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
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侵权行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有发生,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了解并选择正确的法律救济途径至关重要。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侵权行为的法律救济途径。
一、自行协商和解这是解决侵权纠纷较为常见和便捷的方式。
当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可以通过直接沟通、交流,表达各自的诉求和意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赔偿数额、停止侵权行为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自行协商和解的好处在于能够迅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成本,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
例如,在邻里之间,如果一方因噪音问题对另一方造成了侵权,双方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解决办法,比如规定合理的活动时间,或者采取一些隔音措施。
然而,自行协商和解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双方分歧较大,或者侵权方不愿意配合,那么和解可能无法达成。
二、调解调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帮助双方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或者法院等机构进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社区或者村庄中的一些德高望重、熟悉情况的人员组成,他们依据法律、道德和公序良俗,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协调。
行政调解则是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对特定领域的侵权纠纷进行调解。
法院调解是在诉讼过程中,由法官主持进行的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的优点在于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专业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但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仍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三、仲裁仲裁是指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和快捷性等特点。
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必须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明确约定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机构通常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仲裁员组成,能够对复杂的侵权纠纷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决。
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双方必须遵守。
电商平台抄袭行为法律后果
电商平台抄袭行为法律后果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商平台成为人们购物的主要渠道之一。
然而,随之而来的抄袭行为也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电商平台上的抄袭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还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电商平台抄袭行为的法律后果,以警醒相关从业者和用户。
一、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1. 著作权法的适用在电商平台上,商家可能通过复制他人的商品图片、文字和设计等内容,进行抄袭行为。
这些原创内容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以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2. 法律责任如果某个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存在抄袭行为,一旦被著作权人发现并提起诉讼,侵权商家将面临如下法律责任:(1)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商家支付经济赔偿,包括侵权所得和著作权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承担行政处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对侵权商家进行罚款,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3)承担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著作权侵权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侵权商家可能面临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1. 商标法的适用商标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享有独立的法律保护。
在电商平台上,商家可能冒用其他商家的商标,标注在自己的商品上,以此获取不当利益。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2. 法律责任对于电商平台上的商标侵权行为,侵权商家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1)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商标所有人可以要求侵权商家支付经济赔偿,包括侵权所得和商标所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承担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3)承担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商标侵权行为将构成刑事犯罪,侵权商家可能面临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保护创造性成果的制度,它保护了创作者、发明家和创新者在其作品和发明上的权益。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能会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创作积极性的削弱。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追责机制。
一、认定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首先需要认定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进行非法使用、复制、传播或销售等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制造和销售盗版制品的行为。
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判定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结果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法律追责机制一旦侵权行为被认定,权利人可以依靠法律追责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追责机制主要包括民事追责、刑事追责和行政追责。
1. 民事追责民事追责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偿。
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损失。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如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商业性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利润偿付。
2. 刑事追责对于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刑事立案追责。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例如对于制作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追责的主要目的是惩罚侵权人并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3. 行政追责行政追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追责的主要目的是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以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常秩序。
