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doc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活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学校财产安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各类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依法依规开展。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活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学校设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内部所有物资采购活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物资采购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各部门的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物资采购工作,具有一定的物资采购经验和能力。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履行好职责,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
第十条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学校各部门申请采购物资时,应当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详细描述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算等信息。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申请表》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送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采购管理部门在收到《物资采购申请表》后,应当核实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部门制定好的采购方案和采购计划应当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活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比价、议价等采购方式,并经定点单位核准后,确定供应商或供货商。
第十六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或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采购。
第十七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确保全部采购活动的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章采购管理措施第十八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厦门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总7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厦门大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厦大资产〔201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
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组织形式第七条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政府集中采购。
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学校集中采购。
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
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单位自行采购。
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模版
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和项目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的物资采购和项目维修工作。
二、物资采购管理1. 采购方式学校物资采购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合理的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2. 采购程序(1) 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2) 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并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广告发布。
(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要求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给学校采购管理部门。
(4) 评标和中标: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评选出中标供应商。
(5) 签订合同: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交付、付款方式等。
(6) 履行合同: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监督合同履行过程,并按时验收物资,并进行付款。
3. 采购管理要求(1) 采购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合同的履行质量和进度。
(2) 采购过程中要加强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履行合同。
(3) 做好物资的验收工作,确保所购物资的品质达到合同要求。
(4) 采购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合理的选取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
(5) 采购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物资采购情况,确保采购进度和质量。
三、项目维修管理1. 项目维修范围项目维修包括学校内部设施的维修、设备的保养和检修等工作。
项目维修的范围涵盖学校的各个部门和功能区域。
2. 维修管理流程(1) 维修需求提出:学校各个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维修需求,并向维修管理部门报告。
(2) 维修方案编制:维修管理部门根据维修需求制定维修方案,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3) 维修方案审批:相关部门对维修方案进行审批,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模板7篇).doc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模板7篇)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大宗物品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大宗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的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财务室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和付款结算。
8.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篇2一、申购程序各校园凡需要购进各类办公设备、教学仪器及大宗物资(学生簿籍、配套教材、大宗印刷品、印刷用纸、办公用品等),需向龙浔中心小学填制《修建、购置项目审批表》,同时报送龙浔中心小学领导审批,若所申购的物品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送政府集中采购。
若属于学校自行采购范围的,由各校园采购小组集中采购。
二、校园采购小组的范围和职责1、采购小组根据具体申购的物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进行信息收集,采购组长根据所收集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向供货方(三家以上)列出物品报价清单,供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商品报价,在确保物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小组根据供货方报出单价最低者确定为供货单位。
2、所采购物品经验收合格者,需采用银行转账,托收承付的由报帐单位办理报支手续,交龙浔中心小学总务处审核无误后转银行承付。
3、学校若急需采购小量物品时,应有采购小组三人以上共同采购,不得由一人办理采购全过程。
学校食堂采购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采购物资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学校食堂是学校提供给师生员工用餐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食堂的正常运转和食品安全,学校食堂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采购物资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食堂采购物资的程序和要求,保证物资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食堂物资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 采购物资的分类学校食堂采购物资可以分为食品类和非食品类两大类别。
2.1 食品类物资食品类物资主要包括主食、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调味品等。
在采购食品类物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选择正规供应商,保证食材的安全和质量。
- 根据实际需求和预计用量进行采购,避免浪费和过期。
-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进行储存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2.2 非食品类物资非食品类物资主要包括餐具、清洁用品、工具设备等。
在采购非食品类物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保证使用安全。
- 根据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采购,避免过多或不足。
-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使用寿命和效果。
3. 采购流程为了确保采购物资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学校食堂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物资的采购。
3.1 采购计划根据食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金额等详细信息,由负责食堂的相关人员编制。
3.2 供应商选择食堂应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和比较。
