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处警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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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处警基本规则

接处警基本规则

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执行法律。

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置;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

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

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

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处警;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I、接受报警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

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

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

接到涉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由调度民警调警处置。

110接处警操作规范“七字歌”

110接处警操作规范“七字歌”

110接处警操作规范“七字歌”商河县公安局于进海接处警事看似小,严格规范勿放松。

现场处理快又好,人民满意形象升。

昼夜值守不离岗,警容风纪须严整。

接听电话态度好,详细情况要问清。

带班领导做表率,紧密协作有分工。

受理警情和求助,无论大小必亲躬。

处警装备随身带,护身惩戒多功能。

正式民警须两名,安全开车带“三证”。

临行打印接警单,到场时间有限定。

出示证件问经过,“七何”要素仔细登。

管辖权限有异议,先期处置再移送。

现场情况多危变,眼观六路耳听声。

重大情况早汇报,保持通话讯息灵。

群体事件控局势,武器警械要慎用。

合理引导少表态,教育劝说事态平。

刑事现场划警戒,救人勘验控疑凶。

“两抢”火速追嫌犯,放火爆炸疏群众;绑架勒索保人质,谈判周旋口齿伶;盗窃财物留痕迹,顺查赃物觅行踪;依法使用武器具,震慑犯罪树威风。

治安案件做笔录,现场证人留姓名;情绪稳定再询问,不同叙述得兼听;证据确凿辨是非,一手材料要查明;一问二拍三录像,四记五查是流程。

当场调解治安案,应有协议书形成。

意外事故和灾害,群策群力排险情。

精神病人有危害,果断制服见真功;酗酒闹事用警械,约束清醒再批评;流浪乞丐送到家,聋哑手语来沟通;涉外联系出入境,兄弟分家不分工。

矛盾纠纷宜调解,耐心工作找共鸣。

隔离亲朋防争斗,析事说理情谊浓。

当场处结签协议,促成双赢笑语盈。

劝解无效讲后果,告知双方去诉讼。

勘验笔录要签字,登记扣押手续清。

二次反馈写详细,指挥中心勤沟通。

处结发放联系卡,恶意骚扰要严惩。

身在基层履职守,违法犯罪敢斗争。

警情万变有对策,对症下药自从容。

为民服务无止境,社会安宁国家兴。

接处警工作规章制度

接处警工作规章制度

接处警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接处警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接警1. 接警岗位设置公安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接警岗位,配置相应的接警人员。

接警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 接警职责(1)及时、准确、全面地接收报警信息;(2)询问报警人有关情况,必要时进行录音;(3)对报警事项进行分类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准确地将报警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4)对无效报警、虚假报警、重复报警等进行甄别、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5)做好接警记录,保存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可追溯。

3. 接警流程(1)接警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应当询问报警人基本情况及报警事项;(2)根据报警事项,判断警情性质,决定传达部门和人员;(3)将报警信息迅速、准确地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4)对报警人进行必要的安抚和指导;(5)做好接警记录,保存相关资料。

三、处警1. 处警岗位设置公安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处警岗位,配置相应的处警人员。

处警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 处警职责(1)接到报警信息后,迅速出警,及时处置警情;(2)到达现场后,了解情况,收集证据,采取必要的措施;(3)根据警情性质,依法作出处理;(4)做好处警记录,保存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可追溯。

3. 处警流程(1)处警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应当迅速出警;(2)到达现场后,了解情况,收集证据,采取必要的措施;(3)根据警情性质,依法作出处理;(4)做好处警记录,保存相关资料。

四、接处警工作协同1. 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确保接处警工作顺利进行。

2. 接警人员与处警人员之间应当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警情处置情况。

3. 公安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应对突发警情。

五、监督与考核1. 公安机关应当对接处警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进行。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一、背景介绍110接处警是指公安机关接收和处理紧急报警的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二、接警流程1. 接警当接到报警电话时,接警员首先要保持冷静,耐心倾听报警人的陈述,准确了解案情。