行政追责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等。
三、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执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与协调。
同时,应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和处罚力度。
论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协调——以实体规范为视角
可 以将 其解 释 为除第 3 项 “ 录音 录像 制作 者 ”之 外 的广义 概 例 如 ,行为 人 通 过侵 入 权 利人 的计 算 机信 息 系统 来破 坏 权 念 。 由此可 知这 几项 规定 的受侵 害权 利 主体 是相 一致 的 。 利 人 为 保 护 其 作 品 的 技 术 措 施 ,如 若 情 节 严 重 的 可 按 照
第 二 ,行 为 方 式 分 析 ,这 就 涉 及 对 《 刑 法 》规 定 的 《 刑 法 》第2 8 5 条 非法 获取 计算 机 信 息系 统数 据 、非 法控 制 “ 复制 发 行 ” 行 为 的 理 解 。首 先 ,对 于 这 里 的 “ 复 制 发 计 算 机信 息 系统罪 定罪 处罚 。 行 ” 行 为究 竟 是 复合 行 为还 是 并 列行 为 ,理 论上 有 不 同 的 通 过 本 部 分分 析 可 知 《 著 作权 法 》和 《 刑 法 》对 于著 见解 。 ) 最高 人 民法 院和最 高人 民检 察 院联合 发布 的 《 关 于 作权 侵 权 行 为 的规 制并 不 相 一 致 ,对 于 此 ,有 观 点 认 为 : 办理 侵 犯知 识 产权 刑 事 案 件具 体 应用 法 律 若 干 问题 的解 释 这种 立 法 不协 调 直 接 导致 了理 论上 的 困惑 和 司法 实 践 中 的 ( 二 )》第2 条规 定 :刑 法第 二百 一 十七条 侵 犯著 作权 罪 中 难 以操 作 。就 司法 实 践 而 言 :如 果 只依 照 《 刑法 》的规 定 的 “ 复 制 发行 ” ,包括 复 制 、发 行 或 者既 复 制 又发 行 的行 认定 侵 犯 著 作权 的犯 罪行 为 ,那 么 《 著 作 权 法 》的规 定 就 为 。也 就 是说 司法解 释 把 “ 复制 发行 ”看 做 并列 行 为 ,只 大部 分 失 去 了 意义 。就开 q 法 理 论 而 言 :如 果 不认 定 《 著 作 要 实施 复 制 行 为或 发行 行 为 之 一 即可 构成 侵 犯 著作 权 罪 。 权 法 》规 定 的犯 罪 行 为 ,将 极 大 地缩 小 对 侵 犯 著作 权 罪 的 其次 , “ 发 行 ” 的含 义 。根 据 《 著 作 权法 》 中对 发 行 权 的 犯 罪行 为 的 打击 范 围 ,这 与 中国加 入 w r 0 后 强 化对 知 识 产 界 定 可知 , “ 发行 ”是 以 出售 或者 赠 与方 式 向公 众提 供 作 权 保护 的 主旋律 难 以符 合 。 这 种观 点有 合 理之 处 ,也反 应 品的原 件 或 者 复制 件 的行 为 。而最 高 人 民法 院 、最 高人 民 了 当前 侵 犯 著 作权 罪 相 关 规定 存 在 的 缺 陷 ,但 同样 在 现 行 检 察 院 、公 安部 、司 法部 联 合 发布 的 《 关于 办 理 侵犯 知 识 刑 法 不 做改 变 之 前 ,我 们 无 论如 何 也 不能 将 《 著作 权 法 》 产 权 刑 事 案 件 适 用 法 律 若 干 问题 的 意 见 》 中规 定 : “ 发 规 定 的 著作 权 行 政 违法 行 为 均予 以犯 罪化 ,否 则 即 是对 罪 行 ” ,包 括 总 发行 、批 发 、零 售 、通 过信 息 网络 传播 以及 开 法定 原 则 的背离 。 出租 、展 销 等活 动 。 由此 可知 《 刑 法 》第 2 1 7 条的 “ 发行” 二、行为 “ 量”2 3  ̄ i a l 的含 义 要 大 于 《 著 作权 法 》中 的特 定 含义 ,其还 包 括 了 网 由本 文 第 一部 分 分 析 可知 ,著作 权 侵 权行 为 中只 有部 络传播 、出租 等在 《 著 作权 法 》中与 发行 并列 的概 念 。 分 行 为 既可 以 构成 行 政 违 法 又可 以构成 刑 事 违 法 。那 么 这 从 以 上 两 点 分 析 可 知同一 概 念 在 两 法 中含 义 并 不 一 致 ,有 学 者指 出 :著作 权 法 是专 业 性 很强 的法 律 ,不 少 名 两 种不 同性 质 违法 的界 限 在哪 呢 ?从 理 论 上 讲 ,由于 这 些 词 在著 作 权 法 中都 具有 特 定 的含 义 和 丰 富 的 内涵 ,著 作 权 行 为 的表 现 形 式完 全 一 样 ,要 做 出区分 也 只能 依据 行 为 危 量 ” 的不 同 。对 于著 作 权 侵权 行 为 , 法 也专 门对 复制 、发 行 、出版 等术 语 的 含义 作 了明确 的规 害 程度 之大 小 ,即 “ 著 作权 行 政 管 理部 门对 之 实施 行 政 处罚 的前 提 为 “ 同时 损 定 ,而且 随 着科 技 进 步 ,有 些术 语 的含 义也 在 不 断 发展 和 变 化 ,对 于 刑 法条 文 涉及 的著 作权 法 上 的专 门术语 应 当如 害 公 共 利益 ” 。与此 相 应 的 是 ,侵 犯 著作 权 罪 也 会侵 害到 著 作 权 法 》第 四 十 八 条 规 定 的 何 理解 在一 些 情况 下 影 响 到刑 法 条文 的 适用 ,从 与著 作 权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那 么 , 《 “ 损 害 公共 利 益 ” 的侵 权 行 为对 市 场 经 济秩 序 的影 响应 大 法 的协 调 角度 看 ,无 疑 应 当遵 循 用语 特 定 的 含义 ,而不 应 于轻 微 的 民事 侵权 行 为 ,但又 小 于著作 权 刑事 犯罪 行 为 。 局 限于该 名 词 的通常 用 法 ,不 能 只从 汉 语 字 典 中寻 找该 词 的普遍 定义 。 当然 , 《 刑法 》与 《 著作 权法 》对 于著 作权 也 就 是 说 ,当行 为 的 危 害程 度 达 到一 定 标 准 时 ,就 构 成犯 侵 权 行 为 的规 定 如若 用 语 相 一致 则 是最 为 合 理 的模 式 ,但 罪 ,依 照 刑 法处 理 ;没有 达 到 一 定标 准 的 ,作 为一 般 违 法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第6号《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21日国家版权局第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称著作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版权局以及地方人民政府享有著作权行政执法权的有关部门(以下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就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违法行为是指:(一)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四)《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五)其他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对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四)没收侵权制品;(五)没收安装存储侵权制品的设备;(六)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章管辖和适用第五条本办法列举的违法行为,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制品储藏地或者依法查封扣押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违法行为由侵权人住所地、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等设备所在地或侵权网站备案登记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2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1号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第三条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已经过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版权保护的法律措施
版权保护的法律措施版权保护是保障知识产权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网络时代,版权保护更加重要,因为数字化的传播使得侵权更加容易。
为了防止侵权并保护版权,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按类划分,简要介绍版权保护的法律措施。
一、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维护版权的重要手段。
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盗版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对于盗版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调查并追究刑事责任。
盗版者可能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拘留或监禁、并承担民事责任等。
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版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
