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岳阳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16•【字号】岳政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已经2018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16日岳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政府确定的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重大产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建设项目。
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市重点前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前期项目)和市重点在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
本办法所称市直责任单位,是指市直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市直行政审批服务单位(以下统称市直责任单位)。
第四条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重点保障、联动推进的原则。
市政府重点办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统一协调、调度等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前期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
市发改、经信、财政、国土、环保、住建、规划、交通、水务、农委、林业、公安、人防、档案、金融、文物等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各自职责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和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村级河长二、考核内容“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由镇分(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分篇,(一)镇级“河长”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3、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4、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5、定期向区水利局书面上报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4、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举报投诉受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级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⑹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
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
(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任何否群众代表、其他相关人员。
x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x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方案根据《x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xxx〔2017〕xx号)、《关于在我区湖泊推行湖长制的实施意见》(xxxx〔2018〕41 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任务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区委、区政府对xxx镇、xxx镇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考核工作,即区级总河长对镇级总河长的考核和区级流域河长湖长对其流域内各镇级流域河长湖长的考核,考核周期为2018年度。
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x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
考核工作采用河湖整治任务考核和工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一)河湖整治任务考核河湖整治任务考核主要围绕《x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1计划-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表》和《xxx区问题河涌整治任务分解表》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其中,《xxx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项目计划表》按照“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和水执法管理”等河长制“七大工作任务”的要求逐项开展工作完成情况考核。
同时,我区2018年重点开展的xx条问题河涌的整治完成情况纳入“水生态修复”任务考核。
评价内容及方法见附件1。
(二)工作测评工作测评包括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设、河长履职、年度工作方案任务落实等内容。
评价内容及方法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一)镇级自查2018年11月底前,各镇河长制办公室将经区总河长审定的本区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及用于自查报告复核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扫描件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河湖整治任务评分2018年11月底前,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2018年12月15日前,区河长制办公室将各镇上年度河湖整治任务评分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材料范文
本文将围绕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要点以及考核方案进行阐述。
河长制、湖长制是近年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即通过设置专门的“河长”、“湖长”机制,负责对一定范围内的河流、湖泊进行全面管理,以达到提升水质、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以下是本文的详细阐述:一、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要点1.制定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计划。
对于每一个河流、湖泊,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步骤,为实施后续的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河(湖)长机制。
应该建立专门的河(湖)长机制,明确河(湖)长的职责和权利,从而形成协同治理的局面。
3.定期巡查河流、湖泊。
河(湖)长应该每季度定期巡查相关的水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组织开展污染治理行动。
对于存在污染问题的河流、湖泊,应该组织相关力量开展污染治理行动,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督促开展环境监测。
应该通过环评机构等相关部门,对河流、湖泊的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报告水质问题,指导治理方案。
6.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在治理污染及环境监测的同时,河(湖)长应该同时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恢复水域本来的生态特征。
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1.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机制。
通过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河(湖)长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工作考核指标。
应该规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水质改善情况、生态修复情况、污染治理情况,以及巡查制度等。
3.工作考核周期。
应该规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的周期,通常考核周期为半年或者一年一次。
4.考核结果发布。
对于河(湖)长经过考核,出现得分好坏的情况,应该将考核结果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
河长制、湖长制是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实施河长制、湖长制需要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资源,并对治理成效进行有效评估和管理。
