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秩序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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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为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根据集团公司《办公秩序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亿达投资公司,所属房地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2 员工形象要求
2.1员工的衣着打扮要整洁、大方、得体,体现职业风格。
2.2男士不得穿无衣领汗衫、短裤,不得蓄须、留长发。
2.3女士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拖鞋,不戴花哨耀眼的头饰、首饰等装饰性物品,不染鲜艳耀眼的发色。
3员工礼仪要求
3.1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良好的坐姿、站姿及走路姿势,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3.2员工在办公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对待同事及客户应主动、热情、大方,态度谦和。
3.3电话铃响三声前应及时接听,接听时应使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并尽量使用普通话。
3.4员工接、拨办公电话要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4办公秩序要求
4.1不得喧哗、窜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接待客人必须在指定的接待区内进行,尽量避免在办公区域接待影响他人办公。
4.2员工在交谈时应保持适宜音量,自觉维护安静有序的工作环境。
4.3员工在办公区内或参加会议时,应把手机设置为振动状态。
4.4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办公区内就餐、吃零食。
5办公环境要求
5.1各企业办公现场的环境卫生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或委托物业公司管理。人事行政部要检查、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履行服务。
5.2各部门内部区域卫生原则上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5.3各种办公设施要摆放整齐、有序。
5.4会议室、会客室、茶水间、卫生间等场所要每日进行清洁。
5.5地毯、门、窗等设施和物品要定期清洁。
5.6窗户明亮,地面清洁无污渍、无纸屑等杂物。
5.7墙面光滑平整,无曝皮、脱落;棚顶无残缺、破损现象,窗台、扶手无浮灰。5.8个人区域(办公桌、椅、柜及电脑等)应每日进行日常整理、清洁,办公室桌面文件要整齐分类,办公区域内各类办公物品要摆放整洁有序。
5.9由公司统一配置的电脑、档案柜、材料柜、衣柜等办公用具上面,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5.10办公区域内的灯、窗、门、锁、电源等由与之临近的员工负责日常开关。员工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闭已无人使用的照明灯。
5.11员工每天要自觉维护大厅、休闲区、会客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6办公设备管理
6.1公司各会议室、会客室等公共区域的设备和物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搬移或擅自使用上述设备和物品。
6.2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所有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要求部门员工妥善使用和管护所属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员工调离本工作岗位或离职前,应将所保管、使用的公司财物完整移交。
6.3个人计算机网络名称、个人计算机IP地址设置、应用软件的安装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安装、卸载软件。
6.4员工应每天及时查看公司办公电子信箱,文件的传输尽量使用电子文本,提倡无纸化办公。
6.5员工使用外来磁盘、移动硬盘前必须先进行查毒和杀毒,并及时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
6.6未经人事行政部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不允许安装、拆卸计算机硬件或其它零部件。
6.7每天下班时要及时关闭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屏。
7电话管理
7.1在公共办公区内,要将台式办公电话铃声调整到最低档位,不准使用电话免提功能。
7.2 私人电话应尽量缩短讲话时间。
7.3员工不得拨打个人长途电话。
7.4公司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承担安全、保卫管理职责的员工也须执行此条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的手机要处于畅通状态。
7.5禁止员工和手机处于分离状态,手机无人接听。
8办公纪律规范
8.1员工要自觉遵守办公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午休不超时。
8.2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聊天、打电脑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3工作时间及午休期间不得在办公场所打扑克、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8.4中午原则上不得饮酒,因接待工作需要可酌情处理。
9安全要求
9.1人事行政部是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人事行政部要定期检查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并及时向违反安全要求的部门和员工提出改正要求、警告和批评。
9.2人事行政部要对办公区域的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物业公司保证安全消防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9.3公司办公区域的紧急通道大门内严禁任何人擅自进入和堆放物品。
9.4严禁擅自改变办公区域内电源线路和增设用电设备。
9.5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6严禁随便使用外来程序及登陆不熟悉的网站。
9.7员工的办公桌、柜内尽量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如存放的现金和物品丢失,公司概不负责。存放重要文件资料的办公桌、柜要及时上锁。
9.8每天下班前,各部门需检查水、电、门、窗等,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灯等设备开关。
9.9办公室及公共办公区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应到公司指定区域吸烟。
9.10公司客人可以在会客室吸烟。
10处罚
10.1员工违反本细则第2条—第4条规定的,对其给予口头批评。
10.2员工违反本细则第5条—第8条规定的,对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10.3员工违反本细则第9条规定的,对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100元处理。
10.4员工有下列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员工分别予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要求员工对公司损失进行赔偿、直至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处理:
1)不能真实地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证件及其他个人资料。
2)不能向公司提供原用人单位提供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与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与原单位没有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并且与原单位存在债权、债务及法律事务纠纷。
3)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影响,并致使公司遭受较大经济损
失的。
4)损毁公司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5)任职期间从事第二职业的。
6)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知识产权的。
7)工作态度松懈,缺乏工作责任感,不能较好完成半年和全年工作目标的。
8)绩效考核结果处于同级别员工中最末位的。
9)工作政绩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10)不服从投资公司或所在公司对员工本人在投资公司体系内部或本公司内部进行岗位调整的。
11)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的。
12)恶意损坏公司财物,公司除了按规定对员工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追索赔偿并辞退该员工,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该员工法律责任的权利。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节的。
12附则
12.1 本制度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12.2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