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学校学生勤工俭学是指在学校允许的情况下,学生通过合法的兼职工作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和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学生勤工俭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探讨学校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一、项目设置学校学生勤工俭学项目的设置应该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学校可以与当地企事业单位合作,提供适合学生勤工俭学的岗位,涵盖不同的领域,如图书馆助管、实验室助理、校园导游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进行项目的设置,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二、岗位发布和申请学校应该建立规范的岗位发布和申请机制。
学校可以在统一的平台上发布岗位信息,包括岗位描述、薪酬待遇等。
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岗位申请,学校则通过综合评价和面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通过公开透明的申请和选拔过程,可以确保学生获得公平的机会。
三、劳动合同和薪酬保障学校学生勤工俭学工作应该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并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薪酬。
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薪酬方面,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报酬标准,确保合理的劳动报酬,以避免学生因工资低廉而受到剥削,影响学生的学业和生活。
四、工时和休息安排学生勤工俭学应该注重合理的工时安排和休息保障。
学校应该规定学生的工作时间,避免过度劳动对学生学习和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同时,学校还应该制定相应的休息安排,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持体力和精力恢复,努力取得更好的学习成绩。
五、工作内容和责任学生勤工俭学应该重视工作内容和责任。
学校应该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向学生进行详细介绍和培训。
学生在工作中应该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不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六、评估和考核学校学生勤工俭学项目应该建立完善的评估和考核机制。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学员和用人单位进行交流座谈,了解学生在岗位上的表现和反馈。
小学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节俭、勤劳的品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特制定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
三、组织机构1.成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勤工俭学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设立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办理。
四、勤工俭学岗位设置1.校内岗位:图书馆管理员、校园绿化员、卫生清洁员、教室管理员等。
2.校外岗位: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家教等。
五、勤工俭学岗位职责1.校内岗位:(1)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借阅、归还、整理等工作。
(2)校园绿化员:负责校园绿化的维护、修剪、浇水等工作。
(3)卫生清洁员: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清洁、维护等工作。
(4)教室管理员:负责教室的日常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2.校外岗位:(1)社区服务: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活动,如义务劳动、宣传服务等。
(2)社会调查:参与社会调查活动,了解社会现状,锻炼实践能力。
(3)家教: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家教服务,提高自身教学能力。
六、勤工俭学工资及补贴1.校内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确定工资标准。
2.校外岗位补贴:根据服务时长和完成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3.勤工俭学工资及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
七、勤工俭学考核与奖惩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完成情况等。
2.考核方式: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优秀学生等荣誉的依据。
3.奖惩措施:(1)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勤工俭学资格。
八、实施与监督1.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3.全校师生共同监督,确保勤工俭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勤工俭学实施及管理方案
勤工俭学实施及管理方案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缓解困难同学的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食堂勤工俭学活动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以获得报酬、培养自立及创业能力为主要目的劳动。
二、指导思想、目的和对象1、食堂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院统一管理,由食堂承包商具体实施,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2、食堂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3、食堂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以自立成才为目的,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偿社会实践活动。
4、食堂勤工助学—勤工是手段,助学是目的。
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学生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和观念,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顺利完成学业。
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且学有余力的高职专科学生及成教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6、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协议,不得参加传销等国家明文禁止的以及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
7、学生私自参加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学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组织管理机构为开展好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成立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后勤处处长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食堂项目经理以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勤工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堂办公室,由食堂项目经理主持工作,食堂项目经理、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干事负责具体工作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服务和协调。
(二)组织管理机构职责1、制定并不断完善我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管理规定,设置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制定报酬标准,建立和管理勤工助学学生档案,推荐和指导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负责报酬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勤工俭学管理制度,采取校内勤工俭学和校外勤工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勤工俭学时间,确保学习和实践兼顾。
第四条学校设立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加强学生的管理与指导。
第五条学生在校内或校外从事勤工俭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章勤工俭学范围和方式第六条校内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学生在校内的图书馆、办公室、实验室等单位的勤工俭学活动。
