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管理实施细则2014.4版[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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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实施细则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回采 (4)
第一节一般规定 (4)
第二节顶板分类 (4)
第三节支护 (6)
第四节初次放顶 (15)
第五节回柱 (15)
第六节机械化工作面顶板管理 (17)
第七节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 (20)
第八节支护质量及顶板动态监测 (23)
第九节回采巷道维护 (25)
第三章安装、拆除与井巷回收 (26)
第一节安装、拆除 (26)
第二节井巷回收 (29)
第四章掘进 (31)
第一节一般规定 (31)
第二节围岩分类 (37)
第三节巷道支护设计原则 (38)
第四节锚喷、锚杆支护巷道 (42)
第五节架棚巷道 (44)
第六节裸体、点柱巷道 (45)
第七节立井、斜井、硐室和交岔点 (45)
第八节深部和软岩巷道 (48)
第九节防冲巷道 (49)
第十节巷道支护监测 (50)
第五章井巷修护 (5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顶板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规定,结合徐矿集团实际情况和原《顶板管理实施细则》(2006年版),制定本细则。
第2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3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都要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生产矿(处)长为组长,采掘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部(科)室相关人员参加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门;基层区队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副区长、技术员、班组长为主要成员的顶板管理小组;现场要指定顶板管理安全检查员。
第4条建立健全各级顶板管理责任制:
1.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总经理、矿(处)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督促检查顶板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对顶板管理工作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组织重大顶板事故的抢险和处理。
2.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总工程师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提出技术力量配备建议;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技术安全措施;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险和处理。
3.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矿(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时召开顶板管理会议;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督促各级顶板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落实顶板管理各项措施;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险和处理。
4.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采掘副总工程师对专业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按时参加顶板管理会议;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顶板管理的技
术安全措施。
5.区队行政主管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负全面责任。落实“三大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及有关规定,经常分析本单位井下工作场所的顶板情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顶板变化及顶板管理工作情况。
6.区队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编制和指导实施顶板管理措施,协助行政主管做好顶板分析、规程措施落实等工作,针对顶板变化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措施。
7.区队的班组长和职工对所在岗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按规程措施要求完成本职工作。
8.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顶板安全监察工作。安监人员按照“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对顶板管理工作进行安全监察,督促现场作业人员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技术安全措施。
9.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顶板技术和管理工作。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和措施;指导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及时分析顶板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控制重点、难点;组织学习推广顶板管理先进经验。积极发展采掘机械化,推进支护方式改革,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组织对冲击地压防治以及“三软”煤层、坚硬顶板、复合顶板、极破碎顶板等支护技术难题进行科研攻关。
10.加强各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矿井地质探查,分析构造变化,预测预报地质情况;设计部门设计方案要有利于顶板管理,应结合矿井实际优化支护方案;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费用计划;供应部门要及时按质按量提供顶板管理所需的设备及材料;教育培训部门要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顶板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区队应根据地质预报对顶板管理进行超前预控分析,对月度顶板关键提出管理计划,制定和落实顶板控制措施。
第5条矿井要加强水文、地质及矿压观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
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每月按工作面下发地质预报,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第6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子公司或矿(处)必须建立正常的顶板管理活动制度。设计、巷道开窝、回采前,矿井要根据地质资料对顶板控制进行超前评估;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冲刷带、富水区、空巷,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掘进工作面开、透窝等必须组织现场会审,确定顶板管控重点,制定措施。
集团公司每半年、区域公司每季度、子公司或矿(处)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会议。子公司或矿(处)生产技术部门每周召开一次采煤、掘进、巷修、生产准备等专业顶板分析会;区队每天分析一次顶板管理情况。每次顶板会议都要有记录。
第7条采煤、掘进、巷修及准备等区队要建立健全支护质量班评估验收制度,每班有专人验收,及时发现并排除顶板隐患。
第8条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处、子公司)安全监察处要建立顶板事故档案。
第9条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必须结合实际,体现技术先进性、科学性,明确顶板管理方法,有顶板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