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一、奖项设置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旨在激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
根据中学教科研成果的不同类型和水平,设立以下奖项:1. 教师创新教学奖: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的教师,每年评选不超过3名。
2. 学科教研团队奖:鼓励教师组成学科研究团队,开展跨学科教研活动,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2个学科教研团队。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资助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和支持,鼓励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
二、评选标准1. 教师创新教学奖:(1)具有创新教学观念,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果;(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互动性;(3)在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学科教研团队奖:(1)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2)取得了学科教研成果,为学科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3)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1)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前景;(2)能够解决实际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综合素质;(3)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应用效果。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1. 申报程序(1)教师创新教学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个人教学创新工作简报和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材料。
(2)学科教研团队奖:教师团队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团队教研工作简报和学科竞赛成绩、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3)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评审程序(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师组成,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教师创新教学奖、学科教研团队奖和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的获奖名单。
(3)评审结果将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中学老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嘉奖方案中学老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嘉奖方案一、背景介绍教育教学是中学老师工作的核心内容,教育教学成果的考核与嘉奖是对老师工作进行评价和鼓舞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嘉奖机制,既能够激励老师乐观投入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又能够提升学校整体教育质量。
二、考核指标设置1. 教学成果依据同学的课内和课外表现,对老师的教学成果进行评估。
考核指标包括同学学习成果的提升状况、同学综合素养的培育状况、同学的学习爱好等。
2. 教学效果依据同学对教学内容的把握程度、同学对教学方法的接受程度、同学对教学过程的满足程度等来评估老师的教学效果。
通过教学评价问卷、班级争辩会等方式进行评估。
3. 教学创新在课堂教学中,老师是否能够接受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同学主动学习,培育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力量。
通过教学设计、课堂互动等方面来评估老师的教学创新力量。
4. 师德师风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老师在工作中是否留意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表现,是否起到良好的师德师风的示范作用。
评估考核老师的师德师风主要通过学校的师德评议、同学和家长的评价等方式。
三、嘉奖方案制定1. 教学成果优秀嘉奖对在教学成果方面表现精彩的老师,赐予肯定的嘉奖。
嘉奖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供应职务晋升机会等。
2. 教学效果优秀嘉奖对在教学效果方面表现精彩的老师,赐予肯定的嘉奖。
嘉奖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供应职务晋升机会等。
3. 教学创新优秀嘉奖对在教学创新方面表现精彩的老师,赐予肯定的嘉奖。
嘉奖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供应职务晋升机会等。
4. 师德师风优秀嘉奖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精彩的老师,赐予肯定的嘉奖。
嘉奖方式可以是发放奖金,供应职务晋升机会等。
同时,可以将其作为学校的优秀老师代表,进行宣扬和表彰。
四、嘉奖的规章与程序1. 嘉奖的规章(1)考核结果需经过主管部门、专家评审组等多方面审批。
(2)嘉奖应具有肯定权威性和公正性。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模版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模版一、奖励目的和原则为进一步激励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者的创新精神,加强中学教育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奖励办法。
奖励原则:公正、公开、激励、导向。
二、奖励内容和范围本奖励按照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要求,奖励以下内容和范围:(一)优秀教材教辅书籍的编撰与出版;(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的研究与应用;(三)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四)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成果;(五)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成果;(六)其他符合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范围的优秀成果。
三、申报和评审流程1. 申报:申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表》,明确申报奖励类别、内容和成果,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 评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评审结果以匿名形式提交给奖励委员会。
3. 审批: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终审,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 发放:经审核批准后,对获奖者进行发放奖励。
