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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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物资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物资管理,规范物资的计划、请购、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业务流程,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果,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物资包括学校行政办公和教学所需的一切物资。物资管理的具体环节包括行政办公和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学生自备计算机室、校园网络、教育技术等仪器设备设施以及与此相关的工量器具、用品、消耗材料的管理。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管理部门

1、实验中心负责统筹全校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各使用部门物资使用和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2、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承担本部门物资的管理责任,负责所需物资计划申报、请购、领用与日常使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所管物资第一责任人。

3、实验中心承担全院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门所属教育技术设备。

(二)、职责

1、实验中心代表学校落实物资管理办法,指导、检查、考核各部门的物资使用和管理,配合集团物资管理与采购部进行年度物资大检查工作。

2、使用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物资需求计划和物资管理实施细则,落实本部门物资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工作档案,确保设备利用率与请购时一致。

三、物资申购

(一)、物资申购依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经批准的实验室及教学装备建设方案;②已经批准的仪器设备、工量器具购置申请报告;③日常实验(训)教学需要;④经批准的科研立项及学生科技创新等专项活动方案;⑤教具制作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需要;⑥部门管理工作需要;⑦经费预算或批准的追加经费。

(二)、物资申购程序

1、物资申购程序

①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或《低值易耗品请购单》(均需附申购依据材料或说明);②实验中心审核;③财务经费审批;④学校领导审批;⑤董事会领导审批;⑥物资管理与采购部采购

实验室及教学物资申购程序流程图:

2、物资申购有关说明

①、请购逐级审批制度。申购程序中各经办部门应按请购单上的审批(核)流程逐级送交审批,不得越级审批,审批手续不完全,采购部门不得进行采购。

②、物资请购单。物资请购单分为《固定资产请购单》和《低值易耗品请购单》两种,请购单共一式四联,完成审批手续后,一联交物资仓管员存查;一联由采购员转交财务部作为请领款依据;一联由采购员用于采购;一联由实验中心存查。

③、做好物资购置论证。请购部门请购时,要认真做好可行性和必要性的论证,既要考虑切合学校使用的档次水平和质量要求,又要考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避免造成不适用和积压浪费。

④、实行请购责任制。凡因请购部门的原因造成所购物资不符合要求或积压浪费,按学院《行政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请购部门负责人责任。若采购部门造成的,则由采购部门负责。

⑤、请购计划时间要求。请购固定资产,应按使用时间要求提前25个工作日将审批手续齐全的请购单送到采购部门,请购耗材每学期一次。

⑥、因不可预测原因,需临时请购的物资按特殊情况处理。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资产登记

1、固定资产购回后,直接送往使用部门,由实验中心依据采购合同和建设计划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厂商、物资管理与采购部门验收。验收时,要认真核对《固定资产请购单》,检查固定资产外观、附件、资料、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项目,验收合格由参与人员签字后办理资产登记手续。验收不合格的,采购部应及时办理退换手续。

2、对已办理验收资产登记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实验中心与物资管理与采购部分别记入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登记薄》,各方签名认可,物资管理与采购部打出固定资产条行码。

3、各部门对已到位的固定资产,应尽快投入安装、调试、检测,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技术检验单”,使用部门应及时办理领用手续。在索赔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实验中心,超过索赔期不报者,由使用部门负责。

4、集团物资管理与采购部每月对新购固定资产汇总一次,从计算机调出并打印成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一台一账”,“一卡一物”的计算机统计表,提供给实验中心备查。

5、实验中心与使用部门建立两级台账,落实管理责任人,配上设备铭牌,操作、安全规程上墙,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档案。

五、固定资产盘点

1、每年底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检查固定资产使用、保养、维护情况,确保账物卡相符,状态良好;盘点后各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盘点情况表》,报实验中心备查。

2、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会同实验中心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院长批准并报董事会领导后处理,并依次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六、固定资产的调拨

1、使用部门内部固定资产调拨,由使用部门报实验中心备案,相应调整各级分类或分部门台账。

2、使用部门之间固定资产调拨,由调出部门填写《资产内部调动审批表》,调入部门对固定资产验收,双方在调拨单上签字,经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物资管理与采购部备案后报院领导审批,并相应调整各级分类或分部门台账。

七、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报修维修

(一)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部门负责落实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防范、规范操作和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设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档案,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实验中心负责指导、检查并考核使用部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对于精密仪器、设备,使用部门不能维护保养的,由使用部门报实验中心,组织发外进行维护保养。

(二)设施、设备的报修维修

1、设施、设备的维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由使用部门、实验中心、物资管理与采购部分级负责。

2、设施、设备保修期内需要维修,由使用部门报实验中心办理维修。

3、设施、设备保修期外需要维修,如不能自行修复,由使用部门提供维修记录卡,填写《仪器设备报修单》,一式四联,经实验中心审核后办理。

4、对于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出现问题,在没有查清原因之前,使用部门不得擅自拆修,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八、固定资产的损失

1、各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责任,对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导致财产被盗、遗失、损坏等事故者,由实验中心查清原因,提交报告,根据损失情况,确定赔偿金额,并依据《行政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因固定资产被盗、遗失和损坏所收赔偿费上交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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