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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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5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63号),为了确保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龙岩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简况龙岩市经国家核准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共8个,面积1107公顷。

其中省级开发区2个,面积500公顷;省级工业园区6个,面积607公顷。

作为城镇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点区域,我市省级开发区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产业升级、区域发展的推动器和科技创新基地。

现各工业园区正朝着“产业集聚、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集约用地”的方向发展。

二、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依据(一)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开发区外延扩大、用地粗放的局面,建立集约高效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模式,促进开发区(工业园区)低效用地挖潜,提高开发区(工业园区)用地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与长效机制,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

(二)评价目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旨在通过基础调查、分析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全面掌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推动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利用管理基础信息建设,为开发区(工业园区)扩区升级审核、动态监控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三)评价依据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08〕145号)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5、《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8〕263号)6、城镇地籍调查有关矢量数据和制图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龙岩总体规划

龙岩总体规划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 本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12.12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3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 .................................................................................................................................... 5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5 市域产业发展规划 ...................................................................................................................................11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 13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 16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18 市域公用工程规划 .................................................................................................................................. 19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 23 市域环境保护规划 .................................................................................................................................. 24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 26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闽政文〔2024〕117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龙政综〔2024〕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龙岩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厦漳泉都市圈,用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机制、我省山海协作机制,大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智慧城市、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

二、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

到2035年,龙岩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6.17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390.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控制数;用水总量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指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9.10•【字号】龙政综〔2015〕233号•【施行日期】2015.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5〕2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岩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5年9月10日龙岩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特提出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到2020年智能装备制造业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全市形成2家省级以上骨干智能装备企业。

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到2020年全市累计实施“机器换工”1000台(套)以上,建设3个以上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大中型企业得到普遍推广应用。

力争到2020年,各县(市、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等单位智能装备制造业实现目标如下: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新罗区分别实现产值25亿元以上,上杭县、长汀县、漳平市分别实现产值10亿元以上,永定区、连城县、武平县、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分别实现产值6亿元以上;各单位形成1家以上市级骨干智能装备企业,累计实施“机器换工”100台(套)以上,建设1个以上市级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

二、实施重点1.推动智能化改造。

推动数字化控制技术在各类装备上的应用,提升装备数控化水平。

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机械、汽车、冶金、建材、化工、轻工、食品、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加快稀土、食品、印染、民爆、危化品等行业智能检测监管体系建设。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

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综[2012]523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9.29【实施日期】2012.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2〕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关于支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经龙岩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2年9月29日关于支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龙岩高新区)经省政府闽政文〔2012〕270号文批准设立。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龙岩高新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1.充分认识建设龙岩高新区的重要意义。

建设龙岩高新区是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加快建设龙岩高新区,有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龙岩、创新龙岩建设;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经济能级和辐射带动力;有利于利用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平台,改善创业环境,使我市发展模式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对加快龙岩崛起,实现革命老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意义重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加快建设龙岩高新区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迅速形成举全市之力推进龙岩高新区建设的工作局面。

2.明确高新区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战略定位立足龙岩现有的优势产业基础,发挥龙岩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先进制造和新材料两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把龙岩高新区打造成为闽粤赣边新的经济增长极;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龙岩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规模效应,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资源聚集,加速重大科技成果的引进及落地转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资源高效利用,把高新区打造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行区;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地建设高新区,实现高新区耕地保护和工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的良性双赢格局,把高新区打造成为产业龙岩、创新龙岩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8•【字号】龙政办〔2020〕96号•【施行日期】2020.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龙政办〔2020〕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8日龙岩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打造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引擎,结合龙岩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战略机遇,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安全保障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以新基建带动新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大基础支撑。

(二)行动目标到2022年,新网络、新技术、新算力、新安全、新融合、新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

初步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智能、泛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5G网络基本实现全市覆盖,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土楼云谷大型数据中心、区块链服务网络(BSN)龙岩城市节点投入运行。