四、奖励评审标准1. 效益:成果对中学教育教学的改进和提高有明显推动作用;2. 创新:成果具有新颖和独特的思路、理念、方法或手段;3. 实用: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4. 影响: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有积极影响;5. 评价:成果经过严谨的评价和测量,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五、奖励方式和措施1. 经济奖励:对获奖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以资助其进一步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改进工作;2. 荣誉证书:颁发获奖证书,表彰获奖者的突出贡献和成就;3. 学术交流:组织获奖者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研讨会等,分享成果和经验;4. 推广应用:对于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推广到其他中学,并给予相关支持和帮助。
六、奖励的责任与义务1. 获奖者有责任和义务将成果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为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助力;2. 获奖者应配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活动和宣传,提升奖励的影响力和更大的社会价值;3. 获奖者应履行相关报告和交流的义务,将获奖成果分享给其他教育教学从业人员,促进整体行业的进步。
初中教育教学成果绩效考核方案
**镇初级中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成果绩效考核方案一、教育教学成果绩效工资总量教育教学成果绩效工资总量为中心校核发到我校的教育教学成果绩效工资总量。
二、教育教学成果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100分)(一)德:1、经查实有以下严重违背师德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不再享受所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有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2)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3)有违规补课的行为;(4)有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5)有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的行为;(6)采取违法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的;(7)有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在社会上造成较坏影响的行为。
以上行为中心校书面通报到人头或要求单位查实至人头,或受镇政府、县教育局及以上单位会议点名或书面点名通报的直接作为严重违背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2、一般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行为实行在教育教学绩效总分中扣分。
出现下列情况,按下列情形和标准在教育教学绩效总分中扣分。
(1)不落实学校集体决议的重要事项的,扣0.2分/次。
(2)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的,或歧视排斥后进生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均扣0.2分/次。
(3)旷工(不假或请霸王假不到岗的),依旷工时长折算课时扣0.2分/节课。
(4)课前饮酒带酒气上课的,扣0.2分/次。
(5)上课(含早晚自习)、监考中接打电话或收发电子信息(紧急联系除外)的,或带小孩、任由小孩进教室(考室)的,均扣0.2分/次。
(6)不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时做与会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带小孩、备课、改作业试卷、抄笔记等,均扣0.2分/次。
(7)违规为学生购买助学校读物、教辅资料,或违规向学生推销物品从中谋取私利的,或违规向学生收费的,均扣0.2分/次。
(8)越级上访,扣0.2分/次。
(9)在工作中对同事污言秽语、或侮辱对方人格、或有学生在场失态发泄、或工作上顶撞管理人员、或同事间打架斗殴,上述行为被校行政会认定的,扣0.2分/次。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奖励方案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奖励方案
背景
中学教师的绩效考核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制定一套绩效考核奖励方案是必要的。
目标
- 激励教师努力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 提高教师的教育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 建立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
方案内容
1. 考核指标
根据教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以下考核指标:
- 学生研究成绩
- 教学质量评估
- 教育科研成果
- 师德师风
2.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一学年,从每年的9月开始至次年的6月结束。
3. 考核方式
综合评估法:将以上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估,采用定量和定性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
4. 奖励机制
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绩效奖金:根据教师的考核等级和绩效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
- 荣誉称号:对表现优异的教师给予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师、
学科带头人等。
- 职称晋升:根据教师的绩效结果,适时进行职称的晋升。
5. 实施与监督
该绩效考核奖励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
同时,建
立监督机制,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总结
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奖励方案的制定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通过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奖励措施,我们相信教师们将更加积极地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范文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范文一、背景介绍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是对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所取得的杰出成绩进行认可和奖励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学水平,还有助于推动中学教育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奖励范围和条件1. 奖励范围:(1)中学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2)中学教师团队在教育教学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果,包括教育教学研究团队、教师合作研究项目等方面。
2. 奖励条件:(1)个人奖励:① 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② 在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③ 在教育教学评价方面提出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成果;④ 取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⑤ 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高水平论文。