通过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才能够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9•【字号】岳政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岳政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52号)等精神,市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下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决定废止修改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废止下列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统一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13〕2号)。
(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3〕13号)。
(三)《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促进经济发展财政奖励办法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4〕2号)。
(四)《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11号)。
(五)《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16号)。
二、修改下列1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对《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岳政发〔2016〕8号)进行如下修改:1.将“四、项目规范管理”中的“(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市审计部门终审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95%(保修期满的除外),项目保修期满后结算工程余款。
”修改为“(四)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决算后工程进度款最多支付实际工程总造价的95%(已过保修期的除外),项目保修期满后按规定结算工程余款。
河长制湖长制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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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水质考核成为治理水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
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
题1次扣1分,扣完为止)
1、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两次;(未召开扣1分) 2、将河湖长制纳入村级考核工作;(未考核扣2分) 3、建立河湖长制问题通报及反馈机制;(未建立扣2分)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1、对基层开展相关业务培训;(3分,每年至少1次,未开展
不得分) 2、河湖长制“六进”工作,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村、进社区、进校园;(2分,每年至少1次,未开展不得分)
15分 5分 5分
3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 扣5分);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现场查看
”)
3、抽查河流(每个乡镇不少于2条),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
止。
1、出台实施方案;(未出台方案扣2分);
2、建立小微水体问题清单,形成“一村一台账”(5分,无台
4
小微水体推行河湖长制体系落实情况
账不得分); 3、按规定设置并公示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单及“一长两员”。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5分,合理设置但未公示得2分,未设置也未公示不得分)
4、小微水体日常管护情况。(5分,发现1处问题扣1分)
分值 15分 10分 20分
15分
5 落实河湖长述职制度
1、乡级河湖长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少1人扣2分)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15分
6 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推进情况 7 河湖长制会议及考核 8 宣传培训情况
1、河湖长制工作按照文件等要求执行到位;(4分,未按要求
执行1次扣1分,如:河长办督办事项未回复未整改等);
2、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3分,未完成工作任务1
次扣1分); 3、及时上报各类河湖长制工作信息;(3分,未及时上报1次
查阅相关档案资料
河长制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落实河湖长制,保障河湖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包括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
第三条河湖长制是指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河湖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的制度。
第四条河湖长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三)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四)公众参与,共同保护。
第二章河湖长制组织体系第五条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包括:(一)国家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三)市(地级市、自治州)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四)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五)乡(镇、街道)河湖长制组织体系。
第六条国家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一)设立国家河长办公室,负责全国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国家河长办公室下设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三)国家河长办公室设立河湖长制工作专家组,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省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一)设立省级河长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省级河长办公室下设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三)省级河长办公室设立河湖长制工作专家组,为河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市级、县级、乡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参照省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设立。
第三章河湖长职责第九条河湖长主要职责:(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二)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实施河湖长制工作;(四)组织开展河湖巡查、执法、考核等工作;(五)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
第十条河湖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二)熟悉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河湖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河湖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河湖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河湖长制度的落实,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促进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1. 河湖长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包括河湖长是否按时、定期进行河湖巡查、河湖管理情况、水资源保护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 河湖长的工作成效:主要考核河湖长所负责管辖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情况、生态修复成效等工作成果。
3. 河湖长的队伍建设:考核河湖长是否合理配置专业人员,是否开展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三、考核方式1. 定期报告制度:河湖长每季度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年度总结。
2. 督查检查制度:上级政府定期对河湖长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其履职尽责。
3. 参与评估制度: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第三方机构对河湖长工作进行评估,提供专业的评价意见。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优秀表彰:对履职尽责、工作成果显著的河湖长进行表彰,给予荣誉称号或奖金等奖励。
2. 合格认定:对工作符合要求、能够完成基本任务的河湖长进行认定,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或其他激励措施。