此外,还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品和向公众公开道歉。
另外,《著作权法》指出,侵犯著作权需要支付合理使用费。
如在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使用著作权作品的,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如果侵权行为已经造成经济损失,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为了更好地维护版权,行政部门也可以对侵权行为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的、以行政手段为内容、实施行政处罚的活动。
在案件证明足够的情况下,行政部门可以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侵权物品等。
四、技术措施保护技术措施保护是一种最先进的版权保护措施,也是目前越来越流行的一种措施。
这一措施利用技术手段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目前,数字版权管理(DRM)就是常用的技术措施之一。
通过技术手段加密,著作权人就可以保护自己的版权,避免被盗版。
五、其他措施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措施可以用于版权保护。
例如,加强宣传普及版权意识,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侵犯的认识。
另外,可以加强协作实现假货的工作,通过对假冒商品的打击和销毁等手段保护知识产权。
总体而言,版权保护的法律措施是多种多样的。
除了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等传统手段,还有技术措施保护、加强宣传普及版权意识、加强协作实现假货销毁等手段。
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处罚
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处罚知识产权是指在人类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中,以法律方式确保创造者享有和保护其知识、技术或文学艺术成果的权益。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造者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屡禁不止,给创作者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许多国家采取了行政处罚的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处罚。
一、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知识产权侵权是指未经知识产权人的许可或授权,擅自使用、制造、销售、复制或传播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侵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版权侵权等。
二、知识产权侵权的影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创作者及社会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侵权行为削弱了知识产权人的创造动力,抑制了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
其次,知识产权侵权导致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威胁了消费者权益和公众健康安全。
此外,知识产权侵权造成了国家经济利益的流失,减少了知识产业的竞争力和国家的创新能力。
三、行政处罚的意义为了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社会正义,许多国家采取了行政处罚的措施。
行政处罚指的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者依法进行的经济处罚或其他行政处分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实施可以起到威慑、预防和惩戒的作用,有效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处罚的种类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相关设备、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等。
这些处罚可根据侵权的程度和情节轻重进行适当施行,以达到威慑侵权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目的。
五、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的执行一般由国家相关权益保护部门或执法机构负责。
执法人员在接到侵权举报或监测到侵权行为后,将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然后依法制定行政处罚决定,并对侵权行为人进行处罚。
在处罚执行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进行抗辩。
六、行政处罚的问题及完善尽管行政处罚对知识产权侵权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
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的资源,对于维护创新创造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层出不穷。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并设立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制度。
本文将对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行政处罚的背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策略。
只有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我国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并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惩治。
而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作为一种行政手段,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的法律基础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国家有权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行政处罚的类别和内容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暂扣侵权产品和假冒标识、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这些处罚措施旨在惩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正常的经济发展。
1. 警告警告是对侵权者发出的一种行政警告,告诫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
警告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能够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有助于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2. 罚款罚款是对侵权者进行经济惩罚的一种手段。
根据不同的侵权情况和法律规定,国家可以对侵权者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罚款既能够追究侵权者的责任,也能够起到经济惩罚的作用,使侵权者付出相应的代价。
3. 暂扣侵权产品和假冒标识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假冒标识,国家有权暂时扣留并进行处理。
这种措施能够有效打击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 吊销营业执照在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吊销侵权者的营业执照。
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能够使侵权者付出严重的后果,并通过终止其经营活动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对著作权侵权行政处罚的程序及执行
对于著作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除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外,著作权行政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立案、受理、承办、处理决定等。