第七条校外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学生在社会单位或企业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和勤工俭学活动。
第八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方式,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学校通过校内勤工俭学和校外勤工俭学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学生加强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各类勤工俭学资源和岗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相关岗位。
第三章勤工俭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进行全面管理,明确规定学生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岗位,确保学生在实践中获得有效的锻炼和提高。
第十三条学校对校内外勤工俭学单位进行定期监督和考核,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获得有效的教育和锻炼。
第十四条学校对学生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积分管理,对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取得的成果进行确认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四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学生在勤工俭学活动中,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合法权益享有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勤工俭学环境和必要的保险保障,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在大多数学校里,为了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已经成为一项常见的措施。
然而,如何管理和执行勤工俭学计划,使其既能促进学生发展,又能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是学校管理者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的几个关键方面。
一、勤工俭学的目的和价值勤工俭学计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技能。
通过参与勤工俭学,学生可以学习到与课堂学习不同的知识和经验,从而提高综合素质。
此外,勤工俭学还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培养他们的自立精神和责任意识。
二、招募和选拔工作人员为了保证勤工俭学的质量和效果,学校需要制定招募和选拔工作人员的规定。
首先,学校应当明确要求工作人员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学业成绩、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其次,学校可以通过面试、笔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合适的工作人员。
招募和选拔过程应当公开、公正,确保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
三、工作岗位的设立和分配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设立合适的工作岗位。
例如,可以安排学生在图书馆、实验室或校企合作项目中工作。
对于岗位的分配,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能力和需求进行合理安排,避免出现岗位闲置或过度工作的情况。
四、工作时间和薪酬标准学校需要制定工作时间和薪酬标准,确保工作和学业的平衡。
工作时间应当符合学生的学习需要,避免对学术成绩产生负面影响。
薪酬标准应当公正合理,根据岗位难度和工作量确定,同时还要考虑到学生的经济需求。
五、工作内容和培训为了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工作内容和培训计划。
工作内容应当与学生的专业和兴趣相符,既能满足学校的需求,又能让学生有所收获。
培训计划可以包括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等内容,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六、考核和奖惩制度为了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工作,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考核应当公平公正,基于工作成果和能力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到学生的个人特点和困难情况。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生勤工俭学作为一种常见的扶持政策,旨在帮助学生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提供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素养。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明确申请条件首先,学校应当明确学生勤工俭学的申请条件,例如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成绩等。
通过设立门槛,可以确保勤工俭学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同时防止滥用资源。
三、设立管理机构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的申请、审核、安排等工作。
这样可以实现资源的统一管理,避免信息的不对称和申请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
四、建立申请流程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和减少学生的等待时间,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申请流程。
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面试等环节。
这些流程应当透明公正,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有机会申请到勤工俭学。
五、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平衡学业和工作,因此应当尽量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学校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合理安排学生的工作时间,避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
六、合理设置工资标准学生在勤工俭学中所得到的工资应当合理,在平衡学业和工作的前提下,能够体现劳动力价值。
同时,学校也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确保工资的及时发放和公平性。
七、完善工作岗位设置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学习需求,合理设置勤工俭学工作岗位。
这样可以让学生在工作中能够切实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
八、加强工作监管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监管机制,确保学生在勤工俭学中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
监管可以包括定期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学生利益。
九、提供职业指导学校应当为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提供相应的职业指导。
通过开展职业规划活动、提供职业咨询等形式,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规划未来的职业发展。
十、建立奖励和评优机制为了鼓励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并积极努力,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奖励和评优机制。
中职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中职学校的教育功能,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立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和业余制学生。
三、勤工俭学原则1. 勤工俭学应以不影响学生的学业和身心健康为前提。
2. 勤工俭学应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3. 勤工俭学应以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
4. 勤工俭学应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四、勤工俭学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勤工俭学工作。
2. 各系(部)设立勤工俭学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勤工俭学的具体实施。
3. 学生会设立勤工俭学委员会,负责协助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五、勤工俭学项目及内容1. 校内勤工俭学项目:包括图书馆、宿舍、食堂、校园绿化、保卫等岗位。
2. 校外勤工俭学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单位提供的岗位。
3. 勤工俭学内容:主要包括协助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技能服务、参与社会实践等。
