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汽车哪种情况不能抵扣进项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购买汽车哪种情况不能抵扣进项税?

问:企业购入了两辆机动车,一辆是接送员工上下班用的中型商用客车,一辆是从事货物运输用的卡车。请问,这两辆车取得的都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从2009年1月1日起,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企业购入的机动车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也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但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又规定了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纳税人购入的机动车要对照规定,看是否为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才能决定可否抵扣。

《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列举了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范围,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种,不包括其他类型机动车。所以,这家企业购入的接送员工上下班用的中型商用客车不能抵扣进项税金,而从事货物运输用的卡车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金。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强调是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不能抵扣,如果购入不是自用,而是为了销售,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