2. 核实报警信息接警员要通过与报警人的对话,尽可能获取准确的报警信息,包括案发地点、案发时间、涉及人员和物品的特征等。

3. 分类和优先级判断接警员要根据报警信息的性质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和优先级判断,确保高风险、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4. 指派警力根据报警信息的分类和优先级判断,接警员要及时指派警力,派遣到案发地点进行处置。

5. 跟进案件接警员要及时与派出所、巡警队等相关部门联系,跟进案件的处理进展,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和解决。

三、工作要求1. 保持冷静接警员在接警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智,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不得因情绪波动而影响工作。

2. 全面掌握业务知识接警员要全面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各类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能够正确、高效地处理各类报警情况。

3. 保护报警人隐私接警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于报警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细节要进行保密,确保报警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4. 语言表达清晰接警员在与报警人沟通时,要使用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确保案件信息的传递不产生歧义,避免造成误解或延误。

5. 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接警员要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正确决策,保障报警人的安全和利益。

四、工作注意事项1. 客观公正接警员在接警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受个人情感和利益影响,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 妥善保管证据接警员在接警处理过程中要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后续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

3. 不得泄露案情接警员不得将案情信息泄露给无权知晓的人员,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泄露、散布案情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110接处警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110接处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以便110接处警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一、工作职责。

1. 接听来电,接听来电时,要保持冷静、礼貌,及时记录报警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并详细询问报警事项。

2. 分类处警,根据报警内容,将警情分为紧急、一般和非紧急三类,对不同性质的警情进行分类处置。

3. 及时反馈,对于紧急警情,要及时通知现场民警出警,对一般警情,要及时指派民警前往处理,对非紧急警情,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记录。

二、工作规范。

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接处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规定,避免出现差错。

2. 保护报警人隐私,在记录报警人信息时,要严格保护报警人的隐私,不得泄露报警人的个人信息。

3. 保持警情信息的真实性,在记录警情信息时,要保持信息的真实性,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工作技巧。

1. 善于倾听,在接听来电时,要善于倾听报警人的诉求,了解其需求,做到耐心细致。

2. 善于沟通,在处理警情时,要善于与报警人进行沟通,让报警人感受到公安机关的关心和帮助。

3. 善于协调,在处理复杂警情时,要善于协调各方力量,做到资源整合,提高处置效率。

四、工作要求。

1. 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徇私舞弊,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 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警情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确保110接处警工作的高效运转。

五、工作纪律。

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处理警情。

2. 严格遵守电话接听规范,不得在接听电话时进行私人交谈,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3. 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得擅自变更警情分类,不得随意调动警力。

110接处警管理制度

110接处警管理制度

110接处警管理制度一、引言110接处警是公安机关重要的一项职能,是群众的一项权利。

通过接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实际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110接处警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110接处警管理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犯罪形式逐渐多样化,公共安全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

110接处警是警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公安机关履行基本职能的重要途径。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110接处警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和公共安全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110接处警管理制度的原则1. 依法依规原则:110接警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及时性原则:对于接警信息,应当及时响应,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 专业化原则:110接处警工作应当精准、专业,提高公安机关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4. 公开透明原则:110接警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警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警处理结果也应当向社会公开。

5. 协同作战原则:110接处警工作应当与其他部门协同作战,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110接处警管理制度的内容1. 接处警信息采集(1)建立健全110接处警信息采集系统,对来电信息进行记录和分类。

(2)提供专业的呼叫中心设施和设备,确保接警信息的及时接收和录入。

(3)设立专门的接警信息采集人员,对接警信息进行核实和录入。

2. 接警信息处置(1)建立健全110接处警工作流程,规定不同类型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时限。

(2)提高接警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

(3)对紧急事件进行及时警情确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3. 接警信息反馈(1)建立接警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来电人员反馈接警处理结果。

