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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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道路运输行业

协会章程

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英文名称:Guang-zhou Association of Highway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英文缩写:GAHTI。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广州地区道路运输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为全行业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学术研究、信息交流服务,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活动地域为广东省广州市。

第六条本会住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沟通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管

理,承办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有关企业资质评估和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五)开展全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的调查、收集、研究和整理工作,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和标准以及行业管理立法等方面的建议。

(六)协调会员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关系,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系和业务交流,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及时提供和通报国内外经济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组织专业性的交流活动,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及有关方面服务,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七)组织本行业的技术开发和业务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八)加强行业经济技术理论探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组织与行业发展有关的课题研究。兴办本行业生产、技术方面的有偿服务。

(九)发展与国内外同类社团组织的联系,开展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本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十)倡导行业正气、反对不正当竞争,组织行业从业者制定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

(十一)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经营的情况,加强与各部门、社会集团的联系,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编辑行业刊物和网站平台资料,传播行业信息,宣传企业形象。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从事道路运输业的个体运输业户、专业运输业户(包括其分支机构)和相关行业的单位。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经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四)按规定办妥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

(四)对本会各项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要求本会帮助解决符合本会宗旨的有关问题。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推选有责任感、在行业内资历较深的企业代表作为会员企业代表人;会员企业代表人如因工作调动等情况难以继续任职的,原会员单位应向秘书处提交调整报告。

(五)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

(六)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500元;

(五)客运、旅游、租赁、驾培企业、散体物料运输企业。按营运车台计:100 台以上每年会费2500元;51 台至99台每年会费元;50 台以下每年会费1500元。

货运企业。普通货物、物流。按营运车台计:100 台以上每年会

费2500元;51 台至99台每年会费元;21 台至50台每年会费1500 元;11台至20台每年会费800元:6台至10台每年会费600元;6 台以下每年会费400元;个体运输业户每年会费100元;

(七)客运站场:一级站场每年会费2500 元;二级站场每年会费元;三级站场每年会费1500元;

(八)货运市场:每年会费2500元;

(九)货运市场内配载业户每年会费300元(如配载业户有运输货车经营则按营运货车计收会费);

(十)其它:与本运输行业相关社团单位等每年会费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会员如有严重损害本会利益和声誉,严重违返本章程以及行业共同达成的行规行约的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会员因转产、停业、破产,其会籍相应自然取消。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本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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