3. 不合格整改:对工作不到位,影响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的河湖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4. 严重失职处罚:对严重违反岗位职责、工作不力、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河湖长,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附则1. 上级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明确评分标准,以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 建立健全河湖长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联动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河湖长的选拔任用、晋升评级依据。
六、考核过程1. 定期报告制度:河湖长每季度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巡查记录、问题发现和解决情况、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水资源利用情况、生态修复工程进展等。
报告要求真实、准确,数据应可核查。
2. 督查检查制度:上级政府对河湖长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岳政办发[2016]31号【发布部门】岳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15【实施日期】2016.08.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6〕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岳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5日岳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为持续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实施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到2018年底前实现以下主要工作目标:(一)全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33.1亿立方米以内。
(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58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1%。
(三)建立水体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普查我市境内汨罗江、新墙河等主要河流的排污口情况,依法取缔或关停排放不达标排污口,提高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数量和频率。
(四)全面深化流域内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严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
(五)全面治理流域内湘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置率达到95%以上;全面依法取缔入江入河非法排污口,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控制在10%以内。
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水利局)
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水利局)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防汛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根据《2019年度XX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任务、要求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XX县水利局成立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河长办、县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进行评查考核。
三、考核对象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对象为总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防汛工作考核对象为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
四、考核方法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考核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即每季度末月由考核工作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查看、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按基础分100分分别进行评分。
五、评分依据按照年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将河(湖)长制工作、防汛工作重点进行细化分解,基础分也明确到各工作细项,供考核组参照评分。
年度内各级党委、政府有新的工作要求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在加减分项内进行综合评定。
(工作任务分解表附后)六、考核档次按照《2019年度XX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在乡镇、部门分别按一、二、三等评定等次,各等次比例分别为30%、60%和10%。
七、考核结果应用根据四个季度得分综合评定全年得分,并根据目督办确定的考核占分折合计算相应分值,报目督办应用。
XX县水利局2019年7月22日2019年度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部门)2019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考核表(乡镇)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部门)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表(乡镇)。
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水利局)
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防汛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根据《2019年度XX县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任务、要求和工作目标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主体
XX县水利局成立河(湖)长制、防汛工作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河长办、县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对考核对象的工作进行评查考核。
10.开展防汛演练。(逐点演练,每缺一个点扣1分)5分
11.制定防汛值班制度并公示,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加强对危险区监测员的履职管理。5分
12.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实现闭环管理。20分
13.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临时安置工作。20分
14.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准确报送防汛报表和资料,无虚报漏报与误报。5分(少报一次扣一分)
10.行业系统因汛灾致人员伤亡情况。10分(无人员伤亡得10分,有伤亡不得分)
自评总分
2019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考核表(乡镇)
考核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防
汛
工
作
100分
1.将防汛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责任。5分
2.各乡(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并以正式文件印发至所辖行政村。5分
3.编制预案;健全防汛工作各项制度。5分
4.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建立物资台账,防汛物资仓库落实专人管理。5分
5.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5分。
6.成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5分
7.加强宣传,危险区及隐患点群众告知率和知晓率100%。5分
8.各危险区设置固定避险场所,设置危险区警示牌、避险路线指示牌、避险场地指示牌。5分
(最新版)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
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为有效、有序的开展全镇河长制工作,确保工作卓有成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该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由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对象为各村、社区村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重点是体系建设、工作措施、目标落实情况、工作台账、信息上报、附加分等指标,并分别设立分值。
三、考核方式。
按照一年一评的原则,采用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组采取百分制实行年终考核。
四、结果运用。
