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服务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方债务

【发布部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9.18

【实施日期】2017.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完善非金融企业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服务的

通知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自律规则》及《关于投资人参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自律规范性文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在交易商协会授权下为相关机构参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提供服务。2016年以来,北金所在协会带领下启动专项机构投资人(以下简称“N+X”)制度全流程线上化项目。目前系统开发与建设已近完成,上线后将实现定向投资人管理、定向信息披露、发行交易控制等新增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与北金所完成协议签署、开设账户后,可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NAFMII平台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