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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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量:对湖泊水库进行现场查勘,并布设监测站网, 编制水质富营养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实施包括样品采集、运 输、样品前处理、样品测试及提交成果报告等。按照水利部 水文局的有关要求,在每年的4~9月份气温较高藻类易发期 间,每月监测一次,如果藻类超过临界值时,需要加密监测, 每旬或每周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总磷、总氮、叶绿素α、 高锰酸盐指数、透明度、藻类、藻毒素。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第四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 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 审核、批复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五条 财政部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是绩效目 标管理的主体。
第六条 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是纳入中央部门预算 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二章 绩效目标的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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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办法 1、2011年4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 预[2011]285号)绩效评价、绩效报告等 2、2013年4月: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 预[2013]53号) 取代(财预[2011]285号)附件2 绩 效指标评价框架部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 出、财政预算 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投入、过程、产出、 效果 3、2015年5月: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 预〔2015〕88号)取代(财预[2011]285号)第三章 绩效目标部分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三)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财预〔2015〕8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 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 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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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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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4月: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 预[2013]53号)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3)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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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5月: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 预〔2015〕88号)5章34条 (1)总则 (2)绩效目标的设定: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 (3)绩效目标的审核: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 (4)绩效目标的批复、调整与应用:谁批复预算, 谁批复目标 (5)附则
第七条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中央部门或其所属单位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 目标并向财政部或中央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
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 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 不得申请部门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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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 绩效目标由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设定。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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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业务”项目开支范围 一、国际界河(湖)、省界河段水质水量监测
国际界河(湖)、省界断面的查勘与战网布设;水质 水量监测方案编制;采样与运输;样品前处理;标志购 置;样品测试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二、水功能区监测
水功能区现场查勘与监测站网布设;监测方案编制; 采样;运输;标样购置;样品测量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六、水生态系统监测
现场查勘与监测站网布设;监测方案编制;采样;保 存;运输;样品前处理;样品测试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主要工作量:水生态监测分为:生物群落组成监测、水体卫 生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现存量监测、水体初级生产力监测和 生物体污染物残留监测五部分内容: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七、水污染联防动态监测
动态监测站网布设;动态监测方案编制;采样;运输; 样品前处理、样品测试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八、入河污染物总量监测
入河排污口核查;入河排污口监测站网布设;水质水 量监测方案编制;采样;运输;测流;样品前处理; 标样购置;样品测试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九、地下水水质监测
现场查勘与地下水监测站网布设;水质监测方案编制; 采样;运输;样品前处理;标样购置;样品测试;样 品测试;提交成果报告及监测井看护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 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 的认可程度的指标。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 绩效目标申报表是所设定绩效目标的 表现形式。其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内容的相关 信息,纳入项目文本中,通过提取信息的方式以确定 格式(详见附1)生成;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 目标,按照确定格式和内容(详见附2)填报,纳入 部门预算编报说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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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费渠道划分口径自编制2012年预算起执行, 2011年预算不再调整。请各单位在2011年预算复批后, 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项目内容、经费进行清 理,做好现有经费相关内容的划分。在报送2012年新增 需求时,需按本通知口径对现有项目经费进行划转,在 测算新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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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水质监测仪器设备鉴定及运行维护 水质监测仪器设备鉴定及日常运行维护等。 十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自动监测站仪器配制与更换试剂;自动监测站房及仪 器设备看护维修;保障水电供应及网络通讯顺通等。 十六、水质监测车、监测船运行维修 水质监测车、监测船运行与维修等。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 及绩效评价
2020/11/22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纲要
一、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 二、水质监测项目绩效评价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一、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
(一)编制依据
1、2008年5月:水质监测经常性业务费开支范围建议 方案:20项工作内容(工作依据、主要工作内容、主 要工作量)