(2)团队奖励:① 有突出的教育教学研究团队,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合作紧密;②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合作研究项目,取得显著成果;③ 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三、奖励内容和级别1. 个人奖励:(1)一等奖:给予一定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2)二等奖:给予一定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3)三等奖:给予一定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4)优秀奖:给予一定的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团队奖励:(1)一等奖: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奖励;(2)二等奖: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奖励;(3)三等奖: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奖励;(4)优秀奖:给予一定的奖励经费,对团队成员进行个人奖励。
四、评选程序和方式1. 评选程序:(1)教师个人奖励:学校每年设立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评审专家等组成。
评选委员会负责收集、审核、评选、公示和颁发奖励。
(2)教师团队奖励:学校每年设立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评审专家等组成。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是对教师在中学教育教学方面的杰出贡献给予肯定和奖励的机制和制度。
通过设立和实施这样的奖励办法,可以激励和鼓励中学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为此,制定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是重要的举措。
一、奖励对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奖励对象为中学教师。
中学教师是中小学教育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的教育工作者,他们通过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和提升学生素质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二、奖励内容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奖励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成果奖励:对中学教师在教学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进行奖励,例如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研究创新、教学资源开发创新等。
2.教学研究奖励: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奖励,例如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
3.教学团队奖励:对中学教师在团队合作中取得的卓越成绩进行奖励,例如教师合作教学、教研团队建设等。
4.教学管理奖励: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管理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进行奖励,例如教学组织、教学评估、教学资源管理等。
5.教育教学创新奖励:对中学教师在教学创新方面做出的重大贡献进行奖励,例如教学改革实践、课题研究、教材编写等。
三、奖励评选与程序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评选和程序应该具备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评选应该基于教师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贡献,遵循一定的评选标准和规则。
1.评选标准:评选标准应该包括教学成果的目标、内容、创新性和实效性等维度。
评选标准应该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便评委能够根据评选标准对教学成果进行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2.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应该明确、简洁和透明。
评选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评选等环节,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评选程序中应该设立中立的评审委员会,并由专家和学界人士组成,负责对教学成果进行评审和评选。
四、奖励措施和效益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应该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激励和鼓励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优秀表现。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是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进行认可和奖励的一种制度。
该奖励办法一般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制定,具体规定如下:
1. 奖励范围:中学教师在各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方法创新、教材研究、教学评价改革、科研项目等。
2. 奖励条件:教师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才能申请奖励。
例如,教学成果可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教学效果和学科竞赛成绩等进行评定。
3. 奖励资金:根据中学教师的成果和奖励等级,设置不同的奖励金额。
奖励资金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拨付,也可以通过各类教育基金或赞助机构提供。
4. 奖励评定: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由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教育专家、学者和校内外教师组成,对申请的成果进行评审和评定。
5. 奖励形式: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也可以是参加学术会议、学习培训和研修等学术交流机会。
6. 奖励宣传:对获得奖励的教师和其成果进行宣传,以激励广大教师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推动中学教育教学的发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制定,可以提高中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推动教育科研成果的转
化和应用。
同时,通过奖励的方式,也能够倡导中学教育教学的创新,形成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的良好氛围。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范本(2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范本一、目的和任务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目的是激励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工作,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通过奖励优秀的教科研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中学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学全体教师。
三、奖励对象本中学对以下教科研成果给予奖励:1.学科教学研究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材开发、教学方法研究及教育技术应用等。
2.学科竞赛成果:包括指导学生获得省、市乃至全国学科竞赛的优异成绩。
四、奖励方式1.荣誉称号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教学研究团队”、“学科竞赛指导专家”等。
2.奖金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