河长制工作考核以一定比例的分值列入镇党委政府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镇河长办根据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单位和村河长予以表彰;得分排名倒数两位的单位,由镇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约谈相关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问题突出的由镇纪委实行责任追究。
五、评分细则。
(一) 责任体系建设(10分)。
对上级下达的河长制工作开展有专门的会议记录,并落实辖区内责任河流的巡查员、保洁员。
(二) 日常基础工作开展(30分)(镇河长办负责考核)1、巡查工作(20分)。
村级河长每月巡查四次,每次巡查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
每缺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工作会议(4分)。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并有会议记录,缺一次扣1分。
6、责任牌(4分)。
镇河长办已在各村、社区辖区河流显目处树立“河长制工作责任牌”,有残破、损毁未及时恢复的每次扣2分。
7、信息报送(2分)。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或质量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 目标落实情况(60分)。
1、河道保洁(16分)。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每一个不达标行政村扣2分;河堤、堤脚发现垃圾场所每处扣2分;河面发现成片漂流物每处扣2分;黑臭水体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每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镇环城建环保站负责考核)2、排污治理(14分)。
养殖污水未经处理达标直排入河,每处扣2分;责令关闭的养殖场、企业未关停的每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镇蓄牧站、城建环保站负责考核)3、河道淤积(8分)。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岳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06•【字号】岳政办发[2006]4号•【施行日期】2006.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0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市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岳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岳政办发〔2004〕6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三月六日岳阳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政发〔2004〕4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岳政发〔2004〕3号),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督,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及中央、省属驻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分为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部署,责任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专项整治、隐患治理、事故查处、行政许可审查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其他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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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令与督办交办落实
10
按照指令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未按时限要求处理销号的每次扣2分,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工作情况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督办交办问题整改
3
认真落实督办交办问题整改。未按要求及时处理督办交办问题,每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举报、投诉的处理与整改
2
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通过96322监督电话、新湖南随手拍、红网问政等渠道投诉举报的问题,未按时限要求处置到位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018年岳阳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一、基本情况(18分)
明确乡、村河(湖)长并公示(参照市、县河长河(湖)长设置调整乡、村河长湖长,在主流媒体或政府网站公示,包括镇、村河、湖、库名录及镇、村河长体系名册)
5
1、6月30日前,核实上报湖泊名录。未完成的扣2分,
2、7月31日前,完成乡河长湖长调整(1分)。未完成扣1分
5
镇、村公示牌未建立台账的扣1分。河长公示牌毁损的,每块扣2分.镇管河(湖)未竖立公示牌的,每处扣1分。值班电话不畅通或无人接听或一问三不知扣1分,扣完为止。
典型乡镇样板河(湖)段活动开展
3
2、乡镇样板河(湖)段建设(2分)。每个乡镇至少选取一段河(湖)开展样板河(湖)段建设,未出方案的扣1分,,提出好的工作方法、举措运用到河长制日常工作中,得2分。
引导公众参与,河长制进校园
3
建立双河长制,乡镇设河长湖长的河湖应设立民间河长。乡镇各开展2次以上民间河长、河长助手及河长制进校园等群众参与活动,每次有具体的行动方案、活动情况、宣传报道等佐证材料,不达标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专项讲评及安排研究河长制专题会议
2
要求河长制湖长制开展工作“一季一讲评专题会议”,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资料归档(6分)。镇、村分别按“六有”、“七有”标准及时将巡河巡湖资料汇编成册整理归档、每项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镇、村巡河问题整改台账
4
没有整改台账的或整改记录(含整改方案、整改前中后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镇、村河(湖)公示牌台账及维护好本辖区公示牌标识,设立值班电话
5
核对文件和资料,少一项扣1分
制度建设(六项制度和河长制领导小组及相关制度上墙)
3
未出台制度扣2分,未上墙扣1分
建立完整的镇级河(湖)一河(湖)一档档案
2
少一条河(湖)档案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基础工作
(33分)
镇、村河(湖)长巡河巡湖及记录符合要求
16
1、河(湖)长按省、市河长令要求开展巡河巡湖。镇、村分别按照“六有”、“七有”标准开展巡河巡湖,运用河长制APP进行电子打卡(10分)。县河长办通报未达巡河巡湖要求的,镇级每次扣1分,村级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6
每发现一处(起)扣1分,扣完为止。
涉河(湖)违法建(构)筑物
3
每发现一处(起)扣1分,扣完为止。
是否存在电打鱼、毒鱼,自然水体投肥养殖
3
每发现一处(起)扣1分,扣完为止。
沟渠塘坝清淤
2
未按年度要求完成任务的扣2分
合计
100
特色工作
创新做法、典型经验
3
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3分;受到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在中央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的每次加l分,最多加3分。
河长制工作信息、动态报送情况和日常信息报送
5
1、完善信息平台基础数据(2分)。按要求使用并及时完善基础数据,未完成扣2分。
2、及时、准确报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3分)。镇级未按要求报送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三、基本要求(8分)
开展宣传活动及教育培训
3
乡镇级开展3次以上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宣传活动,每次有具体的行动方案、活动情况、宣传报道等佐证材料。不达标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乡镇开展2次以上河长制湖长制集中培训学习。不达标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基本成效(41分)
河湖水质是否正常,河(湖)保洁与垃圾、弃土、弃渣清理
6
群众举报1次或每发现一处(起)扣1分,扣完为止。
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是否存在河道采砂洗砂等违法行为
6
未开展的扣2分,河道采砂洗砂每发现一处(起)扣1分,扣完为止。
入河(湖)排污、治污,河道截污纳管情况,是否有各类污水直排口,是否存在工业企业、禽畜养殖场和服务行业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名录、名册少一项扣1分
出台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包括本级河长制发文归档)
3
1、出台工作方案(2分)。方案由地方党委或政府印发,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部门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可行性、可操作性强。未按要求完成扣2分。
2、本级河长制未发文扣1分
镇、村河(湖)长制机构、办公场地、人员和经费到位情况及上报来文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