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清单如下:
1. 心脑血管疾病专科
2. 肿瘤专科
3. 神经科专科
4. 儿科专科
5. 内分泌与代谢病专科
6. 妇产科专科
7. 骨科专科
8. 消化内科专科
9. 泌尿外科专科
10.眼科专科
11.耳鼻喉科专科
12.皮肤性病科专科
13.口腔科专科
14.感染性疾病专科
15.康复医学专科
16.介入与放射治疗专科
17.运动医学专科
18.传染病专科
19.重症医学专科
20.麻醉学与疼痛医学专科
这些专科涵盖了临床医学领域中常见的疾病和疾病处理技术。
这些专科的建设旨在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普通外科重点学科评分标准
普通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一、二、三、四、五、。
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pdf
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四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专科规模及设置”占1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8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3.所在医院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并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b5E2RGbCAP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指评估时三年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急诊专业工作5年的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医疗、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学科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p1EanqFDPw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研究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DXDiTa9E3d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RTCrpUDGiT九、本标准中,所涉及提供病历部分,申报医院以相应文件夹形式,存入U盘中,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专科规模及设置1651发展环境(2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10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组织结构完善合理、执行好得10分;每缺一项扣2.5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10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10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5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免疫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免疫科临床重点专科建立工程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局部,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根底条件〞占5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45分,“医疗效劳能力与水平〞占3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立工程应当具备以下根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效劳,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平安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效劳。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局部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开展和梯队建立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一专业开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工程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工程、课题或成果。
变态反应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变态反应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9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75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3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1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成立变态反应独立专科5年以上,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疼痛科病床少于30张单项否决,要求独立病区、独立护理单元、不含其他功能床位。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 中华医学会
17 单病种
质量及
费用
(25) 单病种质量 20 根据疼痛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重点病种如下: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间盘突出症、带状疱疹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诊断与综合治疗
疑难及危重病种诊治能力 60 由医院自行提供6种疑难、危重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10分
常见疑难、危重病种如下: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癌性疼痛、复合颅神经痛、腰背部术后痛综合征、脊柱源性腹痛、脊髓损伤性疼痛、中枢痛、疼痛相关风湿病、腰椎间盘源性疼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变性性疾病、幻肢痛、残肢痛、各类神经源性头痛、脊髓炎性疾病、椎管内病变致急性疼痛、转移癌性疼痛、重度骨质疏松合并其它脏器功能障碍、血管源性疼痛等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500人次以上得5分,499-400人次得4分,399-300人次得3 分,299-200人次得2分,<2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评估前3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少于5000不得分,5000-7000得1分,7000-9000得2分,9000-1.1万得3分,1.1万-1.3万得4分,1.3万以上得5分
12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医院提供评估前3年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在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5分;每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4分,每单项技术推广应用10个单位得2分
13 诊治
能力
(115)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得满分,缺一项,扣3分
运动医学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专业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运动医学科,达到规定的病床规模;2.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3.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4.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6.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7.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统计前3年内有效数据,所有数据加盖公章,留档备查。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与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工作履行职责3年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及相关研究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疼痛科病床少于30张单项否决,要求独立病区、独立护理单元、不含其他功能床位。
7.眼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眼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35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3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申报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角膜病学组A.疑难病种:真菌性角膜炎、眼表化学伤B.危重病种:角膜穿孔、铜绿假单胞菌性角膜炎青光眼学组A.疑难:新生血管性青光眼、先天性青光眼B.危重:急性闭角性青光眼、恶性青光眼白内障学组A.疑难:葡萄膜炎合并白内障、青光眼合并白内障B.危重:过熟期白内障、晶状体脱位伴白内障眼外伤学组A.疑难病种:陈旧眼内异物、外伤性无光感眼B.危重病种:感染性眼内炎、损伤性视神经病变眼整形眼眶病学组A疑难病种:眼眶骨折、甲状腺相关性眼病B危重病种:泪腺腺样囊性癌、眼睑恶性肿瘤眼底病学组视网膜玻璃体病(序号14)A.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复杂性视网膜脱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合并牵引性视网膜脱离B.危重症病例诊治能力:眼内肿瘤、出血性脉络膜脱离眼视光学组A. 疑难病种:复杂散光、接触镜相关的角膜感染;B. 危重病病种:病理性高度近视合并视网膜病变、角膜扩张(角膜屈光手术后)神经眼科学组:A. 疑难病种: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感染性视神经炎B. 危重病种:特发性脱髓鞘性视神经炎、外伤性视神经病变斜视学组:A.疑难病种:先天性脑神经异常支配性眼病(CCDDs)、A型外斜视伴垂直分离性斜视(Helveston 综合征)B.危重病种:疼痛性眼肌麻痹、眶尖综合征眼免疫学组:A.疑难病种:以闭角型青光眼为表现的VKH综合征、真菌性眼内炎B.危重病种: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症、眼内中枢系统淋巴瘤所致的伪装综合症。