供应商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价格、质量、信誉等因素,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3 采购审批采购合同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除了考虑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外,还应关注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确保食堂采购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3.4 采购执行采购执行阶段主要包括支付款项、接收货物、验收和入库等步骤。
食堂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货款,并在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在验收合格后及时入库。
3.5 采购记录对每次采购活动进行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采购物资信息、价格、数量、验收情况等。
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
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学校物资采购和项目维修是学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为了确保物资采购和项目维修工作的高效和透明,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管理办法来规范和指导这些工作。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学校物资采购和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
一、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 采购需求确定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采购部门提供采购需求清单,并注明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
采购部门应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和预算控制情况合理安排采购计划。
2.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定级,并建立相应的供应商评价制度。
采购部门应根据学校采购政策和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 采购程序管理采购部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包括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环节。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评审及签订合同,并确保采购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4. 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部门应建立健全的采购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事项的流程和责任。
同时,应监督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5. 采购质量控制采购部门应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确保物资符合学校的要求和标准。
如发现物资质量问题,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向供应商追责,以保证学校的利益。
二、学校项目维修管理办法1. 维修项目需求确定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维修部门提供项目维修的需求,包括维修内容、所需材料和设备、时间要求等。
维修部门应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和预算控制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维修计划。
2. 维修服务商选择维修部门应建立维修服务商库,定期进行评估和定级,并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商评价制度。
维修部门应根据学校的维修政策和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维修服务商,并与其签订维修合同。
3. 维修程序管理维修部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维修程序进行操作,包括项目评估、工程施工、验收等环节。
维修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维修项目的评估和验收,并确保维修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品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物品采购活动。
第三条物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合法。
同时,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学校的需求,并具有良好的性能和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五条物品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查、编制采购计划、招标或询价、评审、确定中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环节。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提前进行需求调查,明确物品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等。
需求调查结果应及时向采购管理机构报告。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科学的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报请采购管理机构备案。
第八条采购活动可以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价值,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招标方式适用于物品的价值较高或对竞争性较强的情况。
第九条在招标或询价环节,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要求进行。
采购管理机构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或询价结果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结果。
第十条确定中标后,学校应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交货日期、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应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
如发现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解除合同等。
第三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立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并组织专业人员从事采购管理工作。
采购管理机构应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物品采购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和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制定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采购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招标或询价活动,严把资质审核关,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资质。
第十五条采购管理机构应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确保供应商履行合同。
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程序,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提高采购工作效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管。
2、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总务部门负责人、纪检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等。
物资采购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采购原则、方式及核对报销1、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由总务处组织统一采购。
2、物资采购须先填写《黄石四中经费使用申请报告单》,经申请部门分管副校长和后勤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总务处组织采购(两人以上参与)。
采购金额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民主决策,并在采购过程中做好市场询价或内部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3、教学设备及其它专业设备,由申请部门会同总务处一起组织采购。
4、物资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将物资和税务发票交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5、物资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资物美价廉。
特殊性专业技术物资,申请部门在型号、规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严把质量关。
6、特殊情况,申请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的,须事先向学校负责采购工作的领导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7、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三、采购物资的管理1、实行定时集中(或临时)采购制度,总务处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每学期集中采购1次有关易耗品,采购时,应有3人以上参加。
2、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负责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另一人负责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
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3、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副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