(2)建立接警信息追踪系统,对接警信息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定期向社会公开。

1接处警工作规则

1接处警工作规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

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110接处警基本规则

110接处警基本规则

(1)、110接处警民警基本职责●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执行法律。

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

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

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

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处警;◆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I、接受报警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接到涉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由调度民警调警●接到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时,应当告知报警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咨询、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接处警规范

接处警规范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110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公众电话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

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置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

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

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纳时,必须无条件执行。

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投诉。

第五条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

对于一般警情处置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件的管辖范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三)对管辖权和案(事)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临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10接处警规范

110接处警规范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110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公众电话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第三条110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

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置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

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

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纳时,必须无条件执行。

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投诉。

第五条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

对于一般警情处置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件的管辖范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三)对管辖权和案(事)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临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110接处警要求规范

110接处警要求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 110 接处警工作规化建设,提高 110 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报警服务台实行 24 小时值班,受理公众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

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置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

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迟延或者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

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者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用时,必须无条件执行。

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者投诉。

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

对于普通警情处置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 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 件的管辖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置。

(三)对管辖权和案(事) 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暂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即将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四) 对有现实危(wei)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 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治安形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警察部门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接处警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和提高接处警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警察部门的管理要求,制定了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一、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1. 110接警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二、快速反应和准确判断1. 110接警员应具备快速反应和准确判断的能力,能够快速决策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及时有效地响应警情。

三、专业知识和技能1. 110接警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在接警过程中能够正确地指导报警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度警力和资源。

四、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地了解报警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并对警情进行分析判断,提供有效的指导建议。

五、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对待报警人和当事人应友善、耐心,并积极解答报警人的问题,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六、保密工作和信息安全1. 110接警员应严守保密工作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警务系统的数据和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警务信息。

七、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与其他相关部门、警力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警务工作。

八、应急处置和应变能力1. 110接警员应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置和应变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冷静应对,采取正确的措施处理突发事件。

九、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1. 110接警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准时上班、服从指挥、提高工作效率,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态度端正和形象维护1. 110接警员应保持端正的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安排,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不得违规违纪,不得存在工作失职的行为。

以上就是2021年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规范和提高接处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接处警基本规则

1接处警基本规则

(1)、110接处警民警基本职责●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执行法律。

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置;◆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

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

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

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处警;◆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I、接受报警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

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

●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之欧阳语创编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之欧阳语创编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

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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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接处警民警基本职责
●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维护交通秩序:
●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接受公民报警;
●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
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
●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执行法律。

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
◆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
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
◆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
置;
◆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
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

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
◆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

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
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

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
处警;
◆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
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
I、接受报警
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

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
●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
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

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

●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
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

●接到涉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
的紧急报警、求助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由调度民警调
警处置。

●接到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时,应当告知报警人向
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咨询、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II、指挥调度
●市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及要求:接警后应立即调度出警,对于重
大紧急警情应及时启用有线、无线集成调度系统,调度社会面巡控力量到现场先期处置。

●分局、业务处指挥中心(室)指挥调度及要求:接到市局指挥中心
发送的110接处警界面后,要迅速将警情传达至处警单位,并加强对警情处置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每起警情的处置情况及时回告。

●科所队值班室指挥调度及要求:接警及时调度民警出警,主动跟
踪处警情况,适时电话回访报警人,注意沟通,并按要求做好警情置的反馈工作。

III、出警
●出警力量及要求
①出警工作原则上由2名民警负责。

对于非紧急的治安、求助警情,可由l名民警带领l-2名协警出警。

②各出警单位要根据接警量及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警警力,实行科学的接处警模式。

一是每日接警量在20起以上(含20起)的派出所至少安排2个小组承担出警工作;二是民警在出警过程中又接到新的警情时,出警单位应安排备勤警力出警,不得延误警情处置;三
是必要时报告上级指挥调度部门调度社会面其他巡控力量或邻近派出所出警。