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专业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运动医学科,达到规定的病床规模;2.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3.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4.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6.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7.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统计前3年内有效数据,所有数据加盖公章,留档备查。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与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工作履行职责3年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及相关研究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小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小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7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第 1 页共11 页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701 发展环境(1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5分;规划欠合理得3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2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规模(20)床位数15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60张,得12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60张,不得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运动医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5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专业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运动医学科,达到规定的病床规模;2.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3.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4. 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5.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6.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7.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统计前3年内有效数据,所有数据加盖公章,留档备查。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与学术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工作履行职责3年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及相关研究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651 发展环境(5)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2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2 专科规模(20)床位数10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2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分;日间病床1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20张,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条件(40)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评估前3年,投入≥500万元得10分;每少5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1204 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20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5学科带头人(15)学术地位 5中华医学会运动医疗分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运动医学分会担任主委(含现任、候任)得3分、副主委得2分、常委得1分;担任省级运动医疗分会(或运动医学分会)主委得1分;国际学术组织担任主委得2分、委员得1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期刊任副主编以上或国际权威杂志任编委得1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临床能力 5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博士生3名以上得1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1分; SCI收录论著3篇以上得1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1项以上得1分。
6 学科骨干(30)数量 6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6分。
学术地位8中华医学会运动医疗分会或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运动医学分会担任常委得2分、学组组长得2分、副组长得1分;省级学术团体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得2分、担任委员以上职务或学组组长得1分;国际学术组织担任委员得1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或硕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期刊或国际杂志任编委得1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临床能力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2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教学科研水平8 评估前3年,指导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3名得1分;评估前3年, 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每项得1分;评估前3年,SCI收录论著1篇得1分。
计算所有学科骨干平均分为该项得分。
7 医师队伍(15)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大于70%,得5分;比例在50-70%,得3分;比例在50%以下,得1分。
职称结构 5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8 护士队伍(30)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10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年龄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1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9 人才培养(10)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评估前3年,到国外专业进修培训(3个月以上)人次数超过5人次得5分;3-5人次得3分;3人次以下得1分。
三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34010 总体水平(90)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50能够独立开展膝、肩、髋、肘、腕、踝及脊柱微创治疗,每项4分,共28分;开展骨折、脱位、软骨、韧带、肌腱等运动性创伤开放手术,得7分;开展运动康复、运动队服务、赛事医疗保障等,得7分;专业特色显著,有1项或1种以上疾病诊断、诊疗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地位,得8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评估前3年,平均年出院人数大于2000人次得5分;1000—2000人次得3分;低于1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评估前3年,平均年门诊人次大于24000人次得5分;12000—24000人次得3分;低于12000人次,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5 评估前3年,小于7天得5分。
每增加1天扣0.5分。
疑难病例比例25评估前3年,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30%;每下降2%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1 亚专科建设(70)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20有运动医学亚专业设置(按部位以及运动康复等),每个亚专科有独立床位与专业技术队伍,达到4个亚专业,得20分;3个亚专业,得15分;2个亚专业,得10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50列出代表各亚专科水平的一种疾病(每个亚专科提供有代表性技术的病历摘要1-2份),根据病例数、平均住院日、治愈率、医院感染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12 技术特色(4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40对医院提供的评估前3年的5项技术(膝、肩、髋、肘、踝)进行评估,每单项技术的先进性,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得5分;每单项技术的成熟度得3分。
13 诊治能力(90)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30能够独立诊治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后交叉韧带损伤,肩关节不稳、肩袖损伤,髋关节撞击征、髋关节盂唇损伤,肘关节屈曲畸形,踝关节撞击征、距骨剥脱性骨软骨炎,其他软骨损伤等10种主要病种,每种得3分,满分得30分,缺1种扣3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30由医院自行提供3种疑难病种诊疗方案,根据其诊疗方案的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等判断)等综合评分,每种满分得10分。
运动员伤病诊治能力30评估前3年,为国家或省市级高水平运动员服务能力,包括:下运动队服务、运动员临床诊疗、赛事医疗保障等3项,每项得10分,共30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14 创新能力(30)创新项目的数量10评估前3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于2项,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水平102项创新项目(各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5 辐射能力(20)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5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患者比例大于30%或省外患者比例大于25%(直辖市市外患者比例大于25%)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5评估前3年,每年接受进修医师超过30人,得3分;20-30人得2分;10-19人得1分。
评估前3年,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达15个省(区、市)以上得2分,10-14个省(区、市)得1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技术推广项目每年超过2次得5分,不达标不得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5评估前3年,有5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5分,4人次4分,3人次3分,2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医疗质量状况27516 质量概况(80)合理用血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50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病人满意度调查10 评估前3年,满意度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10 评估前3年,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7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单病种质量60根据重点病种(半月板损伤、交叉韧带损伤、肩袖修补、软骨修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单病种费用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8 病区质量(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10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大于95%,得10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10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大于70%,得10分。
甲级病案率15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