——融合基础设施广泛赋能。

龙岩规划图

龙岩规划图

龙岩规划图龙岩是位于中国福建省西北部的一座城市,是福建省的第三大城市。

龙岩自古以来就是一座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

为了全面发展城市经济,改善居民生活和提升城市形象,我们制定了一份龙岩规划图。

一、交通规划:1. 建设现代化交通网络,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打造高速公路、高铁、城际轨道交通等快速通道,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连接,方便人员往来和物资流通。

2.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增加公交车辆数量,完善公交线路网络,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建设地铁站点,方便市民出行。

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建设自行车专用道。

二、城市建设规划:1. 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

加强城市景观建设,美化市区主干道和公共空间。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文化底蕴。

加强城市绿化,增加公园绿地和植物景观,提供更多休闲娱乐场所。

2. 发展经济特色区域。

根据龙岩的经济优势和特色产业,打造相应的特色区域。

例如,发展石材加工产业,建设石材产业基地。

发展农村旅游业,提升农民收入。

三、教育和医疗规划:1. 提高教育水平,建设优质教育资源。

增加学校数量,完善教育设施。

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和教育环境。

加强职业教育,培养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

2. 加强医疗卫生建设。

增加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数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四、住房和社区规划:1. 建设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

增加中低收入住房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住房。

完善租赁市场,提供多样化的租赁住房选择。

加强居民安居工程,改善住房条件。

2. 建设宜居社区。

完善社区设施,提供便民服务和公共设施。

加强社区管理,维护社区安全和卫生。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业余生活。

以上是我们制定的关于龙岩规划图的主要内容,我们将以此为指导,全力推动龙岩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岩经济开发区与龙州工业园区整合并扩区的批复-闽政文[2010]19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岩经济开发区与龙州工业园区整合并扩区的批复-闽政文[2010]19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岩经济开发区与龙州工业园区整合并扩区的批复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龙岩经济开发区与龙州工业园区整合并扩区的批复(闽政文〔2010〕19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龙岩经济开发区与龙州工业园区整合扩区并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龙政综〔2009〕360号)悉。

经研究,同意龙岩经济开发区与龙州工业园区整合并扩区。

整合扩区后的龙岩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6.79平方公里,其中已建成区面积12.96平方公里,分为四个片区:东肖片区,规划用地面积5.25平方公里,西起黄邦山,东至福三线,北以漳龙高速公路为界,南接福三线;张白土片区,规划用地面积4.87平方公里,南起工业西路,北至黄竹坑村,西以规划北三环路为界,东接龙腾路;东宝山片区,规划用地面积2.84平方公里,东起东宝山,西至龙津河,南接旧省道203线,北以龙岩造纸厂为界;高陂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3.83平方公里,东至双永高速,西至上洋山,南至黄田村,北至平寨村。

整合扩区后,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创新体制机制,严格按照龙岩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绿化等要求组织开发建设;要进一步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要配套完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加强对入园企业的环境管理,真正把开发区办成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

福建省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五日——结束——。

龙岩市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龙岩市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龙岩市城乡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构建以中心城市为龙头、县域城市为支撑、广大乡村为基础,具有龙岩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坚持“多规合一”,突出生态绿色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方向,科学确定“三纵两横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的城镇体系、“一带一核三区六点”的农业生产、重点保护“三屏四廊”生态保护三类空间格局的适度规模和比例结构,建立市县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

统筹规划全域山、水、林、田等各类要素布局,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二、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

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按照“一市两区三组团”“5+N”等重大布局,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

支持城镇高效集聚经济和人口、保护基本农田和生态空间,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体系。

三、强化空间规划监管。

因地制宜对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制定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强化各类规划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动态监督,形成“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监管模式。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中心城区主要划定城市黄线、绿线、蓝线、紫线管控范围。