六、勤工俭学工作流程1. 学生报名: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兴趣,自愿报名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2. 考核选拔:各系(部)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学生进行考核选拔。
3. 安排岗位:学校根据学生的考核结果,安排合适的勤工俭学岗位。
4. 工作实施:学生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 工作评价:各系(部)定期对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评价,并反馈给学生。
6. 工资发放: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勤工俭学工资。
七、勤工俭学管理制度1.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 学生应按时参加勤工俭学活动,不得无故缺勤。
3. 学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
4. 学生应珍惜勤工俭学机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 学生应维护学校形象,不得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勤工俭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勤工俭学值班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俭学值班管理制度一、学生勤工俭学的意义学生勤工俭学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理念和实践方式,能够锻炼学生的劳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立能力,同时也能够增加学生的社会经验和实践能力。
通过勤工俭学,学生可以在校园中参与各种劳动活动,锻炼自己的技能和能力,培养自己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态度。
勤工俭学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还可以让学生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增强自己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值班管理制度作为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值班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其次,值班管理制度可以维护校园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最后,值班管理制度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团队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值班管理制度的内容1. 值班安排学校在每个学期初制定值班表,确定每位学生的值班时间和地点。
值班时间通常安排在晚上和周末,以保证学生们在课余时间能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
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进行灵活安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有机会参与值班活动。
2. 值班任务值班任务通常包括接待学生来访、处理学生投诉、维护校园秩序、协助教师管理学生等。
学校会对值班学生进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确保学生能够胜任值班任务。
3. 值班考核学校会对值班学生进行考核,评定学生的表现和工作成绩。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可以对值班学生进行奖惩措施,以促进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态度。
4. 值班福利为了鼓励学生参与值班活动,学校会提供一定的值班补贴和奖励措施。
同时,学校还会为值班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学生能够安全和顺利地完成值班任务。
三、值班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1. 制定值班计划学校在每个学期初制定值班计划,确定值班时间、地点和任务。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安排,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参与值班活动。
2. 培训值班学生学校对值班学生进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确保学生能够胜任值班任务。
培训内容包括值班流程、应急处理、沟通技巧等。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和创造能力,让学生在勤工俭学中锻炼自己,同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特制定中学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二、勤工俭学的宗旨勤工俭学是中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在于帮助学生提高劳动技能,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并且让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劳动锻炼,以自食其力,减轻家庭负担。
三、勤工俭学的内容1. 义务劳动:学生在无课或放学后可以自愿参加学校的义务劳动,包括校园环境的整理、植树造景、文体活动的协助等。
2. 校内兼职: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兼职工作,如图书馆管理员、实验室助理、宿舍卫生员等,对学生进行一定的补贴。
3. 校外打工:学校鼓励学生在周末或假期利用课余时间到周边社区或商家打工,学生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得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4. 科技创新项目:学校允许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四、管理和组织1. 学校成立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勤工俭学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2. 学生自愿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校鼓励但不强制。
3. 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需填写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4. 学校建立勤工俭学档案,记录学生的勤工俭学情况,包括参与的活动、工作时长、获得的收入等。
5. 学校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勤工俭学情况,鼓励并支持孩子的勤工俭学活动。
六、奖励和考核1. 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勤工俭学情况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学校将勤工俭学活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在评优时将勤工俭学的成绩纳入考核。
3. 学校将校园义务劳动、校内兼职、校外打工等工作加入到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展记录中。
七、安全保障1. 学校将勤工俭学活动纳入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学生参与校外打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3. 对于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学校将给予帮助和支持,确保学生的安全。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学生勤工俭学是指学生在学习之余,通过工作来减轻经济负担,提供自己的生活费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勤工俭学,提高管理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针对学生勤工俭学管理的相关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资格审核为了保证勤工俭学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对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应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包括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
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可以有效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勤工俭学,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应该规范化、透明化,以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学校可以通过网上招聘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学生可以主动申请,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派遣。
招聘流程要注重平台的建设,方便学生查询岗位信息和申请情况。
三、岗位分配岗位的分配应根据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意愿进行合理安排。
学校可以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为学生提供与专业相关的岗位,使学生既能锻炼专业能力,又能提高自身素质。