①当事人对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②当事人对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执行程序①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②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没收的侵权制品应当销毁,或者经被侵权人同意后以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销毁侵权制品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监督销毁过程,核査销毁结果,并制作销毁记录。
对没收的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拍卖或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上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委托下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为执行。
代为执行的下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执行结果报告该上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
三、行政复议和司法复核①当事人对国家版权局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行政复议;②当事人对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防范抄袭,有效抗辩,技术融资、入股,想要申报重点项目获利等等就需要做好版权登记,汇桔网是个好帮手,把控商家资质,严格筛选优质商家,提供品质服务,若有版权相关疑问,欢迎登录汇桔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进行了解,24小时客服在线咨询,不漏下您的每一次提问。
著作权法重点法条精读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司法考试重点法条」 ? 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赋予赔偿;政法英杰原创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赋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权利人的实际损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赋予赔偿;政法英杰原创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赋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赋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二条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相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相关法条」本法第 36、47、50、54~55 条;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36~37 条; 《刑法》第 217~218 条。
「意思分解」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及其权利救济,应重点掌握以下几点:1 具体侵权形态(1) 《著作权法》第 46 条罗列了 11 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只负民事侵权责任。
这 11 种行为只要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侵害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民事责任形式包括住手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限于篇幅与必要性考虑,这里再也不一一列出该 11 种行为,读者可查看所附法条;(2) 《著作权法》第 47 条罗列了8 种严重的侵害著作权行为。
这8 种行为的实施人原则上承担民事责任;但同时伤害公共利益的或者情节严重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见《刑法》第 217、218 条)。
2 不视为侵权的具体形态不视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即《著作权法》第 22 条规定的 12 种“合理使用”方式,详见本书前述相关内容,此处再也不展开。
法律法规条例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李某,男,45岁,某市某镇农民。
2010年,李某看到附近一房地产开发商因征用土地而获得了巨额利润,心生贪念。
同年,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其承包的农用地上建设厂房,用于出租。
至2015年,李某的厂房已出租给多家企业,每年可从中获得租金收入数十万元。
2016年,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李某的厂房,经调查确认,李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厂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
二、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土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恢复原状,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毁坏种植条件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毁坏种植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植被,可以并处罚款;(二)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毁坏种植条件,造成耕地、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案件处理过程1. 2016年,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对李某的厂房进行调查,确认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事实。
2. 2016年,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
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
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
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
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公布日期】1991.05.30•【文号】国家版权局令第1号•【施行日期】1991.06.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发布日期:2002年8月2日实施日期:2002年9月15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991年5月3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二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ⅰ第三条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著作权法和本实施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是:(一)文学作品,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创作、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三)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四)戏剧作品,指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五)曲艺作品,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六)舞蹈作品,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的作品;(七)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八)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九)电影、电视、录像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供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指为施工和生产绘制的图样及对图样的文字说明;(十一)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指地图、线路图、解剖图等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图形或者模型。
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概览
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概览1. 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个人创造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