●出警装备及要求
①着装及随身装备:出警民警须着制服,警帽或警用头盔,扎警用多功能腰带,随身佩带电台、警根、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务包(含防割手套和工作手册)等6件单警装备,并随身携带警官证。

参与出紧的协警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属于市局百条巡逻责任路段的巡逻车或者其他单位在处置重大暴力危险警情时,根据工作需要,处警民警必须携带武器、警械和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②车辆及携带装备:出警时应使用警车。

专用出警车辆应随车配备停车示意牌、警戒带、防暴网枪、约束带、反光背心、灭火器、救生衣、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

●出警时间及要求110接处警出警时间为出警民警接到110出警指
令后赶到现场所需的时间
①警情发生在中心城区的繁华地区、远城区城关地区及乡镇派出所所在地集镇的,一般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②警情发生在中心城区偏远地区和远城区村湾地区的,出警民警应尽快赶赴现场,不得耽误和拖延。

③出警民警如遇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到达现场时,应主动与报警人联系说明情况,设法尽快赶往现场,并报告市、分局指挥调度部门。

指挥调度部门应根据警情的实时状况,及时叠加调度就近警力出警。

IV、处警
●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寻找报警人、当事人,核实报警内
容,并根据警情开展调查走访、现场保护、人员控制、现场取证、救助群众等工作。

●到达报警所述事发地未找到报警人,也未发现所报警情的,应及
时与报警人电话联系,同时走访现场群众。

对干未能联系上报警人的必须向上级指挥调度部门报告,不得自行撤离。

指挥调度部门经联系,仍无法找到报警人或当事人时,可指令民警撤回,并在接处警系统中予以记录。

●遇重大复杂警情时,各级值班领导要到现场组织处置工作。

●出警民警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如有记
者到现场采访,应通知本单位宣传干部到场,对采访记者加以引导和管理,防止媒体负面炒作。

如有涉警报警的,还应立即向市局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情况,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现场处警完毕后,要做好接处警记录,并要求报警人或当事人在
处警合账记录本上签名,报警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将原因在台账上注明,并将处警结果向指挥调度部门回告。

报警人已离开现场的,民警要通过电话向其回复处警情况,核对与报警情况是否一致,并征询报警人意见。

处警结果需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管辖不明或有争议的警情,首接单位应按市局指令立即出警,
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争议涉及单位应迅速赶至现场协商管辖。

经协商仍难以判明管辖的,由指挥调度部门及时指定单位先期受理。

对于前期处警完毕后,仍存在管辖争议的警情,由处警单位报市局有关部门裁定。

V、信息反馈
●首次反馈: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向发出指令的指挥调度部门
简要报告现场情况。

如现场事态紧急,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边处置边报告,或者在控制事态后再报告。

●再次反馈:警情处置完毕或现场移交后,要及时向发出指令的指
挥部门报告处警结果,并按要求将处警情况录入接处警信息系统予以反馈。

VI、回访、告知
●各级公安指挥中心应对调警处置的有效报警,按一定比例,以电
话方式进行回访:在调警半小时后对报警群众进行回访,看出警单位是否按时、规范出警;在接警后的3日内对报警群众进行回访,调查出警单位的出警、处警情况及效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派出所、刑侦、治安、交警、巡逻、消防等执法执勤单位都应建
立处警、办案告知制度。

①对处置的每一起警情,都应在处警结束后,将现场处警情况、准备采取的后续处置措施以及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咨询和监督,同时征求群众对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质疑的问题做好解释、答复工作。

②对刑事、行政案件或疑似案件警情,应在现场处警结束后3至5日内再对当事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告知其案件是否受理或立案,不予受理或立案的,应将不予受理或立案的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③对已经受理或立案的行政、刑事案件,应当在案件办理一定时限后,以电话或上门回访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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