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与监督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操作;(二)勤俭节约,厉行节约;(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本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提出预算编制意见;(二)财务部门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草案;(三)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四)预算经批准后,纳入年度财务计划。
第五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本单位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依法纳入单位财务核算。
第七条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隐瞒。
第八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本单位支出分为正常支出和专项支出。
第十条正常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一条专项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项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支出报销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批。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安全、完整,防止损失和浪费。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注重其使用效益,提高资产价值。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财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机关单位账目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账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账目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账目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加强经费使用和监督,保持经费使用合理、公开、透明。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账务报告、财务审核和内部控制机制。
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加强对账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加强对涉密账目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国家机密不泄露。
第二章账目管理的原则第八条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诚实守信、谨慎务实的原则。
第九条财务管理应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严格节约的原则。
第十条财务管理应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应坚持风险预警和防范的原则。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应坚持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的原则。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应坚持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的原则。
第三章账目管理的内容第十四条账目管理包括会计核算、账务报告、财务审核和内部控制四个方面。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账目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财务审核制度,保障账目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活动,防范风险。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适合的会计软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第四章账目管理的责任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对账目管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会计核算、账务报告、财务审核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十三条机关单位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预算、监督经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人事部门应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的措施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机关财务制度包括哪些
机关财务制度包括哪些一、机关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机关财务制度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确保各项财务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
2. 经济效益原则:机关财务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各项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 严格管理原则:机关财务制度应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控制机制,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保障公共财产的安全。
4. 公开透明原则:机关财务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对财务信息的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5. 责任追究原则:机关财务制度应当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财务管理不当的行为进行追究。
二、机关财务制度的组织结构1. 机关财务管理委员会:机关财务制度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财务管理政策、审定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报表等重要事项。
2. 财务部门:负责机关单位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编制、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等。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4. 审计部门:负责机关财务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5. 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保证财务管理的公正和透明。
三、机关财务制度的职责分工1. 财务预算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机关单位年度预算,包括收支预算和资产预算等。
2. 财务核算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统计表。
3. 资产管理职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的各类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4. 财务监督职责: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5. 内部审计职责:审计部门负责对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计,查找漏洞和不规范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四、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制度:包括年度预算、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计划、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制度,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厅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厅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厅直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厅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严格规范财务行为;(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三)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四)强化监督,防范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厅直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由厅财务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制度;(二)编制、执行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三)组织实施财务核算、监督和审计;(四)管理机关经费、资产、负债等;(五)负责财务报表编制、分析和上报;(六)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宣传教育;(七)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制度;(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计划;(三)管理本单位经费、资产、负债等;(四)组织实施财务核算、监督和审计;(五)组织开展财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六)完成厅财务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任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厅直机关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二)量入为出,节约使用;(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七条厅直机关年度预算由厅财务部门编制,经厅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年度预算,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厅财务部门审批。
第九条厅直机关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由各单位提出调整方案,经厅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厅领导批准。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条厅直机关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使用,专款专用;(二)合理分配,高效利用;(三)加强监督,防范风险。
第十一条厅直机关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对经费开支负总责。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_1
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2023年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收支安全、科学、规范,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坚决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确保财务资金安全、合法、规范,并且保证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支出。
三、财务管理原则1. 财务管理原则是依法、规范、透明的。
2. 财务管理原则是效率、公正、廉洁的。
3. 财务管理原则是合理、合法、稳定的。
4. 财务管理原则是安全、保密、稳健的。
四、财务管理职责1.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财务科对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负责,并对财务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收支实际负责,协助财务科做好相应的工作。
五、预算管理1. 机关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进行动态监控、调整,并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 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六、资金管理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将自有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不得用于个人或他用。
2. 财务科每月对机关服务中心资金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3. 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擅自挪用、私存。
七、会计核算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责任部门和程序。
2. 会计科每月应当对机关服务中心的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3. 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法定格式,反映机关服务中心真实的经济状况。
八、财务审计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和一次外部审计,保证财务活动合规。
2. 财务科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审计需要的资料和文件。
3. 审计工作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有关负责人,并按照处理意见及时整改。
九、财务监督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 财务监督应当由财务科牵头,各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3. 财务监督的结果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做好问责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1)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1)一、背景介绍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在公共服务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规范和透明,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要求。