五、评选标准1.教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2.教科研成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教育教学质量的改善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提高。
4.学科竞赛成果的参赛水平和获奖数量。
六、评选程序1.教科研成果的申报教师根据自身的教科研成果,进行申报,包括成果的简介、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和所取得的成果等。
2.专家评审由中学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3.综合评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教科研成果的奖励等级。
4.奖励公示和颁奖根据综合评议结果,对获奖教师进行公示,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由学校领导亲自颁发奖励。
七、奖励后续服务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的教师,学校将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包括继续支持其教科研工作、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等。
八、奖励的效力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具有正式性和权威性,对获奖教师的个人荣誉和职业评价具有重要影响。
九、奖励的资金来源本中学将通过积累校内资源和广泛争取社会资源,确保奖励的资金来源,为教科研成果奖励提供有力保障。
十、奖励的宣传与推广本中学将通过校园网站、公众号、宣传栏及校内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推广获奖教师的教科研成果,引导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
中学教学、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XXXX中学教学、教研成果奖励办法一、教研成果奖励方法(一)考核目的为了全面推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励方法。
(二)考核对象所有在编在岗的任课教师,每学年进行量化积分,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若干名。
(三)考核内容教科研考核主要包括考评教师参与校本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以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1、常规教研考核①业务学习考核业务学习指学校参加各种培训、讲座、听课、评课活动,学校组织的各种校本教研活动,全学期无缺勤并积极参加者,记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按规定完成听课评课任务,听课有完整、规范的记录,并在评课中积极发表意见者,记30分,每少一次,扣1分,每超过一节加0.5分,伪造听课记录者,该项记O分;听课记录不规范、不完整,酌情扣分。
本项积满40分为止。
中层以上领导听、评课每学期30次,其他教师每学期20次。
②专业素质考核专业素质考核指对教师参加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说课比赛、课件评比等专业素质比赛和承担教研课、讲座任务等的考核。
教师参加专业素质比赛获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记2、1分;获区级一、二等奖分别5、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8、6分。
同一人同一专业素质比赛在不同层级上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
认真上好校内教研课记1分,在镇、区、市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承担交流、讲座、公开课任务,效果较好者,分别记1、3、5分。
凡经学校安排,积极指导、辅助教师参加专业素质比赛的教师,与参赛教师记同等分。
2、教师科研考核(1)教育科研过程考核①参加不同课题研究分别记分,各项累计得分为本项得分。
教师参加课题研究,有一定的实效,能及时上缴各项课题研究资料,校级课题主持人记2分,参研者记1分;区级课题主持人记6分,主研者记4分,参研者记2分;市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记8分,主研者记6分,参研者得4分。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纲要、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文件的精神,旨在激励和表彰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的优秀成果,推动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奖励范围1. 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创新和改革成果;2. 中学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的成果和贡献;3. 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和改进;4. 中学教师对学生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方面的成果;5. 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二、评选标准1. 与国家、地区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纲要、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相符;2. 对学生学业成绩、素质发展有显著影响;3. 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升有实质性作用;4. 对教育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有一定的贡献;5. 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影响力较大。
三、奖励办法1. 设立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等多个级别,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励;2. 对获奖的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3. 组织获奖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展示,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4. 报送奖项的评选工作由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奖励资金来源1. 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2. 学校自行筹措的奖励专项资金。
五、宣传与推广1. 在学校、地方教育局、教育部门和相关媒体进行广泛宣传;2. 建立相应的奖励成果展示平台,供广大教师参考和借鉴;3. 鼓励获奖教师在各类教育教学研讨会和教学培训中分享自己的成果和经验。
以上为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基本内容。
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补充。
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
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一、考核目标和原则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公正、可操作的评价体系,以激励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升。
考核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客观真实、多元化评价、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安排1. 教学成果(60%)(1)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业进步来评价教师的教学成果,成绩优秀的教师将得到高分。
(2)教学质量:通过学生的日常表现、作业质量、听课评价等多个方面综合评定教师的教学质量。