四、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是学生勤工俭学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确保工资的及时支付,并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支付过程中应该保护学生的权益,避免工资拖欠等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时间限制学校需要明确规定学生参与勤工俭学的工作时间限制,以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休息。
在时间分配上,应尽量避免对学习产生负面影响,给予学生适当的休息时间,确保身心健康。
六、工作内容监督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学生工作内容的监督。
学生勤工俭学的工作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关,并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学校可以派遣专门的老师或教育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确保学生的工作质量和学习效果。
七、学术支持学校可利用勤工俭学的机会,为学生提供学术支持和指导。
比如,学校可以组织相关专业的教师进行培训,帮助学生提高自身能力和专业技能。
八、意见与建议收集学校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定期开展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政策措施。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念和自强自立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学校勤工助学活动健康开展,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文件印发),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学生,均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以勤工助学名义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申请勤工助学的条件及程序第五条申请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⒈遵纪守法,品德优良;⒉学习认真,成绩合格;⒊经济困难,生活俭朴;⒋服从管理,工作负责;⒌身心健康,团结协作;⒍无违反学校校规校纪现象。
第六条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的录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推荐上岗、竞聘上岗等形式,综合考虑申请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实际表现,根据具体岗位性质,确定上岗人选。
第七条符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高职学生科审核、登记、建档,并根据学生贫困情况及学校分配的勤工助学名额,确定上岗学生名单及岗位,进行全校公示;第八条经高职学生科认定后,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填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岗。
第九条需公开招聘的岗位,由学生科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公布待聘岗位。
勤工俭学国家法律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五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六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的财务、人事、学工、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推进勤工俭学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支持他们将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所得用于助学等,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勤工俭学活动是指好学上进的经济困难学生在就读期间,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利用周末和业余时间,在校内外参加一定量的脑力或体力劳动服务来获得资助用于补充其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活动。
它是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的资助活动,是对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一项重要举措。
2、学院勤工俭学管理机构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
负责对勤工俭学的业务进行指导、审核、组织、实施、管理。
3、勤工俭学活动的指导思想(1)勤工俭学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勤工俭学,积极开展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树立劳动观念,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能力。
(2)勤工俭学作为帮助贫困生尤其是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有效手段。
(3)勤工俭学作为培养学生多种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校内勤工俭学活动1、勤工俭学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学院各部门短期的、临时性的可以由学生承担的工作都可作为学生勤工俭学的岗位。
2、勤工俭学岗位确定的程序(1)学院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定勤工俭学岗位,并对每一个岗位提出具体条件和要求,然后报学院审核。
(2)学院对勤工俭学岗位审核、备案后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然后由通过公告或者网络发布等形式在全院公布,征求岗位合格人选。
三、校外勤工俭学活动1、校外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必须由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若学生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勤工俭学,所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学生按校规、校纪条例予以相应处理。
2、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要鼓励各系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积极联系校外勤工俭学岗位。
3、学院资助管理中心要对校外用人单位(个人)进行考察,严格把关,确保用人单位(个人)的可靠。
一旦岗位确定,必须签署协议后方可安排学生上岗。
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我校勤工俭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
三、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勤工俭学活动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部门、各岗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宣传教育,提高意识的原则。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安全管理职责1. 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安全工作。
2. 教务处:负责对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专业、时间和地点进行审核,确保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关。
3. 后勤管理处:负责提供勤工俭学活动的场所、设备,确保场所、设备的安全可靠。
4. 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5. 学生:遵守勤工俭学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前,需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并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
2. 学生工作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
3. 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时,需佩戴工作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4. 学生在勤工俭学过程中,如遇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5. 学生工作部定期对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
6. 学生工作部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勤工俭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对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目前,勤工俭学成为了大学生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为了帮助学生减轻家庭经济压力,提供实践机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勤工俭学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这些管理办法,并探讨其影响和改进。