二、基本原则1. 政府会计准则的遵循机关事业单位应遵循国家规定的政府会计准则,在财务管理中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经济性原则财务管理应以经济性原则为基础,追求经济、合理和效益,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利用。
3. 法律法规的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循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制度要求,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信息公开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监督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流程和要求1. 预算编制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并及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2. 会计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会计准则和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要按照规定的账务处理流程,及时、准确地录入财务信息,并开展账务复核和核算分析工作。
3. 资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的资产进行登记、评估、存放和使用管理。
要加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 财务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要加强对财务预算的监督,防范和纠正财务违规行为,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 财务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财务报告,报送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公示。
四、总结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规范和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制度1一、库存现金管理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
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
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机关财务制度文件
机关财务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防范风险,保障机关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规定了基本财务管理原则、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人员权限及职责、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领取报销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经济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合理控制机关资金运用,增强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确保机关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五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各部门负责配合,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六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七条机关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运作。
第八条机关财务工作的业务流程应当规范、清晰、透明,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第九条机关应当设置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机构包括财务部门、会计核算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
第十条财务部门是机关的主要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部门是机关的会计核算机构,负责机关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部门是机关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机关的资金管理、资金监督和审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应当明确,相互之间应当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机关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财务管理人员权限及职责第十四条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维护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应当积极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财政部_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部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部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部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政部机关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二)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公开透明: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
(四)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财务管理职责,加强财务管理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财政部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财政部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各项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财政部机关财务预算。
(三)管理和监督财政部机关各项资金收支。
(四)加强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五)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政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一)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财务预算。
(二)管理和监督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资金收支。
(三)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
(四)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财政部机关财务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和财政部机关工作需要,合理编制财务预算。
(二)统筹兼顾: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统筹兼顾各项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注重绩效:预算编制应注重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财政部机关财务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三)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预算执行流程,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为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关单位在履行政府职能、服务社会的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成立机关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协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财务管理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一)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职责分工、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内容。
(二)制定《机关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报销标准、报销范围等,确保报销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三)制定《机关资产管理规定》,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要求,确保资产安全、高效利用。
(四)制定《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三、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编制科学合理的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确保预算资金按计划使用。
(三)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调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四、加强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一)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
(三)定期开展会计核算检查,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可靠。
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目标和措施。
(二)加强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内部控制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机关单位履行职能、服务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新) (1)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其他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单位。
第三条国家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权责分明,奖惩严明。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国家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预算草案;(二)审查预算草案;(三)批准预算;(四)执行预算;(五)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国家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二)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四)积极稳妥,留有余地。
第六条国家预算的执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预算;(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三)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四)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
第三章财务核算管理第七条国家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合法、合规、合理;(三)统一核算,分级管理;(四)权责分明,责任到人。
第八条国家财务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二)支出核算;(三)资产核算;(四)负债核算;(五)权益核算。
第九条国家财务核算应当使用统一的会计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
第四章财务报告管理第十条国家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国家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会计准则;(二)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便于监督检查;(四)便于决策参考。
第十二条国家财务报告的报送应当及时、规范,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国家财务监督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严格执法;(二)全面监督,重点监督;(三)预防为主,查处并重;(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商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节约性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商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配合。
第六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二)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财务预算。
(三)负责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
(五)负责开展财务分析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工商联机关财务预算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编制。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部门预算。
(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
(三)财务部门将审核后的预算提交党组会议审定。
(四)财务部门根据党组会议审定后的预算,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工商联机关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账户。
第十一条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支出。
第十二条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监督第十四条工商联机关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县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区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三条县区机关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凭证、账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伪造变造。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完整,不得遗漏任何收支项目。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保密性原则:财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收支手续,严禁违规操作,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政府办财务管理制度