优秀的教师应该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根据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来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2. 教育贡献(20%)(1)学生素质教育:通过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创造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价。
第1页/共4页(2)学校管理与文化建设:对教师在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价。
3. 师德表现(10%)(1)遵守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遵守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2)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关系:评价教师与学生、家长和同事的关系是否和谐。
4. 个人发展(10%)(1)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学习和提升: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学习和提升方面的表现。
(2)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评价教师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情况。
三、奖励机制1. 教学成果优秀奖:(1)优秀教师奖:根据教师的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水平评选出优秀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教学成果突出个案奖:评选出突出个案教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 教育教学创新奖: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3. 教育贡献奖:对在学校管理和文化建设、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师德表现奖:对教师的师德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进行奖励,包括教育教学方法创新、课程设计与改革、教学成果的评估等方面的突出成果。
2. 教师培养成果奖励:对教师培养出优秀学生的成果进行奖励,包括学生取得的优秀成绩、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等方面的成果。
3. 学术研究成果奖励:对教师在学术研究方面做出的优秀贡献进行奖励,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学术会议、科研项目获得的资助等方面的成果。
4. 教师专业成长成果奖励:对教师在个人专业成长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包括参与各类培训、获得的证书、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成果。
5. 学校管理与服务成果奖励:对教师在学校管理和服务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奖励,包括学校管理、组织活动、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
奖励办法的具体操作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设立奖励评选机构:学校可以设立奖励评选机构,负责制定评选标准、组织评选工作等相关事宜。
2. 定期评选:学校可以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励评选工作,教师可以提出申请或由学校进行推荐。
3. 评选标准: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标准,包括成果的重要性、创新性、影响力等方面的考量。
4. 奖励形式: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成果情况,给予奖金、证书、荣誉称号等形式的奖励。
5. 宣传表彰:学校可以通过学术论坛、校报、宣传栏等方式,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宣传,激励广大教师争先创优。
需要注意的是,奖励办法要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要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整体发展。
初三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方案
初三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方案一、背景初三教学是学生中学阶段的重要阶段,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中考成绩和未来的学业发展。
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制定了初三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方案,以奖励那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同时也为其他学生树立学习标杆。
二、奖励内容1. 学习奖项•一等奖:综合成绩排名前5%,获得奖金200元;•二等奖:综合成绩排名6%-15%,获得奖金100元;•三等奖:综合成绩排名16%-30%,获得奖金50元。
2. 比赛奖项•学科比赛:参加学科比赛并获得奖项者,可获得奖金50元;•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者,可获得奖金50元。
3. 学习进步奖项•学习进步奖:学期内成绩提升较大的学生,奖励精美书籍一本。
三、奖励方式•奖金发放:奖金将直接发放到学生家长的银行账户;•书籍奖励:学习进步奖的书籍奖励将由教师精心挑选并送达给获奖学生。
四、奖励评选•评选标准:根据学生在学期内的综合成绩和参与比赛等数据,由专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结果公示:获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以示公平公正。
五、奖励效果此项奖励方案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营造了全校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同时,也有效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结语初三教学成果考核奖励方案的实施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激励学生持之以恒、勇攀高峰的动力源泉。
希望通过这种奖励机制,更多学生能够成为优秀学子,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愿学校的每一位初三学子都能在这项奖励方案的激励下茁壮成长,开创美好的未来!。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模版(三篇)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推动中学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中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晋升、岗位聘任和奖励等事项。
第三条对于中学教师的发展成果奖励,应该根据其实际工作和取得的成果予以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努力并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条中学教师的发展成果奖励应公正、公平、透明,并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职称评审的程序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发展成果奖励的类别和标准第六条中学教师的发展成果奖励分为以下几个类别:(一)学术研究奖励:对于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和主要贡献的教师予以奖励。
(二)教育教学奖励:对于在教学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成效的教师予以奖励。
(三)师德楷模奖励:对于在师德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奖励。