一、勤工俭学资源的分配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能力,合理分配勤工俭学资源。
一些学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他们对勤工俭学的需求并不迫切,而一些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通过勤工俭学来支持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因此,学校应该通过评估学生的经济状况和学业情况,确定资源的分配优先级。
二、勤工俭学工作种类的多样化学校应该提供多样化的勤工俭学工作种类,以满足学生不同的兴趣和技能。
不同的学生具有不同的工作能力和意愿,他们可能对不同的勤工俭学工作种类有不同的偏好。
因此,学校应该提供多样的工作岗位,如图书馆助理、教育培训助教、校园讲解员等,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
三、勤工俭学工作时间的管理学校应该合理安排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时间。
一些学生可能参与了过多的勤工俭学工作,导致学习时间不足,影响了他们的学业表现。
而有些学生可能没有参与足够的勤工俭学工作,使得他们无法充分锻炼自己和提高自己的能力。
因此,学校应该通过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时间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在工作和学习之间保持平衡。
四、勤工俭学工资的支付办法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勤工俭学工资支付办法,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一些学生可能遇到工资拖欠、工资低、工资支付不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因此,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加强对相关单位和雇主的监管,确保学生的工资得到及时支付。
五、勤工俭学工作的培训和评估学校应该提供培训和评估机会,帮助学生提高勤工俭学工作的能力。
一些学生可能对勤工俭学工作缺乏经验和技能,他们需要通过培训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同时,学校还应该对学生的勤工俭学工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帮助学生改进。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管理能力和实践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等。
第三条学校鼓励学生勤工俭学,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分为校内岗位和校外岗位,校内岗位包括助教、实验室助理、图书管理员等,校外岗位包括兼职、实习、暑期工作等。
第六条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课程安排,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的工作时间。
第七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工作前须经过学校的审核和批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按时足额支付。
第九条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的管理单位应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严禁虐待、歧视和超时工作。
第二章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管理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勤工俭学的招聘和录用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合适的岗位,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要对学生勤工俭学岗位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单位和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学生的工作条件和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鼓励学生在勤工俭学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工作档案,记录学生的工作情况和成绩,为学生的发展和就业提供参考。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勤工俭学工作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勤工俭学观念,惩罚那些违纪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学生勤工俭学的宣传和指导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工俭学的宣传和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实习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要组织学生参观勤工俭学岗位,了解各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勤工俭学是指在学习期间进行劳动来获取经济补贴和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的一种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勤工俭学,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管理办法来规范学生的勤工俭学行为。
以下是一些关于勤工俭学管理办法的思考和建议。
第一、勤工俭学的目的和意义勤工俭学作为一种学生实践活动,旨在帮助学生实践社会技能、培养劳动意识和增强自我管理能力。
合理规划勤工俭学的时间和内容,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平衡学习和生活的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勤工俭学的种类和形式勤工俭学的种类和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实验室助理、图书馆助理、教育辅导员等。
学校应该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生的需求,灵活设置勤工俭学内容,同时兼顾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特长。
第三、勤工俭学的报酬和时间安排对于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学校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来制定相应的报酬标准。
同时,需要合理安排勤工俭学的时间,避免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和休息。
第四、招募和选拔勤工俭学学生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募、面试和考核等方式来招募和选拔适合的勤工俭学学生。
选拔过程应该公平、公正,并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五、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纪律和职责勤工俭学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和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学生需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与导师或负责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第六、勤工俭学学生的权益保障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勤工俭学学生权益保障机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可以设立相关的投诉和申诉渠道,及时解决勤工俭学学生遇到的问题。
第七、勤工俭学学生的培训和指导学校需要为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工作技能和实践能力。
学校可以安排工作导师和辅导员来进行个别辅导和指导,以确保学生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任务。
第八、勤工俭学活动的监督和考评学校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对勤工俭学活动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督可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学生反馈等方式进行,以确保勤工俭学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勤工俭学管理办法
勤工俭学岗位管理办法一、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固定岗位是指相对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一般在每学年初或学期初,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经学院各系学生工作审核,期间根据情况可进行调整。
临时岗位是指学生临时参加的劳动岗位,由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2、学院设置勤工俭学岗位应以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为原则,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上岗。