高校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高校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1. 引言高校物管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学校的物资采购、仓库管理和出入库流程。
为了提高物资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了本办法,明确了高校物管中心的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的流程和规范。
2. 物资采购管理2.1 采购需求提报•各学院、部门需要采购物资时,应填写《物资采购需求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物资采购需求单需由申请人签字并提交物管中心审批。
2.2 采购流程•物管中心收到物资采购需求单后,负责评估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紧急程度。
•物管中心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的评估结果,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报价、谈判和签订采购合同。
•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后,物管中心进行付款并确认交货。
2.3 采购记录管理•物管中心应建立完整的物资采购记录,包括采购需求单、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和交货确认等。
•采购记录应按照时间顺序存档,并记录相关的采购信息,以便于后续的审核和查询。
3. 出入库管理3.1 入库管理•物管中心负责对采购的物资进行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包括核对物资的规格、数量和质量等。
•验收合格的物资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进行分类摆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3.2 出库管理•各学院、部门需要领取物资时,应填写《物资领取申请单》,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和用途等信息。
•物管中心负责审核物资领取申请单,并进行出库操作。
•出库时,物管中心应在出库记录中标明领取部门和日期,并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3.3 库存管理•物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物资库存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库存情况。
•物资库存低于安全库存时,物管中心应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采购申请。
•物管中心应进行定期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4. 盘点和报废管理4.1 盘点管理•物管中心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比对实际库存和系统记录的库存数目,发现差异应及时进行调整。
•盘点记录应仔细详实,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盘点日期等信息。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实施办法
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工作,保障食堂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食堂物资的招标采购活动,包括食材、调料、燃料、设备、餐具等。
第三条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后勤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下设招标采购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采购的日常工作。
招标采购办公室设在后勤部门。
第六条招标采购办公室应设立以下岗位:(一)主任,负责招标采购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三)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招标采购事务。
三、招标采购程序第七条招标采购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需求申报:食堂物资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招标采购办公室申报物资需求计划。
(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采购办公室根据需求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评标标准等。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采购办公室在校园网、学校公告栏等处发布招标公告。
(四)投标报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招标采购办公室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结果公示:招标采购办公室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八)签订合同:招标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履约验收:食堂物资需求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进行验收。
(十)支付货款: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四、招标采购要求第八条招标采购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公开招标:除特殊情况外,学校食堂物资招标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兰州大学后勤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兰州大学后勤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后勤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勤集团负责管理的尚未达到学校招标标准的采购项目(3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采购活动要遵守公开、公正、透明和“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选定符合使用要求、性价比较高的物资设备。
第四条采购项目须通过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审批并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各部(室、中心)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提前做好采购计划,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凡采购金额在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含3千元,不含1万元)的采购活动,由各部(室、中心)自行组织,支部纪检委员必须参加。
第七条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万元,不含10万元)的采购活动,要设立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
第八条采购小组由纪委、办公室、财务部、安全质量监督部、项目申报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为3人以上单数。
采购小组对采购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做出决定,如确定市场询价对象、推荐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小组成员要以对学校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保证采购任务如期完成。
第十条采购小组设立后,由项目申报单位代表或分管副总经理担任采购小组组长。
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采购活动,采购小组组长应由主任以上干部担任;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采购活动,采购小组组长应由项目申报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第十一条参与采购活动的小组成员有权利和责任对包括质量、价格在内的各项采购事宜行使质疑权、建议权和表决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各部门及其代表主要职责如下:1.项目申报部门:担任采购小组组长;负责拟订采购计划与前期市场调研;向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申报采购项目、通报采购小组采购意见;向采购小组提交采购资源信息;推进采购工作进度,保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负责所购物资申报的入库和固定资产登记;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形成、整理、归档工作;承担采购活动所必需的加班餐费(加班餐费按照集团规定执行)、交通费用等;采购物资总体质量和价格情况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8篇】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8篇】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原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行为,加强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着对学校负责、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条采购原则1. 采购过程实行“三比”(即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2. 采购实行“三审一检”(即采购计划审核、价格审核、合同及票据审核和质量检测)的控制原则。
第二章采购的计划管理第四条学校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用品,单价或批量采购预算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需填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附采购申请报告,报送县级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分口把关,核实汇总后,再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经主管部门决定后由校长审批执行。
第五条学校各部门购买仪器、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六条严把进货渠道关,本着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
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三章采购过程管理第七条后勤处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第八条对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由后勤处编制招标文件,由学校领导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物资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九条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