(四)教育科研项目奖励:对于参与主持或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予以奖励。
(五)教育教学成果转化奖励:对于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并在实际工作中转化成为实际效果的教师予以奖励。
第七条各类别的发展成果奖励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制定,并及时公布。
第三章发展成果奖励的程序和要求第八条教师申请发展成果奖励时,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第九条教师申请发展成果奖励时,应与其所在学校签订发展成果奖励合同。
第十条学校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教师的发展成果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学校和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评审结果,并及时通知教师。
第十二条教师在确认发展成果奖励后,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并接受后续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三条教师在获得发展成果奖励后,应根据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成果的展示和宣传。
第四章发展成果奖励的资金保障第十四条学校和相关部门应通过预算拨款和其他渠道,为中学教师的发展成果奖励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中学教育教学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中学,包括公办中学和民办中学。
第三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分为个人奖和集体奖,具体评选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应当科学公正,突出实效、引导创新,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应当与教师职称评聘、职业发展等挂钩,发挥激励鞭策作用。
第二章个人奖第六条个人奖是对中学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杰出成绩的予以奖励的制度。
第七条个人奖分为教学效果奖、教学方法创新奖、学科竞赛成绩奖和科研成果奖。
第八条教学效果奖是对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的显著效果予以奖励的制度。
评选标准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
第九条教学方法创新奖是对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方法上取得的创新成果予以奖励的制度。
评选标准包括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手段创新、教学评价创新等方面。
第十条学科竞赛成绩奖是对中学教师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的突出成绩予以奖励的制度。
评选标准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数量、获奖等级等方面。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奖是对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予以奖励的制度。
评选标准包括科研项目获批数量、科研成果发表数量等方面。
第十二条个人奖的数量和级别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学教师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并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个人奖的获得者应当在奖励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奖金。
第十四条个人奖的奖金一般由教育行政部门出资,也可以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赞助。
第三章集体奖第十五条集体奖是对中学教育教学团队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杰出成绩的予以奖励的制度。
第十六条集体奖分为教育教学成效奖和教学团队建设奖。
第十七条教育教学成效奖是对中学教育教学成效显著的团队予以奖励的制度。
评选标准包括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毕业生升学率、就业率等方面。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范本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范本一、奖励目的为了激励中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提升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中学教师中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三、奖励内容(一)教育教学研究类1. 教育教学研究类奖项设立的目的是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的突出成果和贡献。
2. 优秀教育研究奖:表彰在教育研究领域取得杰出成果的教师。
该奖项重点评价教师的研究创新和对教育教学的深度贡献。
3. 教学改革创新奖:表彰在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
该奖项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改革实践和创新应用能力。
(二)教育教学实践类1. 教育教学实践类奖项设立的目的是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的卓越表现和成就。
2. 优秀教学设计奖:表彰在教学设计方面表现出色并获得良好教学效果的教师。
该奖项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策划和课堂教学实施情况。
3. 优秀教学团队奖:表彰在教学团队合作中取得卓越成绩和良好教学效果的教师团队。
该奖项重点评价教师团队的协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评选条件(一)教育教学研究类:1. 发表高水平教育研究论文,或出版教育专著;2. 参与并主持省、市级教育科研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3. 获得相关教育领域的专业学会和学术机构的奖励或认可;4. 其他能够反映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贡献的材料。
(二)教育教学实践类:1. 课堂教学成绩优异,受学生和家长好评;2. 创新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效果;3. 在团队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教学团队效果;4. 参与并组织学校举办的教学比赛或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5. 其他能够体现教育教学实践表现的材料。
五、评选程序(一)奖项设立学校设立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需要确定具体奖项名称和数量,并公布评选有关事项。
(二)自荐与推荐教师可主动自荐,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评选推荐出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教师。
(三)材料准备教师按照评选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事迹介绍、成果陈述等。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模版(四篇)
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引导和激励,提高中学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育教学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各类成果的评选和奖励。