推动市域协同发展坚持市区联动发展,深化“一市两区三组团”发展格局,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发展特色县域城市,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建设单位:福建龙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时间:2022年1月1.1 规划概述1.1.1 规划范围与年限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龙岩中心城市的北部和南部,包括四个片区:张白土片区位于中心城市西北部,规划范围南起工业西路,北至黄竹坑村,西以规划北三环路为界,东接龙腾路,用地面积约4.87 km2;东宝山片区位于中心城市东北部,规划范围东起东宝山,西至雁石溪,南接旧省道203线,北以龙岩造纸厂为界,用地面积约2.84km2;东肖片区位于中心城市西南部,规划范围西起黄邦山,东至福三线,北以漳龙高速公路为界,南接福三线,用地面积约5.25 km2;高陂片区位于东肖片区西南部,东至双永高速,西至上洋山,南至黄田村,北至平寨村,用地面积约13.83 km2。

总用地面积约26.79 km2。

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其中2022-2022年为近期,2022-2030年为中远期。

1.1.2 规划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性质定为:海峡西岸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平台、龙岩中心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升级的运输机械基地、工程机械先进制造和出口基地、环保设备制造基地、龙岩的产业中心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开发区建设用地拓展规模控制在26.79km2,人口规模约为12万人。

1.1.3 空间结构和布局开发区总体结构为“一区四片”,包括张白土、东宝山、东肖及高陂四个片区,具体四个片区也进行以下空间结构规划:①张白土片区规划为“一心五区”的用地结构。

一心: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

六区:即居住配套区、环保机械区、工程机械区、运输机械区和仓储物流区。

②东宝山片区规划为“一线五区”的用地结构。

一线:即省道福三线。

五区:工程机械区、二个机械产业区、电子产业区和居住配套区。

③东肖片区规划为“一线五区”的总体空间格局。

一线:南北向的龙腾路,两侧主要为综合公建和行政办公用地。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一、规划背景龙岩市作为福建省的重要城市之一,经济发展迅速,为了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龙岩市决定成立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规划旨在制定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包括区域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功能规划、交通规划等内容。

二、区域定位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龙岩市中心城区东南部,总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是龙岩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开发区紧邻高速公路和铁路,距离龙岩市中心仅10公里,距离福州市仅200公里,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三、发展目标1. 经济目标:到2030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成为福建省的重要经济增长极,实现年均GDP增长率超过10%。

2. 产业目标: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城市目标: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水平。

4. 环境目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的开发区。

四、空间布局1. 功能分区:根据不同的发展需求,将开发区划分为产业功能区、商务功能区、科研教育区、生态保护区等不同的功能分区,合理规划土地利用。

2. 产业布局:将重点发展的产业集中在产业功能区,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园、现代制造业园等,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3. 居住区规划:合理规划居住区,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

4. 商务区规划:规划商务功能区,建设商务中心、商业街区等,提供商务服务和商业配套设施。

五、功能规划1. 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吸引国内外优质企业落户。

2. 教育规划:建设教育园区,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3. 科研规划:建设科研园区,吸引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创新。

4. 生态保护规划: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的开发区。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文字号】龙政综[2018]82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5.17【实施日期】2018.05.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18〕82号)新罗区、永定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的通知》(岩委〔2017〕59号)精神,为加快推进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发展,逐步实现“区内事区内办结”的目标,经研究,决定由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依法负责实施26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其中13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法委托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

新罗区、永定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做好事项指导培训,协调开通端口等工作。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及时制定办理规程和办事指南,研究制定高效便捷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

委托事项要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办理,委托行政机关要加强对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委托事项的监督检查,并对事项办理后果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处理。

