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GMP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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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美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GMP)
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210.1 cGMP法规的地位 (2)
210.2 cGMP法规的适用性 (2)
210.3 定义 (2)
211-A- 总则 (4)
211-B- 组织与人员 (4)
211-C- 厂房和设施 (5)
211-D- 设备 (7)
211-E- 成份、药品容器和密封件的控制 (8)
211-F- 生产和加工控制 (10)
211-G- 包装和标签控制 (11)
211-H- 贮存和销售 (13)
211-I- 实验室控制 (14)
211-J- 记录和报告 (16)
211-K- 退回的药品和回收处理 (20)
210部分—人用及兽用药品
的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的CGMP
210.1 cGMP法规的地位
(a) 在本部分及21CFR 211—226部分中陈述的法规是在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中使用的现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使用的设施或控制的最低标准,以保证该药品符合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对安全性的要求,具有均一性和效价(或含量)并符合或代表其生产过程的质量及纯度等特征。
(b) 凡是在药品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过程中存在任何不符合本部分及21CFR 211—226部分中陈述的法规的药品,依据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501 (a)(2)-(B),该药应被视为劣药,同时导致该事故发生的负责人应受相应的法规的制裁。
210.2 cGMP法规的适用性
(a) 本部分及21CFR 211—226适用于普通药品,21CFR 600—680适用于人用生物制品,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上述两者之间应该是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取代。如有上述两部分的法规不适用的药品,则可用特定的具体法规来替代。
210.3 定义
(a) 在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部分中包含的定义和解释、说明适用于21CFR 211—226部分中的术语。
(b) 下面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部分及21CFR 211—226。
(1) 法(Act)
指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修订版(21 U.S.C 301 et seq.)。
(2) 批(Batch)
指在规定限度内,按照某一生产指令在同一生产周期内生产出来的,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的一定数量的药品或其它物料。
(3) 组分(Component)
指用于药品生产的所有成份,包括那些未在药品中出现的成份。
(4) 药品(Drug Product)
指成品制剂(如:片剂、胶囊剂、口服液等),通常含有一种活性成份并伴有非活性成份(但不是必需的)。本术语也包括不含有活性成份但作为安慰剂使用的成品制剂。
(5) 纤维(Fiber)
指长度大于其宽度的3倍的任何微粒状污染物。
(6) 无纤维脱落的过滤器(Non-fiber-releasing filter)
指任何经过适当的预处理(如清洗或冲洗)后,不会将纤维脱落到已过滤的组分或药品中的所有过滤器。所有含石棉过滤器均被认为是有纤维脱落的过滤器。
(7) 活性成份(Active Ingredient)
是指所有用于保证药物活性或其他在疾病的诊断、治愈、缓解、治疗或预防中起直接作用,或影响人或其他动物身体结构或功能的组分。本术语包括那些能承受药品生产中的化学变化和为了保证其指定的活性或作用以一种经调整的形式存在于药品中的组分。
(8) 非活性成份(Inactive ingredient)
指不同于“活性成份”的其他组分。
(9) 中间产品(In-process material)
是指所有经制备、复合、混合或由化学反应得到的用于药品生产或制备的物料。
(10)批(lot)
指一批或是一批中特定的均一部分,在指定的范围内具有相同的性质和质量;或者若为由连续的生产过程制造出的药品,“批”指在单位时间或单位数量生产出的特定的、均一的部分,并且确保该部分在指定的范围内具有均一性质与质量。
(11) 批号(Lot number, control number,batch number)
指由字母、数字、符号或他们的组合组成,由此可确定某批药品或物料的生产、加工、包装、贮存或销售的情况。
(12) 药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或贮存(Manufacture, processing, packing, or
holding of a drug product)
包括药品的包装和标签操作、检验、质量控制。
(13) 药用物料(medicated feed)
指在21CFR 558.3中定义的B型和C型药用物料。该物料含有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g)部分中定义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药物,药用物料的生产应符合21CFR 226部分中的要求。
(14) 药用预混合料(medicated premix)
指21CFR 558.3中定义的A型药用物质。该预混合料含有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201(g)部分中定义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药物。药用预混合料生产应符合21CFR 226部分中的要求。
(15) 质量控制部门(Quality control unit)
指由企业任命负责质量控制相关责任的任何人员或组织机构。
(16) 含量或效价(Strength)
指:
(Ⅰ) 原料药的浓度(如:以重量/重量、重量/体积、单位剂量/体积为基础);和/(或)
(Ⅱ) 活性(效价)也即由适当的实验室检测或由足够的临床数据得出的指定的药品治疗活性(如:可表达为对照于某标准的单位的术语)。
(17) 理论产量(Theoretical yield)
指在生产、加工或包装某种药品的任一适当阶段中,并且基于所使用的组分的数量在实际生产中无任何损失或错误的情况下,应能生产的数量。
(18) 实际产量(Actual y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