第三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教师个人成果奖和团队教学成果奖两类。
第四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的奖励目的在于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五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和颁发,确保评选过程透明、科学。
第六条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的评选和颁发由国家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教师个人成果奖第七条教师个人成果奖分为教学方法创新奖、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奖、青年教师突出贡献奖等四类。
第八条教学方法创新奖评选对象为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创新教学方法并取得显著效果的教师。
评选标准包括教学设计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独特性和教学效果的显著性。
第九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对象为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评选标准包括研究成果的创新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价值。
第十条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奖评选对象为在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评选标准包括学生成绩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
第十一条青年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对象为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的青年教师。
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成绩的突出、教育教学创新的能力和教学贡献的量化指标。
第三章团队教学成果奖第十二条团队教学成果奖评选对象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团队。
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方法的创新性、教学效果的显著性和教师间的协作能力。
第十三条团队教学成果奖分为教学方法改进奖、课程设计优秀奖、学生群体教育成果奖等三类。
第十四条教学方法改进奖评选对象为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创新教学方法并取得显著效果的教学团队。
评选标准包括教学方式的改进、教学效果的提高和教师间的协作效果。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是对中学教师在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和贡献予以肯定和激励的一种方式。
以下是可能的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
1. 教学成果奖励:对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优秀成绩和创新做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可以设立教学奖项,如最佳教师奖、教学创新奖等,对获奖教师给予奖金、荣誉证书和旅游等福利。
2. 科研成果奖励:对科研成果显著且具有影响力的教师予以鼓励和奖励。
可以设立科研奖项,如最佳科研论文奖、科研项目成果奖等,对获奖教师给予经费支持、学术交流机会和职称晋升等激励。
3. 教育管理成果奖励:对在教育管理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可以设立管理奖项,如最佳管理创新奖、教育质量提升奖等,对获奖教师给予奖金、荣誉称号和晋升机会等奖励。
4. 教师培训成果奖励:对参加教师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教师予以奖励。
可以设立培训奖项,如优秀培训学员奖、培训成果奖等,对获奖教师给予奖金、荣誉证书和学习机会等激励。
5. 教育教研团队成果奖励:对教育教研团队在课程改革、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成果予以奖励。
可以设立团队奖项,
如团队协作创新奖、团队项目成果奖等,对团队成员给予经费支持、学术交流机会和集体荣誉等激励。
需要注意的是,中学教师发展成果奖励办法应建立公平公正的评奖机制,确保奖励对象的选定和评价标准合理科学,激励教师们积极参与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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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及奖励方案为保证对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考核的科学、公正,客观、合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我校在认真总结以往教师考核经验的基础上,采取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方案如下:一、领导机构:1.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校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2.考核人员由教务处,教研室有关人员,教研组长和年段主任组成。
二、具体分工:办公室负责:教师获奖、会议缺席统计评分。
政教处负责:对年段主任、班主任、生管人员、保卫科人员、团、工、妇、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评分。
总务处负责:提供财产使用保管,环境卫生评比结论。
教研组长负责:教研活动、公开课统计评分。
年段主任负责:教绩、指导辅导学生和早读、晚自修工作情况评分。
教务处负责:工作量、教案、作业、课外活动、教研组长工作情况评分。
同时对出勤、教绩、公开课、教研活动、指导学生获奖、评分结果负责审核。
教研室负责:论文、指导教师、继续教育、民主评议等评分。
并负责原件收集及最后统计上墙公布、公示上报。
党总支负责:思想政治表现分优、良、中、差四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考核组组长负责:全面监督审核、确保评分公平、公正、公开,最后送交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三、考核办法:1.思想政治表现: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准,参照我校规定的师德要求和教风规范,由党总支组织考核,分优、良、中、差四等级。
2.任职年度考核:采用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总评100分,量化考核分占70分,民主评议分占30分,即:年度考核总分=民主评议考核得分×30%+年度考核量化分×70%。
3.教务、电教、实验、财会、图书、资料和后勤人员,可参照民主评议的内容与形式进行考核评分。
4.考核总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总分,按职级高低分站队,按优秀人数比例定出优秀人选,对年度考核总分在5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其余定为合格。
四、教育教学工作量化考评细则(一)出勤:10分①出满勤者(指无旷课、无请假)得10分;②病假:每10节扣1分;③事假:每4天扣1分,超过4天每2天扣1分;④旷课:每节扣1分;⑤学校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1 次扣0.5分。
)说明:无故旷职达一周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活动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称职,病、事假超过30天者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二)教学工作:60分1.教学工作量:12分①高中会考科目每周10节(信息技术算高一;政史地、理化生算高二有教到会考班级的老师),非会考科目每周11节为基本工作量,每少一节扣1分(扣分不超过4分),每超一节加0.3分,总分不超过17分。
②高中毕业班高考科目每周8节为基本工作量,8节 12分,9节13分,10节14分;8节以下,每少一节扣1分(扣分不超过4 分);10节以上,每超1节加0.3分,总分不超过17分。
③跨年段任课工作量。
