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治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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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治职业病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无论做各行各业都会有职业病,所以职业病防治宣传十分重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吧。
篇一为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4月24日至4月30日,丹阳社区卫生服务中主以《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十二周年为契机,多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内容,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宣传周主题,于4月28日在丹阳社区门前广场设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过往行人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接受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咨询。本次活动现场共计发放宣传品100余份,接受咨询10余人次。
二是深入重点企业送法上门。
宣传周期间,相关职能科室和人员携带宣传资料,主动深入润阳集团等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知识宣传,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了企业的积极配合。
三是举办职业危害防护培训。
宣传周前夕,组织辖区存在职业危害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学习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知识。
四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督。
在此期间,结合日常工作,对存在职业危害的部分用人单位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了解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查找其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健康权益的职责。
篇二为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20xx年4月26日瑞溪镇安监站联合镇卫生院、工会、妇联、中学、小学、劳保所等相关安委成员单位,在镇政府门口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农民工职业病案例的维权,并以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为重点,和宣传什么是尘肺病,职业病,我们该如何去预防?如果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该到什么地方去诊断?怎样进行医治?在全镇进行广泛开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同时,镇安监站还组织人员到劳动用工相对集中的矿山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从而对做好下一步《职业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36人次,上街设点宣传3次,街头悬挂横幅三条,发放职业病防治知识问答读本和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职业健康权益宣传单1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人次,不断提高了企业业主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对职业病防治的自我防范意识。
篇三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机体的代偿功能,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者称为职业病。
(一)职业病范围及规定范围的意义
广义的职业病是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定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则有一定的范围。我国卫生部曾于1957年2月公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规定》。将危害职工健康和影响生产比较严重、职业性比较明显的14种职业病,列为国家法定职业病。1987年修订和增补了本《规定》,将职业病名单扩大为9类99种,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布。并自1988年1月起实施。该规定对适用的对象、职业病定义、诊断办法、患者的待遇和劳动人事问题均有详细说明。如凡属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和休养期间及在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规定职业病名单,不但具有医学意义,使受害职工早日恢复健康,而且使患有规定职业病的人,按有关规定获得一
定的经济补偿,因此,还具有立法意义。同时对企业领导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也提出了要求。
(二)职业病特点
1.病因明确,在控制了相应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发病可以减少或消除;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和识别的,一般需接触到一定程度才发病,因此,存在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接触同样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如能早期发现并及时合理处理,预后较好,恢复也较容易;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殊治疗方法,发现愈晚,疗效也愈差。所以,防制职业病,关键在于全面执行三级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