附件:1.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负责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委托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龙岩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17日附件:1.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负责实施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18〕202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18〕202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18〕202号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8〕1号)要求,现就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机构1.调整充实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调整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林兴禄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黄庆辉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严承龙市政府办副主任温永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成员:陈金龙新罗区政府区长陈荣水永定区政府区长林旭市发改委主任蓝福元市卫计委主任罗初辉市教育局局长郑锦兴市财政局局长陈学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郑洪市住建局局长陈达兴市环保局局长俞开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田华市林业局局长林旭市水利局局长王汝彬市文广新局局长林祝荣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李金波市人口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吴德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胡建峰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饶瑛浩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2.下设景观艺术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景观规划总体水平,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景观艺术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黄庆辉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严承龙市政府办副主任温永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成员:罗初辉市教育局局长陈达兴市环保局局长郑洪市住建局局长俞开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林旭市水利局局长王汝彬市文广新局局长陈峰市园林局局长3.聘请部分规划建设专家学者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为切实加强龙岩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增强城市规划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8〕1号)要求,特聘请21名规划建设专家学者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名单如下:李奕坚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主任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谢大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倪志宏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陈川良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邱增锋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张扬帆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吕国梁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蒋建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图所高级工程师张锦华龙岩美术馆副馆长美术高级教师曾宪华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唐彩章市交通运输局副科长高级工程师陈善棠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罗芳侯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教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翁平龙岩市新罗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王永昌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委高级教师钟德彪闽西日报社主任编辑陈宜春原市新世纪施工图审查所所长高级建筑师钟钢生市施工图审查所高级建筑师雷强市第二建筑设计院高级建筑师陈东强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高级工程师梁明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客座教授4.聘请部分群众代表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公众代表成员为促进公众参与规划制定,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8〕1号)要求,聘请8名公众代表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公众代表成员,名单如下:孔雪妹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金星福建闽地建筑设计院龙岩分院院长邱星福建雁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晖曹溪街道龙钢社区主任廖江和新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刘标福建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龙岩分公司总经理高燕柱龙岩市成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林蔚俊普通市民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及景观艺术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均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9•【字号】闽政文[2012]463号•【施行日期】2012.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闽政文〔2012〕46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请示》(龙政综〔2012〕360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实施区域协同、城乡统筹、新型产业化、生态持续、文化提升等发展战略,逐步把龙岩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西部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红色、客家文化生态城市。

三、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合理安排市域产业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和设施共享,实现与周边地区的协调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做大做强中心城区,特色化发展中心镇,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同时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科学引导城市空间发展。

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达到11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公里以内。

逐步优化完善主城区功能结构,增强服务带动功能,推进各类工业园区的空间整合,促进城市、产业协调布局。

五、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龙岩交通枢纽优势,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构建厦漳泉龙交通网络,提高区域交通的可达性与便利性。

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加强主城区和新城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形成系统完善、可达性高的道路系统。

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完善中心城区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4•【字号】龙政综〔2016〕116号•【施行日期】2016.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4日龙岩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精神,推动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0年,引进共建“国字号”研发机构或平台1-2家,建设国家级学会等会企协作创新平台10家,在本市大中专学校和科研院所建设5家高水平技术应用机构,建设2家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众创空间、孵化器分别达40个、30个、20个、16家、20个、15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家;虚拟研究院产业技术分院1-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120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50家;全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8%;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55人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4.5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0%。

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教育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教育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年)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教育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16•【字号】龙政综〔2016〕268号•【施行日期】2016.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教育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年)的通知龙政综〔2016〕268号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龙岩中心城区教育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年)》已经龙岩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6日龙岩中心城区教育规划布局方案(2016—2030年)为优化教育设施资源配置,加快建立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的多层次的教育服务体系,综合考虑城市远期人口和居住用地的规模和分布、生源、人口密度、交通等因素,在现有教育设施布局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配置各类教育设施。

规划近期2015年,龙岩市城市人口为50万人;规划中期2020年,龙岩市城市人口为60万人;规划远期2030年,龙岩市城市人口为110万人。

2016—2030年龙岩中心城区、新罗区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教育项目规划如下:一、现状分析(一)基本情况1.中心城区主城区现有公办普通高中计7所,合计204 个班级,学生10059人;初中18所,合计341个班级,学生16653人;小学47所,合计830个班级,学生42597人;公办幼儿园16所,民办幼儿园130所,合计146所。