3、申请勤工助学采用组织安排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应聘学生须提前填写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二、勤工助学的基本条件申请勤工助学工作的同学原则上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2.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工作;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有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5.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上岗学生的纪律和要求1、固定岗位上岗学生聘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学期,若要求续聘须重新申请。
凡在聘期期间有过院纪处分,下一学年原则上不再安排上岗。
2、勤工助学岗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或离岗,因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况需变更岗位或离岗的学生,需以书面形式提前提出申请,报学生处勤工助学办公室批准。
3、上岗学生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勤工助学办公室安排和管理,遵守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劳动能力,按时保质完成岗位工作。
4、按时上下班,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缺勤。
凡自动脱岗一次者,取消其当月上岗资格;脱岗两次者,取消一学期上岗资格;对劳动不认真,效率低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扣除其全部酬金,直至取消其上岗资格。
5、对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中,严重违反上岗纪律或校纪校规者,除取消上岗资格。
6、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勤工助学金的发放1、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暂定每周80元,每月发放一次。
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
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一、勤工俭学的基本要求1. 勤奋学习。
大学生应当将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不因工作而耽误课程学习和考试复习。
2. 尊重劳动。
大学生应当尊重自己的劳动,认真对待每一份工作,不懈怠、不偷懒,努力提升劳动技能,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
3. 合理安排时间。
大学生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不因工作而影响正常学习,不因学习而耽误工作。
4.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校园和社会公益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大学生勤工俭学规章制度1. 勤工俭学报名制度。
每学期初,大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与勤工俭学,并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
2. 勤工俭学岗位分配制度。
学校根据学生的课程安排和个人意愿,合理分配勤工俭学岗位,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3. 勤工俭学时间管理制度。
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时间不得超过每周15个小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与勤工俭学。
4. 勤工俭学待遇制度。
学校根据学生工作的性质和时长制定相应的薪酬待遇,鼓励学生勤工俭学,并及时发放工资。
5. 勤工俭学考核制度。
每学期末,学校对参与勤工俭学的学生进行考核,根据学生的工作表现和学习成绩综合评定,给予奖励或惩罚。
6. 勤工俭学管理制度。
学校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勤工俭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勤工俭学的顺利开展和学生的利益得到保障。
7. 勤工俭学宣传制度。
学校定期开展勤工俭学宣传活动,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树立劳动光荣的观念。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的意义和价值1. 培养劳动习惯。
通过勤工俭学,大学生能够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和自律意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 增加社会经验。
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能够接触社会实践,增加社会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打下良好基础。
3. 增加收入来源。
通过参与勤工俭学,大学生能够增加个人收入来源,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4. 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在勤工俭学中,大学生需要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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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四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中心统一组织
和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资助中心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或以勤工助学名义进行各种赢利性活动。
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五条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校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水电费收支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第六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支持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中心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和使用
学校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标准,并负责酬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建立并逐步扩大勤工助学基地,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条各部门可在图书资料室、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和其它岗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部门设置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负责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因特殊原因或特别要求,学校家庭经济困
难资助中心不能安排学生的,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中心同意,可自行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需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安排。
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十一条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校外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和勤工助学专项资金按照1:1的比例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三条勤工助学岗位工资实行按小时计费制。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2小时,每月不超过48小时。
学生的勤工助学工资应根据考勤情况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四条学生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并且为学生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
用人单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用人单位要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工作,若因考勤制度不完善或使用非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中心将不予支付勤工助学岗位工资。
第十五条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首先由用人单位解决问题,然后协商解决。
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本管理本法解释权属学生管理处。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