政府办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二、财务管理体制2.1 办公室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2.2 办公室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3 办公室主任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
三、预算管理3.1 办公室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原则。
3.2 预算编制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3.3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四、收入管理4.1 办公室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等。
4.2 收入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及时准确、应收尽收的原则。
4.3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入台账,定期对收入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五、支出管理5.1 支出管理应遵循厉行节约、效益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5.2 办公室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5.3 支出报销需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严禁虚列支出。
六、资产管理6.1 资产管理应遵循权责明确、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的原则。
6.2 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采购、使用、保管和处置环节的管理。
6.3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七、负债管理7.1 负债管理应遵循风险可控、合规合法的原则。
7.2 办公室应加强负债的审批和监控,防止发生不良债务。
7.3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债务台账,定期对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八、财务报告和监督8.1 办公室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8.2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反映,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全面反映,不得遗漏、隐瞒。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活动及时处理,不得拖延。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
(二)编制、执行财务预算,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三)管理机关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五)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负有直接责任,应加强对本部门财务活动的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高效。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机关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实行集中管理,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严格执行预算,按计划使用资金。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不得超范围提取现金。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七条机关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二)加强资产登记、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第八条机关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二)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三)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及时反映财务状况。
某机关事业财务制度
某机关事业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某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2. 安全保密:财务资金必须得到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盗用公款。
3. 依法管理:财务资金必须依法管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4. 审计监督: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财务管理的透明和公正。
5. 规范操作: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制度规范操作,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影响财务管理。
三、财务管理机构1. 设立财务部门:某机关事业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应当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预算、核算、审计、监督财务收支等工作。
3. 财务部门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认证和专业培训,具备相关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规模,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2. 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3. 会计核算: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准确地核算与报告财务资料,做到账务清晰明了。
4. 形成财务报告:每月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5. 监督审计: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五、财务风险防范1.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2. 纪律教育:加强财务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3. 风险评估:定期对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4. 应急预案:建立财务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出现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六、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执行责任制:各部门和人员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机关财务制度 办公会
机关财务制度办公会一、财务管理目标和原则1.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预算控制、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四大功能。
2. 财务管理的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独立性原则、透明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平等性原则和效率性原则。
二、财务管理主体1. 财务管理主体包括机关财务局、机关领导及相关部门、机关财务人员等。
2. 机关财务局是实施财务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1. 机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等的相关工作。
2. 机关财务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财务操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编制制度: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编制财务预算,明确收支项目和数额,合理分配各项资金。
2. 会计核算制度:机关应按照法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清晰记录和归集财务数据,做到数据真实、准确。
3. 资产管理制度:机关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登记、评估、折旧、处置等流程,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4. 资金管理制度:机关应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收支、结余、监督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财务管理工作流程1. 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包括财务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流程的具体操作和程序。
2. 财务预算编制:按照法定程序,各部门提出预算需求,经过协商确定预算数额和项目,最终形成财政预算。
3. 会计核算:按照法定会计准则,机关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对收支项目明细进行记录和归集,形成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
4. 资产管理:机关财务人员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对机关资产进行登记、评估、折旧和处置等操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5. 资金管理:机关财务局负责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资金收支计划,进行资金监督和检查等操作。
六、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1. 财务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机关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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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做到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增收节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局机关的财务活动在局长、分管局长的领导下,由计财股统一管理。
大额财务开支及大型设备购置,由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
局机关实行财务公开。
二、收入管理
1、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单位的各项收入归口于计财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其他股室不得直接对外发生财务往来。
2、专项资金建立专户专帐,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三、支出管理
1、各项支出坚持按核定的预算、计划办理,保证人员经费及单位正常运转所必要的开支,对节约潜力大的、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2、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即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计财股审核票据合法性、分管机关负责人审核支出事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报局长签批后,方可报销。
3、办公费用的开支。
办公用品实行月计划、办公室统一购置、分股室领用签字核销制度。
党报、党刊及业务杂志由局办公室统一征订。
打字、复印由办公室负责,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打字、复印。
4、邮电费支出。
公用信函、电话、网络管理统一由局办公室办理。
5、水电费用支出。
各股室要厉行节约,随手关水、下班断电。
食堂水电费及家属区水费核算到户,每季收取。
6、差旅费严格按财政现行差旅标准执行。
预借差旅费回单位后一周内结清。
7、会务支出。
上级召开的会议凭文件或电话通知,报分管领导同意,计财股凭据报销会务及相关费用。
凡参加的学习班、学术会、参观学习或离职函授自修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参加,并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局机关召开会议,由相关股室提出计划和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召开,会务组织由局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会务开支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尽量以会养会,据实核销开支费用。
8、接待费用开支按局机关招待费管理制度执行。
9、小车修理及燃料费按小车管理制度执行。
10、凡需购置的办公设备,由各股室提出购置计划,分管机关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负责人和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计财股统一购置、登记、发放。
属政府采购商品设备由计财股统一报采购办审批后购置,并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财产物资建立物资帐卡,责任到人,定期盘点,财产物资的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11、局机关的各项修缮,均应提出项目计划报局长审批,大型维修经党委集体研究后按相关程序执行。
12、各项业务费和专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开支,做到分项准确,专款专用,不得突破。
13、现金管理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原则上不允许借支,特殊情况的借支,数额在1000元以内的由局计财股审批,1000-5000元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审批程序为:计财股→分管财务负责人→局长。
借款必须月底前结清。
14、为保证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需签订经济合同的股室,先提出合同计划,经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会同财务共同签定并监督执行。
15、由局计财股统一代管的各项专项资金,按批准的项
目和用途专项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16、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