a.毕业班跨其它年段的高考科目,可以挂靠毕业班,工作量=毕业班周节数+非毕业班周节数×0.8。
b.都是非毕业班年段,工作量=两年段周节数之和×1.2。
④行政领导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校级每周3节,校助每周4节,主任每周5节,其余中层每周6节。
在非毕业年段,每超1节加0.3分,总分不超过17分。
在毕业班年段,每超1节加1分,超过2节后,每超1节加0.3分,总分不超过17分。
行政人员(学校职能部门中有教师资格的、有签到的一般工作人员)教学工作量与校中层领导相同。
在学校各部门兼职的,学期初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的教师算满工作量。
⑤临时课时(体育运动队训练应在期初制定计划并交教务处,有训练学生名单、时间、地点、值日教师安排,文艺活动按实际排练节数由相关部门与教务处协商核定节数)未领额外补贴,经教务处确认,学年累计每加20节另加1分,最多不得超过毕业班工作量总分。
⑥团委委员、工会委员、生管人员、年段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已各自单列得分,其兼职部分不再计算工作量,各处室兼职人员按绩效考核中认定得相当节数计算工作量。
说明:工作量以教务处在期初制定为准,中间若有增减应经教务处认定及时计,若上、下学期课时不同,学年得分取平均值。
学年结束由教务处核定工作量定出分数。
2.备课、编写教案(7分)给6分,教案不足者总分打折,折率=②每学期统一检查两次,抽查一至二次,缺交一次按一次0分计入学期总评,且学期总评分不得超过4分。
一学期及以上检查、抽查没有教案的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资格。
③每学年评“十佳”教案一次,评为十佳教案的可得满分7分,整组得7分不得超过30%。
④根据平时检查、抽查情况,由教务处有关人员、教研组长评定学年总评分。
说明:教研组长根据平时抽查和检查及行政抽查评定,年度成绩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值。
3.批改作业情况(5分)①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
有评语,评语书写符合语言文字规范要求。
(得4—5分);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的(得2—3分);②每学期统一检查两次,抽查一至二次,缺交一次按一次0分计入学期总评,且学期总评分不得超过3分。
一学期及以上检查、抽查没有批改作业的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资格。
③根据平时检查、抽查情况,由教务处有关人员、教研组长评定学年总评分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整组得5分不得超过30%。
说明:跨年段、超课时作业批改量可给予适当照顾。
该项目体育教师、音乐教师不考核,按0分计入。
4.授课统考成绩:27分①高中毕业班以完成学校高考管理目标情况和高考成绩(或省质检考试成绩)为依据。
在完成学校高考管理目标前提下,以高考成绩(或省质检考试成绩)为评价依据,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高者得29分、28分、27分三档(实验班29分,加强班28分,平衡班27分);没有完成学校高考管理目标,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高者得25分、24分、23分三档(实验班25分,加强班24分,平衡班23分),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低者平均成绩每差1分扣敎绩1分,最多扣敎绩3分。
同时考虑高二编班时比较的同类班级,学科成绩差别进行奖励或惩罚,若差距与编班时一样则都取该档最高分。
若好的反而在高考或省质检中变差了在前面标准的基础上再扣2分。
任教多个班级的,取最好班级进行核算。
成绩的统计施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②高一年段信息技术敎绩以会考成绩为依据,要求会考合格率、优良率达标(达标高中标准合格率98%以上、优良率40%以上),再按名次加减敎绩分,第六名得28分,两项当中有一项不达标,则按19分计入;两项都不达标,则按15分计入。
同时参照在漳州市的排名适当加分。
高一年段其余科目按漳州市两次统考成绩为依据,统考成绩在市(漳州一中除外)第六名得28分,每进一名奖1分,后退一名扣1分。
若没有评比名次则按两次统考的平均成绩,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高者得28分、27分、26分三档(实验班28分,加强班27分,平衡班26分),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低者平均成绩每差1分扣敎绩1分,最多扣敎绩5分。
同时考虑高一编班时比较的同类班级,学科成绩差别进行奖励或惩罚,若差距与编班、一样则都取该档最高分。
若好的反而在省质检中变差了在前面标准的基础上再扣2分。
任教多个班级的,取最好班级进行核算。
成绩的统计施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③高二年段有会考的老师敎绩以会考成绩为依据,要求会考合格率、优良率达标(达标高中标准合格率98%以上、优良率40%以上),再按名次加减敎绩分,第六名得28分,两项当中有一项不达标,则按19分计入;两项都不达标,则按15分计入。
同时参照在漳州市的排名适当加分。
若会考无评比则与无会考科目老师(同学科有会考的老师以会考成绩为准,无会考的老师以年段两次期末考试平均成绩为准)以年段两次期末考试成绩的平均成绩为依据,按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高者得28分、27分、26分三档(实验班28分,加强班27分,平衡班26分),同类班级中同学科平均成绩低者平均成绩每差1分扣敎绩1分,最多扣敎绩5分。
同时考虑高二编班时比较的同类班级,学科成绩差别进行奖励或惩罚,若差距与编班时一样则都取该档最高分。
若好的反而在省质检中变差了在前面标准的基础上再扣2分。
任教多个班级的,取最好班级进行核算。
成绩的统计施行四舍五入的原则。
④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教绩分为25分、23分、21分三档。
由教务处、教研室、体育组、校长室进行考评定级。
训练学生在县、市等各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经核准可加1-3分。
但只取最高级别,不累加。
说明:以上考评每学年统计一次,由分管领导召集教务处等有关人员进行总评。
5.公开课教学:(3分)①参加省、市级举办公开课(包括课堂比武、说课比武)市三等奖以上得4 分,省级三等奖以上得5分。
②县级二等奖以上者得3分,三等奖及以下得2分。
③校级获奖得2分,没获奖得1分。
④参加教研组举行的公开课教学,得1分。
⑤没举行公开课的得0分。
检查性质的课(县、市检查听课)和校际交流课得1分、市学科会议示范性公开课得2分。
说明:①获奖教师应提供复印件送交教研组长,由教务处会同教研室每学期统计一次,学年由教务处、教研室总评。
②每学期教研组长应把本组的公开课情况报给教务处备案。
6.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学生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得4分。
学生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得3分。
学生获县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得2分。
学生获县三等奖及校级得奖得1分。
说明:①指导教师应提供复印件送交年段主任签名后报送教务处。
②主办单位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专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级专业学会面向中学生主办的专业竞赛或学科竞赛,(非现场竞赛项目,最高获奖按市级奖计算)。
③若以市为赛区,最高等级三等奖以上相当市级一等奖;次等级三等奖以上相当县级一等奖、再次等级三等奖以上相当县级三等奖。
④教务处根据第①点复印件和竞赛文件内容,给予确认。
7.辅导差生同统考成绩挂勾(2分)具体做法是:说明:差生名单以年段期初上报政教处名单为依据。
(三)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7分)①年段主任、班主任、教研组长。
年段主任、班主任由政教处组织考核,教研组长由教务处、教研室组织考核。
考核成绩一等得7分,二等得6分,较差得3—4分。
②行政领导由学校校长组织考核,一等得7分,二等得6分,三等得4 分。
③工、妇等各组织委员,备课组长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可得3—5分,无开展工作的不给分。
④生管组、保卫科成员、团委委员由政教处组织考核,一等得7分,二等得 6分,工作不负责任得1分或不得分。
注:班主任所担任的班级荣获省级、市级、县级、校级先进班集体,在政教处原有打分的分数基础上另外分别给予2、1.5、1、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