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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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严明店纪店规,加强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酒店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并以此来规范制约酒店“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宗旨;

二、各级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服从领导,不得以阳奉阴违或敷

衍了事的态度来对待工作,必须做到“务实、严谨、开拓、高效”;

三、管理人员对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必须竭尽全力予以完成,不得拒绝顶撞,有意见事后可向上级反映;

四、注重仪容、仪表,上班着装整洁、规范(符合规定),佩带工牌,位置正确,做到精神饱满,举止端庄,温文尔雅;

五、接待来宾要做到“热情、主动、耐心、周到”,回答问题要准确、简明、表达清楚,谈吐文雅、语言轻柔、音量适度,遇到来店客人要主动上前示意问好,举止大方;

六、在营业场所,站立行走要神态自然,不准高谈阔论,嬉笑打闹,口含食物;

七、上班时间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宜,不准看与业务无关的杂志、小说、不准哼唱歌曲,办私事,擅离职守;

八、不准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或以本酒店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酒店形象,损害酒店利益的行为;

九、管理人员不准接受供货商的任何贿赂或向供货商“吃、拿、卡、

要”,做任何有损酒店形象的行为;

十、爱护公物,不得以任何借口浪费酒店财物或损坏设施、设备, 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十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遵守劳动纪律,有事须向主管上级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外出;

十二、团结同事,处好人际关系,不得搬弄是非、诽谤他人,牢牢树立团队精神,敬业爱岗;

办公室暂行管理规定

为维护好日常的办公秩序,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

二、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舒适,;

三、按酒店规定着装,举止高雅大方,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及饱满的精

神状态;

四、同事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合作,保持良好的工作气氛;

五、对待客人,同事,上司礼貌,热情,见面主动问好;

六、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上司安排,不得擅自越权处理工作;

七、文明接听电话并及时做好留言,记录,转达;

八、严格按照部门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有关工作安排,准确及

时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不得利用酒店办公设备设施从事私人事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工作秘密,不许向同事打听,询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十一、上班时间不准在办公室内打闹,喧哗,吃零食,闲聊,看

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籍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二、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如需离开应告知上司

去向并征得同意;

十三、节约能源及办公用品,杜绝浪费;工作中如出现疑问,应

及时征询上司或上报处理,以免影响工作顺利完成;

十四、办公室人员需保持办公环境卫生,各类文件、文具摆放整

齐。下班后,各自整理好办公台上的文件及办公用品等以保持整

洁;

十五、办公区域严禁吸烟;

十六、上班期间需佩戴工牌,一次未戴者,员工级人员罚款10元,

部门经理、主管级及以上人员罚款20元。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08:00 —18:00

周六至周日:09:00 —18:00

仪容仪态

一、头发:经常洗发,梳理整齐,无头皮屑,不得留怪异发型,定期理发。男士头发前不遮眉,侧不过耳,后在衣领上1寸;女士长至及肩的头发须束起;发饰须简洁,以黑色为主;不得染除黑色以外任何色彩的头发。

二、面部:清洁、无油渍。女士须化淡妆,男士应每日剃须。若近视,眼镜款式应简单、自然,亦可使用隐形眼镜。

三、口腔与牙齿:口腔无异味

四、手部:手要保持干净、光滑,指甲内清洁无脏物。

五、制服:酒店筹备期间需着职业套装,酒店开业后着酒店工装。

六、站姿:站直挺胸抬头。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驼背,耸肩等。站立时双手不可插腰、不可抱在胸前、不可插入衣袋,站立时不要靠墙、靠桌子和柜台等。

七、走姿:身体正直,不低头,眼平视,面带笑容,行走要迅速,但不得跑步;二人并肩行走时不得搭胳膊、牵手等;与人相遇应靠边而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不得横冲直撞,粗俗无礼。

八、坐姿:自然坐直,入座时切忌前俯后仰、翘脚或双膝分开、翘二郎腿等。

请假规定

一、病假:

1、员工患病应就诊前需经所在部门上级同意后方可脱岗。所属部门总监/经理并获同意后,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总监/经理签批后,送交人力资源,经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批准的病假,方为有效。

2、如遇急诊,无法事前请假者,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事后可持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在部门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所在部门总监/经理签批后,转交人力资源部审批与存档(月底核对考勤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期间工资一律不予发放。

4、批核:

员工二天(含)或以下的病假,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

超过二天的病假,由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批准;

超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二、事假:

1、原则上必须提前1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请假原因,不能以“家中有事”等标题作为申请理由。员工请假申请获准后,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所在部门总监/经理签批后,转交人力资源部审批与存档(月底核对考勤用)。

2、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不能事前请假者,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

事后在部门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所在部门总监/经理签批后,转交人

力资源部审批与存档(月底核对考勤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期间工资一律不予发放。

4、批核:

员工二天(含)或以下的事假,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

超过二天的事假,由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批准;

超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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