保护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频发。
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和政策,并对侵权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 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的意义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是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制裁的一种手段。
行政处罚不仅可以消除侵权行为的不良影响,还可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有效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促进创新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3. 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的依据(1) 《专利法》依据根据该法,对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2) 《商标法》依据根据该法,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3) 《著作权法》依据根据该法,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4) 《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据根据该法,对于侵犯商业秘密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可以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根据各国的不同法律法规,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能会有不同的行政处罚依据。
4. 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的种类(1) 责令停产停业描述对于侵权者的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进行暂停。
适用范围适用于严重侵权行为。
(2) 没收违法所得描述没收侵权者获得的非法利益。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侵权行为中获得非法利益的情况。
(3) 罚款描述对侵权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适用范围适用于侵权行为,罚款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 撤销营业执照描述对于侵权者的企业撤销其营业执照。
适用范围适用于严重侵权行为。
5. 结论知识产权侵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很多,具体的行政处罚方式和措施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定。
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侵犯著作权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通常来说,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侵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包括两方面的,即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这其中,侵权人的具体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相关立案标准后,才会以具体的罪名定罪处罚。
那么,侵犯著作权具体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下面,赢了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阐述一下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一、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7)未经表演者许可,以现场直播其表演的;(8)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图书的;(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的录音录像出版的;(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规定: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版权应该如何处罚
侵犯版权应该如何处罚版权所有也算是⼀项专利,我们有时看的电视剧,综艺节⽬或许是购买了版权然后才开始录制的,那么如果侵犯版权该如何是好呢?会有何处罚吗?今天店铺⼩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犯版权应该如何处罚需要看侵犯的具体是什么类型的版权。
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政处罚。
⾏为严重涉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软件著作权是⼀种民事权利,侵犯软件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为:(1)将他⼈软件作为⾃⼰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2)未经软件著作权⼈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3)在他⼈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软件的署名的;(4)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5)未经软件著作权⼈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为。
3、承担民事的⽅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包括停⽌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其中赔偿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式。
侵权⼈应当按照权利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为制⽌侵权⾏为所⽀付的合理开⽀。
如果权利⼈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以下的赔偿。
4、诉讼前的保全措施:追究民事责任,除了软件著作权⼈和侵权⼈⾃⾏协商解决或者通过第三⽅调解解决外,主要通过诉讼的⽅式解决。
为了保障软件著作权⼈有效地追究侵权⼈的民事责任,有以下⼏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1)证据保全。
为了制⽌侵权⾏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可以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著作权纠纷案件⼀般由各中级⼈民法院受理。
(2)⾏为和财产保全。
软件著作权⼈有证据证明他⼈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为,如不及时制⽌,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权利⼈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有关部门⾏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5、⾏政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
著作权侵权有直接侵权、第三人责任、违约侵权和仅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等等。
民事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
综合法律责任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邻接权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行政处罚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
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罚款;
4、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版权管理机关可根据侵权事实所造成的后果,即侵权行为对被侵权人和对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大小,决定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处罚。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是十分严格,所以我们要做好版权保护,如果您有版权登记的需求或者疑问都可以咨询汇桔网,汇桔网的专业人士会为您提供最优的版权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