核的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须在半年内重新考核一次,第二次考核仍未通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分流、退学处理。
3、学术报告(2学分)为了促使研究生能主动关心和了解国内外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启发创造力。
要求每名博士研究生应公开做学术报告和参加学术报告至少10次,且其中至少一次作为学术报告人。
学术报告环节为2学分。
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的情况均应记录在《研究生学术报告登记表》中,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将导师签字认可的表格提交科学岛分院备案。
四、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研究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型性思维的工作能力。
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学位论文的要求,并结合个人培养特点,深入学习相关前沿学科课程。
使研究生在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掌握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所必须的一套科学工作方法,同时培养研究生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慎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指导方式可采取导师单独指导或导师小组集体指导的方法。
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聘请有关科学家或教授参加指导小组,以利于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领域,开阔研究思路,发展交叉边缘学科方向。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由导师或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根据科学岛分院培养方案总则及各学科培养方案中的具体规定和要求,结合博士研究生的个人特点,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成绩登记表》,并报科学岛分院备案。
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等作出安排,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自始至终贯彻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筛选。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阶段研究成果应及时在国内外本学科专业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具体见科学岛分院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学术成果要求),这将作为审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主要依据之一。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和研究室(中心)都必须重视和加强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品德教育,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全面、健康发展。
五、学术成果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双方单位均须署名。
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顺序与中文格式为:1: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及/或所在研究所名称,实验室/中心),合肥 230031,中国;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 230026,中国第一作者单位署名英文格式与顺序为:1:Lab/Center, xx Institute of xx, and/or Hefei Institutes of Physical Science,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Hefei 230031, China/P. R.China;2: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Hefei 230026, China/P. R. China六、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当表明论文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熟练掌握科学研究方法,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研究生在科研方面受到全面的基础训练,从而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一)学位论文选题原则从本学科发展出发,着重选择在国际上属于学科前沿的课题或对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博士论文要突出论文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做到有所发现或提出新见解。
论文宜尽量结合导师或课题组所承担的研究课题,这样既可使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就能为国家做出贡献,又能使研究生学习的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得到较好保证。
在选题时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特长,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
(二)学位论文导师把关导师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主要是指导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选题,制订培养计划,培养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方式方法,检查论文工作进度和考核论文水平,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总体把关。
导师在指导过程中需十分注意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他们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
(三)学位论文工作步骤1、进行文献调研,应掌握必需的有关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进展,作出分析和评价,撰写文献总结和综述。
2、确定论文题目,提出研究方案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同意后,按此开展工作。
3、在导师指导下从事学位论文的理论、计算和实验工作,并至少每两周一次向导师汇报,并与导师讨论工作进展。
4、撰写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论文标准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 5 万字,论文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论文的导师署名不得超过两位。
几个人合作研究的项目,论文应分别撰写,内容应侧重于本人的研究工作,有关共同部分应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