近年来,根据中心城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审批要求共配建幼儿园19所,其中:已建成待移交10 所,已批未建9所。

2.主城区范围内2015年幼儿园、2016年中小学招生登记情况如下:(1)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36228人,公办幼儿园计划招生1710人,实际登记报名人数2149人,净增加439人,与招生计划相比学位缺额较大。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编制过程2004年10月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

福建省住建厅于2010年4月27日主持了召开《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8-2030)》评审会,原则通过总体规划纲要。

我院根据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11年1月5日在龙岩再次征求省住建厅王建萍总规划师、规划处洪榕处长及省内规划专家意见。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2011年5月1日通过闽西日报和政府网站将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体规划修编(草案)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同时将纲要简本征求新罗、永定、上杭县政府及市直部门意见。

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编制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于2011年5月26日通过龙岩市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

第一章规划总则一、规划目的为适应龙岩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有效的指导城市建设,促进城乡统筹,特此编制《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编制背景1、科学发展观与城乡统筹的新思路;2、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3、厦漳泉龙城市联盟的形成;4、区域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5、龙岩城市发展的现实需求。

三、规划期限近期:2010-2015年,远期:2016-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四、规划的空间层次1、市域城乡统筹规划范围龙岩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19050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龙岩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新罗区所有街道和红坊、雁石、江山、大池、小池、白沙、苏坂、万安八个乡镇;永定县的高陂、坎市、培丰和虎岗四个乡镇;上杭县的古田、蛟洋和步云三个乡镇,总面积2964平方公里。

3、中心城市范围包括龙岩主城区、高坎、龙雁和古蛟新城区,远期建设用地面积约 132平方公里。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五、发展目标将龙岩建设成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健全,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海西经济区西部中心城市。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的通知龙政综〔201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加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1.鼓励新建工业项目。

对企业新建工业项目及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市外搬迁转移到市内的工业项目,上年度生产性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鼓励企业智能化技改。

对机器换工、智能化改造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进行改造提升的项目,上年度生产性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列入市“双培育”行动计划的工业龙头企业和上年度设备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百家成长型中小微工业企业实施的项目,按4%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促进企业成长壮大3.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对年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统计年报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2%以上,且实现税收总额增长4%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4.支持企业成长上规。

对统计快报、年报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

属于市级固定收入的企业以及新罗区、永定区、龙岩经开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的企业,按上述相应标准的12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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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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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简本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建设单位:福建龙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时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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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规划概述
1.1.1 规划范围与年限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龙岩中心城市的北部和南部,包括四个片区:张白土片区位于中心城市西北部,规划范围南起工业西路,北至黄竹坑村,西以规划北三环路为界,东接龙腾路,用地面积约 4.87 km2;东宝山片区位于中心城市东北部,规划范围东起东宝山,西至雁石溪,南接旧省道203线,北以龙岩造纸厂为界,用地面积约2.84km2;东肖片区位于中心城市西南部,规划范围西起黄邦山,东至福三线,北以漳龙高速公路为界,南接福三线,用地面积约 5.25 km2;高陂片区位于东肖片区西南部,东至双永高速,西至上洋山,南至黄田村,北至平寨村,用地面积约13.83 km2。

总用地面积约26.79 km2。

规划期限为 -2030年,其中 - 为近期, -2030年为中远期。

1.1.2 规划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性质定为:海峡西岸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平台、龙岩中心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升级的运输机械基地、工程机械先进制造和出口基地、环保设备制造基地、龙岩的产业中心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开发区建设用地拓展规模控制在26.79km2,人口规模约为12万人。

1.1.3 空间结构和布局
开发区总体结构为”一区四片”,包括张白土、东宝山、东肖及高陂四个片区,具体四个片区也进行以下空间结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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