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第十条后勤处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采购活动,维护学校财务秩序,促进教育教学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物资采购以经费划拨为基础,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三条学校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物资采购管理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学院根据实际需求组织物资采购工作。
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物资采购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计划,通过年度物资采购计划明确物资采购目标和数量,全面统筹学校物资采购。
第五条学校物资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自行采购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大额、重要物资采购统一组织,其余物资采购各部门、学院可以自行采购。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六条根据学校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年度物资采购计划。
各部门、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确定采购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由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物资采购需求分析。
各部门、学院根据需求确定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并编制物资采购需求报告,报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发布采购公告。
对于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发布采购公告,明确招标条件、采购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等信息。
第九条进行招标。
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采购公告的内容和要求,组织招标工作。
招标工作包括:制定招标方案;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布、领购与解答疑问;组织开标和评审工作;组织定标、公示和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十条评审和定标。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标准,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定标。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
学校行政管理部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采购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物资验收。
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一中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确保教育教学和学校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物资采购活动,包括办公用品、教学设备、实验器材、维修材料等。
第三条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管理第四条学校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需提前一个月向总务处提交采购计划,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预算等。
第五条总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确保采购计划合理、合规。
第六条总务处根据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编制年度物资采购预算,经校长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处审批。
第八条审批:总务处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采购条件的申请,由总务处主任签字审批。
第九条采购:总务处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申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条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需经总务处主任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处存档,一份交供应商。
第十一条验收:物资到货后,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责任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物资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
第十四条采购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物资采购计划管理1. 各部门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按时提交给总务处。
2. 总务处对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二、采购合同管理1.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2. 采购合同签订后,总务处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校长审批。
三、物资验收管理1. 物资到货后,总务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广东海洋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海洋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物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工作效率,保证物资采购的质量,促进学校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粤财采购[2 004]32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意见》(粤教装备[2005] 1号)等法律法规和监察、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学校自有或自筹资金及贷款等,进行物资采购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的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效率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物资采购范围第四条采购范围:教学、科研、实验、办公、后勤等设备;医疗器械、医疗用药品、实验耗材、教材、图书资料、水电物资、花草苗木、基建维修工程中属于学校采购的物资及其它需要采购的物资等。
第三章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设备管理处是统筹组织和管理学校政府采购业务和学校分散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职责是:(一)负责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和组织分散采购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二) 组织校内招标工作,发布采购、招标信息,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修改采购招标文件(含政府集中采购)和采购合同、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三)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使用部门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四)签订和执行采购合同、组织物资验收;(五)负责物资设备采购材料整理归档。
第六条审计处职责:(一)对单价或批量五千元以上由学校采购的物资采购价格(政府协议采购价除外)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二)审核物资采购招标参考价或最高限价;(三)参与招标文件的修订,以及除政府集中采购外的校内招标全过程审计监督;(四)对形成固定资产批量价格50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10万元以上的采购物资验收进行审计监督,根据需要对其它采购物资验收进行审计监督。
某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某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利用率,维护学校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实验仪器设备、学生用品等。
第三条学校内的物资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采购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学校内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物资采购计划;2.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3.协调处理采购中的纠纷和投诉;4.监督物资供应商履约情况;5.审查采购合同和采购支付等。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六条物资采购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需求确认: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并提交给物资采购管理部门。
2.供应商选择: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需求确定供应商名单,并发出询价函或招标公告。
4.合同签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物资采购: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采购合同向供应商购买所需物资。