(二)预期效果,是指上述产出可能对经济、社 会、环境等带来的影响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或项目受 益人对该项产出和影响的满意程度等。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第十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 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 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一)在水质监测项目中编列的工作内容:
1、包括水功能区(含省界、各类水功能区)、饮用 水水资源常规水质监测在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常规水 质监测。
水质监测内容包括按照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 标准应展开的水质监测项目,生物指标和其他有毒有 机物水质监测。
2、地表水、地下水常规监测涉及的水质监监测测项目技预算术编制规及绩效范评价管
并据以填制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如本单位开展的经常性业务工作开支内容确有与本次 制订的范围不符的,应详细说明原因和具体开支内容, 据实填报。
二、考虑到实际工作需要,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可
少量安排与项目本年度工作内容直接相关的研究和业
务培训开支,并将研究、培训内容单独说明列示。但
其中利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总规模不应超过该项目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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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印发四项水利经常性业务项目开支范围的 通知(财务预[2008]85号)
在2009年预算编制中试行,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和经常性业务开展情况, 按开支范围的内容逐项明确和细化编制2009年度预算, 就每一相关开支范围的具体工作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二)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中编列的工作内容: 1、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指除水功能区常规水质监测、 监测技术规范管理以外的其他监督管理。 2、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及管理费用,包括排放 污染物质监测、入河排污口附近受污染水域水质监测 和污水排放量监测及其监督管理发生的费用。 3、突发事件应急水量、水质监测,以及其他应对突 发事件的管理费用,包括突发事件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等危害影响判定监测、预警监测和对照断面水质水量 监测及其管理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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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明确水质监测类业务经费预算编报口径的 通知(财务预[2011]24号)
为了解决我部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和水质监测项 目经费支出中存在的业务交叉问题,规范预算管理, 部财务司商水资源司、水文局对可能存在交叉的部分 水质监测类业务预算编报口径进行了明确,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பைடு நூலகம்及绩效评价
5、2011年7月: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预[2011]416号) 6、2012年9月: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 (2012-2015年)》的通知(财预[2012]396号) 7、2013年4月: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 预[2013]53号) 取代(财预[2011]285号)附件2 绩 效指标评价框架部分 8、2015年5月: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财 预〔2015〕88号)取代(财预[2011]285号)第三章 绩效目标部分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1、2011年4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 预[2011]285号)8章37条 (1)总则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3)绩效目标 (4)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5)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 (6)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7)绩效评价结果及应用 (8)附则
2、2008年7月:关于印发四项水利经常性业务项目开 支范围的通知(财务预[2008]85号):水政执法监督 业务、水质监测业务、水土保持业务、水资源管理业 务
3、2011年2月:关于明确水质监测类业务经费预算编 报口径的通知(财务预[2011]24号)
4、2014年7月:水质监测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 (水财务[2014]253号)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中央部门项目 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中央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 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 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部。
第九条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 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
主要包括:
(一)预期产出,是指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 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
三、饮用水源地监测(含地下水水源地)
现场查勘与监测网站布设;跨流域调水水质监测方案 编制;采样;运输;标样购置;样品前处理;样品检测 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四、跨流域调水监测
现场查勘与监测站网布设;跨流域调水水质监测方案 水质监测项目预算编制及绩效评价
五、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监测
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监测点现场查勘与监测站网布设; 监测方案编制;采样;运输;样品前处理、样品测试 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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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质监测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水财务 [2014]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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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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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质监测项目绩效评价
(一)相关制度办法 1、2005: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 行)(财预[2005]86号) 2、2009年6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 预[2009]76号) 3、2009年10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 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 号) 取代(财预[2005]86号) 4、2011年4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 预[2011]285号)废(财预[2005]86号)、(财预 [2009]76号),取代(财预[2009]390号)
十、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方案编制;采样;运输;样品前处理;标样 购置;样品测试及提交成果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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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要江河湖库底质监测 现场查勘与底质监测站网布设;底质监测方案编制; 采样;运输;样品前处理;标样购置;样品测试及提 交成果报告等。 十二、水质资料整编与信息发布 数据记录与整理;资料整、汇编;资料保存及输入数 据库;水源信息发布等。 十三、实验室计量认证 编制质量体系文件,进行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和管理 评审,标样购置,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和考核工作,接 受国家计量认证评审组的评审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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