6.监督验收: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物资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7.采购支付: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对供应商进行支付。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七条学校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发展,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供应商库,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证书等,以便及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九条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信誉、服务质量等。
第十条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其改正,并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物资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支付记录等。
第十二条学校内部各部门应配合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采购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开展物资采购的相关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各部门对采购工作的认识和水平。
XXX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XXX学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条采购方式:招标、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第二条【招标的适用情形】通过需求调查或者前期设计咨询,能够确定详细规格和具体要求,无需与供应商协商谈判的采购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程序】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
第四条【询价的适用情形】询价是指对需求客观、明确,采购金额不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邀请供应商进行报价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一)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的现货;(二)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已有固定市场的服务和工程。
第五条【询价程序】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询价-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程序:第六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公司向唯一供应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因需要委托特定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机构、自然人提供服务,或者采购艺术作品、特定的文艺表演,或者必须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第七条【单一来源采购程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办法规定的原则,协商确定采购项目质量、数量、成交价格,以及履约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合同条件。
第九条工程、大型设备设施、大额服务的采购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工程施工使用的设计咨询服务、固定资产、建材等视同按照采购工程管理。
第十条经营性采购经学校相关部门论证后报校长审批后实施。
其中,采购设备设施构成固定资产或者金额重大的,需报董事会审批同意后采购。
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含)为金额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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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某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办法4
1.目的
通过对影响物质采购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物质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以满足学院教学、办公的需要。
2.范围
适用于学院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学生宿舍家具、清洁用具、水电维修配件、部分劳保用品、基础设施维修材料、药品等的采购控制。
3.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3.1物资需用量计划
3.1.1 总务处库管员根据日常物质消耗量和库房盘存情况编制月、学期需用计划,并详细列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物质需用计划及需用时间,报总务处长和学院分管院长审核。
3.1.2 总务处长和分管副院长负责审核,主要是核定物资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审核工作应在三天之内完成。
经审核后的物质需用计划报学院院长审批。
3.1.3 院长负责物质需用计划的审批,审批应在一周内完成。
3.1.4经审批的物资需用计划由总务处组织采购。
3.2 物资采购计划
总务处按照已批准的物质需用计划经平衡库存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下达给采购人员。
3.3.1 采购人员按《合格供应商名单》内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询价结果由采购员报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后签订采购合同。
3.3.2 当按《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询价不能满足要求时,采购人员寻找新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执行以下程序4至5条款。
3.4 供应商的调查
由采购人员对市场及供应商进行详细调查,通过索取资料、现场考察等,了解供应商的生产(或提供)、技术及设备能力,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检测能力、企业信誉和业绩,物资价格、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采购员填写《供应商调查评定表》。
交总务处负责人审定。
3.5 供应商的评定
3.5.1 供应商的评价准则:
a)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
b)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检验合格;
c) 有必要时,公司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审核,通过本公司的第二方审核。
3.5.2供应商的评定方法:总务处组织库管员、采购员、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采用会议或会签的方式对供应商调查结果进行评定,作出是否采购该供应商的产品的结论性意见,由院长审批,并记录在《供货商调查评定表》中。
3.5.3 供应商的评定内容:产品质量、质量保证能力、价格、交货期及售后服务、付款方
3.5.4 供应商的选择准则:
a)供应商有合法的执照和资质;
b)供应商有质量保证能力和证实所提供物资合格的证据;
c)供应商的社会信誉良好,价格合理;
d)供应商的生产或提供能力稳定,能满足公司工程进度和质量要
求。
3.6采购合同签订
3.6.1一万元以上物质采购需经院办公会议通过,三家以上的供货商邀标,十万元以上的物质采购需公开招标来确定供货商。
3.6.2 批量采购(一万元以上)办公用品、基础设施维修材料、水电维修材料等物质时,采购合同由院长委托代理人签订。
3.6.3 小量、零星采购和辅助性材料的采购(一万以下)合同分管院长审批后由总务处签订采购合同。
3.6.4采购合同中应明确技术要求,验收条件和质量保证要求等。
3.6.5 采购合同应具有严肃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合同内容应完整、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6.6 对易燃易爆材料的购置,还应符合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3.7 供应商的业绩(重新)评价
3.7.1 供应商的重新评价准则:
a) 在供货期内,供方的执照和资质被政府部门吊销,取消供方资格;
b) 供方产品的稳定性:进货检验一次不合格的扣3分,两次不合格扣8分,三次不
合格的取消供方资格;
c) 供货的及时性:一个供货合同执行完毕的执行期内,一次供货不及时扣2分,两次供货不及时扣5分,三次供货不及时扣8分,四次供货不及时的取消供方资格,发生一次供货不及时,延误交货期15天以上的取消供方资格;
d) 供货的价格合理,不在供货执行期内哄抬价格:发生一次涨价扣4分,两次涨价
扣8分,三次涨价取消供方资格,发生一次大幅上涨价格(上涨率10%以上)取消其供方资格;
e) 一个供货合同执行完毕的执行期内,扣分总分达到或超过10分的,取消供方资格。
3.7.2一个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后,由总务处组织分别对该供应商进行业绩评价,分别填写在《供应商的业绩评价表》中,并备案。
3.7.3 经调查评定合格的供方,自评定合格之日起视同为合格供方,由总务处编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以指导今后的采购。
3.7.4总务处根据收集到的供应商的业绩评价信息,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单》,以指导今后的采购。
3.7.5 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被确定为不合格供应商的,应将有关信息传递给供应商,使其提高其服务质量。
3.7.6 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确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应立即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将其删出。
3.7.7凡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下次采购时,免于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定。
3.7.8 总务处按《合格供应商名单》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并予以保存。
3.7.8.1可按供应的材料类别进行供应商分类:
a)办公教学家具、学生宿舍家具类:桌、椅、凳、床等
b)办公用品及清洁用具类:纸、笔、各类笔记本、文件挡案夹、
扫把、拖把、垃圾筒等。
c)建筑主材类:沥青、钢材、木材、铝材、水泥、模板、预制构
件、砖、砂、石等;
d) 水电安装维修料材类:镀锌管、钢管、闸阀、PVC管材,铝心线、电杆、变压器、灯泡等。
3.7.8.2 可按供应的途径进行供应商分类:
a) 生产厂家供应商;
b) 中间商或代理商。
3.7.8.3 合格供应商档案的内容(不限于此)
a) 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b) 产品介绍;
c) 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d) 曾经对该供应商调查评定的记录;
e) 曾经对该供应商业绩评价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